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喂羊 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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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优秀的深度报道案例赏析

2021优秀的深度报道案例赏析

2021优秀的深度报道案例赏析
案例一:“养羊大县”添加瘦肉精问题羊肉流向多地
3月15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1年“3·15”晚会上曝光了号称“养羊大县”的河北省青县养羊产业中喂养瘦肉精的问题。

据了解,青县是河北省一个重要的养羊基地,每年大约出栏70万只羊。

养殖户向记者透露,这里的羊在饲养过程中添加了瘦肉精。

5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件线索查处情况”。

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依法注销河北天一肉业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

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牛羊肉经营者的检验检疫证明、索证索票等情况并抽样送检,检验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羊肉开展全面排查,静海区2家市场主体2批次羊肉检出“瘦肉精”,已被立案调查。

经查,2家市场主体均从同一家批发商处购进,已将问题羊肉查封,并将该批发商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小龙坎后厨脏乱差上热搜
3月15日下午,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出致歉声明,表示公司对小龙坎南京玄武店以及个别门店出现的问题深表歉意,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涉事门店立刻停业整顿,全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

声明还称,报道中所涉及的门店其违规行为严重违背小龙坎的加盟运营要求,与企业宗旨严重背离,公司将严肃处理。

畜牧业违法违规案例与解析

畜牧业违法违规案例与解析

畜牧业违法违规案例与解析一、使用瘦肉精的案例。

1. 案例。

在某个养猪场,老板为了让猪长得更瘦,瘦肉多,就偷偷在饲料里添加瘦肉精。

结果这些猪被送到屠宰场,屠宰后流入市场。

消费者吃了这些猪肉后,有不少人出现心跳加速、头晕等中毒症状。

2. 解析。

这养猪场老板可真是够贪心又够蠢的。

瘦肉精这东西国家早就严令禁止在畜牧业使用了。

从养猪的角度来说,他以为猪瘦了就好卖,能多赚钱。

但他不知道这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有多大。

就像给猪吃毒药,然后再把这“有毒”的猪肉卖给大家。

这是典型的只看眼前利益,不顾他人死活的做法。

从监管角度看呢,这也说明监管部门得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饲料和养殖过程的抽检。

养猪场老板这种行为触犯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肯定得受到严厉的惩罚,不仅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得坐牢呢。

二、违规使用兽药的案例。

1. 案例。

有个养鸡场,鸡生病了。

养鸡场的老板自己瞎配兽药,超剂量给鸡用抗生素。

结果这些鸡体内抗生素残留严重超标。

当鸡蛋被卖到市场上,检测发现鸡蛋里抗生素含量过高。

2. 解析。

这个养鸡场老板就像个鲁莽的“江湖郎中”给鸡治病。

他可能觉得多用药鸡就能好得快,可是他不知道兽药的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

就像人吃药不能乱吃一样,鸡也不能乱用药啊。

超剂量使用抗生素,一是会让鸡的身体产生抗药性,以后再生病可能就无药可治了。

二是那些残留的抗生素到了鸡蛋里,被人吃了,也会影响人的健康,可能会让人体内的细菌也产生抗药性。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应该对养鸡场的兽药使用记录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兽药的行为要责令改正,并且给予相应的处罚,比如罚款,限制他的养殖规模之类的,要让他知道遵守规则的重要性。

三、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案例。

1. 案例。

有个牛贩子,他想把一批没有经过正规检疫的牛运到外地去卖。

为了蒙混过关,他就找了个造假证的,伪造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结果在运输途中被执法人员查获。

2. 解析。

这个牛贩子可真是胆大妄为啊。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保证动物健康、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凭证。

瘦肉精案件警示录

瘦肉精案件警示录

序食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党中央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到天津调研时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漯河调研时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一些不法之徒,目无国法,利益熏心,引发了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件,为大家敲响了警钟,愿我们吸取教训,引一为戒,警钟长鸣……案例一刘襄生产销售瘦肉精被判死缓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瘦肉精”案中的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等5名犯罪嫌疑人一审宣判。

主犯刘襄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奚中杰制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肖兵销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主犯陈玉伟加工、销售“瘦肉精”被依法判处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犯刘鸿林被依法判处9年。

5名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犯罪使用财物予以没收。

2011年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并分别以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5名被告人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襄、奚中杰明知国家禁止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生猪,且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的生猪流入市场后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为攫取暴利,2007年初,刘襄与奚中杰约定共同投资,研制、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用于生猪饲养,其中刘襄负责研制、生产,奚中杰负责销售。

被告人肖兵、陈玉伟明知盐酸克仑特罗对人体有害,仍在刘襄研制出盐酸克仑特罗后联系收猪经纪人试用,并向刘襄反馈试用效果好。

食品安全警示案例

食品安全警示案例

食品安全警示案例案例一:“养羊大县”添加瘦肉精问题羊肉流向多地3月15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1年“3·15”晚会上曝光了号称“养羊大县”的河北省青县养羊产业中喂养瘦肉精的问题。

据了解,青县是河北省一个重要的养羊基地,每年大约出栏70万只羊。

养殖户向记者透露,这里的羊在饲养过程中添加了瘦肉精。

5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件线索查处情况”。

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依法注销河北天一肉业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

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牛羊肉经营者的检验检疫证明、索证索票等情况并抽样送检,检验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羊肉开展全面排查,静海区2家市场主体2批次羊肉检出“瘦肉精”,已被立案调查。

经查,2家市场主体均从同一家批发商处购进,已将问题羊肉查封,并将该批发商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小龙坎后厨脏乱差上热搜3月15日,知名火锅品牌小龙坎因“用扫帚捣制冰机”登上热搜,引发了网友们对火锅行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

3月15日,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在微信公众号“江苏新闻”上发布了一段“卧底小龙坎”的视频。

视频显示,位于南京的某小龙坎火锅店爆出诸多惊人的卫生问题:不用健康证就能入职工作;菇类、青菜等不清洗,上桌前淋水冒充新鲜;土豆外表已经发绿、发黑,刮掉表面继续使用;水果和肉类混用刀具案板;打扫卫生的扫帚捣制冰机冰块;碗筷洗不干净等。

3月15日下午,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出致歉声明,表示公司对小龙坎南京玄武店以及个别门店出现的问题深表歉意,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涉事门店立刻停业整顿,全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

声明还称,报道中所涉及的门店其违规行为严重违背小龙坎的加盟运营要求,与企业宗旨严重背离,公司将严肃处理。

案例三:曼玲粥店吃剩的排骨再下锅三米粥铺皮蛋徒手捏碎3月16日下午,#福州曼玲粥店将吃剩排骨再下锅#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

瘦肉精危害多山东曲阜狠抓“瘦肉精”整治_1

瘦肉精危害多山东曲阜狠抓“瘦肉精”整治_1

瘦肉精危害多山东曲阜狠抓“瘦肉精”整治图:瘦肉精危害多为贯彻落实好“瘦肉精”监管各项工作措施,根据省市关于“瘦肉精”整治的精神要求,严厉打击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山东省曲阜市畜牧兽医局加强了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

10月14日,配合省市业务部门对辖区25个规模养猪场进行了“瘦肉精”监测工作,要求每个养猪场随机抽检2头育肥猪尿样,共采集样品50份,进行“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检测。

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开展,打击了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添加行为,促进了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提高养殖水平、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相关阅读“瘦肉精”的正式名称是盐酸克仑特罗,简称克仑特罗,又名克喘素、氨哮素、氨必妥、氨双氯喘通。

为白色结晶状粉末,味略苦。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主要是肾上腺类、β激动剂、β-兴奋剂(β-agonist),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瘦肉精的危害 1.急性中毒有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有手抖甚至不能站立,头晕,乏力,原有心律失常的患者更容易发生反应,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心电图示S-T段压低与T波倒置。

2.原有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的患者,如有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上述症状更易发生。

3.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引起低血钾,从而导致心律失常。

4.反复使用会产生耐受性,对支气管扩张作用减弱及持续时间缩短。

虽然克伦特罗残留的毒作用为轻度的,但美国FDA研究表明,应用拟交感神经药者或对前药过敏者,对克伦特罗的反应要比正常健康个体更为严重。

FDA担心非法应用克伦特罗可导致此药的生产工人患病或死亡。

FDA指出,职业性吸入克伦特罗对心血管的影响,可能要比经食品摄食的危害性更大,但有待于进一步的证实。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

我国瘦肉精事件总结背景中国自2002年开始禁止在养殖中使用瘦肉精,因为瘦肉精是一种禁药,用于促进猪、牛和羊等动物的肌肉生长。

然而,由于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等原因,一些非法的生产者和销售商继续将瘦肉精添加到畜禽饲料中,导致瘦肉精事件频发。

瘦肉精事件的影响瘦肉精事件的影响非常严重,它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还有很大的经济损失。

在2011年,一系列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导致了包括香港在内的国外市场对中国肉类产品的进口限制,这对中国肉类产品出口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此外,瘦肉精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瘦肉精事件的原因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利益驱动部分养殖户和经销商因为考虑到经济利益而非法使用瘦肉精。

规制不严一些有关部门并未严格执行对瘦肉精的禁止,或者在执行上存在漏洞,使得瘦肉精的使用得以滋生和泛滥。

规范缺失一些养殖户和经销商缺乏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或者缺乏正确的规范,并且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因此不会意识到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危害。

对瘦肉精事件的治理中国政府对瘦肉精事件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治理:制定和加强法律法规国家相继颁布了《动物性食品中禁用瘦肉精国家标准》和《劣药破案办案技术规范》,加强了对瘦肉精的禁止,加强了监管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

扩大检测范围中国对进口的动物性产品和国内的食品产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检测,尤其是对出口到香港和其他国家的产品进行了严格的筛查。

加强宣传中国通过各种渠道对养殖户和消费者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了人们对瘦肉精事件的认识和警惕性。

瘦肉精事件的启示瘦肉精事件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也给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些启示:加强法律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打击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增加公众参与政府应该加强沟通,与广大民众、媒体和专家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让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加强规范和管理养殖户和经销商应该加强规范和管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积极宣传和遵守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事件的发生。

我国畜牧养殖业存在滥用抗生素问题危害食品安全

我国畜牧养殖业存在滥用抗生素问题危害食品安全

我国畜牧养殖业存在滥用抗生素问题危害食品安全人类滥用抗生素的问题现在差不多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您可能还不明白,养殖业也同样是抗生素滥用的重灾区。

据统计,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在使用抗生素方面一半是用于人类医学临床,一半那么用于畜牧养殖业。

让人担忧的是,假如在养殖业滥用抗生素,不仅会给动物性食品的安全带来潜在隐患,也会对人类的健康及生存环境造成危害。

因此,对动物合理使用抗生素差不多成为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进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我国,兽用抗生素在兽医临床和动物饲养方面应用广泛、不可或缺,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盲目随意用药、长期过量使用等情形在少数地区比较突出,使用禁用抗菌素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如何合理使用抗生素,保证我们食用的禽蛋奶肉等食品的安全成为关注焦点。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何伟勇:销售过程的监督还有一个专门重要的环节,确实是我们的产品出来之后,不管是蛋、鸡、猪肉,上市之前的监督。

没有强硬的监督标准,没有强硬的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机构,基层诊断水平的缺失和基层诊断设备的缺失也给我们药物的使用带来一些漏洞。

耐药性的解决那个问题,除了我们经常去做监测之外,更重要的是把外围服务的硬件和我们对基层服务素养的再提高,把这些问题补上。

不能说简单限制它的用药,或者是不让他用药,把思想给他打通,我觉得那个更容易解决我们现在那个问题。

事实上,不仅在中国,世界上专门多国家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也在不断探究解决方案。

比如美国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法官近日就作出判决,禁止在动物饲料中使用常用抗生素。

判决称,假如抗生素的生产商不能证明其产品的安全性,就必须收回这些药物非治疗用途的使用许可。

法官指出,过度使用抗生素会催生拥有抗药性的〝超级细菌〞,危害人类健康。

在动物用抗生素的治理上,许多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吴聪慧:吴聪慧:像欧盟它的治理那么好,它抗药性问题也是一个专门严峻的问题,因为现在来说拿2006年它全部进入抗生促进剂,然而它的抗药性还在上升,然而它有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监控,一样新药假如它上市之前就发觉它有5%的耐药率,他就认为那个新药是不宜在社会上使用。

经典食品安全案例事件

经典食品安全案例事件

经典食品安全案例事件案例一:“养羊大县” 添加瘦肉精问题羊肉流向多地3月15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1年“3·15”晚会上曝光了号称“养羊大县”的河北省青县养羊产业中喂养瘦肉精的问题。

据了解,青县是河北省一个重要的养羊基地,每年大约出栏70万只羊。

养殖户向记者透露,这里的羊在饲养过程中添加了瘦肉精。

5月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件线索查处情况”。

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依法注销河北天一肉业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

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牛羊肉经营者的检验检疫证明、索证索票等情况并抽样送检,检验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羊肉开展全面排查,静海区2家市场主体2批次羊肉检出“瘦肉精”,已被立案调查。

经查,2家市场主体均从同一家批发商处购进,已将问题羊肉查封,并将该批发商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小龙坎后厨脏乱差上热搜3月15日下午,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出致歉声明,表示公司对小龙坎南京玄武店以及个别门店出现的问题深表歉意,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涉事门店立刻停业整顿,全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

声明还称,报道中所涉及的门店其违规行为严重违背小龙坎的加盟运营要求,与企业宗旨严重背离,公司将严肃处理。

案例三:曼玲粥店吃剩的排骨再下锅三米粥铺皮蛋徒手捏碎3月16日下午,#福州曼玲粥店将吃剩排骨再下锅#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

15日,据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第一帮帮团》栏目报道,福建福州曼玲粥店宝龙分店,多名员工在长时间未洗手的情况下徒手抓取食材,更有甚者,将当晚吃剩的排骨捞出回收,加入了给顾客的山药排骨粥中。

16日,曼玲餐饮发布处理通报称,强制关停曼玲粥店福州宝龙店的第三方外卖账户和线下店铺,对店铺全面彻查,主动向政府监管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另外,线上线下全面排查全国曼玲粥门店卫生、食品安全问题,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加强门店实时监控,对今后违规门店做通报批评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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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建议2011-08-29建议对食品安全危险源实行“全程可追溯制度”,为食品安全构筑起“事前监管”的防线国家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共同构成了当前危及食品安全的危险源。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危险源“家族”的名单可能还会增加。

面对如此众多的危险源物质向食品行业的渗透,一方面,为确保食品安全,国家及国家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另一方面,无处不在的食品乱象,依然让消费者深深地担忧。

不妨先剖析一下“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之一的亚硝酸盐的近期报道:——2011年05月24日北京晚报《北京禁止向餐馆个人出售亚硝酸盐》说,北京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建立销售台账,查验购买者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严禁向个人、餐饮服务单位出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可能因滥用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含有上述物质的食品添加剂、调味料。

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日用百货和食品商店(场)、超市一律不得经营上述食品添加剂、调味料”。

——2011年07月26日中国新闻网《贵州安顺食物中毒案:厨师误将亚硝酸盐当冰糖》载:“经过警方初步查明,中毒原因目前确认为制办酒席的厨师采购冰糖、芡粉时,店铺帮工将店内亚硝酸盐当作冰糖出售,厨师制作八宝饭时将亚硝酸盐放入,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这两则报道至少反映出以下问题:1 作为全国首都的北京,此前对亚硝酸盐的管理也乏善可陈;2 北京管住了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可工业、建筑业大量使用的亚硝酸盐会不会又流入食品行业?3 北京、深圳管住了亚硝酸盐,全国其他地方又怎么办?贵州安顺的亚硝酸盐中毒案发生之时,比北京管理亚硝酸盐的启动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如果,贵州与北京同时都加强了亚硝酸盐管理,这起中毒案还会发生吗?4 无论如何,北京、深圳等地在继续加强“事后监管”的同时,开始了“事前监管”的探索,可喜!但别忙着说可贺,因为目前食品安全要面对的,是151种甚至更多的危险源物质的威胁,对此,我们应该怎么办?再剖析一下“非食品添加物”之一的“瘦肉精”的近期报道:——2011年06月30日四川日报《公安部挂牌督办四川告破特大制售瘦肉精案6人被捕》报道:“2002年至2009年3月,犯罪嫌疑人宁××在成都丽凯公司出任董事以及总经理期间,伙同该公司宋××、蔡××等人在没有任何相关药品许(注:原文如此。

估计应为“许可”或“许可证”)或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从省内外多家供应商处,购买生产“莱克多巴胺”所需的原料“对羟基苯乙酮”,以订单形式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

该公司从2003年起共计生产“莱克多巴胺” 12399.3公斤”。

——2011年07月25日北京晨报《三省份出现新型瘦肉精浙大一教授涉案被刑拘》的报道中,除了“约2.5吨问题饲料已被销售出去”之外,还有两个新动向:一是“农业部2010年12月公告的瘦肉精品种目录,共为16种。

此前,国内饲料中出现的仅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4种,此次苯乙醇胺A系在国内首次发现”;二是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淅大教授也卷入此案,警方“从浙江大学教授邹某处查获含苯乙醇胺A的饲料1500公斤,并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2011年07月26日中国青年报《庭审揭开“瘦肉精”生产销售黑色网络》和2011年7月27日中国食品安全报《法律利剑重判“瘦肉精案”》,说的都是河南首批两起瘦肉精案开庭审理这同一件事,8名被告,为首者被判死缓,其余7人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根据法院统计显示,5名被告共生产销售了2700公斤的“瘦肉精”原粉”。

每公斤售价“3000元至4000元”。

——2011年8月1日中国食品安全报《河北一农妇用“瘦肉精”喂羊获刑5年》报道:“昌黎县龙家店镇西刁坨村38岁的农妇韩立荣明知“瘦肉精”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且国家明令禁止给家畜喂食,仍故意给其饲养的育肥羊投喂,结果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报道反映出如下问题:1作案时间长。

在三起非法制售“瘦肉精”案中,除7月25日北京晨报的报道中未显示其作案时间之外,另两起案件的作案时间分别为4年和7年;2危害面广。

7月26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提到:养殖户每头猪使用“瘦肉精”成本仅为一元钱左右就能多赚40到60元。

仅以每公斤900元售价计,即900头猎只需一公斤原粉;但愿以上三案中已出售的17.5吨的“瘦肉精”原粉没被全部用完,否则,三起案件可出现1575万头“健美猪”!3 作案团伙整体素质较高,研制新产品的能力较强,隐蔽性也较强;4 化学品生产、销售部门责任意识差,管理松懈,以致如“对羟基苯乙酮”这类本身就对人的健康有危害的化学品原料,竟然无需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就可以大量采购到;5 韩立荣哪是在生产育肥羊,纯粹是在生产害人的工具!蔑视法律尊严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是活该。

不过,谁能说清,有多少养殖户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瘦肉精”,最终害人害己?6 既然作案时间如此之长,危害面如此之广,食品安全若不积极探索“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并重的管理方式,那么,消费者将伤不起,因不知情而使用了危险源物质的种植户、养殖户也将伤不起!实际上,食品的安全问题绝大部分并非来自食品本身,而是来自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中的违规添加(如上述151种危险源物质的违规添加)和违规操作(如超期储存、无适宜的储存环境等)。

违规操作的问题,只要食品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就能逐步收到管理实效。

而违规添加问题,在市场诚信普遍缺乏,逐利行为不择手段的大环境下,面对151种之多的危险源物质对食品行业的“围攻”,若仅仅由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从食品市场内部进行管理,很难让食品行业独善其身。

陈君石院士认为,国家公布允许添加的物质以外的,都是属禁止添加之列。

其数量有数万种之多,如果都要进行检查的话,目前的检测技术不可能达到这样的要求。

所以,我们现在采取的事后监管可以说是目前最有效的方式【1】。

这话没错。

其一,就检测而言,除了目前国家公布的151种危险源物质之外,谁能说清我国现有的几万种化学品中,还有多少种可能对食品安全具有潜在的威胁?因此,期望仅靠检测就能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不太现实,至少目前不现实。

其二,48种非食品添加物几乎都属于化学品、药品;22种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绝大多数也是化学品,且绝非单一用途,印染、医药、化妆品、造纸、包装、电镀等行业都需要;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也分属药品、农药、禁用兽药和其它化合物。

而且,“一方面,政策严令禁止很多违禁品在水产养殖业的使用,但却允许其他领域公开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些药物”【2】,这对151种危险源物质来说,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恰恰是这些“多用途”的化学品,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无外不在的食品安全危险源,使得食品安全管理陷入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若将上述危险源都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之下,那将大大超越《食品安全法》所赋予的管理范畴和权限;另一方面,如果管不住上述危险源,那么,即使管住了食品添加剂行业和饲料添加剂行业,上述危险源的种种物质,也极有可能从其他行业流入食品行业——只要食品行业还有不讲诚信,不计后果,唯利是图的人在。

处于这样的两难境地之中,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能做到的,似乎也就只剩下死守住“事后监管”这最后的关口了。

问题是,食品安全人命关天,而大多数“事后监管”都难免有消费者受到伤害。

面对汹涌而来的食品乱象,已经不能再按部就班地任由一个或几个部门在那里苦苦支撑了!我们的管理应该,也必须有所创新!因此,建议国家就危及食品安全的危险源物质建立“全程可追溯制度”,使管理者能够通过对各种危险源物质从生产、流通、运输、储存、使用、回收直至废料处理的不间断的信息记载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危险源物质在各自生命周期内的所有动态,并及时施予有效控制,从而达到令众多的危险源物质从始至终既实现其自身使用价值,又避免其对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双重管理目标。

“全程可追溯制度”的要义在于:在从食品行业内部不断强化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落实责任并实施问责),实现对151种危险源物质生命周期内的全程可追溯,严格禁止这些物品流入食品市场,从而在食品市场的外围,构筑起一道食品安全“事前监管”的坚固防线,最终实现食品安全“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的有机统一。

这一制度,在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尚未健全时,可以有效地促进各个部门、各个地区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管理活力;而在今后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将其引入,则可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这一制度,早在2008年9月《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3】中就已初具雏形,且效果较好。

这一制度,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曾经用于应对非常危机并取得成功。

2003年的抗击非典,其实是在我国法律体系欠完善、无专门机构、无处臵先例的情况下,与突发疫情展开的一场“遭遇战”。

人们永远不会忘记这场遭遇战中,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医护工作者的献身精神。

不过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在抗击非典过程中,一场比非典前线“遭遇战”参与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的“阻击战”:——疫区不断有信息传向四面八方,这些信息大同小异:某人系某地方人,在疫区时可能接触过非典病人,并于某日某时乘某交通工具离开疫区,目的地为某地,可能途经某地……——卫生检疫人员在各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口岸和汽车、火车、飞机等重点部位尽职尽责地对流动人员展开卫生检疫工作,并及时帮助从疫区出来的人员及其接触者隔离留观,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城市无论大小,乡村无论远近,各级政府人员,疫情防治人员,单位、工厂乃至社区、村社工作人员都在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治知识,治理卫生死角,并根据信息查找疫区返回人员及其接触者直至隔离留观。

这不就是针对非典疫情的,从疫区到目的地,直至隔离留观的,上下一心、众志成城的全程可追溯制度吗?这一制度对抗击非典的最终胜利究竟发挥了多大的作用,迄今未发现专门的研究;不过,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保障而任由疫区出来的人员自由活动,直至症状明显后才就医,那么,全国累计报告的诊断病例还会仅仅是5327例吗?既然对非典这样的烈性传染性公共危机,全程可追溯制度也能起到有效的扼制作用,那么,只要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问责逗硬,全程可追溯制度也必将有效地阻止各种食品安全危险源向食品行业的渗透,从而为食品安全构筑起“事前监管”的防线。

【1】详见2008年12月29日搜狐网《你吃下过这些毒物吗? 首批食品非法添加物详解》。

【2】详见2011年07月27日经济参考报《餐桌污染防不胜防 "兽药鱼用""人药鱼用"暗流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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