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某集团投标管理办法(原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设计集团

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管理工作,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深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参加的投标工作(不含市场发展部及工程建设管理事业部归口管理的总承包项目投标工作),投标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现行的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三、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各部门投标工作,负责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以及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

3.2 计划财务部负责投标工作中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表以及办理保证金、履约金的转账等投标过程中与财务相关的工作。

3.3 除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及定点采购项目外的其它项目投标

工作由各专业院自行主导投标。

四、流程

4.1 立项

4.1.1 生产部门在开展投标工作前必须先对投标项目进行立项,获得项目信息3个工作日内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立项登记备案,

确认投标管理级别。由生产部门、专业院及生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投标工作,立项不成功不得开展相关投标工作。

4.1.2 投标过程中的生产管理工作按项目管理级别由相应的级

别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办法按《生产管理规定》执行。

4.1.3 原则上由已经成功立项的部门独立参加投标。如果因人力、技术、时间等因素,经相应级别管理部门评估后认为立项的部门不能单独完成投标,可由公司协调或立项部门自行联系其它部门合作参加投标,利益分配和中标后的深化设计工作由相关生产部门与合作部门共同协商,并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登记备案。

4.1.4 生产管理部对招标信息进行筛选,征求各专业院意见后确认是否为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及定点采购项目后上报分管领导,再由生产管理部组织投标、选定主导部门、投标专员、项目联系人、投标计划、成本分摊原则等。

4.2 投标报名

各生产部门在项目立项通过后方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

报名、购买标书等相关工作。

4.3 投标文件评审

各生产部门在拿到投标文件后2 天内完成投标评审,以确定是否投标、项目负责人、人员组织、投标计划等,并录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4.4 投标文件质疑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书面提出质疑内容提交给生产所、专业院及生产管理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再向招标代理提出投标文件质疑。

4.5 任务下达

除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由生产管理部组织主导生产部门下达“任务通知单”外,其它级别投标项目均由生产部门以“任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到承接所、配合所、生产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4.6 投标文件编制安排

4.6.1 进度控制

生产部门确定投标,获得招标文件后2天内制定好相关投标工作计划并录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投标管理进行备案。项目负责人负责投标工作的进度控制,生产管理部对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及定点采购项目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专业院对其他级别投标项目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

4.6.2 质量控制

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质量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把关。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及定点采购项目投标商务

标的评审工作;公司总师主持重大项目及公司管项目投标方案设计评审工作,并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的技术管理问题;专业院总师主持本专业院项目投标方案设计评审工作,并负责协调解决本专业院投标项目的技术管理问题,专业院负责组织本专业院项目投标商务标的评审工作。

4.7 投标保证金缴纳

生产部门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之后发起投标

保证金缴纳审批,经系统各部门会签后,由计划财务部通过华蓝设计公司账户转出。

4.8 原件借阅

若项目开标需借用公司资质证件,需提前1天以上向生产管理部预约;若项目开标需借用员工资质证件,需提前1天以上向本人预约。具体办法按《资质管理办法》执行。

4.9 标书评审、装订及封包

4.9.1 项目负责人对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封包工作负责,根据“附表1:深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废标条款”检查表逐项填写项目废标条款并仔细检查,专业院配合检查,报项目部门、专业院及生产管理部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封装及备案。以确保投标文件达到标书规定的数量、格式、标准等要求。

4.9.2 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及定点采购项目的标书评审,按《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的流程执行。项目的文件评审由项目设总主持,且公司总师参与,评审增加项目创优的内容。专业院负责本院项目的

标书评审,按相应的技术管理规定进行设计过程控制。

4.9.3 投标文件盖章必须填写“印章申请表”,按相应级别签批,按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司印章。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签批完成的“附表1:深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废标条款检查表”到生产管理部备案。

4.10 投标信息反馈表

建立投标信息反馈表,项目投标结束2 日天内将开标信息反馈表录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4.11 文件管理

4.11.1 项目负责人负责在投标工作完结后(确认中标与否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投标文件归档至主导项目投标部门,各生产部门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按年度将中标通知书归档至档案室。

4.11.2 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及定点采购项目材料由主导专业院综合部归档至生产管理部。

五、费用承担

5.1 公司管项目、重大项目的投标,发生的投标成本计入项目成本。若项目承接成功,将所有收入先扣除投标成本后再分配;若项目承接不成功,所有成本将按投标的公司、专业院及设计所约定比例分摊。

5.2 定点采购项目投标,发生的投标成本由专业院或设计所共同承担。

5.3 专业院本院的项目投标,发生的投标成本,由项目主导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