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企业城镇燃气工程市场开发管理制度
燃气工程管理制度上墙

燃气工程管理制度上墙燃气工程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规范化管理,它包括了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各个环节的详细规定。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设计管理设计是燃气工程的基础。
设计管理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设计文件应经过严格审核,并由专业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确保燃气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三、材料设备管理高质量的材料和设备是保证燃气工程安全的物质基础。
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材料设备的采购、入库和使用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四、质量监控质量监控是燃气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应设立专职的质量监督人员,对工程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五、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燃气工程管理的首要任务。
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六、验收管理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应由专业的验收团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进行。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七、运行维护燃气工程的运行维护是确保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应规定定期的检查和维护计划,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
同时,应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响应用户的合理需求。
八、信息公开为了增强公众对燃气工程管理的了解和信任,管理制度应包含信息公开的内容。
相关信息包括工程进度、安全状况、维护情况等,应通过适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
城市燃气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城市燃气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安全和可靠,提高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燃气工程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燃气管道网络、燃气站点、燃气设施等。
第三条城市燃气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提高城市燃气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气需求。
第四条城市燃气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监督,及时处理燃气事故,确保城市燃气供应的安全和可靠。
第五条城市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加强燃气管理,保证城市燃气供应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第六条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划和相关标准进行,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保证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第七条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施工队伍,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八条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燃气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环保工作,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燃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应当由燃气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可靠。
第三章燃气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城市燃气设施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包括设施位置、规格、使用寿命、维护保养记录等内容。
第十二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燃气管道网络、燃气设备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十三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及时更换老化设备,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燃气安全监督第十五条城市燃气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修订版)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经营服务第四章燃气使用第五章设施保护与事故处置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用户与燃气经营者得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得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得规划、建设、设施保护,管道燃气、瓶装燃气、车用燃气得经营服务,燃气使用以及相关得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与进口,城市门站以外得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得使用,燃气得槽车(船舶)运输与港口装卸,沼气、秸秆气得生产与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环保得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得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部门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与下级人民政府履行燃气管理职责得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区域内得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确定得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得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与信息化、公安、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依据法律、法规与同级人民政府规定得职责分工,负责燃气管理得相关工作。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气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燃气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得宣传与安全使用教育,提高燃气管理水平与使用安全意识。
燃气工程管理制度

燃气工程管理制度
燃气工程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这包括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都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也是不可或缺的,它能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燃气工程质量管理是制度范本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燃气系统的正常运行,还直接影响到用户的使用安全。
因此,从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到验收交付,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同时,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燃气服务。
燃气工程管理制度还需涵盖用户服务和信息管理。
优质的服务是提升用户满意度的关键,因此,制度中应当包含用户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每一位用户都能得到及时、周到的服务。
信息管理则涉及到用户信息的保密和系统数据的维护,这对于保障用户权益和系统稳定运行同样至关重要。
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也是燃气工程管理制度不可忽视的方面。
在制度中应当强调燃气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措施的实施,同时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燃气设备,鼓励用户合理使用燃气,共同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燃气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涵盖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用户服务、信息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还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技术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燃气工程的安全高效运行,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持,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
天然气工程部规章制度

天然气工程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工程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天然气工程部是公司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工作。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
第三条天然气工程部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天然气工程部领导层要发挥示范作用,严格遵守公司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部门工作秩序,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五条天然气工程部要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天然气工程部要加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平台,不断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天然气工程部负责制定,必须得到公司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公布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天然气工程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天然气勘探开发计划,组织实施勘探开发工作,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能,保障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第九条天然气工程部要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勘探开发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第十条天然气工程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天然气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天然气工程部要加强对天然气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天然气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天然气工程部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天然气勘探工作流程包括:确定勘探区域,开展地质勘探,确定勘探目标,进行地质勘探试验,评估勘探结果,制定开发方案。
第十四条天然气开发工作流程包括:确定开发规模,设计开发方案,开展勘探开发工作,建设生产设施,实施管道输送,推广应用。
燃气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公司工程施工管理行为,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造、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管理规定和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燃气公司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定期评估施工单位的综合施工能力和质量水平。
第二章工程施工前期管理第六条工程施工前,燃气公司应当组织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明确工程施工的具体内容、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保证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数量配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区域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临时交通管理方案,确保施工期间交通通畅和安全。
第三章工程施工中期管理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专责人员,定期组织安全例会,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台账,实时记录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沟通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工程施工后期管理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完成工程交付前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完成相关手续和资料的整理,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经营服务第四章燃气使用第五章设施保护与事故处置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设施保护,管道燃气、瓶装燃气、车用燃气的经营服务,燃气使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燃气的槽车(船舶)运输和港口装卸,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燃气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气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燃气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安全使用教育,提高燃气管理水平和使用安全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
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

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安全、合理地使用燃气,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生活、生产等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其中用钢瓶灌装的统称瓶装气,用管道输送(含瓶组供气)的统称管道气。
第三条本市辖区内从事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和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城市燃气设施、器具的销售、安装、维护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南宁市建设局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南宁市燃气管理处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公安消防、技术监督、规划、工商、环保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第一、方便群众的原则。
发展燃气事业,实行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保障燃气的有效供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编制燃气专业规划。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由建设单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规划部门在燃气工程选址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审查时,应当征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从事燃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由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劳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对燃气工程设计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燃气工程的建设施工,必须保证质量,接受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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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A 修订号:0
天然气企业城镇燃气工程市场开发
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BC-RQ-20××
编制:
审核:
校订:
批准:
发布日期: 20××年1月1日生效日期:20××年1月1日
分发部门■总经理■常务副总■财务副总■工程副总
■××××部■××××部■××××部■××××部
■××××部■××××部■××××部■××××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市场开发主要岗位职责 (2)
第一条市场开发部经理 (2)
第二条市场开发主管岗位职责 (3)
第三条市场开发员 (3)
第四条市场开发部综合管理人员 (4)
第三章市场开发计划管理 (5)
第四章市场开发客户管理 (9)
第五章市场开发价格管理 (10)
第六章市场开发合同管理 (14)
第七章市场开发与工程协调 (20)
第八章市场开发费用管理 (26)
第九章市场开发考核激励 (32)
第十章市场开发培训管理 (37)
第十一章市场开发会议管理 (41)
第十二章市场开发报表管理 (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场开发管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市场开发管理必须以计划为中心,以利润为目标,抓住燃气行业公用性的特点,充分利用其产业地位和产业政策,构筑完善的公共关系体系,与城建、物价、环保等ZF部门以及媒体、消协等相关机构建立密切的联系,积极拓展燃气市场,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燃气企业的市场开发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包括方案设计及评价、用户签约、工程建设、合同回款、点火通气等环节。
市场开发部必须搞好市场开发的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和各个环节的衔接。
第四条公司市场开发部负责市场开发政策、制度、标准的实施;负责与客户的接洽、跟踪、谈判及合同签订;负责初装费(配套费)等款项的催收和追缴;负责燃气销量的提升;负责市场开发部员工的管理和考核;负责与工程、生产、客服、财务等部门的协调;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市场开发计划指标。
第五条公司市场开发部必须严格执行此管理规定,以开展市场开发工作。
第二章市场开发主要岗位职责
第一条市场开发部经理
(一)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
(二)负责完成市场开发的各项指标任务;
(三)协助制定公司总体的市场发展经营战略,并组织目标分解落实相应的市场策略和具体实施方案;
(四)推动公司市场业务,推进企业网站的知名度,组织完成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
(五)代表企业宣传推广并保持与媒体的公共关系;
(六)制定市场开发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检查下属人员的执行情况;
(七)市场调研与市场预测,筹划工作,撰写市场调查报告并提交总经理;
(八)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
(九)有效控制本部门所发生费用,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同时不断提升本部门成员的业务水平;
(十)解决市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处理协调部门间的相关事务;
第二条市场开发主管岗位职责
(一)对市场开发部经理负责;
(二)负责市场研究,掌握市场动态及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信息;
(三)掌握市场竞争对手的信息,客户需求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四)负责市场的调查、预测,筹划工作并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收入目标和各分项业务收入目标,并且对下达的收入目标实施动态管理;
(六)负责各业务市场的调度、检查、协调、指导工作;
(七)搞好燃气报装服务,协调和配合用户报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用户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市场开发员
(一)对市场开发部主管负责;
(二)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三)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所负责区域的相关市场业务数据,制定每周和每月的业务计划;
(四)汇总各市场的业务收入情况,协助开发主管预测全公司业务收入目标和各分项业务收入目标,并且对下达的收入目标实施动态管理。
(五)负责客户资料的建档,更新工作;
(六)市场信息及时反馈上级;
(七)搞好燃气报装服务,协调和配合用户报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市场开发部综合管理人员
(一)负责公司市场开发合同整理与保存。
(二)从事部门内日常行政文书、后勤保障及信息传递等事务工作。
(三)负责营销物资的出入库管理,保证营销物资有效发放。
(四)负责市场开发部日常来函来电的处理及部门文档的管理。
图1—市场开发部的职能架构
第三章市场开发计划管理
第一条市场开发部应对本经营区域的燃气下游产业链: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新楼盘开发),商业用户(酒楼餐饮、宾馆商场等),公福用户,工业用户(化工、玻璃、陶瓷、锻造、热处理等产业)的布局和规划进行市场调研,根据气源状况和价格政策,制定本公司三年市场开发规划和当年市场开发计划,实施滚动式计划管理,实现市场与气源的平衡,供气结构的优化和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一)市场调研的过程
一般情况下,一次完整的市场调研是按照下面的流程进行的:
图2—市场调研过程图
以ZF部门及规划部门为依据,以新建开发小区为主进行调研,掌握每一栋楼盘、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用户的基本情况,随时保持跟踪。
(二)分类调研
按照城市燃气的市场客户类型,市场调研可分为:工业、商业、
公福、集体、民用。
1、工业、商业、集体调研主要内容
主要了解单位名称、地址、主营产品、燃料种类、年耗燃料量、折合年耗气量、燃具配置(锅炉型号、灶具种类等)法人名称、联系电话、合作意向等。
2、对新居民户调研主要内容
主要了解新批在建项目规模、施工时间、联系方式等,跟踪洽谈;针对此类用户调研,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等都是现实的目标,并可以看作营销的渠道力量进行仔细分析和研究。
3、对老居民户调研主要内容
以旧城改造规划为主实行项目调查。
4、对竞争区域的调研内容有:
争取竞争区域开发区的支持,不放过每一个建设项目的调查。
(三)分析预测
公司在获得调研结果后,须进行总量总结、分块预测、列出重点、目标分解。
在应用调研结果时,公司必须严格把握以下两点:
1、关注用户的用气量分析
为确保公司与上游气源供应的科学性,公司必须学习并掌握根据城市规划、各类商业网点的布局,当地使用燃气的消耗定额,以及区域内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工业开发区的不同特征,对当地的天然气总体用量及具体分解数据进行预测,即必须对用气量进行计划和管理,严防少用气和多用气。
监察目标客户的耗气情况,如果耗气量有显著变动,应考虑继续跟进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有关用气量的日常计划与管理规范请参看公司相关部门有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