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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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颁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劳部发[1993]301号

劳动部关于颁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劳部发[1993]301号

劳动部关于颁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颁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劳部发〔1993〕3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我部会同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制定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五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的组织。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企业所在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和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第三条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一)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三)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第五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二)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三)同当事人民主协商;(四)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公司员工纠纷调解制度

公司员工纠纷调解制度

公司员工纠纷调解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公司内部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合理化调解公司员工之间发生的纠纷,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公司员工纠纷调解制度。

第二章纠纷调解的原则1.公正公平:纠纷调解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涉及员工的纠纷公正无私地进行调解。

2.快速高效:纠纷调解应及时进行,确保调解效果。

3.协商全都:纠纷调解应以协商全都为基本原则,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基础上,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及妥当解决方法。

第三章纠纷调解的程序1. 纠纷调解申请与受理1.员工发现纠纷情况并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汇报并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叙述纠纷事由和所需解决方法。

2.直接主管在接到员工纠纷调解申请后,应立刻受理,并进行初步了解和核实相关情况。

3.直接主管需在接到员工纠纷调解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调解申请提交公司纠纷调解委员会。

2. 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构成与权责1.公司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负责处理员工间的各类纠纷。

2.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包含:受理员工纠纷调解申请、组织调解会议、听取双方叙述、调审核实事实、寻求调解方案,并及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双方。

3.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决议具有管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3. 纠纷调解的程序1.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受理员工纠纷调解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会议。

2.调解会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双方可以自行当事人或由具备纠纷调解经验的人员陪伴。

3.调解会议上,双方应当真诚表达本身的观点和诉求,共同参加找寻解决方法。

4.调解会议结束后,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对调解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调解结果反馈给双方。

4. 纠纷调解的结果1.纠纷调解的结果应当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实现公平公正的效果。

2.若纠纷成功调解,双方应签署调解协议,并依照协议的要求执行。

3.若纠纷无法调解成功,双方可依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包含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或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2005年08月06日【字体:大中小】(1993年6月11日国务院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7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调解第三章仲裁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二章企业调解第七条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职工代表;(二)企业代表;(三)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生活当中所有的民事纠纷在解决的时候,肯定第一步都是双方进行调解,能调解好的话,法院也不主张当事人通过诉讼的这种方式来解决。

因为本身诉讼就是费时又费力的,劳动关系争议在处理的时候也不例外,首先就要求企业和员工进行协商。

所以员工如果遇到了劳动纠纷以后,不妨来了解一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生活当中所有的民事纠纷在解决的时候,肯定第一步都是双方进行调解,能调解好的话,法院也不主张当事人通过诉讼的这种方式来解决。

因为本身诉讼就是费时又费力的,劳动关系争议在处理的时候也不例外,首先就要求企业和员工进行协商。

所以员工如果遇到了劳动纠纷以后,不妨来了解一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怎样的?(一)协商流程。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另一方应在5日内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超过5日不回应视为拒绝协商),双方书面约定协商期限。

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二)协商期限。

协商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三)协商代表。

职工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

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还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四)法律效果。

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五)程序衔接。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范文(3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范文(3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劳资双方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劳资双方发生的劳动合同争议、工资福利争议、工作时间争议等。

第三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劳资双方均应积极参与,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相应义务。

第四条各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成员应由劳资双方共同推荐,并经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受劳资双方的调解申请;组织双方协商,促成和解;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意见,协助双方解决争议。

第六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协调分工明确,各成员分工责任清晰;积极主动,工作效率高;保守调解秘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素养;具备一定的劳动争议调解经验;严守职业道德,履行调解工作的中立性。

第二章申请第八条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第九条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争议的具体内容;所需调解的具体事项;申请人的要求。

第十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及时核实申请人的资料,并通知对方一方,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在收到双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争取和解。

第三章调解第十二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调解,包括面对面协商、书面调解等。

调解过程中,应注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尽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第十三条若劳动争议调解无法达成和解,调解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意见,协助双方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调解意见应具体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正公平。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工作。

第三条协商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常用合法方式。

企业应当重视协商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协商调解机制,依法维护劳工权益。

第四条协商调解是自愿原则的,参与方应当保持独立、公正、平等的原则,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条企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公正、及时、高效的协商调解服务,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便利。

第六条协商调解的具体办法和步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协商调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协商调解的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当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自愿调解。

协商调解的具体步骤如下:(一)双方应当互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沟通,尽量寻求一致。

(二)双方可选择协商人员,共同进行协商调解。

如协商人员不同意调解结果的,可申请更换协商人员。

(三)协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保持公正、独立、中立的原则。

(四)协商调解的过程应当保密,不得将调解的内容泄露给他人。

(五)协商调解的结果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若劳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双方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协商调解能力建设,培养和选聘专业的协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协商调解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劳动者的知情权。

第十二条企业的协商调解工作应当与劳动保护、劳务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工作协同机制。

第三章监督和保障第十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应当加强对企业协商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doc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劳动者认为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

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协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向劳动者做出说明。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向企业提出其他合理诉求。

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企业转达,并向劳动者反馈情况。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关心劳动者的诉求,关注劳动者的心理健康,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预防劳动争议发生。

第六条协商、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督促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三)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四)检查辖区内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第二章协商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

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

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一、总则。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产生争议,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方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二、协商调解的程序。

1. 协商调解的发起。

当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提出协商调解的申请。

企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查核实,并邀请相关方参与协商调解。

2. 协商调解的议程。

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应当制定协商调解的议程,明确调解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具体安排。

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3. 协商调解的结果。

经过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协商调解的结果书面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协商调解的结果应当具体明确,合理合法,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调解的方式。

1. 自愿协商。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应当以自愿协商为原则,双方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调解,不得强迫或胁迫任何一方参与协商调解。

2. 中立公正。

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应当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工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 专业化。

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对劳动争议有一定的了解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调解技巧,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

四、协商调解的保密。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过程和结果应当保密,不得对外披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干扰。

五、调解的效力。

经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补充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七、附则。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并向劳动者进行公告。

公司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制度

公司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制度1. 前言劳动纠纷是企业生产管理中不行避开的问题之一,为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建立一个健全的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地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和谐关系。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及管理层。

对于发生的劳动纠纷,均可依照本制度进行解决与调解。

3. 劳动纠纷的分类劳动纠纷依据争议性与纠纷性可以分为两类,分别为个人劳动纠纷和集体劳动纠纷。

(1)个人劳动纠纷个人劳动纠纷是指由员工与公司之间直接产生的劳动争议,重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劳动合同解除争议—工资、薪酬及福利争议—加班、休假争议—健康与安全争议(2)集体劳动纠纷集体劳动纠纷是指由肯定数量的员工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重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组织机构与管理争议—薪酬与福利待遇争议—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争议—改革、撤岗与转岗争议4. 纠纷解决与调解程序(1)纠纷解决与调解流程针对个人劳动纠纷和集体劳动纠纷,我们建立了以下解决与调解流程:个人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流程1.争议发生2.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全都,进入下一阶段3.双方提起申诉,将纠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4.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并邀请双方进行调解5.若调解无果,人力资源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构成调解委员会6.调解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提出调解看法7.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看法不具有强制力,但可作为参考依据8.若仍未解决,双方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集体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流程1.争议发生2.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全都,进入下一阶段3.双方提起申诉,将纠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4.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并邀请双方进行调解5.若调解无果,人力资源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构成调解委员会6.调解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提出调解看法7.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看法不具有强制力,但可作为参考依据8.若仍未解决,双方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集体诉讼(2)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调解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的代表、法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及人力资源部门的代表构成。

企业调解委会工作制度

企业调解委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企业内部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履行调解职责,实行民主管理。

第三条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一)自愿原则: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应当自愿申请调解。

(二)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及时进行,防止矛盾扩大。

(四)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公正公平,做到客观、公正、中立。

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一)调解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

(二)协助企业完善劳动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四)参与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第三方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指定,第三方代表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六条调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第三方代表担任,负责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调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三、工作程序第八条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申请调解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第九条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及时安排调解。

第十条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第十一条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后,发给双方当事人。

第十二条调解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

四、工作保障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办公用品、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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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施行。

当前我国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争议易发、多发,劳动争议呈总量居高态势。

针对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机制普遍缺失、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弱化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建立预防工作机制、完善调解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提升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规定》分为总则、协商、调解、附则四部分,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立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协商机制。

《规定》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着力解决争议处理中最为薄弱的协商问题。

《规定》对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的原则、方式、参加人、时限及和解协议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

《规定》明确,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

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展预防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

建立小额简单案件由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由总公司(总厂、总部)调解委员会处理的分类处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同时,明确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四是建立预防在先的工作机制。

《规定》明确调解委员会除了具有调解劳动争议,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的基本职责外,还具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的重大方案;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等职责,既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又体现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管理环节上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的要求,同时也为和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制度。

为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引导当事人更多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六是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原则的作用。

《规定》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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