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知识产权
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作者:王丽顺高原来源:《中国军转民》 2012年第9期王丽顺高原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对于提高国家的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顺应时代变革趋势,把国防知识产权作为专项任务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通过建立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护创新者合法权益,促进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技术有效转移。
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的特点1、产生及后续维持费用多由国家出资和美国、日本等其它国家相比,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的产生对国家拨款的依赖程度较大,虽然企业和科研机构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一部分研发经费,但由于国防科研项目多由国家投资,国防知识产权的产生也多是出于国防安全的需要,因此,大部分国防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后续维护费用都由国家经费支出。
2、产权多归属于军队或国防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我国国防科研任务主要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承担,近年来虽然也有民营企业的介入,但是数量很少。
这与美国国防部的科研项目半数以上承包给私人企业,国防部下属726 个联邦实验室只承担其中的三分之一有很大区别。
在我国,取得国防知识产权的科技活动一般属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研难度大,投入经费多,需要有团队协作型的技术基础作支撑,而且在申请国防专利的当事人中,职务发明数量远远大于非职务发明的数量,这就决定了国防知识产权的归属多为参与国防项目研制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3、保密限制严格国防知识产权属于国防性质,一般都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科技创新有着密切联系,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国防知识产权有着严格的保密限制和要求。
4、推广转化后多形成军品虽然有些国防知识产权经推广转化后,在特定条件下能够形成军民两用产品或民品,但由于国防知识产权是为国家安全服务的,有相当部分的国防知识产权在产业化后会形成军品,并直接用于国防建设。
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布了《国防专利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明确了国防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国防知识产权和国防专利解读

国防知识产权和国防专利解读一、什么是国防知识产权和国防专利?国防知识产权是指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知识产权。
它不是一类新的知识产权,而是一个管理性的概念。
其中,国防专利是最传统和最主要的工作领域。
目前,国防知识产权工作正从单一的国防专利工作,逐步向军用软件著作权、军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防技术秘密等领域拓展,相关法规在加紧拟制中。
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的国防知识产权内涵和外延还将进一步丰富和拓展。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
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对于符合《国防专利条例》规定的国防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防专利权,并委托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颁发国防专利证书。
国防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与普通发明专利相同,均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有什么区别?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主要区别:一是受理和审查机构不同。
普通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由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具体工作由国防专利审查中心承担。
二是类型不同。
普通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国防专利只有发明一种类型。
三是申请要求不同。
国防专利申请有保密要求,即申请国防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是保密的,但绝密级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
四是专利代理要求不同。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的,必须委托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
谈国防专利制度的机制问题•导读•与普通专利制度不同,国防专利制度实现制度目的的主要机制是技术创新审查机制、技术公开机制、发明人激励机制和国家对发明的掌控机制,而不是专利权保护机制,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
•正文•众所周知,专利制度的基本目的和作用是鼓励发明创造并促进其应用。
专利制度之所以能起到这种作用,在于它具有一系列独特的机制,这些机制包括:专利权保护机制,技术创新审查机制,技术公开机制,发明人激励机制,专利权许可、转让机制,对专利权的限制机制等等。
对我国国防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现状的基本认识

对我 国国防知识产权 利益分 配现状 的基本认识
On te h Diti t n o t n lDee s aen e e t fOu u ty sr i fNai a f n e P t tIt r ss o rCo nr bu o o n ■ 王汴文 郑绍 钰 张 种
和未找到适用的理论和方 法, 出相应的对策 , 提 以达到激励 国防知识 产权 生 成, 保护 国防技 术安全 , 促进 国防科技进步的 目的。
关键 词 : 国防 知 识 产权 利益 分配 现 状
中 图分类 号 :2 文献 标识 码 : E5 A
文章 编号 :6 1 4 4 ( 0 2 0 — 0 8 0 1 7 — 5 7 2 1 )3 0 5 — 3
知识产权 战略是十届全 国人大二次会议明确提出的国家三大发展战略之一 , 国 防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推行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 制调整 , 深化我军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革 , 最终从制度方面为我国国防建设的科学发 展 提供 有利 条件 。 国防知识 产权 是 与 国家 军事 活动 有关并 服 务于 国家安 全行 以将 国防知识产权 利 益 分 配 类 型 分 为 国 家 管 制 类 国 防 知 识 产 权 利益分配 、 国家 控 制 类 国防 知识 产 权 利 益 分 配 和 国家 放 开类 国 防知 识 产 权 利益 分 配 ; 国 家 从 出资规模 角度可 以将国防知识产权 利益分 配 类 型分 为 国家全额投 资形成 国防知 识产权利 益分配 、 国家部分出资形成 国防知识产权利益 分 配 和 国 家 不 出资 形 成 国防 知 识 产 权 利 益 分
配 ; 有 纯 粹 从 法 学 、 学 、 理 学 、 济 学 等 还 哲 物 经 理 论 角 度 , 国 防 知 识 产 权 的 自然 属 性 、 济 将 经 属 性 、 会 属 性 等 作 以原 则 性 的规定 进 行 描 述 社 性分 配 的 。
国防知识产权制度

国防知识产权制度
国防知识产权,这可不是个能让人轻易忽略的事儿!咱国家的国防力量要强大,这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可得发挥大作用。
你想想,要是没有一套完善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那会是啥样?就好比一场激烈的足球赛,没有规则,没有裁判,球员们乱成一团,能踢好球吗?肯定不能啊!
国防知识产权制度,那就是为国防领域的创新成果保驾护航的坚固盾牌。
它确保了那些为国家国防事业付出心血的科研人员的智慧结晶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
比如说,一项新型的导弹技术被研发出来了,如果没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那岂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拿去用,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多可怕呀!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就像一道严密的关卡,把那些不怀好意的觊觎者挡在门外。
而且,这制度还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就跟给努力奔跑的人送上一份大大的奖励一样,让他们更有动力去攻克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咱再类比一下,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就像给庄稼地围上的篱笆,保护着里面的好苗子茁壮成长,不受外界的侵害和干扰。
有了完善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也能更顺利。
就好比一条通畅的高速公路,让好的技术迅速从实验室走向实际应用,为国防实力的提升添砖加瓦。
要是没有它,科研成果可能就像迷路的孩子,找不到方向,无法发
挥应有的作用。
所以说,国防知识产权制度是多么重要啊!它是国防事业发展的有
力保障,是激发创新的强大动力,是保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
咱们一定要重视国防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它,让它更好地为国
家的国防事业服务。
只有这样,咱们的国家才能在国防领域不断取得
新的突破,拥有更强大的实力,保卫咱们的和平与安宁。
这难道不是
咱们每个人都期望的吗?。
浅析我国国防工业领域中的知识产权

136JING JI YU FA经济与法家进行深入的合作,综合利用国防知识产权海外交流活动,全面提升我国军品在全球社会中的影响力。
2、军品企业注重创新源头,提升国防知识产权质量。
全面开展军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战略,同时致力于推动国防知识产权相关的人才培训教育工作,并建立健全国防知识产权人才职称的评定标准,为国防知识产权提供更为充足的人才支持。
与此同时,还需要给予政策方面的倾斜,吸引国外国防知识产权人才进入到我国国防领域。
除此之外,及加大国防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力度,综合融入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物联网,打造专业的信息化技术平台,建立健全国防专利申请的审查系统,使得整个流程更为科学、规范。
3、加强政策研究,逐步推进民参军支持力度。
首先,商标问题一直是民营企业的心结,加大商标专用权在民参军时的保护力度可有效提高民营企业的热情。
针对各种网络商标侵权假冒的现象,必须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同时大力开展军内军外一体化监管工作。
致力于改革创新商品监管模式,把各种违法行为录入征信系统,并严格按照征信系统针对各个企业进行惩处。
对于知识产权犯罪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对于各种存在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必须要进行挂牌督办,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例办理进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相关部门需要进行及时的指导,并编制保护国防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加大军事法院处理国防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
参考文献:[1]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吴汉东等.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作者:陈必昕,本科,陆军边海防学院乌鲁木齐校区,研究方向:法学)量却不够理想,市场需求方面相对较低,军事专利仅仅作为技术方面的载体,相应的军品商品则仅仅局限在军品上有声誉。
除此之外,因为国防领域方面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显然没有将市场本身所具备的主体地位发挥出来,仍旧存在一些“职称专利”、“报奖专利”等情况,还有部分军队进行专利申请的目标仅仅在于完成相应的指标,这就使得部分不具备转化前景的专利进行大幅生产,专利整体质量降低的现象屡有发生。
2021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范文1

2021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范文 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在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中创造、运用、保护国防知识产权,规范技术资料使用权,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开展国防知识产权服务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肩负着提高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保障创新主体享受应有权益、推动国防知识产权有效转移的重任。
当前,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质量效益,对适应形势快速发展变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必要性分析 在军民融合和深入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于增强国防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武器装备建设水平十分必要。
1.1充分发挥国防知识产权客观价值的需要 从历史进程的角度考察,知识产权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伴随着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出现的,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是权利人相对于竞争对手依法享有垄断市场的专有权利。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效益已迫在眉睫。
国防知识产权,因其与军队建设和国家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除经济价值外,还担负着激励和促进国防科技创新,提高武器装备建设水平,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使命。
从这个角度讲,国防知识产权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市场资源,更是国家的战略性资源。
因此,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实现国防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军事价值、国家安全价值的必然要求。
1.2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需要 2009年中央军委出台了《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实施方案》从国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政策法规等5个方面,提出了多项专项任务。
《实施方案》从宏观战略层面对国防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为确保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宏伟蓝图能够顺利实现,必然需要系统性、精确化、高效率地开展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工作。
关于国防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思考

.1产权的激励功能按照现代产权理论研究专家阿尔钦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产权,它不是指一般的物质实体,而是指由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主要功能就是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预期。”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保留承包商的专利权实际上是在为其损益边界作出明确界定,即规定它对其创造产生的发明成果(政府投入资金)拥有财产权,它可以通过自己对其进行商业化使用,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来享受应属于他的那部分利益(即解决如何受益),但它在权利行使中不能超越这个范围,比如它不能在政府行使的权利范围内行使其自己的权利等等(即解决如何受损问题)。这样,作为一个权利范围较充分、边界明晰的产权主体就有可能向私有产权主体那样,明确地作出其未来的收益预期,由此调动其进行发明的商业化活动的积极性。这就是产权的激励功能。
1.美国“权利政策”的归属模式评析
关于外部性现象的解释所谓外部性现象可以通俗地解释为这样一些现象:即一些资源使用者在其决策中,并没有对有些成本和收益加以考虑,或者说无法加以考虑,因为这需要付出昂贵的代价。事实上,对于一个财富创造者来说,他在为自己财富的形成支付成本(如创造性劳动,资金投入等)的同时理应享受财富给他带来的利益。而在财富创造者对其财富拥有权利不明晰的情况下,这种由创造劳动而产生的“受益效应”就会转向与创造活动无关的人们(即转化成一种外部性),即他人可以不付费地随意使用创造者的财富而受益,而在这种情况下,创造者想要了解谁用了他的创造果实,应要求他支付多少费用几乎是难以做到的事。从使用他人创造成果的决策者来看,他在使用该项资源过程中除了产生“受益效应”外,也会产生“受损效应”,如他应为资源使用支付成本,然而在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情况下(如吃大锅饭的年代里),他可以不付费,从而将这种“受损效应”转向了与这项财富使用无关的人,如财富创造者,他不能如期获得其创造的财富在他人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却要承担着创造财富的义务,于是“受损效应”也转化成一种外部性。从经济学意义上理解,这种外部性问题的出现将导致人们利用资源有效程度的下降。
合作创新背景下的我国国防知识产权政策分析

合作创新背景下的我国国防知识产权政策分析从20世纪90年代我国国防的部分面向市场化,到现在新的国际形势下的国防工业创新合作,我国国防经历了由弱到强的转变,与此同时国防知识产权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明确。
文章将从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特点和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现状入手,具体分析在合作创新背景下我国的国防知识产权政策。
标签:国防知识产权;特点;现状;思考国家国防知识产权与国家战略密不可分。
它不仅是组成国家战略资源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战略高度的体现。
国家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国土安全,而且从一定的高度来讲,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领导人能力的展现。
1 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的特点国家国防知识产权,究其根本,与普通的知识产权一起归属于知识产权一类。
因此,它不仅拥有和一般的知识产权相同的一些特点,也有其独特的特点。
1.1 产权主体相较于普通的知识产权,国家国防知识产权的主体比较单一,产权多归国防系统下的企业或军队所有。
与此同时,国家国防知识产权因为其独特性和敏感性,它的市场透明度并不全面。
1.2 产权的保密制度国家国防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直接反映国家军工业的发展,国防知识产权的应用与国家国防密不可分。
因此,保密制度的建立,一方面是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区别了普通知识产权与国家知识产权。
1.3 产权的交易管理国家国防知识产权与一般的知识产权不同,它的利用人与直接受益者不是一般的企业或者个人,国家国防知识产权大多直接转化成军需产品,因此国家国防知识产权的交易也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
2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国防知识产权的发展,在高度信息化的今天,有其独特的特点。
2.1 相关立法得到完善,法律保护性更强。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除了适用于一般知识产权的《专利法》《商标法》等,还有为保护国防知识产权而修订的《国防法》《国家保密法》等。
2.2 与网络信息发展相连,高度信息化。
在网络高度普及的今天,信息化是国防知识产权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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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现代战争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军事装备的更新换代,国防领域的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军事实力提升的关键。
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还可以促进军事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将就国防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进行探讨。
首先,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国家安全至关重要。
现代战争已经从传统的陆海空领域扩展到网络空间和太空领域,战争方式和手段的多样化要求我们能够有效保护国防技术的核心秘密和关键信息。
例如,火箭发动机技术、导弹制导系统以及隐形战机技术都是国防领域的重要创新成果,如果这些技术落入敌方手中,将对国家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因此,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是对创新成果的保护,更是对国家安全的保护。
其次,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促进军事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战争是科技进步的推动者,军事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对于提升军事实力至关重要。
然而,如果没有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者的积极性将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鼓励军队和防务企业进行深入的研发工作,激励他们在关键技术领域进行创新。
只有保护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才能确保创新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理的回报,从而继续进行更多的研发工作。
此外,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可以促进国际间的军事合作。
军事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共享创新成果和交流技术,各国可以在国家安全和维护国际和平方面开展更加有效的合作。
然而,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国际合作将受到拖累。
保护国防知识产权不仅能够确保中国军事技术的核心秘密不会泄露,更能够促进国际军事合作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要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确保其与国防特殊性相适应。
其次,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同时,还需要加强技术保密和信息安全的工作,防止技术秘密泄露。
此外,要加强国防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机构的合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国防技术创新。
综上所述,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国家安全、军事技术的创新和国际军事合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才能够确保国家安全和维护国防利益。
国防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军事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需要。
希望未来国防领域能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国家安全和军事实力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