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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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是指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持久性,并保障项目的进度和成本控制。

下面将从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以及问题处理等方面,介绍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制度的建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和权限、文件和记录的管理、质量控制与检查、问题处理和处罚措施等。

制度的建立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参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适合项目的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并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固化和传达。

二、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是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组织架构应合理,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性能够覆盖项目的各个方面。

同时,应制定相关的工作流程和责任清单,明确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控、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验、工序和工艺的合规性评估等。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问题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监理质量管理制度需要明确问题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当发现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方,进行问题的调查和分析。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推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留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为后期的验收和备案提供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监理质量管理制度还需要与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

此外,监理人员还需保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工程质量情况,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升做出贡献。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其中,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

为了有效地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特制定本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监理质量控制目标监理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

具体目标包括:1、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

2、保证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监理质量控制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2、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四、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1、监理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的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现场的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其中,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

为了有效地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特制定本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3、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等。

4、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施工文件。

三、监理质量控制的目标1、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3、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四、监理质量控制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工程建设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工程建设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人员的共同作用,必须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控制和工序质量控制,防患于未然。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建设质量的尺度,工程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遵循质量标准进行判断。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处理质量问题,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热情服务,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监理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三)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三)参与施工质量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分析质量数据。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九条监理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一)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二)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三)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四)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六)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监理质量控制制度(5篇)

监理质量控制制度(5篇)

监理质量控制制度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业主、施工单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应广泛听取意见,进行设计图纸交底及会审,尽量避免图中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其中钢筋、水泥、砼试块、砂浆试块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人员监督下,使用单位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4、变更设计制度: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申请,以施工、设计、业主、监理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自评资料上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小时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提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业主、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6、工程质量监理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记和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整改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整改,消除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

如果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⑴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

监理单位_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_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提高监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在承接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方针: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持续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2. 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 组织结构: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4. 质量责任: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责任制。

5. 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质量技能。

第三章质量控制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流程:1. 设计阶段:审查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参与设计交底,明确设计要求。

2. 采购阶段: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材料、设备进场,进行验收。

3. 施工阶段:监督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4. 竣工阶段:参与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质量控制措施:1. 制定质量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

2. 质量检查:按照质量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 质量整改: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4. 质量验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5. 质量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质量责任与考核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落实责任制。

第九条质量责任包括: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2. 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企业所有的监理工作,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跟踪、检查、评定和沟通制度。

第四条监理企业应当加强监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监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监理企业应当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监理企业应当组织定期的质量管理会议,全面分析和评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评定制度,对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监理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监理企业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作,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记录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便日后的审核和追溯。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三条监理企业应当制定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监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四条监理企业应当制定监理工作的质量目标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五条监理企业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监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工作的质量跟踪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第十七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评定制度,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

第十八条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反馈和改进机制,及时处理和改正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监理单位技术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监理单位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技术管理制度内容1. 技术培训与考核(1)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2)监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3)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担任监理工作。

2. 技术文件管理(1)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文件完整、准确、规范。

(2)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技术文件,确保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过程控制(1)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技术规范、设计要求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3)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施工变更管理(1)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变更程序,对施工变更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2)监理单位应建立施工变更档案,记录变更内容、原因、审批意见等。

(3)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变更的跟踪管理,确保变更实施效果。

5. 工程验收(1)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2)监理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验收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监理人员应参加工程验收会议,对验收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6. 技术咨询服务(1)监理单位应积极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3)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技术咨询服务档案,记录咨询内容、咨询结果等。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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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监理内部工作交底制度 (3)二、向承包商做监理工作交底制度 (3)三、监理质量检查制度 (3)3.1首件验收制度 (3)3.2 巡视制度 (4)3.3旁站监理制度 (4)3.4平行检验制度 (5)四、监理例会制度 (6)4.1 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6)4.2 经常性工地会议制度 (6)4.3 专题性工地会议制度 (7)4.4 监理内部例会制度 (7)五、总监办建立“大事记”制度 (8)六、监理日志及审阅制度 (8)七、监理月报制度 (9)八、收发文制度 (10)九、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1)十、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11)十一、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2)一、监理内部工作交底制度1.1 在总体工程开工前,督促监理人员认真熟读图纸、合同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向监理人员进行工作交底。

针对监理程序及监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要求。

1.2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本专业监理人员按照监理细则内容进行交底,主要内容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检验评定标准、监理抽测项目、旁站部位、监理质量控制重点等。

1.3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交底记录。

二、向承包商做监理工作交底制度2.1 监理交底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在总体工程开工前以会议形式进行(视情况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进行),并通知责任监督机构。

2.2 参加监理交底会议的主要人员:2.2.1 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职能人员。

2.2.2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2.2.3 总监办有关人员。

2.2.4 业主项目经理部代表。

2.3 监理交底应在会前形成监理交底书面文件。

2.4 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2.4.1 明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权利和义务。

2.4.2 介绍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4.3 介绍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2.4.4 明确有关报审、报验的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2.5 会后总监办将监理交底文件以会议纪要形式分发与会各方。

三、监理质量检查制度3.1首件验收制度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

当每分项工程首件产品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工程师申请组织首件验收。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通知验收各方。

整个验收过程分内业和外业组,分别验收首件产品的内业资料、现场首件产品的质量。

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首件产品进行四方会签,并对同一分项其他部位或下一道工序提出施工和指导意见,确保样板引路。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首件产品,验收各方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按各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相应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及质量意识,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

3.2 巡视制度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项目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按本人职责范围、专业分工定时到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并且逐级督促检查,在监理日记中作巡视检查记录。

3.2.1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1、工程进展与计划安排有无偏差。

2、施工人员是否按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进行施工。

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4、须持证上岗的工种是否有上岗证件。

5、已通知停工整改的施工项目是否进行整改。

6、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

3.2.2现场巡视检查的次数1、监理员每天必须到分管项目的施工现场巡视1—2次。

2、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到本专业的重点施工部位或项目巡视检查1次。

3、总监理工程师每周需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1次。

3.3旁站监理制度3.3.1 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监理中,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的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3.3.2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监理人员对旁站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监理。

3.3.3 旁站监理程序:1、总监办应将旁站监理计划事先以书面形式送交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并报业主备案。

2、承包商根据旁站监理计划,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并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人员不到现场,承包商不得施工。

3.3.4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1、对承包商的质量自检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检查旁站项目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满足验评标准。

3、检查所用材料是否与批准材料相符。

检查到场的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必要时进行抽验检查,不符合的工程材料不准使用。

旁站人员严格履行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频率为100%,监理独立平行试验频率不少于5%。

4、检查所用设备是否与已批准方案相符。

5、检查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和保证正常施工要求。

6、检查本工序施工对下道工序质量是否有不良影响。

7、检查施工部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

3.4平行检验制度平行检查是指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平行检查体现工程监理的独立性,工作的科学性,也是管理专业化的要求。

1. 对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查、检测和复验按照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和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并依据检测实况及数据编制报告归入监理档案。

2. 对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检查、检测应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和标准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实施必要的平行检测,并记录归入监理档案。

检验批抽检数量不得少于该分项工程检验批总数的20%。

3. 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有关结构安全及功能的检测抽检,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评定等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

检测结果形成记录,并归入监理档案。

4. 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按有关施工图纸及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并依实记录归入监理档案。

5. 在平行检验中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部位,监理人员不得对施工单位相应工程部位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审核签字,并通知施工单位不得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 监理人员必须在平行检验记录上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监理例会制度4.1 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在总监签发开工令之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主持,业主负责人及各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4.2 经常性工地会议制度4.2.1 每周二由总监代表或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工地会。

业主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员、各承包商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设计、监督及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旨在通过会议加强各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工程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4.2.2 会议主要内容、议程(1)与会各方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

(2)承包商就本周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执行情况做详细汇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指出影响施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需要业主、设计协调解决的事宜),并提出下周工作的计划安排或工作设想。

(3)各合同段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本月的监理工作,并对承包商本周工程质量、进度、计量、合同执行情况以及承包商的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和建议。

(4)业主、监理就一些事项提出要求。

(5)与会者共同商讨工程中的具体问题。

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可另外召开专题会议。

4.2.3 承包商在工地会召开前,应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4.2.4 会议内容由总监办文档管理人员记录整理并形成纪要,发送至各有关单位。

4.2.5 会议形成的有关决议将作为参建各方进行施工活动的依据。

4.3 专题性工地会议制度4.3.1 专题性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业主代表和承包商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4.3.2 专题性工地会议应提前通知,以便与会人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准备。

4.3.3 会议对施工阶段内出现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4.3.4 会议内容由总监办文档管理人员记录整理并形成纪要,发送至各有关单位。

4.4 监理内部例会制度4.4.1 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由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监理内部会议。

检查和协调监理工作,及时解决监理人员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心,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4.4.2 会议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所布置的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问题的解决情况。

(2)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本月的工程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需总监办解决的问题。

(3)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本周监理工作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并布置下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

(4)商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工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5)传达各级指示精神。

五、总监办建立“大事记”制度5.1 记载工程中重大事件及处理情况,以备事后待查。

5.2 大事记由总监办文档管理人员负责记载。

5.3 总监理工程师经常查询并定期批示。

六、监理日志及审阅制度6.1 监理日志填写要求6.1.1 全体监理人员应每天做好个人工作记录。

监理日志应按合同段填写,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汇总本专业范围内施工现场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做好如实记录。

(市政工程)本项目的全体监理人员每天必须如实填写监理日志。

(公路工程)其填写一般从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交工之日止,应每天记录。

6.1.2 监理日志应连续反映监理工作情况。

监理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应简明扼要,文理通顺,必须有处理经过、结果、时间、地点等内容。

6.1.3 监理日志必须采用统一格式,应填写齐全、字迹清晰、不乱涂乱改,填写时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6.1.4 监理日志中涉及到业主、承包商或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时,必须写全名和职务。

6.1.5 监理日志填写内容:(1)记录本专业工程进度、施工部位、主要机械及材料进场与使用情况。

(2)记录当天施工活动中监理旁站、巡视、抽检情况以及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和跟踪落实情况。

(3)记录本专业所审签或核查的文件内容。

(4)记录对外发出的文件或监理通知的主要内容,并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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