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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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借书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借书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借书制度
一、本书库实行开架外借,室内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五版)分类排列,读者可以自行从书架上取书,阅后不借的书刊应该放回原处,请勿乱放。

二、本院职工及进修实习人员借书总册数如下:
(一)本院职工可借中外图书 5 本,限借 1 个月,可续
借一次;中文期刊5 本,限借1 周,不得续借;外文期刊 3 本,限借 10 天;文艺社科杂志 7 本,限借 1 个月。

(二)进修实习生借书 3 本,文艺杂志 5 本,限借 1 个
月可续借一次。

说明:1.借出的书刊如本馆急需,可随时收回。

2.凡借书
已满规定册数或过期,不还不得再借,如损坏、涂画、遗失者,按罚款制度赔偿。

3.当月期刊和报纸不得外借。

三、读者选好书刊需经到流通台办理借阅手续方可离馆。

附:借书证办理规定
1.职工持工牌办理借书证。

2.读者因丢失借阅证需要补办的,可到图书馆流通处办理。

3.进修实习及住培生凭医教科出
具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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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1.引言医院图书馆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知识资源中心,为医务人员提供学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为了规范和提高医院图书馆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顺畅运营。

2.图书馆目的与职责2.1 目的医院图书馆旨在满足医务人员的学术和职业发展需要,提供专业的图书、期刊和电子资源,并提供知识咨询和参考服务。

2.2 职责2.2.1 收集和维护医学类图书、期刊、多媒体资料等,建立完善的图书馆藏。

2.2.2 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包括文献检索、资料复制等。

2.2.3 组织学术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2.4 合理安排馆内空间,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保障图书馆秩序和安全。

3.图书馆资源管理3.1 藏书管理3.1.1 采购流程:根据需求和预算,医院图书馆制定采购计划,经过评审和批准后,由指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3.1.2 编目分类:采用国际通用的图书编目分类系统,对新进图书进行编目并录入图书馆数据库。

3.1.3 馆际互借:与其他医学图书馆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借服务。

3.2 电子资源管理3.2.1 订购与维护:医院图书馆通过与电子资源供应商合作,订购医学数据库、电子期刊和电子书籍,并及时维护与更新订购的资源。

3.2.2 授权与访问:制定授权管理规范,仅授权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保证合法使用与版权保护。

3.3 借阅与归还3.3.1 借阅登记:借阅人需凭借阅证在图书馆登记借阅信息,包括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

3.3.2 借阅期限:不同类型的图书、期刊和电子资源设有不同的借阅期限,需在借阅规定日期内归还。

3.3.3 续借与预约:借阅人可通过线上系统或前台服务续借图书,如有预约需求也可提前预约。

3.3.4 催还与处罚:到期未归还的图书将给予催还通知,如逾期未归还将视为恶意借阅,进行相关处罚。

3.4 维护与保养3.4.1 图书整理:图书馆定期对馆内图书进行整理,确保其有序放置,并及时处理破损图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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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图书馆设书刊借阅室和报刊阅览室两个服务窗口。

提供医学书刊外借和阅览等服务。

二、本院职工、进修生、实习生等读者可进入阅览室阅读或办理借阅书刊登记手续。

三、私人书刊、书包、皮夹、医院工作,服等不得携带入图书馆的各室,相关物品请放在人口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

四、入库(室)查阅书刊时,请不要乱架,阅读后应放在原来位置上,或由管理员归架,外借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五、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不要谈笑喧哗、随地吐痰,不要乱丢废弃物;禁止在书库、阅览室内进行会客和诊疗;禁止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

病房工作服不得带入,以免院内交叉感染。

六、爱护图书馆财产,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抹、剪裁、挖割、撕毁等,违者按章赔偿。

七、职工离院前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进行注销登记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八、各科室医师外出进修或开会带回的资料,图书馆原则上不予收藏,事先未与图书馆联系所购买的专业图书概不提供报销。

九、读者进入院图书馆后,须再参照和遵守各室及服务项目的具体管理细则。

十、图书馆开放时间按院部规定执行。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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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医院职工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本制度依据《医院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医院图书馆委员会是图书馆的最高决策机构,该机构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代表、医院图书管理员等构成,负责订立图书馆目标、规划和管理。

医院图书管理员是图书馆的具体管理者,负责图书馆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四条服务宗旨医院图书馆的服务宗旨是为医院职工供应优质的图书馆资源和知识服务,满足他们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第五条工作原则医院图书馆的工作原则包含公平、公正、便捷、高效、保密和廉洁。

第二章图书馆资源管理第六条藏书目录医院图书馆应建立完善的藏书目录,包含纸质书籍目录和电子资源目录。

纸质书籍目录应依照图书分类进行编制,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电子资源目录应包含电子书籍、期刊、数据库等信息,并供应在线查询服务。

第七条藏书采购医院图书馆依据医院学科专业和职工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图书采购。

采购流程包含信息搜集、选题规划、预算编制、供应商招标、评审采购、验收入库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重视图书的质量、应用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图书借阅医院职工可通过自助借阅设备或人工借阅服务进行图书借阅。

借阅流程包含查询图书库存、填写借阅单、归还图书等。

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可续借一次,但不得超出借阅期限的一半。

特殊情况下,借阅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九条图书归还医院职工应定时归还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归还的,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借阅、限制借阅、扣除信用分等。

第十条图书维护和修复医院图书馆应定期对纸质书籍进行维护和修复。

维护工作包含整理书架、更换书架标签、清除灰尘等。

修复工作包含修补破损书页、重装书籍封面等。

第十一条图书流通统计医院图书馆应定期进行图书流通统计,包含图书借阅量、归还量、逾期未归还量等。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医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医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医学图书馆管理
制度
一、在医院质控科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

二、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搞好馆内清洁卫生,馆内不准吸烟、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美化图书馆环境,为读者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

三、读者咨询服务工作:一周开馆时间不少于40小时,负责办理读者借书证及设立读者到馆记录,严格执行借阅规定,做好借、还书刊的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新书介绍。

四、搞好藏书建设,制定藏书计划,负责定期订购医学图书、期刊、报纸,并按规定做好总括登记和财产登记;完善馆藏图书、期刊记录,登记项目及内容齐全。

五、馆藏图书、期刊著录标准化,按标准编制本馆馆藏图书、期刊目录。

中外文图书、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规定分类、排架。

六、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在系统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形成二、三次文献并提供给读者利用。

七、认真做好读者进馆借阅登记、购书(种、册、价格等)
登记、统计工作。

附:图书赔偿规定:
1.工具书和孤本书遗失,按原书价的三倍赔偿。

(以2000年出版为标准,2000年以前出版的按十倍赔偿,由财务科收缴。

)
2.中外文期刊、书刊遗失按原价三倍赔偿,损坏按两倍赔偿。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采购程序及审批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采购程序及审批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采购程序及审批制度一、图书采购原则:(一)总的原则是以医药卫生类的图书为主;并及时了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求动向,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地收集国内外图书资料,充实医院图书馆馆藏。

(二)保证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用书;保证重点学科,兼顾一般学科,照顾新设学科用书,建立结构合理、有特色的馆藏保障体系。

(三)保品种、少复本。

原则上每本图书只购买一册,即使需要,复本量控制在5册以内。

(四)精装与平装的同种书,尽量购买平装书,工具书例外。

(五)在购书经费有保证的情况下,可以购买少量非医药类的图书。

二、图书采购程序:(一)购书前认真审阅新书目录,由图书馆采买人员(或科室经办人)选定图书,填写图书立项申请表,科室购书还需病区负责人和科主任审批。

(二)申请表由图书馆经办人审批,核对无误后送交相关领导审批。

(三)领导审批同意后,图书馆制成购书订单,交由总务科采购。

(四)新书到馆后,图书馆工作人员拆包、清点验收无误后,然后登记和盖章,再送交编目签收。

或通知科室图书管理员到图书签名领书。

(五)图书编目,贴书标并录入电脑,最后图书上架。

三、审批制度:(一)由图书馆采访人员根据《科技新书目》或书店提供的新书目录选购图书,并填写图书立项立项申请表。

(二)科室购买专科性比较强的图书时,可以申请立项。

科室经办人填写图书立项申请表,由病区负责人和科主任签名同意,然后交图书馆经办人审批,并提供购买清单(具体价格以书店为准)。

(三)申请表由图书馆经办人核对同意后,送交总务科及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同意后才能购买。

四、财务报账新书到馆后,经图书馆工作人员拆包、清单验收、登记和盖章后,并在发票背后签名(如果是科室购书,则需要申请购书科室经办人和科主任在发票上签名),总务科最后将图书立项申请表、购书清单和发票交财务部报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学习和阅读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是医院提供的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学习、阅读、借阅书籍等服务的场所,由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大声喧哗等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安静。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阅览区、借阅区、自习区等功能区域,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引导用户借阅书籍、解答咨询、维护秩序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会定期开展文献展览、讲座等活动,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文化服务。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八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收藏有医学相关的书籍、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用户可在规定时间内自由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提供免费的复印、打印、扫描等设备,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自习区域,用户可在此学习、备考,但需保持安静。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电脑终端,用户可查询文献、阅读电子资源等。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业人员提供文献检索、信息服务等支持。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用户必须持有效的医院工作证件或身份证明登记后方可借阅书籍。

第十四条用户应遵守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规定,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损坏设备等。

第十五条用户在图书馆阅览室内应爱护馆藏书籍,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用户离开时应及时归还所借书籍,逾期未还的将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第十七条用户可提出借阅书籍建议、意见等,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设有监督电话、投诉箱等途径,提供用户对服务的反馈。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图书馆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是医院的重要文化设施,是为了满足医务人员和患者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而设立的。

医院图书馆的宗旨是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机构为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图书馆的管理、维护和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对外服务对象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服务时间为医院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周六、周日为闭馆日,节假日根据医院安排。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服务只针对医院的员工和患者,借阅者必须出示有效的借阅证件。

第八条医院图书馆的藏书种类主要包括医学类、护理类、人文类和社科类等,借阅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查阅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的阅览室提供阅读、研习、交流等多功能服务,可供借阅者自由使用。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的网络资源部分可提供医学数据库和网络检索等服务,借阅者可以在指定终端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借书行为进行登记和管理,借阅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归还。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借阅者如涉及书籍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热情、耐心地为借阅者提供服务,保证服务品质。

第十四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五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者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警告、封禁或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需修改,须由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后,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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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1、图书馆要及时为全院职工、研究生、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提供各种书、刊资料及中外文医学文献数据库。

对到馆的书刊资料做到及时入库、分类、编目、上架并及时更新数据,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

2、电子阅览室凭借书证入内、上机,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反动、迷信、色情网页内容。

禁止看电影、玩游戏,违者取消上机资格。

3、借阅图书须持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借书证遗失要及时挂失,补办借书证需缴纳10元工本费,不及时挂失,后果自负。

4、图书管理员按规定控制借书数量:副高以上人员可借中、外文图书5册;中级职称可借中、外文图书各3册;初级职称可借中、外文图书2册;进修及其他人员可借图书1册。

5、借书期限为2个月,如未看完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到馆续借一期,逾期不还,停借图书一期。

6、工具书(指词典、字典、手册、年表、年鉴、百科全书)及各种画册(包括艺术类以图为主的图书)不外借,只限馆内阅览。

7、凭阅览证、研究生证、进修证、实习证在阅览室门
口换卡,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无证者不得入内,携带的手提包、书包等物品存放于书包厨内。

8、阅览室内的中、外文过刊及中文现刊概不外借。

期刊可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复印后马上归还本室。

外文现刊可外借,中级职称以上者,每人每次可借一册,期限两周,如有特需本室人员有权调回。

9、阅览室严禁带包入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注意公共卫生,爱护公物。

10、加强与兄弟医院及有关科研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医学情报交流。

图书馆管理制度
1、图书馆要及时为全院职工、研究生、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提供各种书、刊资料及中外文医学文献数据库。

对到馆的书刊资料做到及时入库、分类、编目、上架并及时更新数据,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

2、电子阅览室凭借书证入内、上机,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反动、迷信、色情网页内容。

禁止看电影、玩游戏,违者取消上机资格。

3、借阅图书须持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借书证遗失要及时挂失,补办借书证需缴纳10元工本费,不及时挂失,后果自负。

4、图书管理员按规定控制借书数量:副高以上人员可借中、外文图书5册;中级职称可借中、外文图书各3册;初级职称可借中、外文图书2册;进修及其他人员可借图书1册。

5、借书期限为2个月,如未看完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到馆续借一期,逾期不还,停借图书一期。

6、工具书(指词典、字典、手册、年表、年鉴、百科全书)及各种画册(包括艺术类以图为主的图书)不外借,只限馆内阅览。

7、凭阅览证、研究生证、进修证、实习证在阅览室门口换卡,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无证者不得入内,携带的手提包、书包等物品存放于书包厨内。

8、阅览室内的中、外文过刊及中文现刊概不外借。

期刊可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复印后马上归还本室。

外文现刊可外借,中级职称以上者,每人每次可借一册,期限两周,如有特需本室人员有权调回。

9、阅览室严禁带包入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注意公共卫生,爱护公物。

10、加强与兄弟医院及有关科研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医学情报交流。

图书购置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科室如需图书资料,应先向图书室提交购书计划,
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有医院购置中心协助购买。

二、图书购进后,由图书室办理入库手续后再需报销。

入库及报销手续完成后,所购图书经图书室按《图书分类法》编目、贴号等处理后,再按《图书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三、科室需长期存阅工具书的,需经分管院领导签字批准,交图书室备案。

不需继续留存的工具书,要及时交回图书室保存。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本馆图书只供本院职工、研究生、进修医师、实习学生借阅。

2、借书应先办理借书证,无证者一律不得借书。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1个月后补办证件,并交纳10元成本费。

3、借书者可用微机或卡片目录选书,填写索书单,交与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4、借书数量:副高以上人员可借中、外文图书5册;中级职称可借中、外文图书各3册;初级职称可借中、外文图书2册;进修及其他人员可借图书1册。

5、借书期限为2个月,如未看完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到馆续借一期,逾期不还,停借图书一期。

6、工具书(指词典、字典、手册、年表、年鉴、百科
全书)及各种画册(包括艺术类以图为主的图书)不外借,只限馆内阅览。

7、借出图书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书价格3-5倍赔偿,套书丢失一本,按成套价3-5倍赔偿,其余书仍归图书馆所有。

8、借出图书如有急需,图书馆有权调回。

图书馆阅览室规则
一、读者入阅览室阅览,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为保持良好的阅览环境,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吃东西,严禁睡觉,不得谈笑,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抛纸屑杂物,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室,不得抢占座位,读者离位时,应将椅子摆放整齐。

对于不服从管理者,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阅览资格或作出相应处罚。

三、阅览室凭借书证借阅书刊,每次限借一册,阅毕可以换借。

读者应持本人借书证,不得使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不得将本人借书证借他人使用。

违反者扣留借书证一个月。

四、读者进入现刊阅览室不得携带书包(包括有拉链的笔记本、活页夹)及其它书刊、报纸等物品。

五、阅览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在书架选书时,应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准乱插书刊,搞乱书刊排架。

六、读者借阅书刊时,应仔细检查书刊,发现有污损等
情况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分清责任,否则,还书时若发现污损等问题应由当次借阅人负责。

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读者对书刊应认真爱护,不得折叠、撕页、圈点、划线和批注等;对室内设备,不得损坏和随意搬动,不得在桌面上乱划。

如有违反者,按章罚款或赔偿。

偷窃书刊处以书刊价二十倍的罚款,并通知所在科室处理。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根据本馆实际,制定各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制度。

一、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书库、阅览室等各工作室内严禁吸烟、用火。

2、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馆内。

3、严禁在馆区内焚烧字纸、垃圾。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
2、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三、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及时关闭使用的水龙头
2、保持水龙头开关正常和下水正常
3、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四、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天下班检查,每周末检查,每季度检查,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全馆安全大检查。

2、每月由防火责任人组织检查,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以备检查。

3、岗位消防安全员,每天班前班后检查。

4、各级防火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

五、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馆内安全隐患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馆内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馆内各室门窗安全检查;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馆内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凡在我院实习或进修时间半年以上者,可按如下有关规定借阅图书:
一、借书证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本馆实行凭学生证、借书证开架借阅,学生每次可借一本。

三、为加速图书周转,借书期限为十五天,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四、过期不还者按超期一天罚款10元。

五、阅览室内报刊、杂志工具书限室内阅读(杂志工具书押学生证阅读)不能私自带出室外。

六、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撕毁、涂污划线摺角等,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七、丢失本馆图书。

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至五倍赔偿。

八、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在室内大声说话、吃零食、吸烟、丢果皮、纸屑。

九、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读者卫生守则
1.读者进馆必须注意维护图书馆的卫生,禁止乱丢杂物。

2.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3.衣冠不整、手持食物者谢绝入馆,馆内不允许吃零食。

二、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1.各部(室)工作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墙面无积尘、蛛网;门窗洁净,窗台不堆放杂物。

2.设备、书刊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3.禁止向窗外抛物、倒水。

4.禁止向窗外、水池内倒茶叶。

5.要定期打扫馆内外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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