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管理运行体制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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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是 6 条关于“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内容:1. 嘿,咱高新区这管理制度改革可太重要啦!就好比给咱高新区这辆快速行驶的车换了个更强大的引擎呀!你想想,以前有些繁琐的流程就像路上的小石子,老阻碍前进,现在咱要把这些统统清理掉!比如说,办事为啥不能一站式解决呢?这多方便大家呀。

咱得让改革后的高新区像火箭一样飞速发展!2. 咱高新区要改革管理制度,这不是闹着玩的!这就好比盖房子,以前的框架可能有点旧了,现在得重新搭建个更牢固更合理的。

咱们不能再容忍那种办事拖拉、互相推诿的情况啦!举个例子,一个审批流程拖好久,那不是耽误大家时间嘛,这能行?必须得改,让高新区活力满满!3. 哎呀呀,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那可是势在必行啊!就好像一艘大船要在大海中顺利航行,就得把那些不合适的部件换换。

大家都知道吧,那些不合理的规定就像暗礁,得避开呀。

比如为啥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呢?这能让大家信服吗?赶紧改革,让高新区乘风破浪勇往直前!4. 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这可是大事情哟!这就好像给高新区来了一次大变身一样。

以前那种僵化的模式可不行啦,得变得灵活多样。

你看哈,为啥不能多听听大家的意见来改进呢?这不是很好嘛。

通过改革,让高新区绽放新光彩!5. 哇塞,高新区要搞管理制度改革啦!这简直就是给高新区打了一针强心剂呀!想想以前的一些麻烦事,不就像鞋子里的沙子嘛,硌脚。

举个例子,那种复杂的考核方式,有必要那么复杂吗?咱得改得简单高效些,让高新区跑步前进!6. 嘿呀,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这可是关键时刻到啦!这就像给高新区来个全面升级一样。

以前存在的问题可不能再忽视啦,得痛下决心解决。

就比如有些手续太繁琐,多耽误事呀!赶紧改革,让高新区成为大家都想来的好地方!我的观点结论就是:高新区必须积极推进管理制度改革,这是高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关键举措,只有改革才能让高新区充满活力,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1.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1. 1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1) 准政府的管委会模式。

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全权管理高新区的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政策的出台等事务,带有行政管理和服务供给的双重色彩。

管委会具有政府的职权,但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因而是一种准政府机构。

这种管理模式一般存在于规模比较小的高新区,某些大型高新区在发展的早期也采用了这种模式。

如宝鸡国家高新区、杨凌国家农高区、西安高新区、烟台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等即采用了这种模式。

(2) 高新区与地方行政区“合二为一”的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往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或者是由当地政府机构直接管理高新区,只挂一块牌子,而不成立管委会,把高新区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政策、招商引资等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合二为一。

这种管理体制一般来说适应于整个城区或行政区都被划为高新区的情况。

如山东省青岛国家高新区就采用了“四合一”的管理体制。

将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老人国家旅游渡假区和崂山风景区的发展与整个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合在一起考虑,统筹管理,四区四块牌子,一套班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 以公司为主体的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是由一个非盈利性的公司负责高新区的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开发、发展公共事业、供给公共产品,政府与大学不再介入高新区的具体管理事务。

这在工商业比较发达、市场机制完善的东部地区比较多见,如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的高新区就存在这种体制。

这种模式首创于“蛇口”,在上海的漕河泾、闽行、虹桥等开发区,紫竹科学园和浙江宁波的大谢开发区得到推广。

1.2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

这主要表现在高新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其性质、地位和职能没有在法律上确定下来;高新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没有理顺。

这使高新区管委会在对外协调、出台政策、招商引资、整合科技资源和构建要素通道等活动中颇受制约;特别是在与地方政府协调方面所受的制约就更大。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DOC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DOC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一、党工委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办1、负责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印工作。

2、负责高新区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协调等工作和统战工作。

4、负责高新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1、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2、究制定高新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和规划;3、导和监督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4、同党工委办公室,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5、成党工委及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管委会办公室(对外联络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1、负责主任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印工作。

2、负责管委会综合文秘、机要和保密工作。

3、负责管委会综合协调、督查工作。

4、负责管委会政务活动组织和接待工作。

5、负责管委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高新区数字化园区建设工作,推行电子政务。

◆对外联络办公室1、负责管委会日常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实施;2、负责管委会重大接待和外联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3、负责完善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礼仪、建立接待工作体系;4、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完成大型活动及会议的有关参观、会务接待等工作;5、负责对管委会各部门、中心、直属园区管理办公务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负责与定点接待的宾馆、饭店、民航、铁路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等工作;7、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局西安高新区纪检监察局全面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以及管委会和高科(集团)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教育和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务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

【新发展】西高新突出优势创新发展经验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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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发展西安高新区概览:优势发展突破创新成功路2013-04-08作者:msn 出处:互联网责编:一、西安高新区的总体概况西安高新区成立于1991年3月,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

高新区规划面积307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开发配套面积50平方公里,形成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和通信、光伏与LED、电子元器件、电力设备与能源技术、汽车、生物医药、软件与服务外包、创新型服务业等八大产业集群,探索了一条在我国内陆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成功路子,成为陕西、西安最大的经济增长极,被国家确定为要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六个高新区之一。

2012年,西安高新区实现在册口径营业收入6810.44亿元,同比增长30.27%;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700亿大关,规上工业增加值速达到17.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8.44亿元,同比增长25.1%;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7.16亿元,同比增长28.1%;实际利用外资8.3196亿美元,同比增长28.1%;实际利用内资377.77亿元,同比增长19.2%;实现海关进出口总额89亿美元,同比增长29%,占全市外贸进出口任务总额78.07%。

二、西安高新区的发展特点一是成为中西部地区经济规模最大的高新区。

高新区现拥有企业16000多家,数量居全国高新区第2位。

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在全国105个高新区中排第3位。

2012年,西安高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实现营业收入4115.4亿元,占园区总收入比重的60.43%。

全区营业收入过千亿元企业1家,过百亿元企业14家,过50亿元企业25家,过10亿元企业79家,过亿元企业303家。

二是成为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区域之一。

西安不沿江、不沿海、不沿边,西安高新区创建初期不具备发展大规模的加工制造业的条件,只能因地制宜地发挥西安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军工及人才资源雄厚的优势,通过营造局部优化的环境,推动本地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走出了一条依靠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路子,探索了孵化培育、军民融合、合作嫁接、转制分离、改造升级等五种企业成长模式。

浅谈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浅谈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目录一、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特殊性 (2)二、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2)1、行政主体地位不明确 (2)2、管理权限模糊 (3)3、中介服务能力缺失 (3)4、旧体制回归 (3)5、风险投资体制缺陷 (4)三、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 (4)1、确立管委会法律地位,明确其权限 (4)2、转变职能,精简机构 (4)3、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完善中介服务 (5)4、建设服务型政府,培养合格行政队伍 (5)5、完善政府金融支持体系 (5)参考文献 (6)浅谈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科技部于2000年7月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将高新技术范围划分如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火炬计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包括下列九个领域:电子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核应用技术产业、海洋技术产业和环保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一般来说,主要是以科研、技术成果为基础,以国家的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形成的区域性的高新技术开发基地。

在这样的区域性的范围之内,使科研成果与政策环境、客观的生产物质条件相结合,致力于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运用于当前的物质生产之中,以小型区域(指高新区本身)的知识密集、人才密集的优势带动较大区域(指区、市、省乃至国家)的资源优化,服务于整个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建。

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指的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

当前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由于存在的历史原因及各个区域的客观差别,在现实的角度主要存在有三种类型:一是单一的行政区。

它和一般的行政区的管理体制差不多。

只在经济建设一些小的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重轻划分;二是单一的政策区。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1.10•【字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号]•【施行日期】1994.01.1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已经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4年1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称开发区),适用本条例。

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划定的地域内,实行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政策的经济区域。

第四条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是设立开发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开发区行使管理职权。

第五条开发区采用多种形式,引进资金,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举办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与科技开发相关的第三产业。

开发区不得举办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企业。

第六条开发区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工矿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七条开发区应当建立和完善投资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八条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有权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投资者在开发区内的投资、财产、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8]30号)精神,加快推进西安高新区建设,在继续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市发[2007]23号)的基础上,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加强对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西安市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孙清云、陈宝根同志为组长,董军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韩森、岳华峰同志为副组长。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外经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局、雁塔区、长安区、户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岳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与省政府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和联络。

协调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影响和制约高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重大事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快拓展高新区的发展空间按照西安第四次城市总体规划,加强高新区80平方公里的规划控制,确保高新区在规划范围实施统一管理与开发。

加快推进高新区规划建设4平方公里的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7平方公里的长安通讯产业园和20平方公里的草堂科技产业基地。

将长安通讯产业园、户县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列入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规划,将这两个园区(基地)前三年税收市级分成部分留给园区,用于支持其开发建设和发展。

西安高新托管实施方案

西安高新托管实施方案

西安高新托管实施方案西安高新区托管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西安高新区”)作为西安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核心区域,承载着大量的科技创新资源和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西安高新区决定制定并实施托管实施方案,以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二、托管实施目标。

1. 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2.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3.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托管实施内容。

1. 提供场地托管服务,为企业提供办公场所、生产场地等基础设施支持;2. 提供财务托管服务,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表审核等;3. 提供人力资源托管服务,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薪酬发放等;4. 提供法律法规托管服务,协助企业处理法律事务、合同起草等;5. 提供市场营销托管服务,协助企业进行市场调研、推广等。

四、托管实施方式。

1. 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委托其提供托管服务;2. 设立专门的托管服务部门,由区内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3. 制定托管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托管实施保障。

1. 加强对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2. 定期对托管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3.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托管服务内容和方式。

六、托管实施效果评估。

1. 根据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定期评估托管实施效果;2. 统计企业在托管实施后的发展情况,包括营业额、利润等指标;3. 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托管实施方案,确保其持续有效。

七、总结。

西安高新区托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支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推动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们将不断完善托管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托管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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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管理运行体制的基本内容1、领导体制西安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及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参加。

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制定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长远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排除外部的各种干扰,保证高新区新体制、新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次创业以来,市委市政府更加支持高新区的发展,市委、市政府直接研究决策和协调解决高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职责权限市政府赋予管委会市级经济管理和必要的社会事务管理权,如规划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审批、财政管理、市政管理、市容管理、进出口业务以及劳动人事等,在高新区实行“封闭管理、开放运行”,保证高新区能够成为“市场化改革的试验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2003年,西安市人大制定并经省人大批准颁布实施了《西安市开发区条例》,用地方立法授权的方式保障高新区管委会的上述管理权限。

3、管理职能管委会尽可能依照“市场经济改革中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对政府的要求”确定管理职能,机构设立和职责范围不与行政区及政府管理部门比照,尽可能减去与园区发展关系不大、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管理事务,真正实现了“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内部只设一套机构,现有2室、15局,员工 150人,对口市上60多个部门。

改变了政府过多干预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弊端,真正把工作的重心放到园区环境营造和为企业发展服务上来,尽可能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社会发展进步的积极性。

企业真正成了经济发展的主体,做到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主发展,以此实现了技术知识商品化、科技人才社会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

4、人事管理除管委会领导由市委、市政府任命外,其余岗位实行职务聘任制、劳动合同制、岗位工资制、工作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同时建立社会保障机制。

保证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以竞争择优汰劣机制保证人员的高素质和精干高效。

5、财政体制高新区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与市财政5:5分成。

既鼓励管委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又保证高新区的建设发展符合政府的目标,同时为西安市的财政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6、建设机制按照“政策扶持、贷款起步、负债经营、滚动发展”的方针,把政府职能和企业化融资运作结合起来,在不要市财政投入的条件下,创出了一条土地成片集约开发,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社区发育同步推进的城市建设道路。

7、专业园区组建专业园区发展中心,实行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体制,承担各专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职责,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机制和高效的决策、运行机制,使其成为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宗旨,以保本经营为原则,以企业化运作为手段,为科技人员创业和企业成长提供了优越环境的平台。

8、内部管理实行严密的计划管理、预算管理和考核激励制度。

把计划管理、预算管理、人事管理、基础建设管理、项目用地管理、统计管理和考核管理纳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之中。

三、西安高新区管理运行体制的优势1、使管委会能够依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确定管理方向和内容,努力接近国际惯例,把宝贵的管理资源集中用在促进科技产业发展所急需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用在满足企业普遍的发展要求上。

2、使管委会能够较为科学、合理、灵活的运用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两种手段加快发展,有利于化解计划经济体制制约发展的束缚,降低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的配置的制度性成本。

3、使管委会具有灵活的创新试验和纠错机制,确保管理和工作机制趋向科学合理,不断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和决策水平,增强执行力,节约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杜绝了人浮于事和相互扯皮,提高了工作效能。

4、在人事管理上能够真正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保证了员工的高素质,保证了团队的精干,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政府机构的公务人员“能力和动力失衡”的问题。

5、使管委会能够在工作上能够做到计划科学、考核严格、纪律严明、办事廉洁、员工敬业、服务高效,确保了高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

总之,西安高新区新的管理和运行体制获得的最终成效,是使高新区具有明显高于区外的体制优势。

这一优势赢得了园区管理服务的高质量和要素配置的高效率,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获得了投资环境的竞争优势及声誉,从而吸引了大量资金、人才和项目进入(二次创业4年来每年引进资金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最终取得了高速发展的成果。

四、当前管理运行体制上的较为突出的问题1、部门利益驱动向高新区“收权”创立新体制也就是在高新区进行体制改革,必然涉及到已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并引发矛盾和摩擦。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西安市开发区条例》得以出台,旨在使开发区的新体制以地方立法的方式稳定下来,但结果仍旧不如人意。

市级个别部门不时借口加强管理、规范统一、依法行政等理由,越来越多地越位下发文件和干预高新区的工作,造成法规授予高新区管委会的部分职能难以到位。

在规划管理、征地拆迁、处理违章建筑、处置闲置土地等法规性较强、利益冲突较大的事项中,《西安市开发区条例》往往不被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认可。

2、园区内城乡管理二元矛盾突出随着开发面积的扩大,规划建设范围内的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农村转变为城市社区、农民转变为城市市民、农业转变为服务业和制造加工业的工作显得越来越急迫。

但是由于二元管理,这些工作难以推进,也给园区投资环境的改善造成障碍。

高新区建设发展的高度组织性和农村、农民和农业转变的自发性引发的矛盾,不仅表现为高新区征地拆迁难度日益加大,成本攀升,严重制约招商引资和项目入区,还表现为城中村不断增加,为园区环境的维护留下巨大的隐患。

3、财政体制不够稳定近年来高新区的财政体制越来越不稳定,上缴比例外摊派的任务额越来越大,5年来共计达到4.5亿元,今年已经占到高新区体制分成数额的20%,迫使高新区不得不用银行贷款来完成。

体制外上缴的最大影响是高新区难以对未来可支配财力进行预期和判断,无法制定较为长远的建设发展计划,甚至影响到对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制定。

4、支撑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有待探索现在公安、工商、税务、质监、交警、消防部门在高新区派驻有工作机构,统称为“支撑服务机构”。

总体上这些机构在高新区工作良好,为高新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高新区是我市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外商和国内企业对政府机构的服务要求更高。

对支撑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不到位、企业不满意的方面,管委会缺乏管理和促进的手段。

五、对高新区体制创新认识上的问题西安高新区的体制是创新实践的产物,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遵循,对于未来发展方向各个层面认识上模糊不清,这必然在实践过程中经常产生矛盾、摩擦并引起认识上的差异。

1、对管委会的职能定位的认识西安高新区创建之初,为了解决建设资金的融通和积累问题,在组建高新区管委会的同时也注册了开发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行企业化运作。

加之当时因能力所限尽可能少管社会事务以及新的人事制度,给人以管委会是企业如开发商的错觉,并简单认为新体制就等于企业化的体制。

由于把“政府”等同于“计划经济政府”,形成了“管委会不应当成为政府”的说法,这不仅容易减弱园区内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更为认识高新区的未来走向带来迷惑。

科技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具备良好的投资环境。

政府是投资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任何一个企业和社会机构都不具有承担这个职能的动力和能力。

西安高新区16年的实践表明:管委会体制的成功不是管委会不承担或少承担政府职能,而是管委会扮演的角色更加符合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职能定位,以新体制的优势营造了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

高新区今后的任务是使这个新体制更加完善并为陕西和西安行政效能的提高提供经验。

2、对高新区功能定位的认识高新区未来的发展是坚持建设纯粹的科技园还是建设成为具有综合功能科技新城,对此多年来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如果是坚持前者,其发展面积不能过大,可以依靠已有城市区域的配套,管理机构的职能也较为简单,但是其功能难以起到营造和维护高质量的园区环境的作用。

国家高新区的功能应当是以下8个主要方面:1、集约建设。

规模化营造高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实施城市功能区域的科学规划建设,实现土地和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降低投资成本,提高利用效率,高水平的保护环境。

2、规模聚集。

形成企业和产业的规模聚集,产生产业经济的规模效应,促使生产、经营、商务等服务机构和设施的良性发育,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区域主导产业的品牌美誉和竞争能力。

3、企业孵化。

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各类专业孵化器,降低科技创业的成本和风险,扶持科技创业,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家的成长。

4、创新平台。

促进产学研互动,形成创新网络,促进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实现智力和人才资源整合再造,促进风险投资与中介服务的活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的源泉。

5、改革试验。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方向率先进行体制创新,以体制优势提高科技产业资源和要素的配置效率,深化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的结合,为城市综合改革提供示范。

6、开放窗口。

以改革和创新形成适应中国国情又接近国际惯例的运行机制,突出地提升园区的国际化水平,为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提供支撑。

7、辐射带动。

以聚集形成的技术、人才、资金、管理效能向传统产业扩散,用高新技术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8、产业高地。

以知识、技术、人才密集所形成的高质量、高速度的发展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成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力军。

以上8个方面的功能,是我国现阶段客观条件下国家高新区的所应当具备的。

由此,如果国家高新区仅仅定位于科技园区或科技产业园区,缺乏综合营造软硬环境的功能,其健康持续发展是相当困难的。

六、对国家科技部的建议1、建议国家科技部牵头有关部委加强对高新区体制的深度研究,为国家高新区的体制创新决策提供科学、权威并具实际操作性的依据。

2、建议国家科技部在上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有关国家高新区体制创新的指导意见,为各地高新区体制改革和创新实践提供规范,再添动力。

3、建议国家科技部在上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考评国家高新区体制创新程度的指标体系,或者先为6家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高新区制定一套考评其管理运行体制和机制先进程度的指标体系,促进和带动全国高新区的体制创新,为我国高新区在新形势的健康持续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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