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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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现状和路径

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现状和路径

法律实务zhigong falv tiandi-65-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11 期摘 要:立案监督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法活动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暴露出立案监督的线索来源匮乏、程序不完善等问题,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应当围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立案监督。

关键词:立案监督;撤案;侦查中心主义;监督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刑事诉讼规则》)均规定检察机关有权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立案监督规定》)让检察机关的监督有措施、有效力、有制裁。

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权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履职,2008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0198件、督促撤案6774件;2009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466件、督促撤案6742件;2010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1203件、督促撤案10702件;2011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786件、督促撤案11867件;2012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7837件、督促撤案20163件;2013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9359件、督促撤案25211件;2014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1237、督促撤案17673件;2015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509件、督促撤案10384件;2016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650件、督促撤案10661件。

[1]由此可以看出,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案件数量呈现波浪式发展趋势,立案监督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立案活动,又倒逼公安机关规范立案活动。

总体而言,立案监督案件数占案件总量的比例小,但是案件总量仍在较高位运行,立案监督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

在立案监督成效初显的同时,立案监督意识不到位、线索来源匮乏、程序不完善等顽疾依然存在。

为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应当抓好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强化立案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

当前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

当前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当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是必然的选择。

现代化的检察工作要以提高工作效能、推进司法公正、强化法治建设为目标,为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方法和路径值得探讨。

首先,要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的专业化水平。

现代化要求检察机关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素养。

为此,可以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推动检察干部不断学习进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检察机关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等。

其次,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通过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检察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加强数据管理和挖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

第三,要拓宽开展办案模式。

现代化的检察工作不仅要注重案件量和效率,更应关注案件质量和探索更加多元化的办案模式。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司法技术,加强审判与检察的衔接,提高办案质效,提高司法公正和满意度;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推动矛盾解决;加强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

第四,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现代化检察工作要与国际接轨,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经验。

可以通过派出干部到国外交流学习、与国际组织合作等途径,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检察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

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检察组织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检察工作的协同发展。

最后,要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

现代化的检察工作需要完善的管理体系来保障。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实行权责明确、信息透明、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提高工作规范和效能。

综上所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

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运用上述方法和路径,通过持续不断地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办案质量,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进程,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体制机制的演变与发展

司法体制机制的演变与发展
司法体制机制的演变与 发展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司法体制机制的演变历程 • 当代司法体制机制现状及特点 • 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比较 •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挑战分析 • 总结与展望
引言
01
目的和背景
深化对司法体制机制的理解
通过对历史演变和当前发展的梳理,加深对司法体制机制运行规 律的认识。
国外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美国司法体制的特点与变革
01
输标02入题
美国司法体制具有三权分立、陪审团制度、判例法制 度等显著特点,近年来也面临着诉讼爆炸、司法效率 低下等问题,因此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03
欧洲人权法院是欧洲人权保护的重要机构之一,通过 对涉及人权问题的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对欧洲各国
的人权保障产生了深远影响。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是未来司法体制 机制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将继续加强司法队伍的建设和 培训。
THANKS.
分析当前司法体制机制的运行状 况,探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 战。
03
司法体制机制的发 展趋势
展望未来,预测司法体制机制的 发展趋势,提出改革和完善的建 议。
司法体制机制的演
02
变历程
古代司法制度概述
司法与行政合一
01
古代社会中,司法与行政职能往往由同一机构或官员承担,缺
乏独立的司法体系。
审判方式的多样性
应对社会变革的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司法体制机制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不断 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推动法治建设
通过对司法体制机制的探讨,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
汇报范围
01
司法体制机制的历 史演变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问题与改革路径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问题与改革路径

大 差 别 , 且 在人 力 、 力 和信 息 资源 上 也 存 在 很 大 悬 而 财 殊 。 种差 异 不 仅 往 往 迫使 受 害者 不 敢 起诉 。 寻求 民 这 即 事司法救济 , 而且 即使 提 起 了诉 讼 , 会 因双 方 掌 握 社 也 会 资 源 的 实 际差 距 , 致 要 么撤 诉 和解 , 么 败 诉 。这 导 要 种侵 权 行 为 ,需 要 一 个 强 势 的 国家 机 构 从 维 护 社 会 公 益 角 度 站 出来 ,通 过 民事 司法 程 序 救 济 广 大 民众 的利


我 国 民事 检 察 监 督 制度 的 缺 陷
第四 , 消极 性 。 是 由 于法 律 对 人 民 检察 院行 使 民 正 事 检 察 监督 权 未作 出详 尽 的规 定 ,导 致 了检 察 监 督 内 容 范 围 的模 糊 , 察 官往 往 出现 两 种 情 况 , 种 是 怠 于 检 一 行 使 职 权 。 在 怕 监 督 、 监 督 的 情 绪 ; 是 行 使 职 权 存 难 二 容 易 受 到 阻 碍 , 检 察 监 督 权 能无 法 得 以发 挥 。 使 另 外 .检察 监 督 队伍 的素 质 尚不 能 适 应 民事 审 判 监 督 的 需要 。对 民事 审判 活 动 的监 督 缺 乏 必 要 的 专业
益。
受 检 察 机 关 的 监 督 , 立 案 受 理 、 别 程 序 、 产 程 序 如 特 破 等 环 节 ; 别 程 序 完全 不受 检 察 机 关 的监 督 , 主 要 是 个 这 指 执行 程 序 。
华 东政 法 大 学硕 士 研 究 生 [0 6 0 212]
2 0 年第 5期 / 09 总第 8 3期
权 稳 定造 成 极 其严 重 的影 响 。

法律支撑_案件管理(3篇)

法律支撑_案件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其作用日益凸显。

案件管理作为司法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支撑案件管理,即是将法律理论与案件管理实践相结合,以法律为依据,以案件管理为目标,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本文将从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理论基础、实践路径以及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理论基础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根本原则。

法治要求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都必须依法行事。

在案件管理中,法治原则要求案件处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2. 诉讼权利保障原则诉讼权利保障原则是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重要原则。

诉讼权利保障要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包括起诉、应诉、举证、辩论等权利,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 司法公正原则司法公正原则是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基本要求。

司法公正要求案件处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案件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在案件管理中,司法公正原则要求对案件进行公正审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4.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重要保障。

效率原则要求案件处理过程迅速、高效,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在案件管理中,效率原则要求优化案件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三、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实践路径1.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是法律支撑案件管理的基础。

我国应不断完善立法,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为案件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2. 优化案件流程优化案件流程是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的关键。

通过简化案件程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实现案件的高效办理。

具体措施包括:(1)推行电子诉讼,提高案件办理效率;(2)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3)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简易案件快速办理,对复杂案件深入审理。

案管部门在业务管理体系中发挥服务职能的实现路径研究

案管部门在业务管理体系中发挥服务职能的实现路径研究

政策与商法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6期116㊀㊀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案管部门在业务管理体系中发挥服务职能机制构建研究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简介:赵玉龙(1988-),男,河北保定人,管理学硕士,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研究方向:刑事法学㊁行政管理;王宝娜(1977-),女,河北曲阳人,法学硕士,河北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刑事法学.案管部门在业务管理体系中发挥服务职能的实现路径研究赵玉龙1㊀王宝娜2(1.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河北保定071000;2.河北金融学院,河北保定071000)摘㊀要:随着智慧检务的全面铺开,案管部门如何应用检察大数据发挥好管理㊁监督㊁参谋㊁服务职能成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热点.本文调研了65所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的工作现状以及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从最大限度科学化㊁智能化㊁人性化满足检察办案和管理需求的视角出发,融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遵循数据化-标签化-关联化-智能化-人性化的驱动逻辑,构建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服务职能的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旨在将案管部门的服务职能由服务办案各个环节拓展至服务办案检察官个人成长,兼顾科学化㊁智能化和人性化,推进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关键词: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服务职能;运行机制中图分类号:D 9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c n k i .1672G3198.2021.06.0551㊀研究背景近年来,司法领域融合大数据㊁云计算㊁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数字化新业态不断涌现,中央非常重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在各领域的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高度关注和重视以大数据㊁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智慧检务建设,随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㊁案件信息公开系统㊁电子卷宗系统和检答网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运行,已经形成了国家层面的 检察大数据 .各级检察院也积极探索检察大数据的应用与实践,在智能提取信息㊁智能量刑研判㊁智能辅助决策与智能流程监控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案管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业务管理枢纽,行使办案监管㊁管理统筹㊁参谋服务等职能,为规范司法环节㊁提高司法效率㊁促进司法公平提供业务管理机制保障.案管部门在检察大数据的应用主要聚焦于办案流程的动态监控㊁规范化管理以及案件评查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通过管理和监督规范办案流程,行使管理㊁监督和参谋的职能,保证办案质量.案管部门如何应用检察大数据行使服务职能,通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相应决策提供依据,提高检察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将案管部门的服务职能由服务办案各个环节拓展至服务办案检察官个人成长,兼顾专业性和人性化,成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基于此,本研究对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行使服务职能的现状,以及各类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需要案管部门提供的支持与服务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案管部门发挥服务职能的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实现 以最大限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满足检察办案和管理需求.2㊀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作为融业务性㊁服务性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部门,服务对象包括员额检察官㊁助理检察官㊁书记员㊁司法行政人员㊁司法警察等不同类别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案管部门的运行现状,以及各类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是高效开展案管工作和不断优化案管部门服务模式,推进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基于此,本研究以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实际体验和具体需求为导向,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案管部门履行各项职能的现状,以及期待案管部门提供的支持与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根据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员类别㊁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随机抽选了65所检察机关作为研究对象,在每所检察机关针对案管部门行使各项职能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对工作人员开展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130份,其中有效问卷128份,问卷有效率为98.46.3㊀调研数据及分析3.1㊀案管部门行使各项职能的现状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介绍㊁65所参与调查的检察机关的官方网站中对案管部门的介绍㊁相关新闻等资料的汇总和分析,结合问卷调查情况,本研究将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提供的管理和服务概况为4个大项,10个小项.管理: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㊁办案质量评查㊁检察官业绩考评㊁法律文书公开.监督:涉案财物监管㊁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㊁办案流程监控提醒.参谋: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服务:服务律师辩护与代理㊁制作案件电子卷宗.问卷调研结果显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案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发挥的管理职能体验较多,监督㊁服务㊁参谋体验相对较少,具体情况见图1.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6期117㊀图1㊀案管部门工作职能体验情况3.2㊀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案管部门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需求结合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案管部门工作内容和形式的感受和体验,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期待接受的支持和服务情况进行问卷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受访者的基本信息㊁案管部门服务体验㊁案管部门服务内容㊁方式需求㊁期待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的智能化支持或服务以及其他方面的需求等.根据问卷调查情况,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期待案管部门提供的支持和服务主要分为服务办案和服务检察官个人成长2个大类,10个小项:服务办案:智慧分案,自动化填录案件信息㊁智慧研判辅助,智慧整理卷宗㊁智慧案件质量评查㊁宏观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检察官个人成长:检察官个人业务数据分析㊁个性化业务指导,同伴业务交流.问卷调研显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直接指向办案流程的需求最大,如自动化填录案件信息(74.22%,95/128),智慧整理卷宗(65.63%,84/128),智慧研判辅助(57.81%,74/128),智慧案件质量评查(54.69%,70/128),对间接指向个人成长的内容需求较少,如同伴业务交流(39.84%,51/128),个人业务数据分析(41.40%,53/128),个性化业务指导(44.53%,57/128).具体情况见图2图2㊀对案管部门发挥服务职能的期待3.3㊀调研情况分析3.3.1㊀整体情况:监督㊁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参谋㊁服务职能的覆盖面不够全面在基层检察院的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作为融业务性㊁事务性㊁服务性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部门,更多履行的是 管理 和 监督 的职能,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案件质量,在实际工作中, 参谋 和 服务 职能覆盖面相对较小.案管部门的业务统计分析研判工作在指导办案,制定相关决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也是案管部门发挥参谋和服务职能的重要途径.在现实工作中,业务统计分析研判通常是对一个类别的案件,或整体办案情况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㊁梳理㊁研判,相关数据作为检察机关相关部门领导根据数据分析研判结果针对相关数据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调整工作举措,制定相关决策.同时,针对检察官个人的相关办案数据的分析研判,对于检察官本人结合自身情况找差距㊁补短板,全面提升 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 的业务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性作用,办案检察官可以结合自身在不同类别案件的办案数量㊁案-件比㊁办案时间㊁认罪认罚率㊁量刑建议采纳率等相关业务核心数据的变化情况,有针对性的提高在相关方面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因此,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可以更新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指导办案的功能,在分析研判整体办案的 大数据 的同时,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办案检察官的个人 小数据 进行分析,生成针对检察官本人的业务分析研判的动态报告,根据情况对检察官进行个性化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好 参谋 和 服务 职能.3.3.2㊀检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智慧检务整体期待较高调研结果显示,检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对智慧检务抱有较高的期待,特别是对智慧分案㊁智慧研判辅助㊁智慧整理卷宗等优化办案流程的辅助办案功能具有很大期待.因此,可以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成果,通过对将案件管理平台的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和分析,遵循以人为中心㊁面向办案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满足检察办案和管理需求.例如,调研数据显示,一线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智能分案的需求最高.当前,案管部门进行案件分配时具有较大的随机性,许多一线办案检察官期待能够在案件分配时匹配到自己较为熟悉和擅长的领域,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因此,可以尝试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在案件分配时,综合办案检察官的基本情况和办案效果,将案件和办案检察官进行智能匹配,根据检察官的社会关系自动识别需要回避的案件,根据检察官的办案情况为其匹配其办案质效较高领域的案件,同时向其他类型的案件逐渐拓展,基于专业性和发展性原则,为办案检察官制定个性化推荐路线,在保证办案质效的同时,推动检察官个人成长.政策与商法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6期118㊀㊀4㊀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构建案管部门发挥服务职能的实现路径4.1㊀案管部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智能服务办案全过程在案件分配方面,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对案件的类型㊁特征㊁涉及法律等进行数字标签标记,对办案检察官的个人信息㊁社会关系㊁办案风格㊁办案质量等进行大数据深度画像,建立数学模型,对案件分配进行回避自动识别和案件智能分流,防止人为干扰分案,最终实现案件分配科学化和智能化.在案件信息录入方面,通过应用智能文字㊁图像㊁语音㊁视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实现自动化填录案件信息㊁智慧整理卷宗和智能证据管理等.在办案过程中,结合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慧研判辅助㊁智能量刑㊁智慧案件质量评查和宏观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等,将科学化㊁智能化㊁人性化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4.2㊀案管部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智能服务办案检察官个性化成长案管部门可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按照数据化-标签化-关联化-智能化-人性化的驱动逻辑,从最大限度科学化㊁智能化㊁人性化满足检察办案和管理需求的视角出发,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平台㊁案件信息公开系统㊁电子卷宗系统和检答网的各类案件数据信息,绘制检察业务知识图谱,实现基于知识图谱的相关业务信息推送和智能关联.同时,对办案检察官进行基于个性化标签的大数据画像,将办案人员的访问和查询轨迹结合其历史办案情况,为其智能化推荐相关法律法规和相似案件以辅助其办案.同时,结合办案检察官的具体情况,智能推荐相关的学习培训资源,为检察官定制个性化培训计划,循序渐进地提升 四大检察㊁十大业务 的业务素质能力,将案管部门的服务职能由服务办案各个环节拓展至服务办案检察官个人成长.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个性化案管服务框架如图3所示.图3㊀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个性化案管服务框架如图3所示,基于人工智能的个性化检察服务包括数据获取与数据处理层㊁数据分析层和数据应用服务层3个部分.数据获取与数据处理层主要处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㊁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中的基本信息.收集办案检察官的基本数据,包括姓名㊁学历㊁专业资格证书㊁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以及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㊁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导出的办案相关信息,包括办结案件的数量㊁类型㊁案-件比㊁诉判不一㊁无罪案件㊁案件评查结论等信息,办案过程中浏览其他类似案件的浏览记录等.然后将非结构化数据和半结构化数据经预处理转化为可以识别的结构化数据.在数据分析层,首先提取办案检察人员的个性化办案标签,采用基于关联规则的知识发现方法,构建不同办案检察人员的标签聚合体,由此形成精准㊁立体的办案检察人员画像模型.抽取办案资源的主题词,通过词库匹配进行扩展,基于计算机检索技术㊁关联规则挖掘与知识发现方法进行办案资源的精准检索,采用基于推导传递的知识发现方法,发现不同资源内容信息中潜在的关联关系,达到复杂数据集的隐性知识发现,实现个性化办案资源与办案检察人员的精准匹配.数据应用层将办案检察官深度画像模型分析结果应用到个性化服务相关领域,如根据办案检察官的专业领域分配不同类型的案件;根据办案检察官的浏览记录预测办案检察官的需求,提供相关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示;为办案检察官匹配专业领域相同或者互补的办案检察官作为共同学习的伙伴等,最终实现个性化服务.4.3㊀案管部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服务检察官业绩考评在检察官业绩考评方面,充分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平台等数据平台资源,抓取办案数量㊁案件类型㊁办案时间㊁认罪认罚率㊁量刑建议采纳率等相关业务核心数据,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对分散的数据进行智能处理,并引入 重点工作系数 案件复杂度系数 个人贡献度 等权重指标,建立数学模型,实现对不同类型案件间的案-件比的动态调整和监测考评,实现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科学化和智能化.在服务检察官提升考评数据方面,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出的办案痕迹,结合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慧办案预警等功能,对检察官办案时进行的可能导致案-件比提高㊁办结案件诉判不一㊁出现无罪案件等影响检察官业绩考评数据的操作,进行提前预警,同时有针对性地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指引,辅助其办案,实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办案效率与质量的双提升.参考文献[1]邱春艳.最高检察委会研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张军要求以最大限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满足检察办案和管理需求[N ].检察日报,2020,(01)7G28.[2]赵志刚.一叶窥秋: 检察+人工智能 的发展现状与思考[J ].检察风云,2019,(01):14G17.[3]林竹静. 人工智能+大数据 驱动的智慧检察路径规划 兼论检察大数据(上海)实验室的发展[C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组委会.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9卷总第9卷).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组委会:上海市法学会,2019,76G89.[4]马可雷.检察大数据在构建检察官核心能力层面的运用[C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8卷总第8卷).上海市法学会,2019,175G182.[5]华东升,周婧.智慧检务背景下案件管理机制研究[J ].检察调研与指导,2018,(06):88G90.。

刑事执行检察的若干问题及创新发展路径

刑事执行检察的若干问题及创新发展路径

刑事执行检察的若干问题及创新发展路径作者:张义顶来源:《海外文摘·学术版》 2020年第9期张义顶(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湖北恩施 445000)摘要:在当下新的历史时期执行检察部门必须要坚持“四个维护”的核心工作理念,提高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并且实现工作方式朝向“办案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刑事执行新增业务,开展监督工作必须要以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作为主要工作内容,执检工作也表现出前所未见的机遇,因此,高检院及人民群众对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注。

关键词:刑事;检察;问题;创新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0)09-0003-030 引言以全面总体性布局来分析,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效果比较显著,而这也是“两反”转隶之后检察工作开展的一大亮点。

分析目前的工作现状,纵观改革全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特别是基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依然存在不适应刑事执行检察健康发展的地方,甚至部分难题亟待我们去挖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1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1.1业务范围的扩大与司法资源调配之间的矛盾监所检察在历史发展当中始终都扮演着一个保障国家刑罚权的实现、监督刑事执行权在正确轨道上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的角色。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持续深入,逐渐的刑事执行检察慢慢代替了监所检察,同时也拓宽了监督的空间,使事后监督及监督客体范围狭小的问题得到了改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

在原来的司法资源权利权限上进一步扩大其范围,这也意味着在无形当中增加了工作量,促使出现司法资源调配不足、体制运行不顺畅、人员匮乏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检察刑事实践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分析刑事执行检察客体,基本涵盖了被监督者刑事执行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刑事判决、裁定及决定性活动,也包括交由法院财产刑的监督执行,或者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的执行监督。

其业务范围在不断扩大的同时,却表现出了司法资源(人力、物力)方面的供不应求,致使监督工作的开展实效受到一定的影响[1]。

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的创新机制——基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规范与创新的路径选择

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的创新机制——基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规范与创新的路径选择
促进 执行力 建设 。 三 、 施 人 性 化 管 理 。 进 检 察 工 作 可 持 续 发 展 实 促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核 心 是 以人 为 本 ,检 察 事 业 的 发 展 同
使 命感 。这项 举措 的实施 有效 地改 变 了以往按 资排辈 的 传统用 人思维 , 利于 加强 中层 领导干 部 队伍 建设 , 进 有 促
能 下 制 度 化 .增 强 了 中 层 领 导 干 部 干 事 创 业 的 责 任 感 和
态监 督向动态 监督转 变 , 由事后 监督 向事 前监 督 、 中监 事 督转 变 ,并加 强办公 室 的督办 工作 ,建立 完善 的督 办制 度 , 定 每月一 期 的督 办简 报 , 证 责任 公开 明晰 , 实 制 保 切

方面加 强执行力 建设 , 者共 同作用 , 解检 察工 作发 两 破

充 分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鼓 励 组 织 成 员 追 求 自我 管

展的不协 调 。
理、 自我完 善 、 自我 实现 的先 进 管理 模 式 , 而使 整个 检 从
察 队 伍 进 发 出 前 所 未 有 的 生 机 和 活 力 ,我 为 增 检 增 光 、 “
统 领 检 察 工 作 的 实 践 连 接 点 , 实 基 础 , 强 创 新 , 断 夯 加 不
样需 要 以人为本 , 需要 发挥 检察 官的 主体作 用 。诚然 , 检 察工作要 实现可 持续发展 , 关键 在 于人 的因素 。 如果 每位
检 察 官 都 能 将 检 察 事 业 当 成 自 己 的 志 业 而 不 仅 仅 是 一 份 职 业 。 察 工作 的可 持 续 发 展 就 有 了 最 坚 实 的 基 础 。 城 检 增 市 院 正 是 从 这 点 出 发 .在 工 作 中 大 胆 探 索 人 性 化 管 理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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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和发展方向[摘要]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最重要途径,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
的生命线。

由于检察机关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存在的管理职权分散、监督缺位、信息反馈滞后等弊端,严重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在探索建立符合发达地区检察工作实际的新型办案模式的过程中,案件管理中心应运而生。

这种新型的案件管理机制在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充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关键词]案件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科学发展;规范执法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是指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的,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公正执法的目标,对检察业务流程、质量监督、分析反馈等案件管理进行制度化设计而形成的监控体系,[1]是检察机关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内生机制。

2011年岁末,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进入了实际操作和全面推进阶段。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
由于检察机关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存在的管理职权分散、监督缺位、信息反馈滞后等弊端,严重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建立案件管理机制,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防止检察权被滥用,纠正检察权在行使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顺利实现。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
2003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要求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这是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

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检务督察制度,要求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检务督察制度,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这一《实施意见》又为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合理的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1.创建制度化管理理念,改变行政化管理的弊端。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内部领导体制、干警管理模式、经费来源、工作安排和程序等常常受制于地方政府,检察管理工作行政化已是一种普遍现象,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大打折扣,案件质量难以保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改变检察管理工作行政化,要把思想统一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关于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的
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建立以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内部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为核心理念的案件管理机制,可以规范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符合司法改革的大方向。

2.建立以办案流程为基础的检察业务规范和程序监控管理机制。

明确案管中心的各项主要职责,对各业务部门的执法办案环节实施统一集中管理、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控制办案环节。

增加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增强各业务部门的案件管理意识,制订落实配合案件集中管理的各项制度,整合资源优势,强化专业职能,快速、有效、准确地监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保障案件流转规范、畅顺。

3.建立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激励与约束并行的检察业务考核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工作实际的案件评估体系,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构建案件质量考核与案件监督管理的联动机制,通过评估界定办案质量优劣,通过考核兑现奖优罚劣,加强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适当促进检察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

(三)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依靠科技
刑事诉讼是由一道道前后相继的诉讼程序所组成的,办案程序繁多,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案件的管理自然也离不开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突出表现在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运用。

运用电脑和互联网的成就,建立办案管理系统,可以使数字化管理精确化,能够实现办案情况收集、传输、存储、处理的计算机网络化,提高案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强化案件管理人员、设施的配备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案件管理中心集中管理案件流程,汇总案件数据,监督办案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这意味着从事案件管理的检察人员必须对各类业务流程都较为熟悉,这种岗位性质对人员的知识层次、业务能力、计算机基础和综合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

案件管理中心必须根据不同的工作流程和分工确定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针对软件升级、新的政策法规等新情况进行培训;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保障岗位稳定性。

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实施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就是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就是要解决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缺乏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有效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产物,在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充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要设置科学的案件管理运作体系
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具体执行部门,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

案件管理中心主要通过对程序的管理来保证案件质量,但是由案件管理机构对办案活动进行指挥和纠正是不合适的。

案件管理机构应该是对案件进行协调、参谋、监测和预警的机构,而非凌驾于业务部门之上的监督机构。

因为如果是自上而下的监督机构,则将产生“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并衍生如何防止管理部门滥用权力的新问题;同时,直接指挥和纠正的行为,在本质上仍有行政性质,必将产生权责不清的后果。

“监督的目的是要保障被监督的权力全面地正当地运行,而不是削弱或取代被监督者的权力”。

[2]其次,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应当体现出权威性以及效益最大化,而非各业务部门的“大内勤”。

虽然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所有案件受理入、出口关,收发法律文书,安排律师阅卷,进行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和办案情况分析等工作,但目的主要是为了统一管理案件和有效的开展法律监督,使案件管理部门与自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反贪等部门的职能延伸一体化,做到横向协作、内部监督、整体统筹,形成案件管理职能的效益最大化。

[3]案件管理职能的设定,必须体现程序充分融入到原有的办案程序中去,成为原有程序的一部分,这样才能兼顾效率与公平。

(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应当立足于案管职能,服务案件质量、服务办案活动、服务阳光检务、服务领导决策
1.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的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由结果控制转为全程监控,从流程监管中体现出对案件质量的监管,并定期对案件结果进行质量评查,服务案件质量。

2.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对案件的归口统一管理,将案件管理从传统的、经验的、直线的运作方式向现代的、综合的、系统的运作方式转变,增强了工作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服务办案活动。

3.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构建网络化、信息化的检务公开平台,服务阳光检务,为当事人、律师和辩护人提供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信息。

这有助于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规范检察办案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升了检察执法的公信力,改善了检群关系。

4.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检察机关全部业务情况,可以对本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及上级院案件集中管理部门负责报告案件运行、案件质量分析等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党组会、检委会可以经常听取案件管理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案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案件管理中心还可以为检察委员会制订发展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提供素材和方向,便于检察长对办案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督办,使检察机关的整体优势和效能得到充分发挥,体现出服务领导决策的功能。

(三)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需要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具有效率和质量的追求,必然要引进现代化的管理理念。

构建检察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应该在法定框架内,根据现代质量管理的理念,按照依法、高效、实用的要求,对检察案件实行有效的指导、监测和纠正,以提高案件质量、保证司法公正。

为此,应遵循过程控制、系统管理、评价激励、权责清晰、精简高效的原则。

[4]
信息化管理手段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办案管理系统,对案件实施动态监控,可以使数字化管理精确化,实现办案情况收集、传输、存储、处理的计算机网络化,掌握案件办理的真实情况,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案件办理情况,提高案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5]主要通过:(1)安装案件管理软件系统,实现所有的办案人员均网上办案;(2)管理部门应用网上软件,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3)发现违反办案期限、羁押期限等程序违规的,及时进行督促纠正;(4)协助检察长对案件进行协调、督促和指挥。

[参考文献]
[1]朱新南.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初探,http://www.le
/index/content/2010-06/21/content_2173995.htm?node=
7879
[2]谢鹏程.监督权的控制和运用[A].检察论丛.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4.
[3]彭松玲.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一体化研究[OL].http:///sifashijian/sw/201103/21868.html
[4]姚石京,周娅.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的制度设计[J].人民检察,2007(10).
[5]杨俊贤,秦新娟.浅析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管理[J].中国现代企业报,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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