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件(第九章 地方政府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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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九章 地方人民政府的政治关系

★通过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和地方公 民参与的关系,确保地方政府依法 行使权力,实现公民广泛有序参与 地方事务,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
第五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的关系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的关系规范
(一)规范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关系的原则
一、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系演变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系规范
第四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关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关系演变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关系规范
第五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的关系
第九章 地方人民政府的政治关系
★地方人民政府的政治关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与 地方党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地方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地方公民参 与之间的关系。 ★地方人民政府是在处理相应的政治关系中产生 和运行的,并受政治关系规范的制约。
第一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中共地方党委的关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与中共地方党委关系演变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 普遍关心的问题,
人员的工作,通过 开展调查研究,反
建议和批评进行监 映社情民意,进行
督。
协商讨论。
第三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关系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系规范
(二)促进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地方人民政府关系的制度化
(1)健全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制度。 (2)丰富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形式。 (3)规范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内容。 (4)完善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规程。
第九章 地方人民政府的政治关系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中共地方党委的关系
第五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的关系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的关系规范
(一)规范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关系的原则
一、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系演变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系规范
第四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关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关系演变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关系规范
第五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公民参与的关系
第九章 地方人民政府的政治关系
★地方人民政府的政治关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与 地方党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地方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地方公民参 与之间的关系。 ★地方人民政府是在处理相应的政治关系中产生 和运行的,并受政治关系规范的制约。
第一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中共地方党委的关系
一、地方人民政府与中共地方党委关系演变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 普遍关心的问题,
人员的工作,通过 开展调查研究,反
建议和批评进行监 映社情民意,进行
督。
协商讨论。
第三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关系 二、地方人民政府与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关系规范
(二)促进地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地方人民政府关系的制度化
(1)健全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制度。 (2)丰富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形式。 (3)规范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内容。 (4)完善政协参与地方政府民主协商规程。
第九章 地方人民政府的政治关系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地方人民政府与中共地方党委的关系
政府间关系

单一分权型模式 联邦分权型模式 单一集权型模式
3.1案例背景 3.2案例呈现 3.3案例小结
三、案例介绍
3.1案例背景
加利福尼亚州南海岸空气盆地内因发电厂化石燃料的燃烧、大量 机动车尾气的排放、自然山脉的屏障等影响,空气质量不断恶化, 而产生的光化学烟雾,引发了人们的健康问题,这使得加州任何 总体规划和政策必须把主要精力用于改善南加州的空气污染问题。 由于空气的流动性,治理空气污染需要地方政府间合作,也需要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
80% 90%
70% 55%
相互依存模式
相互依存模式与赖特的相互 依存模式较为相似。从法律 方面的权限看,中央到地方 三级是相互人份同一领域内 的权限和责任共有体制。央 地关系的交涉的行动者是多 元的,理解是交涉的关键。
2.2.6 政府间关系的若干模式——政体模式
根据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可以将政府间关系概括为三种模式:
一、什么是政府间关系?
1.1政府间关系的起源
• “府际关系”(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源自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
添加本
添加文本
时联邦政府积极推行“新政”措施,借以回应经济大恐慌,为避免各州
质疑其破坏美国联邦宪法的分权架构,特别提出这个强调自由、进步与
主动的政策实务运作的概念。
1.3国内外政府间关系的研究进展
DIY简易视频
1.4 政府间关系研究的网络途径
first 传统中央控制模式
second 地方自治模式
second 网络模式
1.4.1 政府间关系研究的网络途径——传统中央控制模式
中央政府的控制在等级制的政府间体系中十分明显。在中央控制模 式中,中央政府掌控一切,它从等级制的顶端对政府间体系进行管 理,而不是着眼于整个体系。地方政府在等级制体系中是被控制的, 而不是自控制的,他们是依赖性的,而不是自治的。在公共政策的 研究文献中,这一模式也被称作是“自上而下”( top-down)的,即 中央与地方是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关系,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被看成是 相互分离的过程。等级制的政府间体系中,资源主要掌握在中央政 府手中。
3.1案例背景 3.2案例呈现 3.3案例小结
三、案例介绍
3.1案例背景
加利福尼亚州南海岸空气盆地内因发电厂化石燃料的燃烧、大量 机动车尾气的排放、自然山脉的屏障等影响,空气质量不断恶化, 而产生的光化学烟雾,引发了人们的健康问题,这使得加州任何 总体规划和政策必须把主要精力用于改善南加州的空气污染问题。 由于空气的流动性,治理空气污染需要地方政府间合作,也需要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
80% 90%
70% 55%
相互依存模式
相互依存模式与赖特的相互 依存模式较为相似。从法律 方面的权限看,中央到地方 三级是相互人份同一领域内 的权限和责任共有体制。央 地关系的交涉的行动者是多 元的,理解是交涉的关键。
2.2.6 政府间关系的若干模式——政体模式
根据国家结构形式的不同,可以将政府间关系概括为三种模式:
一、什么是政府间关系?
1.1政府间关系的起源
• “府际关系”(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源自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
添加本
添加文本
时联邦政府积极推行“新政”措施,借以回应经济大恐慌,为避免各州
质疑其破坏美国联邦宪法的分权架构,特别提出这个强调自由、进步与
主动的政策实务运作的概念。
1.3国内外政府间关系的研究进展
DIY简易视频
1.4 政府间关系研究的网络途径
first 传统中央控制模式
second 地方自治模式
second 网络模式
1.4.1 政府间关系研究的网络途径——传统中央控制模式
中央政府的控制在等级制的政府间体系中十分明显。在中央控制模 式中,中央政府掌控一切,它从等级制的顶端对政府间体系进行管 理,而不是着眼于整个体系。地方政府在等级制体系中是被控制的, 而不是自控制的,他们是依赖性的,而不是自治的。在公共政策的 研究文献中,这一模式也被称作是“自上而下”( top-down)的,即 中央与地方是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关系,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被看成是 相互分离的过程。等级制的政府间体系中,资源主要掌握在中央政 府手中。
地方政府学全书课件整套电子教案

地方制度安排:国家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政治、行政关系做出 的制度安排,反映地方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 以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地方政府的设置目的:反映国家对所设置的地方政府应有作用的基本要求, 也是评判该地方政府活动是否有效的基本依据。
地方政府所居的层级位置:较高层级/较低层级
• 传统国家的特点及地方政府的产生 土地为地主阶层占有 政治权力支配财富 国家统治的地域范围和人口大大扩展 地方封闭性较强,形成较为独立的组织实体
亚洲传统国家的地方政府
秦朝:郡县体制 中央政府具有绝对权威,授予地方政府权力 皇帝通过官僚体制行使地方管辖权 地方政府一般不干预社会经济生活
欧洲传统国家的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单位:国家按照地方行政建制设置的治理所辖 地域的政府单位,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组成的整体。
内涵: 地方政府单位的基础是地方行政建制 地方政府单位由国家设置 地方政府单位必须实施对所辖地域的治理 地方政府单位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组成的整体
行政体地方政府单位的构成
存在于浓厚帝制色彩政治体制的国家、实行地方自治国家中的部 分高层级地方政府和联邦制国家中由联邦直接管理的地区的政府。
“议行合一”体制 绝对议行合一体制——英国的议会委员制 美国的委员会制 相对议行合一体制——美国的议会经理制 德国的市行政主任制
“议行分立”体制 绝对议行分立体制——日本的市长议会制 美国的强市长议会制
相对议行分立体制——法国的市议会-市长制
“双轨”体制
同一区域内存在两个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一个是经由行 政区域地方政府议决机关选举产生的行政机关,另一个是由国家在该行 政区域设置的国家行政机关。
• 特殊型地方政府 包括除了民族区域型和城镇型两类地方政府以外的所有其他特殊型
地方政府的设置目的:反映国家对所设置的地方政府应有作用的基本要求, 也是评判该地方政府活动是否有效的基本依据。
地方政府所居的层级位置:较高层级/较低层级
• 传统国家的特点及地方政府的产生 土地为地主阶层占有 政治权力支配财富 国家统治的地域范围和人口大大扩展 地方封闭性较强,形成较为独立的组织实体
亚洲传统国家的地方政府
秦朝:郡县体制 中央政府具有绝对权威,授予地方政府权力 皇帝通过官僚体制行使地方管辖权 地方政府一般不干预社会经济生活
欧洲传统国家的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单位:国家按照地方行政建制设置的治理所辖 地域的政府单位,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组成的整体。
内涵: 地方政府单位的基础是地方行政建制 地方政府单位由国家设置 地方政府单位必须实施对所辖地域的治理 地方政府单位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组成的整体
行政体地方政府单位的构成
存在于浓厚帝制色彩政治体制的国家、实行地方自治国家中的部 分高层级地方政府和联邦制国家中由联邦直接管理的地区的政府。
“议行合一”体制 绝对议行合一体制——英国的议会委员制 美国的委员会制 相对议行合一体制——美国的议会经理制 德国的市行政主任制
“议行分立”体制 绝对议行分立体制——日本的市长议会制 美国的强市长议会制
相对议行分立体制——法国的市议会-市长制
“双轨”体制
同一区域内存在两个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一个是经由行 政区域地方政府议决机关选举产生的行政机关,另一个是由国家在该行 政区域设置的国家行政机关。
• 特殊型地方政府 包括除了民族区域型和城镇型两类地方政府以外的所有其他特殊型
第九章--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学》PPT课件)

(二) 执行主体
1、政策执行组织: 组织结构的合理性、组织权责的明确性 2、政策执行人员: 利益因素、心理因素、知识因素、能力因素
(三) 政策对象
公共政策对象具有以下特点。 1、规定性 2、受动性 3、主观差异性
(四) 政策环境
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政策环境可区分为自 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1、自然环境
其目的是界定解释政策执行为何会随着时 空、政策、执行机关之不同而有所差异,因而 可预测未来出现的政策执行类型。
戴尼丝·施柏丽认为政策是否能够有效执行,关 键在于培养正面的府际运作关系。关于联邦与地方 官员的彼此互信程度以及上级机关监督介入情形, 将府际运作关系分为:
•①合作共事型 •②合作但维持地方自主型 •③逃避式各自为政型 •④争斗式各自为政型
政策执行系统的自然环境是指与执行系统 发生密切联系并与之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 换的外部自然条件。
2、社会环境
政策执行系统的社会环境是指该系统以外由 人的活动形成的、并对政策执行活动产生交互 影响的各种社会因素。这些因素可细分为社会 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等。
第四节 政策执行偏差及其矫正
一、什么是政策执行偏差
(二) 客观原因
政策质量低劣常常是造成执行效果 不佳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1) 政策目标错位或模糊不清; (2) 政策“打架”; (3) 政策不可行; (4) 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是指政策执行主 体采取一定的纠正措施,使政策执行回到正 确的方向,并且消除或尽可能减少其负面效 应和不良后果的过程。矫正偏差的对策包括 以下几方面: 1、加强政策执行的成本— 收益分析 2、加强政策的认知力度 3、提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 4、加强政策执行的控制与监督 5、加强政策执行的制度创新
政府间关系PPT课件

10
刘祖云博士在《政府间关系:合作博弈与府际 治理》一文中将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概括为:
一个核心概念:政府间关系
两条基本路径:综合研究和单向研究。 综合研究如林尚立、谢庆奎等;单向研究如张紧
跟、张志红等 三维理论视角:政治学、经济学与法学 《法治视阈下的中国横向地方政府--府际争议及
其消解方略》《我国斜向府际关系初探》《伙伴 型府际关系》蔡英辉
11
“四种研究动向”:
(1)“博弈论”作为一种新的分析工具应用于政府间 关系的研究中。在这一研究动向中,既有对政府间纵 向关系进行“利益博弈”的分析,也有对政府间横向 关系从“利益博弈”角度进行分析
(2)区域内政府间关系研究正呈兴盛之势。随着中山 大学陈瑞莲教授“区域公共管理”理念的提出,以及 相应的对珠三角区域内政府间关系研究文章的面世, 这一独特的而又富有生机的研究领域正蓬勃展开
15
二、西方政府间关系的历史与现实
1、西方政府间关系的历史演进 2、西方政府间关系的若干模式 3、西方政府间关系发展的新趋势:网络模
式的出现
16
2、西方政府间关系的若干模式
(1)拉焦尔模式
法国政治学者安德雷·拉焦尔在其著作《行政部门的结构》 中,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划分为三种模式,
种管辖范围应径渭分明,部门之间水泼不进的理论在19世 纪或许还有些意义,如今显而易见过时了。不仅在经典联 邦国家,管辖权之间的界限逐渐在模糊,政府间讨论、磋 商、交流的需求在增长,就是在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公 共生活也表现出这种倾向,可唤作‘多方治理’的政府间 活动越来越重要了。” ——戴维·卡梅伦:《政府间关系的几种结构》,《国外社会 科学》2002年第1期。
14
刘祖云博士在《政府间关系:合作博弈与府际 治理》一文中将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概括为:
一个核心概念:政府间关系
两条基本路径:综合研究和单向研究。 综合研究如林尚立、谢庆奎等;单向研究如张紧
跟、张志红等 三维理论视角:政治学、经济学与法学 《法治视阈下的中国横向地方政府--府际争议及
其消解方略》《我国斜向府际关系初探》《伙伴 型府际关系》蔡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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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研究动向”:
(1)“博弈论”作为一种新的分析工具应用于政府间 关系的研究中。在这一研究动向中,既有对政府间纵 向关系进行“利益博弈”的分析,也有对政府间横向 关系从“利益博弈”角度进行分析
(2)区域内政府间关系研究正呈兴盛之势。随着中山 大学陈瑞莲教授“区域公共管理”理念的提出,以及 相应的对珠三角区域内政府间关系研究文章的面世, 这一独特的而又富有生机的研究领域正蓬勃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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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方政府间关系的历史与现实
1、西方政府间关系的历史演进 2、西方政府间关系的若干模式 3、西方政府间关系发展的新趋势:网络模
式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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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方政府间关系的若干模式
(1)拉焦尔模式
法国政治学者安德雷·拉焦尔在其著作《行政部门的结构》 中,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划分为三种模式,
种管辖范围应径渭分明,部门之间水泼不进的理论在19世 纪或许还有些意义,如今显而易见过时了。不仅在经典联 邦国家,管辖权之间的界限逐渐在模糊,政府间讨论、磋 商、交流的需求在增长,就是在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公 共生活也表现出这种倾向,可唤作‘多方治理’的政府间 活动越来越重要了。” ——戴维·卡梅伦:《政府间关系的几种结构》,《国外社会 科学》2002年第1期。
14
政府间关系

归纳总结
从这些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地方政府间关系是指地方各层级政府围绕着以资 源(权利,礼仪,财政,人事,行政,经济等)为核心,而发生的一系列互 动关系(包括横向的和纵向的)。
二.确定研究维度
杨书文等人认为
地方政府间关系是一个综合性的命题,在研究中,不同学科学者们从本学科的 “维度”出发,对其中的诸多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但是每一个学科都有其独 特的观察视角和理论体系很难结合起来,他认为,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 政府间关系中诸多问题的研究,其实都可以纳入纵向或横向维度展开对话,提 出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进行归纳,其中,纵向维度研究的是垂直方向的政府 间关系,相关政府主体之间有行政隶属关系。横向维度研究的是水平方向的政 府间关系,相关政府主体之间无行政隶属关系。
三.研究动态
层级隶属
关系模式
(一)从纵向研究地方政府间的关系
科层制
实现机制
竞争
关系模式
(二)从横向研究地方政府间的关系
合作
市场制/科层制/协商制
实现机制
(一)从纵向研究地方政府间的关系
层级隶属关系模式
原因 谢庆奎认为
目前地方政府之间的垂直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地方自主权扩大,但这只是量 变没质变,上级政府领导下级政府, 通过人事、财政、行政等手段控制下级政府, 下级服从上级, 这种状况仍然基本上没有改变。就整体结构而言,我国地方政府 间在纵向上关系仍表现以上下层级的隶属关系为主。
地方政府间关系综述
陈晨 14020000533
目录
一.相关概念界定
二.确定研究维度 三.研究动态 四.总结
一.相关概念界定
对于地方政府间关系这一概念的界定和认识,学者间有其分歧和侧重点, 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
人大版中国政府与政治第九章当代中国地方政府

种类
9.6
9.6.1
乡级人民政府
乡级人民政府的范围
1乡人民政府 2民族乡人民政府 3镇人民政府
9.6.2
乡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臵
乡、镇政府都设立由文书、统计员、会计组成的办公室,设立一职 1 人(也有2人的)民政、公安(有派出所的不设此职)、司法、财政、文 教卫生、计划生育、生产建设、乡镇建设等助理员,设立人民武装 部等机构,还有县政府设立在本乡镇的财政、工商管理、税务等机 构。 有的地方将镇分为区级和乡级两等,分别核定行政编制和机构设臵。
省级政府派出机关的机构设臵没有明确规定,也不统一。1983年 地市机构改革时,中央曾限定地区行署的工作部门在25个以内。 但实际上,其工作部门一般在40~50个,工作人员数百人。
9.4
9.4.1
地级市人民政府
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范围
一般性 地级市 人民政 府
少数民族自治 地方人民政府-自治州、盟
范围
能够制定行政规 章的非计划单列 市人民政府 计划单列市政府
除上述机构外,乡级人民政府还有一些事业和企业单位
9.6.3
乡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 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议和命令。(2)执行本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 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 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 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 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和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 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 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 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 权利。(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政府结构PPT课件

一、地方政府结构
地方政府结构
宪政结构
地方人大人 常委会
地地地 方方方 法政检 院府察
院
党政结构
地方党委
领 导
科层结构
各各各各各 级级级级级 人党政法检 大委府院察 间间间间院 关关关关间 系系系系关
系
1
国家 主席 国务院
省级人民政府
(二)科层结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 委员会
中央军事 委员会
全国 政协
1980.1
福建
1979.12
贵州
1980.1.15
湖南
1979.12
宁夏
1980.1.15
广东
1979.12
湖北
1980.1.17
广西
1979.12
河北
1980.2
四川
1979.12
吉林
1980.4
云南
1979.12
天津
1980.6
陕西
1979.12
海南
1988.8
甘肃
1979.12
重庆
1997.6.18
山东
1979.12
5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根据各地提供的数据汇总)
2.各级地方政府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政府结构中的主体部分,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 机关的执行机关,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对上 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地方政府组成: 组成部门:政府办公厅(室)、各职能部门。 直属机构:负责某一方面专业性较强的行政事务机构,其地位低于组成
省级人民 代表大会
常务 委员会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地方政府结构
宪政结构
地方人大人 常委会
地地地 方方方 法政检 院府察
院
党政结构
地方党委
领 导
科层结构
各各各各各 级级级级级 人党政法检 大委府院察 间间间间院 关关关关间 系系系系关
系
1
国家 主席 国务院
省级人民政府
(二)科层结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 委员会
中央军事 委员会
全国 政协
1980.1
福建
1979.12
贵州
1980.1.15
湖南
1979.12
宁夏
1980.1.15
广东
1979.12
湖北
1980.1.17
广西
1979.12
河北
1980.2
四川
1979.12
吉林
1980.4
云南
1979.12
天津
1980.6
陕西
1979.12
海南
1988.8
甘肃
1979.12
重庆
1997.6.18
山东
1979.12
5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根据各地提供的数据汇总)
2.各级地方政府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政府结构中的主体部分,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 机关的执行机关,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对上 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地方政府组成: 组成部门:政府办公厅(室)、各职能部门。 直属机构:负责某一方面专业性较强的行政事务机构,其地位低于组成
省级人民 代表大会
常务 委员会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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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领导和管理全区民政、公安、 司法行政和监督等工作; 9、管理全区对外事务,同外国对 等级别政府缔结条约和协定; 10、领导和管理全区民族事务,保 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11、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保护全区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改变或者撤销下属各委员会、 办、局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13、改变或者撤销区内各级国家 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4、审定地区和各县、市政府的 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 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15、省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职权。
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检 察分院、人民法院,它们和行 署的关系可分为两层:其一属 于行署的行政职能部门,如司 法局。司法局接受行署的指导 和命令,负责行署行政区域内 的劳动改造、法制教育等工作, 是行署的得力工作部门。
其二是在行署行政区域内 设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分院和国家审判机 关——法院。它们不对行署负 责,而对上级国家法律监督机 关和国家审判机关负责,行署 无权干涉它们的工作,但可以 协调它们的工作。
(三)服务职能。就是进行社会服 务工作,为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服 务,包括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服 务。 作为地方一级政府的行署,其 服务既不同于中央政府对全社会的 根本方向的引导与保证,也有区别 于县、乡两级政府对社会偏重具体 事务性服务。
它的服务既务实又务虚,既注 意把握其行政区域内宏观方向,又 注意关键性的具体服务。 行署往往偏重于搞好中长期服 务项目,解决影响本区域内发展全 局的重大问题,以促进社会形成优 良的“软”、“硬”件环境,保障 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和长期的发 展与进步。
行署实行专员负责制,专员负责 全区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重点负责 全区行政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副专 员、顾问、专员助理协助其工作。副 专员受专员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 作或专项任务。行署秘书长在专员、 副专员领导下,负责处理行署的日常 工作,领导行署办公室。副秘书长协 助秘书长工作。
行署由专员、副专员、顾问、专 员助理、政府秘书长组成行署专员办 公会议。该会议为例会,一般每月两 次,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举行。遇特 殊情况,经专员批准另行安排。专员 召集和主持(专员因事外出时,由常 务副专员或接受委托的副专员主持) 行署专员办公例会讨论决定行政公署 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在制定这种战略目标和发 展计划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 反映出自己的发展重点和方向; 所定的目标必须是积极的、客 观实际的、能够付诸实施的战 略目标;目标的重心应把发展 区域的社会生产力和提高人民 生活水平放在首位。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 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 的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 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 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地区行政公署 的基本职能是督导检查所属县及县级市 人民政府的工作。具体有四个方面:一 是检查了解所属各县贯彻执行中共路线、 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情况,总结交流经 验;二是督促检查所属各县及县市完成 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相互关 系;三是接受中共省委、省政府的委托, 管理一部分干部;四是完成中共省委、 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应有的自主权。 行署一般统辖若干个县, 大范围的是农村地区,农村人 口比例很大,加快农村地区的 发展,有利于整个地区的发展 进步,有利于增强区域整体经 济实力。
要防止各种组织和个人 对集体财产的侵犯、对集体 经济组织经营的干涉,保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 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的健康 发展,推进农村社会生产力 的发展和进步。
而有些工作,上级只是要求去做, 并不提出具体指标,行署需要极大地 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完成,这时 行署就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去组织 实施,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自主权力。 总体上说,在精神文明建设等非 经济领域工作上,行署有很大的自主 权和灵活性,可以很好地发挥自己的 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行署由专员一人、副专员若干人、 顾问若干人、专员助理若干人、秘书 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行署 专员、副专员顾问人选,经中共省委 常委提名、讨论,由省人民政府任免。 专员助理经中共地委委员会提名、讨 论,由地委任免。行署成员无法定任 期,人员更换依工作需要和国家机关 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而定。
在战略重点的选择上,行署根据 整个区域内社会、经济、历史、资源、 文化等因素进行系统综合分析,归纳 各个职能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在最 有突破可能的环节和方向上选择战略 重点。此时,行署完全是指挥者的身 份出现。尽管听取了不同方面的意见, 集思广益,但其指挥和决策权力的正 确行使是必不可少的。
在战略措施的实施上,除了上级 政府部门有限度的指令外,基本上都 是行署根据实际情况自我决策。这种 决策指挥性、原则性的要求较多,具 体的行政命令则较少,这样可以更有 效地发挥县、市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 的能动性。在指导过程中,行署的协 调和指挥能力发挥较为充分,显示出 行署在发展社会经济上有极大的自主 权和灵活性。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 的其他事项。 许多突发性事件往往打破行政管 理正常的秩序,须重新安排工作的先 后次序及重点。因此,凡是上级通过 正式渠道交办的事情,行署都要无条 件地办理,而且还要力争办得最好, 达到上级所要求的目的。
地方行署的实际作用
(一)从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 设看行署的实际作用 行署在其辖区内对行政管理机构 的设置基本上没有自主权,主要是 按照上级指示行事的,不论某种机 构在其辖区内是否有必要设置或存 在,也不论机构是否重叠,行署必 须按照上级的意志执行。
中共地委书记、专员、中共地 委及行署顾问、中共地委政府秘书 长、行署政府秘书长组成地委、行 署联席会议。该会不定期召开,由 中共地委书记、专员召集主持,研 究决定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 的重大工作及其他涉及党政领导部 门需配合协作的重大问题。
比照宪法规定的省政府职权, 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行署行使 下列职权: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 区行政措施,制定全地区行政法规, 向全区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 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在干部选拔和任用方面,行 署一般控制到正、副处级干部, 也就是县级行政机构的正、副负 责人。行政机构的其他人员,行 署则不予考虑和安排。对行署辖 区内的县、市负责人,特别是主 要负责人——县长、市长,行署 考察的比较严格。
(二)从政治关系方面看行署的实际作用 省人民代表大会只在行署设有办公 机构,省人民代表大会这种办公联络机 构本身并没有立法权,它只能贯彻落实 上级的法律法规和监督下级法律法规的 制定和执行等。行署不向省驻地区人民 代表大会办事机构负责,而向省政府负 责。但是,省驻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办公 机构有监督行署执行法律的权力。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 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 惯,帮助本区域内的各少数 民族聚集的地方依照宪法和 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 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 文化等事业。
(九)提倡和推行男女平等,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同工同 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 条明确规定了妇女在社会政治、经 济、文化、家庭等个人方面同男子 平等的权利,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 关要重视保护妇女利益、培养和选 拔妇女干部等工作。
在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的制定上, 行署领导干部完全参与其中,而且都 作为普通一员去讨论、研究。为集中 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各个职能部门的建 设性意见,往往从上至下,从下至上, 几经反复,多次修改,最终形成有鲜 明的本地特色的战略目标。在其过程 中,行署和地方党委以主持人身份出 现,并完成最后的分析、归纳工作。
对未列入国家正式机构序列的 临时机构,行署则有很大的自主权。 临时常设机构,有些是根据上级要 求而成立的,有些则是行署根据本 地情况需要而自行设置的。有时, 为了便于发展某一专项事业,协调 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行署成立短期 的临时机构,一俟事情办完结束, 临时机构也随之撤销。
在管理人数数量方面,行署 一般实行的是总量控制。行政管 理机构按照上级要求定员定编, 行署并不具体控制到人,如果行 政管理机构在编制人员以外重新 要求增加人员及编制,则要受到 行署强有力的约束,行署可以决 定要不要增加这种机构的人员。
3、规定各委员会、办公室和 局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委、 办、局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 部委、办、局的全区性行政工作; 4、统一领导全区各级国家行 政机关的工作,规定地区、各县、 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 划分;
5、编制和执行全区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 算; 6、领导和管理全区统计 工作和城乡建设; 7、领导和管理全区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计 划生育工作;
地方行署的具体权限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 的决议和命令,规定本级的行政措 施和发布决议、命令。 在执行上级决议和命令全过程 中,行署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发 布本级的行政决议、命令,有针对 性地开展工作。
(二)领导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 政府的工作。行署作为一区域内的最高行 政机关,必须担负起该区域内的领导指挥 责任。 行署在统率过程中,必须体现出本地 区内最高且唯一的指挥机关的权威性。对 已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如符合本区的 客观实际,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精 神,下属各级机关和下级政府必须排除各 种干扰,坚持不懈地执行下去。
此外,行署还要鼓励、 支持全社会创办各项社会 服务事业,主要是第三产 业,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 身利益和日常生活的各种 问题。
(四)宣传教育职能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文化素 质。这种宣传教育是保证中共和 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以及 保障本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有 力武器。
(三)改变或者撤销 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 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 府的不适当决议、命令。 这属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 府的监督职能。
(四)依照法律规定, 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正确的方针、路线确 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 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