《宪法学》:宪法修改的提案程序
宪法学期末考试资料

一、宪法的基本理论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特征(形式特征VS实质特征)A 形式特征(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
制宪机关专门机关;绝对多数。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具有两层含义:一,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B 实质特征(1)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例举式。
(我国采取此种方式)。
另一种是限制式。
(2)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一方面,由于宪法规定了主要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活动原则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宪法实际上成为授予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据。
另一方面,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与方式,因此宪法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权力的限制。
Eg:分权理论:洛克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麦迪逊的分权制衡理论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得到最充分的论述。
2.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整基本社会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依据的并反映其根本价值和作用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之中的基本精神。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议会至上、议会主权、人民代表大会)(二)基本人权原则。
马工程《宪法学》重点整理(修订)

《宪法学》重点整理马工程2011年11月第1版目录《宪法学》重点整理 (1)导论 (2)第一节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2)第二节 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3)第三节 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 (4)第四节 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6)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6)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6)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7)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8)第四节 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10)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11)第一节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1)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12)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4)第三章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7)第一节 宪法指导思想 (17)第二节 宪法基本原则 (18)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19)第一节 国家性质 (19)第二节 国家形式 (20)第三节 国家标志 (22)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 (23)第一节 经济制度 (24)第二节 政治制度 (26)第三节 文化制度 (31)第四节 社会制度 (33)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34)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34)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38)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43)第七章国家机构 (45)第一节 国家机构的一般原理 (45)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47)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49)第四节 国务院 (50)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51)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3)第七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55)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56)第九节 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59)第八章宪法实施的监督 (60)第一节 宪法实施 (60)第二节 宪法监督 (61)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62)导论1.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
第一节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一、宪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1.一般认为,所谓宪法学,是指以宪法及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科学。
宪法修订提案

宪法修订提案
背景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机
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然而,随着社会的
发展和变化,宪法也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形势和
要求。
目的
本提案的目的是就宪法修订进行讨论,并提出具体的修订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现行宪法,确保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性和现代性。
修订内容
1. 优化国家治理结构
在现行宪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国家治理结构,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和权力范围,加强政府的服务能力和公正执政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强化公民权利保障
将个人权利与国家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公民权利的宣传和教育,以建设一个法治、公正、和谐的社会。
3. 推进社会领域改革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宪法应更加关注人民的利益和需求。
加强对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改革的规定,提出促进公平竞争、可持续发展和共享成果的措施,为人民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4. 加强法治建设
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加强对法律权威的保障,促进司
法独立和公正,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法治在
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修订程序
本次宪法修订将依据宪法修正程序进行,包括提出提案、审议
和表决等环节。
具体程序和要求将根据国家宪法修正法进行执行。
结论
宪法修订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进程,本提案仅提供了初步的修订
建议。
在国家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相信通过宪法修订,将为国
家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宪法学练习题简答、论述

一、简答1.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1、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根本性。
○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性。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严格性。
2、简述我国宪法修改的法定程序提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通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我国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2、尊重和保护人权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法治原则4、宪法规范表现出哪些特点?①. 宪法规范的根本性②. 宪法规范的最高性③. 宪法规范的原则性④. 宪法规范的政治性⑤. 宪法规范的适应性5、如何监督我国宪法的实施?①. 宪法自身保障②. 明确宪法监督机关。
③. 严格修宪程序。
④. 加强专门委员会职能。
⑤. 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
⑥. 建立宪法监督体制。
6、简述我国1982年宪法的伟大意义。
1982年宪法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完善,标志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82年宪法是一部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宪法,也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而且它是建国以来我国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最好的宪法。
7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构成○1、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
○2、工农联盟是我国的阶级基础。
○3、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
○4、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1)它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2)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9、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什么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10、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①.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②.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宪法的修改程序

宪法的修改程序作者:黄黎黎曹国成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02期摘要目前我国宪法修改可以分为提出、审定和表决、公布这几个程序,但其程序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并没在宪法条文中明确规定宪法修改的具体程序,宪法修改主要是依照习惯进行等。
因此为了使宪法修改的程序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更好的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加强宪法修改中提出、审议和表决方式这几个程序的完善以及在宪法中对宪法的修改程序进行全面、明确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宪法修正案修改程序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012-02一、宪法修改的概念及其限制宪法的修改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个别、部分、或绝大多数内容难以适应当前社会状况时,或者由于主观原因,制宪者发现宪法制定时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时,而由享有修宪权的机关依照修宪程序对宪法的部分条文所作的补充、变更或删除的立法活动。
而广义的宪法的修改了上述情况之外,还包括对宪法的“无形修改”,也就是在形式上没有对宪法的内容进行修改,但实际上却通过宪法解释、宪法惯例等方式改变了宪法条文其含义的修改方式。
本文所讨论的宪法修改就其狭义而言。
宪法修改是否存在一定的限制在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否定论和肯定论。
相比而言,肯定论更为可取,各国的宪法规定也证明确实有宪法修改限制的存在,这些限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宪法的部分内容不得修改1.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得修改。
在有些国家,宪法规定修改宪法不得对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修改,因为,一国的政治制度代表一个国家的基本性质,如法国宪法(1958年)第89条规定:“当宪法的修改有损于领土完整时候,任何修改程序都不得着手进行或继续进行,政府的共和政体不得成为修改对象。
”2.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修改。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条文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是整部宪法的指导精神,指导着宪法和其他普通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因此在有些国家的宪法里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修改。
宪法修改步骤及具体操作

宪法修改是一个严肃和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特定的步骤和具体操作。
以下是宪法修改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操作:1. 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修改宪法的建议通常由宪法规定的特定机构提出,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
这些机构可以提出对宪法的修改建议,但最终是否通过需要经过全民公投或相关程序。
2. 拟定宪法修正案草案:一旦提出修改建议,就需要拟定宪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的内容应该明确、具体,包括修改的具体内容、理由和背景。
草案应该经过一定的审议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准确性。
3. 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宪法修正案草案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审议过程应该包括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讨论和修改,以确保草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审议通过后,宪法修正案草案需要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表决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后,宪法修正案将正式生效。
这需要经过全体代表或委员的同意,并经过一定的程序,例如全体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同意。
6. 公布宪法修正案:公布宪法修正案是宪法修改程序的重要步骤。
公布后,宪法修正案将成为正式的法律,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操作方面,首先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草案,其中包括要修改的具体内容、背景和理由。
其次,在审议过程中需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讨论和修改。
最后,在表决过程中需要确保代表或委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通过的修正案符合宪法精神和原则。
总之,宪法修改是一个严肃和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特定的步骤和操作。
只有在经过充分的审议、讨论和表决后,宪法修正案才能正式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宪法修改程序也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确保宪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中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什么?

中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什么?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位于最高地位,同时最具法律效益。
宪法规定了经济、政治、文化方方面面的内容,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大法。
遵守和维护宪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宪法依据现实情况会进行修改和制定。
那么中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位于最高地位,同时最具法律效益。
宪法规定了经济、政治、文化方方面面的内容,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大法。
遵守和维护宪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宪法依据现实情况会进行修改和制定。
那么中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宪法修改的程序即是指进行宪法修改时的步骤与方式,从各国宪法规定看,一般将宪法修改分为五个步骤:(一)提案提案启动宪法修改程序,标志着宪法修改的开始。
提案由宪法规定的提案主体提出。
我国宪法规定的拥有提案权的主体有两个: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除此之外,任何政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不得提出修宪动议,进行宪法修改。
提案并不一定提出具体的修宪计划,只是表明宪法内容应该修改以及修改的方向。
(二)审定审定是指有权机关审查修宪提案的内容,对是否修改作出决定。
如果否决修宪提案,则宪法修改程序不能继续进行。
理论上看,这一程序并非必要程序,而我国的宪法修改程序也没有规定此程序。
(三)起草宪法修改提案通过后,由指定或法定的国家机关对修宪提案所涉内容进行具体的拟定。
这一过程明确宪法条文如何修改。
在实践中要注意贯彻公开、民主的原则,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使草案获得广泛的民众支持。
(四)议决对于起草完毕的修改草案提交立法机关或全民进行表决,由其决定是否通过该草案,使其成为宪法修正案。
各国宪法对议决都规定了比一般法律议决较严格的程序,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修改草案的通过必须经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
(五)公布公布是修改宪法的最后程序,也是必经程序。
未经公布的宪法修正案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布一般是由法定公布机关通过法定方式使其为公众知晓。
宪法修正的程序与原则

宪法修正的程序与原则宪法修正是一个国家基本法规的修改过程,能够使宪法充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它是一项具有重大法律和政治意义的工作,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
本文将从程序和原则两个方面阐述宪法修正的要求和方法。
一、宪法修正的程序宪法修正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修正的合法性和效力。
根据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宪法修正的程序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1. 决议案的提出一般来说,宪法修正的提议权属于特定机构或个人,如国家元首、国会议员或特定委员会等。
修正的提出应当具备明确的目的和依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决议案需要在合适的场合提出,同时需为修正内容提供详尽的解释和论证。
2. 议会审议与表决修正案的通过需要经过议会的审议与表决。
议会应当保证每位立法者的发言权和表决权,确保修正案得到充分讨论与评估。
在表决阶段,修正案是否得到过半数以上的支持是关键,以确保修正内容符合国家利益和法律实施的需要。
3. 司法审查与公众参与修正案通过后,普遍存在司法审查的程序。
司法机关需要对修正案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以保护宪法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此外,公众参与则可通过公开听证会、民意调查等形式,对修正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反映公众利益和多元化的声音。
二、宪法修正的原则宪法修正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律原则,以确保修正的公正、公平和合理。
1. 宪法的稳定性原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修正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能频繁改动。
宪法修正的目的应当是适应时代变革和社会需求,而非滥用修正权力。
2. 宪法原则的尊重与维护宪法修正必须尊重和维护宪法的核心原则,包括国家统一、人民主权、法治原则等。
修正内容应当基于对宪法原则合理解读和权衡,不得背离宪法精神。
3. 公民权益的保护宪法修正应当保护公民的权益。
修正案不得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特别是不能侵犯公民的人权。
修正应当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4. 宪政价值的追求宪法修正应当尊重宪政价值,加强国家的民主制度建设和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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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宪法修改的提案程序
宪法修改的提案程序,是指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的程序,涉及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及其动议成立条件。
各国宪法对有权提出修改宪法动议的主体都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对宪法修改动议的提出作出专门规定并设立严格的条件,是当代宪法发展的一个共同热点。
有学者经研究后认为,有权提出修宪动议的主体有立法机关、一定数量的立法机关成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一定数量的公民、地方立方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共八种。
各国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均无权提出修宪动议。
一定数量的公民、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也是少数,最多的是立法机关及其成员。
有学者认为,从各国宪法规定看,宪法修正案的提议主体有三种情况:
(1)代表机关。
由代表机关(议会、国会、人民代表大会等)或者国会议员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
(2)行政机关。
极少数国家宪法规定行政机关有权提议修改宪法。
(3)混合主体。
混合主体是指有权提出修改宪法议案的主体涉及多种性质的机关或组织。
如国会、议员、政府、一定数量的公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