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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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

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

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名师工作室是由具有主持人资格的名师和若干相近学科或领域的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教育教学专业团队,是集教学、研究、培训于一体的教研共同体.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等各类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滕州市加强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滕办发〔2018〕3号和滕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滕教字〔2018〕63号精神,就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特制订本意见.一、工作目标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建梯队、育名师、出成果的建设思路,以名师工作室建设为载体,搭建骨干教师成长平台、教学研究攻关平台和教学改革示范平台,推动城乡间、校际间教师协同成长,力争培养一批市内公认、省内外知名的专家型教学名师,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创新能力突出、教学风格独特、社会影响广泛的优秀骨干教师梯队,推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二、基本原则一分级建设,上下联动.名师工作室分市、镇街、学校三级,相互关联,形成整体.市教育局、镇街学区联区和学校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实施本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做到与上下层级名师队伍培养有效对接.二统筹兼顾,促进均衡.名师工作室建设兼顾学校质量和规模,兼顾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兼顾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适当倾斜薄弱学科.三注重质量,动态管理.名师工作室建设要严格建设标准,规范主持人和其他成员选拔程序,注重过程培养,突出作用发挥,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建设质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与制约机制,形成公平竞争、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动态调整管理体制.三、建设标准一硬件设施名师工作室设在主持人所在学校,依托所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开展工作.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按3-5人规模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包括桌椅、书柜、专业书籍资料、计算机、宽带网络等.二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包括主持人、核心教师和成员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是工作室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教、研、训等业务工作.主持人原则上是历届滕州教学名师.核心教师2-4人,从主持人所在学校或校外选聘,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主持人工作安排,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核心教师必须具有滕州市教学能手及以上教学荣誉称号.成员教师10-20人,主要是本校同学科或相近学科骨干教师,旨在驻工作室接受培训市级驻城名师工作室要吸纳农村学校教师作为成员,不少于5人.四、工作任务一健全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制度.围绕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市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等重点工作,制定工作室周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经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二领航成员教师成长.依托名师所在学校学习型组织和资源,建立合作学习与协同研究共同体,搭建支持服务平台.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成员教师专业发展问题,每月集中开展1次交流研讨活动.其中,主持人每学期主持开展2次以上的交流研讨活动.通过开展理论探究、实践探索等活动,指导核心教师和成员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凝练教育思想,引领核心教师成长为专家型教学名师,引领成员教师成长为市级名师.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教学诊断、研课磨课、示范指导等活动,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其中,主持人每学期开展教学诊断等示范引领活动2次以上.建立网上工作室,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在线研讨、答疑等活动.定期编印工作室成员活动简报.四开展应用课题研究.依据全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市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等重点工作,确定建设周期内的研究方向和课题.通过协同攻关,探究课程改革理论和实践模式,生成富有理论指导意义、实践创新价值的改革试验成果,在相关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五加强教学资源库建设.名师工作室应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强教学资源的设计和开发,利用名师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动态、活动安排和研究成果,上传课例课件、教学反思、教学素材等课程资源,不断更新、充实、丰富教学资源库内容,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实现成果推广和资源共享.六建立工作室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在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校本培训等方面的各种过程性资料,建立名师工作室日常管理档案.七完成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研训任务.五、管理与考核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教研室.按照“遴选、培养、使用、管理”一体化要求,统筹做好指导、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主持人、核心教师、成员教师所在学区、学校应指派一名领导协调相关事务.二强化管理强化建设过程和质量管理.建立跟踪指导制度,实行跟踪、指导、改进,促使工作室周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落地.实行目标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活动开展不力、责令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将撤销该工作室,不再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资助.对工作显着、贡献较大的,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三完善评价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市教育局制定工作室建设考核实施细则,采取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通过现场听课、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审核等多种方式,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和表彰的依据.六、保障措施一加大经费投入.按每年校级名师工作室3000元、镇街级5000元、市级1万元提供经费支持,分别由各级财政列支,用于培训、专题调研等,保障工作室业务活动开展.规范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创设培养环境.市教育局、镇街学区联区、学校要创设优化培养环境,支持开展高端培养和常态研修活动.主持人、核心教师和成员教师所在学校应予配合,积极创设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条件,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常态活动.七、其他镇街、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6.15•【字号】•【施行日期】2009.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为大力推进我省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中小学校骨干校长队伍,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校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自2009年起实施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

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将通过推荐选拔,从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校长中遴选100名德才兼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思路,学校管理经验丰富的中小学骨干校长作为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由省财政提供专项培养经费,教育厅负责培养和管理,打造一支齐鲁名校长队伍。

现将《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电话:0531-********;81916561。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决定自2009年起实施首期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实施目标(一)实施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旨在打造一支师德优良、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视野开阔,管理规范,具有教育创新能力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我省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中小学校管理人才,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程”将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名校长建设工程,形成一支以“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为龙头的名校长队伍。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20〕1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20〕1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20〕1号各市教育(教体)局:现将《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4月12日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充分发挥齐鲁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锻造一批引领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名家,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形成一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水平高的优秀青年教师和中等及以下学校校长(园长),带动全省教师和中等及以下学校校长(园长)队伍素质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领航工作室”)。

山东省入选“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工作室的相关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航工作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与任务第四条组织遴选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确定主持人,落实领航工作室省级专项经费,对主持人进行业务培训。

第五条制定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牵头组织对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的考核评价工作。

对领航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发现培育、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第六条成立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项目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过程监管、督导评估、网络工作室建设等。

第三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双向选择为领航工作室主持人遴选配备5—8名优秀青年教师或校长作为领航工作室成员,其中农村教师或校长占比不低于30%(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优先安排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或乡村青年骨干校长。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基本要求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基本要求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基本要求一、设施设备工作室设施配备必须达到“十有”:即有一个办公室、有一个门牌、有四套标准桌椅、有两台电脑、有一台打印机、有一台空调、有一部固定电话、有一套书柜、有一个移动盘、有一部高质量相机。

二、室内布置1、室内墙壁一侧张贴工作室成员共同理念、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人员构成及基地学校网络图,另一侧可张贴教育名人画像或名言等。

室内也可摆放盆景,鲜花。

室内布置要显得高档,温馨、有文化内涵。

2、书柜内要有不低于100本的教育理论和业务研究类书籍。

三、档案建设(一)公共档案:共分五大类,即文件类、基本情况类、基本活动类、成果展示类和影像类。

1、文件类:教育局下发的1、15、16号文件;各类制度、计划、要求和指导意见;协议书;工作室方案、计划、制度、工作要求及总结等。

2、基本情况类:设施设备登记表;主持人、成员及联系学科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基本情况登记表;基地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3、基本举动类:每次举动都要装订成册,每次举动必须有方案、完整的过程资料、总结及反思。

4、成果展示类: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及联系的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所有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论文、报告、发表文章等复印件。

5、影像类;工作室所有活动均要有照片或视频留存,重要活动要制成光碟保存。

(二)个人档案:个人申请书(含自荐材料)、学校推荐意见、协议书、自我研修计划、完成教学情况、研究培训情况、与主持人及骨干教师(校长)交流探讨情况、教学展示活动情况、教育教研成果、工作总结等。

所有档案必须分类装盒,档案盒正面、侧面要有标签,档案盒里面材料要分类按时间顺序装好,要有规范目录。

四、网站建设在局门户网站上拓荒名师工程专栏,下设风采录、最新动态及工作室,进行宣扬、引领。

XXX自行树立博客,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链接,博客栏目、款式根据各工作室方案树立,各工作室树立QQ群,成员为工作室成员、名师(名校长)造就对象及其他教师(校长),要经常备份谈天记录作为工作依据。

关于成立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关于成立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关于成立名师工作室的通知各位教育同仁:大家好!为了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加快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培养,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优质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正式成立名师工作室。

以下是关于成立名师工作室的相关事宜通知:一、成立名师工作室的背景与意义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的核心力量。

在当今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成为了我们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名师工作室的成立,旨在汇聚一批有理想、有追求、有能力的优秀教师,形成一个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实践共同体,通过团队的力量,共同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名师工作室的目标与任务1、目标(1)打造一支在教育教学领域有影响力的名师团队,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

(2)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任务(1)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针对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培养青年教师。

通过导师带徒、听课评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开展教学示范活动。

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活动,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开发教育教学资源。

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教学案例、教学课件等,为教育教学提供支持。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职责1、工作室主持人主持人是名师工作室的核心人物,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带领工作室成员共同发展。

主持人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工作室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室的目标和任务。

齐鲁名师管理办法(2009-2013)

齐鲁名师管理办法(2009-2013)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现将《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09年至201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教育家队伍成长,加强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加快名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骨干带头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颁布的《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是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14号)要求,经过本人申报、单位及所在市级教育局推荐,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经过初评、复评、公示和审核,并发文(鲁教师字〔2009〕11号)公布的普通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应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培养,使工程人选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培养一批有自己的教学特色和风格,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

第四条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实行周期制,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内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制。

第二章培养与管理第五条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划,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承担管理和培养任务。

第六条省采取出国进修、国内进修、网络研修、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研讨、撰写专著等方式对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进行培养。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意见-青教通字[2015]92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意见-青教通字[2015]92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意见正文:----------------------------------------------------------------------------------------------------------------------------------------------------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意见青教通字[2015]92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青办发〔2015〕20号)精神,现就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性,增强深化课程改革的紧迫感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教书育人质量。

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构建适合学生发展要求、具有时代特点和青岛特色育人机制的重要途径。

我市中小学课程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当前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学校课程同质化、缺乏特色的现象较为普遍;灌输式教学方式仍然存在;校长课程领导力、教师实施课程能力不适应深化课程改革的需求;评价考试制度、激励机制等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当前课程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深化课程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与紧迫感。

二、明确深化课程改革目标任务,增强深化课程改革信心在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推进课程改革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以解决当前我市推进课程改革遇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总结推广我市实施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突出关键环节,重在政策制度创新,务求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我们在总结第一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名师队伍,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带动全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在成功实施第一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认真总结名师队伍建设经验基础上,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决定自2009年起实施第二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工程”实施目标(一)造就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突出的学者型、专家型教师队伍。

(二)推动市、县级名师建设工程的实施,形成以齐鲁名师为龙头的骨干教师队伍,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工程”实施计划(一)从全省中小学教师中遴选产生100名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以下简称“名师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为5年,培养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命名为“齐鲁名师”。

(二)省财政在培养周期内为每位人选提供5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由省教育厅管理和使用。

人选所在市、县及学校也要从教学条件、科研项目、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采取国内培养和国外培训等多种模式对“工程”人选进行培养,使“名师人选”了解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和职业技能,掌握学科教育发展的新动态、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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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鲁教师字[2009]1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2.11
【实施日期】2009.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鲁教师字[2009]1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鲁教师字〔2009〕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现就全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基础教育正在进入一个更加关注公平、更加关注质量的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新阶段。

这个新阶段对我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提出了更加全面、更加科学、更加紧迫的新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
校长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未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确立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含建设工程人选,下同)队伍建设。

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既要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校长,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的全员建设,更要抓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以各级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的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启动本地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建立省、市、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建设联动工程,将各级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统一纳入全省名师、名校长队伍管理。

各级名师、名校长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完成相应的专业研修任务,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相应的待遇和条件,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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