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直销与传销 (2)

直销与传销简介直销和传销是两种不同的销售模式,它们在运作方式和目的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本文将介绍直销和传销的定义、特点和区别,以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影响。
直销的定义和特点直销是一种通过个人销售和推销产品的商业模式。
在直销中,销售人员直接面对消费者,通过个人推销和销售活动来促进产品的销售。
直销通常通过口碑传播、网络销售和直接销售等渠道进行。
直销的特点有:1.个人销售: 直销商以个人或小团队的形式进行销售,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建立信任和关系。
2.独立经营: 直销商通常是独立经营者,他们购买产品,并自行销售和推广。
3.多渠道销售: 直销可以通过线下渠道(例如门店销售)、线上渠道(例如电商平台)以及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销售。
4.产品多样性: 直销涉及的产品类型广泛,包括健康保健品、家居用品、美容产品等。
传销的定义和特点传销是一种以发展下线为重点,通过组织多级销售网络来推广产品的商业模式。
传销通常以高额回报的承诺来吸引参与者,并使他们发展其他人加入销售网络。
传销的特点有:1.多级分销: 传销通过组织多级销售网络来推广产品,参与者可以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得回报。
2.金字塔结构: 传销通常呈金字塔形状的组织结构,最初参与的人处于金字塔的顶端,而后面加入的人位于下层。
3.回报承诺: 传销常以高额回报的承诺来吸引参与者,但这些回报往往是通过发展下线获得的。
4.非法性质: 由于传销存在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将传销定义为非法活动。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直销和传销在运作方式和目的上存在很大的区别。
1.销售方式: 直销是通过个人销售和推销产品,销售人员直接面对消费者进行销售;而传销是通过发展下线建立多级销售网络来推广产品。
2.合法性: 直销是一种合法的商业模式,受到法律保护;而传销由于存在欺诈行为和虚假信息,很多国家和地区将其定义为非法活动。
3.回报来源: 直销商通过个人销售和推广来获得回报,回报直接与销售业绩相关;而传销参与者的回报往往是通过发展下线获得的,上线和下线之间存在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一、从组织来看:
传销是一种违法的经营活动,没有在活动的地方开设服务点,传销人员往往都是藏匿在居民楼内。
直销是一种法定的经营活动,在直销活动的地方都有开设服务点,是经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
二、从经营来看:
传销是以多层次发展下线为主的经营;
直销是单层次由直销员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直接向用户销售为主。
三、从销售商品来看:
直销是直销员在固定经营场所外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
传销销售的是无实在的产品,以拉人头发展下线提取高额回报。
四、从加入条件来看:
传销要求参加者必须交纳一定费用;
直销不要求参加者交纳一定的费用或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作为加入条件。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我们应该行动起来,认清和揭露传销害人的违法本质,人人远离传销,让传销在生活中无立足之地。
直销与传销

直销与传销什么是直销?直销是一种商业模式,通过个人销售代理商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或服务。
与传统的零售渠道不同,直销通过消除中间环节,将产品或服务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
直销通常采用多层次营销(Multi-level Marketing,简称 MLM)模式,即通过招募其他销售代理商来增加销售网络和销售业绩,并获得相应的销售提成。
直销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个人创业机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并为销售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和奖励机制。
直销通常采用面对面的销售方式,充分利用人际关系和口碑传播,创造销售机会和销售信任。
直销行业通常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健康保健品、个人护理品、家居用品、餐饮服务、旅游度假等。
一些知名的直销公司包括阿芙精油、美国安利、Avon等。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虽然直销和传销都涉及通过网络营销和个人销售来推销产品或服务,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商业模式的合法性:直销作为合法商业模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通过多级经销商分销产品和服务。
而传销则是非法的商业模式,通过招募下线代理商为上线代理商创造收益,强调招募人员和资金的快速增长,而非产品本身的销售。
2.价值创造与产品导向:直销公司注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创新,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购物体验。
直销公司依靠产品或服务的真实需求来进行销售,并通过培训销售代理商提高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而传销公司则侧重于通过招募更多的人员和资金来获取利润,产品本身常常是次要的。
3.奖励机制的合理性:直销公司通常采用合理的奖励机制,基于销售业绩和团队发展成果给予销售代理商相应的奖励和提成。
这样可以激励代理商积极推销产品或服务,并通过积累团队实现个人收益的增长。
传销公司则常常涉及非法的金字塔模式,鼓励代理商通过招募下线代理商获得收益,这就需要代理商不断发展下线人员,形成庞大的销售网络。
4.法律风险和社会影响:传销经常被指责为非法活动,对经济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因为传销往往涉及虚假宣传、欺诈、非法传销链等问题,容易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经济损失。
直销与传销的五点区别

直销与传销的五点区别(中国直销业之翘楚安利中国董事长郑李锦芬女士)随着第二产业效率的不断提高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从事营销以及与此相关的人员队伍越来越庞大,陈安之先生认为中国大约有5000万营销人员。
有部分人不慎踏入传销的泥潭。
经常有网友问我:直销是合法的一种销售渠道,而传销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销售模式,可是,作为一般销售人员,如何区分两者的异同呢?当营销成为一种时髦的时候,许多人往往把其内容简单化了,其实,它是一门学问,并且营销学研究的问题绝对不仅是买和卖这么简单,也不是商人和投机者之间的尔虞我诈。
市场营销学需要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自然科学家的广泛参与,市场营销学家既是科学工作者,经济学家又是艺术家,他们还是人类行为和世界发展进程的解释者和价值判断者。
我想用一位名人的语录作为对这个问题的注释—尼采在总结了苏格拉底以来所有思想家的观点指出了思想家的两种类型:思考束缚生存,截断生存的手足,使生存变的安分;还有,生存进行报复,使思考狂乱,与思考一起灭亡。
一般人只有在平庸的生存和疯狂的思想家之间进行选择生存方式启发思考方法,思考方法创造生存方法。
生存使思考方法“活化”,思考反过来肯定生存。
营销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并且还需要有高超的技巧,技巧是有两个禁区的,一个是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另外一个则是伦理禁止的范围,前者是强制性的,后者则是软约束,因而,一个优秀的营销人员他用一生的时间和精力所推销的其实是他自己,其次才是他的商品和劳务。
大致说来,直销与传销有5点区别: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
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
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
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
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不法的传销公司将自己包装成直销公司的样子来明目张胆侵犯民众的和谐生活。
那么,我们要如何分辨直销和传销呢?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是什么呢?怎样理解直销呢?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将为大家带来的就是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感兴趣的小伙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站在商业分销的角度来看,直销属于一种分销模式,主要有三个特点:1、有明确的目标客户群体;2、没有中间销售环节或尽量少的中间环节;3、可以度量的销售效果。
而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直销是一种销售行为,销售的是企业的产品,目标是建立忠诚的客户体系;非法传销是一种以拉人头为手段敛财的行为,销售的是一种机会。
2、直销不允许有高额的入会门槛;传销第一步就告诉你有一个高额的入会门槛或等值的高额产品,传销是一种非法聚众融资的行为。
3、直销在教育中会宣扬劳动才会得到收获的辩证的观念;非法传销的教育中强调运作起来很简单,只要拉人头就可以。
乔布简历小编要提醒大家,传销组织千万不能碰,小伙伴们一定要辨识清楚,不要被披着直销伪装的传销组织骗了!另外推荐大家阅读一下《给销售的100条建议》,了解掌握更多的销售知识~
本文来源简历/。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新)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本身是一种非常古老而又优秀的销售模式,80年代进入中国后,由于缺乏相关的立法,所以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活动,慢慢就变成了传销,但是直销在我们国家是合法的,非法传销是违法的。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一、结算方式不同。
直销结算方式的完善解决了中间环节诈骗的问题。
传销典型的特点是传钱传货,中间层层分利。
二、从收入分析。
直销是合法,传销不合法。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的佣金,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所给予的管理奖金。
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
三、在直销活动中,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而传销活动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而且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四、是否交入门费。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
而在传销活动中,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五、价格体系是否公正。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
而传销活动中,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
六、岗前培训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
在传销活动中,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七、系统文化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
而在传销活动中,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八、营销目标不同。
03--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如何区分直销与非法传销一个与直销息息相关的词语是“传销”。
1998年4月,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的法令,传销便成了一个让人讳莫如深的词语。
其实,传销在国际上也被称做直销。
将直接销售称做传销,在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尤其普遍。
最早在我国内地从事直销活动的人,主要是香港人和台湾人,因此,传销这个名字就在我国内地叫开了。
但是由于当时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传销进入内地发展不久就被一些从事“金字塔”推销术(也就是常说的“老鼠会”、“非法传销”)等诈骗活动的不法分子所利用,再加上社会各界对“传销”这一概念的描述和宣传比较混乱,因此,目前“传销”在人们心目中已演变成“金字塔”推销骗术或者“老鼠会”的代名词。
随着媒体对打击非法传销的宣传,在我国,“传销”被认为就是商业诈骗这一误区已深入人心,难以还原其本来含义。
传销被国家明令禁止之后,非法传销、“老鼠会”没有了行骗的幌子,便又借用“直复营销”、“网络营销”、“加盟连锁”、“网络联盟”甚至“电子商务”等等各种各样的名头继续行骗。
不过,不论他们怎么变,都是换汤不换药,只要看清了这些骗术的本质,就总能识破他们的诡计。
合法的直销经营和非法传销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非法传销”是从你身上诈财,而正规的直销公司则借着销售实际的商品,和你一起创业。
“非法传销”通常也是以公司的组织出现,有些也有店面,和许多公司在形态上很相似。
但“非法传销”在入会时要收取巨额入会费,或是购买大批的货品,而且不能退货,或是退货条件相当苛刻。
他们的会员必须找到人来垫底,把货品销售给下线才能赚到钱,否则就要囤积大批的货品,造成货寨满屋,经济上受到极大损失。
“非法传销”多是将厂家粗劣的产品卖给传销最上层的人,上层再将货品逐层而下传销给下线会员。
每一层都要加上一层中间利润。
这种借着商品的转移而赚取中间利润的所谓“间接贩卖”或是“再贩卖”,使得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使得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1)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和“传销”存在较大的区别。
直销被定义为由推销员在除零售商店以外的公共场合通过展示和示范的方式来提供商品或服务,其显然区别于传销所特有的发展几个层次的传销员的特色,其更注重于产品的销售而非一夜暴富的神话。
“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
其中,“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单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一个层次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中国的直销行业(1998年前叫传销),1994年-1998年期间,国家批准的合法正规直销(传销)企业41家,到98年时合法的非法的公司已达5000多家。
非法传销公司利用拉人头,老鼠会形式欺骗了很多的消费者和业务员。
中国的直销(传销)市场被这些非法公司搞的非常混乱。
因此,国家政府于1998年4月21日为了清理整顿,把非法,合法的公司全部停止整顿。
3个月后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允许安利,完美,雅芳等10家企业可以合法的在国内从事直销(因为传销的名词在人们心目中已被大多数人反感)经营活动,但要求这些公司必须依法转型,转为店铺加业务员的形式运作。
因此,目前国内区别直销与传销的明显区别就是:1.是否10家转型企业.2.有没专卖店和分公司.3.是否有无条件退货机制.还有其它的一些区别.(当然这里说的10家公司,主要指外资企业,国内的企业也有国家允许的)这几家公司可算作在中国合法的传销公司,当然,名字换成直销。
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
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
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
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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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传销又名多层式推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
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
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
传销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或者以被方发展对象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为条件取得会员资格的一种活动。
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经常都被人把它与「层压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混淆,因此在中国成为了翻版或层压式推销对应的中文辞汇;境外最有名的案例为庞兹骗局。
传销最早产生於战后的美国,於1980年代传入中国大陆,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被正式定为非法。
随著大陆官方於1998年对传销业的有效疏导,部分企业实现成功转型;未实现成功转型的传销企业及部分「老鼠会」头目,仍在各地转入地下运作。
诸多在1990年代注册冠以传销的公司现在转向直销形式,很多打著直销旗号实施层压式推销式营销的属於被打击的对象,多被媒体或官方冠以「非法传销」之名。
一、传销与直销1.含义不同。
“直销”一词有许多不同的含义。
通常,它仅仅指一种营销形式:即产品和劳务不通过中间商而直接由生产者到达最终使用者,对应于英文中的“Direct Selling”。
在这个意义上,推销员直接把产品卖给最终使用者、邮寄销售或工厂经营零售店均属直销范畴。
鉴于后两种形式的直销在我国尚不多见,我们下文中提到的直销专指利用推销员直接把产品卖给最终使用者。
传销一词来自英语“Multi-Level Marketing”,可直译为“多层次营销”。
传销是以市场倍增学为基础,以人际传播为基本形式的商品营销方式。
通俗地说,传销就是传销员在推销产品取得报酬的同时,还建立、发展传销员网络,并根据这个网络的销售业绩获取经济收入的一种营销方式。
零售和推荐是传销公司销售计划的两大基石。
通过销售,传销员为顾客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通过推荐,传销员扶助下线传销员发展业务,建立商品在市场流通的销售网络。
当销售产品时,传销员可以立即赚取零售收入;当传销员及其下线网络达到一定销售业绩时,便会获得相应的折让优惠、业绩奖金和奖衔,传销公司的事业规模也会随时间和传销员的努力而延续扩展。
2.销售代表角色不同。
直销公司的销售代表是公司的雇员,而传销公司的传销商是独立的经销商。
美国安利亚太区有限公司董事兼行政副总裁郑李锦芬女士在一次题为“融友情、爱心、文化于一体”的演讲中说:“直销员(此处实际指传销员)绝对不是公司的雇员。
因为如果把他们变成公司的雇员,哇!大事情了,你要给这么大的网络发固定的薪水,并负责它们的劳工保险、退休金、医疗等等。
公司的成本就会倍增。
”这位传销公司的高级经理人员形象地道出了直销员与传销商的区别。
一般来说,直销员通过求职、面试等一系列人事招聘手续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雇员,公司要像对待生产人员、其他职能人员一样对待销售人员,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险等各种福利待遇,各直销员之间是平等的同事关系。
与直销员不同的是,传销商大多要经人推荐并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来取得经销权。
这以后他就以独立的经销商的身份从事销售活动,并发展自己的网络。
传销商的收入无一例外包括个人自营销售额提成和下线业绩提成。
传销商既是消费者,又是中间商,而且还是投资者和管理者。
3.渠道长度不同。
多层次营销一词中的“层次”两字,是一种表示分销渠道长度的指标。
美国营销学专家菲利普·科特勒在其所著的《市场营销管理》一书中指出,凡是在将产品及其所有权向最终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承担若干工作的中间商都构成一个层次。
传销之所以被称为多层次营销,是因为每一个传销商都是一层中间商,他们以独立经销商的身份参与传销公司的营销流程,承担促销、定货、筹资、付款等工作,并承担一定的风险,是渠道长度最大的营销模式。
而直销又称“零层次营销(Zero-level Marketing)”,生产商承担了营销流程中所有环节的工作和风险,是渠道长度最小的模式。
既然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直销与传销是截然相反的两种分销渠道,为什么人们还普遍把传销与直销混为一谈呢?主要原因在于传销与直销中的挨门挨户推销都采用了“无店铺销售”、“人员推销”的销售方式,由公司的销售代表或传销商主动出击,直接与客户面对面地销售,变“等销”为“寻销”。
正是由于这种相似之处,许多人认为传销是直销的复杂形式,直销是传销的简单形式。
这种说法的错误在于没有理解直销的实质,认为“无店铺销售”、“人员推销”就是直销。
实际上,邮寄销售方式并没采用人员推销,生产商自属商店销售则是一种店铺销售方式。
4.业务管理模式不同。
前面说过,直销企业的直销员是平等的同事关系,业务管理模式是扁平化结构,而传销企业的业务管理模式则为金字塔结构。
金字塔架构应该说是营销激励当中的一把双刃剑,其本身并无是非、功过可言,关键在于如何使用和制定相应的激励方法(包括晋升、奖金提取、结构关系等等)。
如果被恶意地修改则可以成为非法传销的工具,其社会危害性有目共睹。
通过正确的引导、合理的使用和不断的完善,金字塔架构也能够并且正在发挥着传统营销模式不具备的优点。
5.营销激励制度不同。
直销企业对直销员的营销激励制度与传统企业基本相同,直销员的薪金或是固定的,或采用“底薪+提成”的方式计算,或以直销小组的形式工作和分成。
而传销企业一般具有独特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
首先是奖励制度。
用个公式表示:传销商的收入=零售毛利+组织发展佣金+领导发展佣金+其他奖励。
零售毛利,即按公司制定的零售价将产品销售出去时,就可以获得产品的零售利润。
组织发展佣金,重心在于鼓励个人销售或下线的组织销售。
领导发展佣金,是专门用来奖励发展传销商有成就的人,因为在传销当中,发展传销商是发展的关键。
其他奖励如年终分红、旅游基金等福利奖金,主要是激励传销商。
在这种制度下,传销商只有努力销售,并帮助、辅导和培训所辖团队不断增加传销人员和增加业绩,才能获得个人更大的经济收入。
其次是晋升制度。
与传统的选拔管理人员的办法不同,传销不是从现有人员当中“人为”地选拔“优秀者”委任,而是通过不断增加所辖团队的人员和个人及所辖团队的总业绩来获得晋升机会,没有人情关系等非量化因素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相对减少了组织内部的朋党关系,减少了企业内耗。
但它也缺少了对晋升人员个人品行和思想道德状况的考察,这也是这种“唯业绩考核”标准的主要缺陷和不足之处。
6.优缺点及适用情况不同。
直销的优势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①将产品直接从生产商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中间省略了批发零售等环节,从而消除了中间商的利润。
②直销员与顾客直接接触,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关系,宣扬企业精神,创造独特的企业形象。
③企业可通过直销员迅速获得市场信息,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
④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就获得更多、更直接的服务,节省了购物时间,降低了顾客总成本,也就相当于在交换中获取了更多的价值。
直销最大的缺点是交易次数增多。
举例来说,在一个简单的批发零售式分销渠道中,有3个生产商,5个消费者,1个中间商。
中间商从生产商处购买商品,交易3次,然后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交易5次,全过程共交易8次。
如果采用直销方式,每个生产商与每个消费者直接接触,则需交易15次。
由于每次交易都需支付一定的成本,所以直销的交易成本很高。
当交易成本高于中间商的利润时,直销就不再具有价格优势。
其次,受企业规模的限制,企业直销人员的数量有限,从而销售面亦有限,很难将产品在短时间内送到千千万万个消费者手中,所以销售增长速度缓慢。
企业如果为了迅速增加销售额而雇用大量的销售人员,又会因为管理幅度和管理层级的限制,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而且直销人员是企业的雇员,企业除了支付工资之外,还要为他们提供各种福利待遇,结果加重了企业的成本负担,直销渠道的价格优势转而成了价格劣势。
鉴于直销的优缺点,直销一般适用于那些单位价值高、技术工艺复杂、售后服务要求高、客户数量少而集中的产品,主要是产业用品。
传销则克服了上面所述的直销的两个缺点,便于操作和管理。
首先,传销应用了市场倍增学原理,使传销网络按几何级数增长,可以迅速蔓延至千千万万个传销商。
假设一个传销商甲,直销培养和发展了第1代下线10人,它的10个下线又各自发展10个下线,则第2代下线有100人。
依次类推,到第10代时甲的下线网络共有人数10+102+103+……+1010=11111111110人。
由此可见,传销在它独特的制度保障下,克服了直销销售面窄、发展慢的缺点,能够以极快的速度发展壮大,让广大的消费者迅速了解并购买传销企业的产品。
其次,传销企业独特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能够调动传销商的积极性。
最后,传销商处在等级分明的网络中,每一层次的传销商只与自己的上下线直接发生联系,克服了最佳管理层级的限制,解决了传销商的管理问题,使整个网络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特性。
所以,传销适于销售那些消费量大、消费者数量多且分布广泛的消费品。
二、传销与非法传销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传销在广州登陆,并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
但由于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未成熟,法制法规不太完善等原因,非法传销搭着便车,以同样甚至更快的速度发展起来。
如沈阳某珠宝有限公司开业三个月,发展传销人员1300人,其中未得到奖金或者损失3000元以上的传销员占入网人数的93.77%,净损失达3000万元,珠宝公司却获利数百万元。
上海、哈尔滨、北京等地还发生境外传销商卷款逃跑,传销员血本无归等带来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一时之间,传销受非法传销所累,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人们之所以将非法传销与传销相提并论,是因为非法传销这种销售形式本身就是对照多层次营销原理来设计其操作制度的,二者在形式上十分接近,均为金字塔结构,但在如何使用和激励方法方面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具体地说,非法传销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传销员收入不是主要来自产品零售利润及其与下线间的业绩奖金差额,而是以介绍他人入网收取佣金为主。
②公司利润不是靠整体传销员的零售业绩,而是靠最底层新人入会费。
③产品无满意或责任保险。
④不准退货或退货条件苛刻。
⑤强调高报酬及坐享其成。
⑥传销员应享权利缺乏保障。
⑦从经营观念看,它不是长期提供优质产品,满足顾客需求,而是短期内诈取大量财富,赚钱就跑。
在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将取缔下列情形的传销活动:参加者以介绍他人参加为主要业务,且收入主要来自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以交纳高额入会费或以认购商品方式变相交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诱人入会的;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价,牟取暴利的;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等等。
而真正的传销却与此不同,如安利公司规定不收取猎头费;把销售产品作为发放奖金的先决条件(七成原则:传销商须将自己当月进货量的70%销售出去,才可以取得当月奖金);买回未被售出的存货(买回原则:公司应买回传销商卖不出去的存货,或在传销商希望退货时,负责购回未经使用而仍可销售的商品);要求以零售方式销售给顾客的产品必须占很大的比例(10个顾客原则:上线传销商本身须将物品零售给10位不同的顾客,才能享有就销售给下线之商品数量来领取业绩奖金的资格,否则就只能领取自己零售数量的业绩奖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