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细则
2024年燃气工程管理制度4篇

2024年燃气工程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燃气工程调压站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3篇燃气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第4篇燃气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制度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
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3、施工现场管理4、签证管理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第五条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第九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第十五条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流量计、燃气表等。
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燃气工程的安全、优质、高效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燃气工程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燃气工程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燃气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3. 对燃气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4. 负责燃气工程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 对燃气工程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考核。
第六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职责:1. 贯彻执行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管理;3. 组织实施燃气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4. 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八条燃气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燃气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燃气工程的安全、环保、节能、舒适等因素。
第十条燃气工程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燃气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燃气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四条燃气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第五章监理管理第十五条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要求,对燃气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燃气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燃气公司工程质量,提高燃气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燃气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质量第一,精益求精;(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燃气公司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二)组织编制工程质量计划;(三)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四)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五)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六)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内容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二)设计文件应完整、准确、清晰,便于施工;(三)设计变更应经相关审批程序,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七条施工管理(一)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二)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三)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质量意识;(四)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验收管理(一)工程完工后,应按照规定进行自检、互检、专检;(二)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三)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章质量责任与奖惩第九条工程质量责任(一)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二)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三)监理单位对监理质量负责;(四)燃气公司对工程质量总体负责。
第十条质量奖惩(一)对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和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燃气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燃气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燃气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燃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燃气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燃气工程施工、监理、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燃气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2. 严格执行施工图纸设计,确保施工质量;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5. 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 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2. 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3. 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技术培训证明;4. 施工设备、材料清单及合格证明;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2.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3. 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4. 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5. 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施工操作规程:1. 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2.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操作;3. 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更改;4.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自检,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燃气工程施工质量。
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质量标准;2. 对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验收;3. 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查、验收;4. 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燃气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燃气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工程质量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燃气工程的施工现场,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燃气工程质量检查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并建立检查台账。
第四条燃气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五条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执行,监理单位协助。
第二章日常检查第六条日常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施工设备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范等。
第七条每天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填写检查记录。
第八条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现场巡查记录的管理。
第九条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对不合格的进行追溯和整改。
第十条建立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确保工人安全施工。
第三章专项检查第十一条由监理单位按照燃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专项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关键节点验收、关键工艺质量把关、管道连接质量检查等。
第十三条检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出示,并按规定携带必要的检测设备。
第十四条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做好整改工作。
第四章质量督查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成立燃气工程质量检查组,负责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质量督查工作,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第十七条对于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暂停合作、取消工程资格等。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质量检查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经建设单位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在燃气工程施工现场张贴。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保障燃气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城市燃气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燃气工程。
第三条燃气工程建设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四条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能减排、环保低碳的原则,推进燃气工程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建设、规划、燃气、环保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燃气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燃气工程建设程序第六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根据城市燃气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进行,并充分考虑燃气输配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遵循燃气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布局和技术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燃气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一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当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前期研究、选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建立健全,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分工,制定质量管理措施和办法,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工艺等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质量监控和检测,对不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的情况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施工安全。
燃气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燃气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工程验收工作,保障燃气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燃气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等。
第三条燃气工程验收是指在规定的验收条件下,利用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对燃气工程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确认,以判断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过程。
第四条燃气工程验收工作应该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科学管理、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燃气工程验收管理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应明确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建立燃气工程验收的领导责任制度。
第六条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工程验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验收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七条燃气工程验收应当专门设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人员的职责,划分任务,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和严谨。
第八条燃气工程验收工作之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认识,并对验收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和讲解。
第二章燃气工程验收准备工作第一条燃气工程验收之前,应当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的齐全性、验收设备的准备等。
第二条验收准备工作应当由相关责任人员负责执行,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燃气工程项目验收前,应当接受相关单位的申请,并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燃气工程项目验收前,应当检查验收设备的准备情况,确保验收过程中能够准确、有效地进行测试和评估。
第五条燃气工程项目验收前,应当安排验收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保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资料记录的一致性。
第六条燃气工程项目验收前,应当明确验收标准和要求,对照规范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燃气工程验收程序第一条燃气工程验收程序应当分为四个阶段,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和提交验收报告阶段。
第二条准备阶段:确定验收目标,制定验收计划,安排验收人员,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三条实施阶段:按照验收计划和要求进行验收,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记录验收结果。
燃气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燃气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燃气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2. 燃气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燃气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计划。
2. 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三、施工准备阶段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质量控制措施。
2. 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四、施工过程控制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应实行全过程监控和记录。
3. 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五、材料和设备管理1. 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2. 材料进场时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3. 设备安装和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六、质量检验与验收1.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包括自检、互检和专检。
2. 质量检验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3. 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七、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监督管理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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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细则
燃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场站、民用、工商业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发包意见书约定的范围、施工技术标准、国家行业规范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工
程管理规定进行各项工序报验,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
减料,不得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保
期为2年。
第五条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无条件的负责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项目,
整改结果必须及时书面回复签发单位。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检验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承接的燃气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负责本单位在建工程质量的巡检抽查工作。
3、负责本单位工程开梯相接施工方案的报批手续。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及工程竣工拨交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竣工拨交前的工程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上报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验收,申请验收需提交表单(附表一、
附表二)及进场设备复核单。
第二节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及质量实施监督,
参与工程验收,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出具的监理联系单,对违反工程质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处罚
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
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行监理。
第三节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网络。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施工
中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运行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工程综合验收及竣工拨交工作。
(自施工单位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完成综合验收和拨交工作)
第十五条会同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评定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燃气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第十六条燃气工程(室外)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33—2008。
注解:该规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燃气工程(室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94—2009
第十八条燃气工程(长输管道)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369—2006
第十九条房屋土建、装修装饰工程依据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执行其它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4013-2002)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第四章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工程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笔记并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公司管
理部门的抽查。
第二十四条严格把好进场设备材料、配件质量关。
材料员、兼职质检员要把好材料、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严禁使用。
第二十五条对新进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须将焊工证件送监理审验并复印留存。
进行试焊后,通过拍片检查合格,报工程管理部备
案后才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严格对容易造成质量隐患点的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
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仔细做好管材的外观检查,做到管材无破损、无变形;
二、焊接钢管焊缝探伤数量及位置需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除锈、防腐质量合格,防腐后的钢管下沟前必须进行电火花试验。
三、各类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须过关,管道的基础、埋深必须合格,PE管的警示带敷设合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强度、严密性试验
等必须严格把关;
四、小区弯管式钢塑转换登高处,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钢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刷漆,刷漆做到“两底两面”,室内钢管安装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缝拍片时要求尽量
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过桥管等必须做到横平竖直,支架的材质、制作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固,美观大方,质量优良;
七、桥管、阀门等连接补偿器与管道保持同轴,安装时不得用补偿器的变形(轴向、径向、扭转等)来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八、调压柜(箱)基础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吊装调压柜(箱),防护栏安装、便道符合设计要求。
九、民用户登高管处球阀在送气后必须将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与进户管使用金属软管碰接(丝扣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甲供)。
十一、不同材质(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
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须使用电熔连接;不同材质(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严禁相接。
十二、PE管热熔焊缝刨边检查,穿越管道100%刨边,其他
50%(华润燃气集团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序管理,做好关键工序的自检和报检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八条PE管热熔焊接必须使用全自动热熔焊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