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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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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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制度论文公务员回避制度:保障公正与廉洁的关键防线在当今社会,公务员队伍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为了确保其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公务员回避制度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就像是一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公平与正义的底线。

咱们先来说说啥是公务员回避制度。

简单来讲,就是为了防止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因为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等因素影响公正判断和决策,而采取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比如说,在同一个单位,要是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在直接上下级的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

我曾经碰到过这么一件事儿。

有个朋友在一个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他们那儿有个项目招标。

巧的是,负责这个项目的领导的亲戚正好在参与竞标的企业里工作。

一开始大家都没太在意,可到了评标环节,就出现问题了。

有人提出了质疑,觉得这中间可能会有不公平的情况。

虽然最后经过调查发现并没有违规操作,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也让大家意识到了回避制度的重要性。

为啥要有这个制度呢?这道理其实不难懂。

想象一下,如果公务员在工作中总是受到亲属关系或者个人利益的干扰,那能做出公正的决策吗?肯定不能啊!回避制度就是要把这些可能影响公正的因素排除掉,让公务员能够心无旁骛地为人民服务,为公共利益着想。

从亲属回避来说,要是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在同一个单位工作,难免会有“人情”的成分在里面。

比如说,在晋升、考核的时候,可能就会因为亲情而失去公平。

再比如利益回避,如果公务员与相关的企业或者个人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那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能保证不偏袒吗?所以,这些回避规定都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公务员回避制度可不是说说而已,它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监督机制。

在任职前,就要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

如果在工作中发现了需要回避的情形,也要及时调整。

而且,还有专门的监督部门来确保制度的落实,如果有人违反了回避制度,那可是要受到严肃处理的。

公务员制度的探索与研究(共5篇)

公务员制度的探索与研究(共5篇)

公务员制度的探索与研究(共5篇)第一篇:公务员制度的探索与研究公务员制度的探索与研究国家公务员制度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依法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种人事制度。

公务员是国家法定的公职公务人员,是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与服务者。

其执政能力,直接反映为政府的治理状况。

我们现行的公务员制度主要来源于历史上“文官制度”的演变和对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良,该制度实行时间较短,效果好不好还有待于实践来检验。

首先我们来谈谈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不同之处。

对于公务员的选用,一般采用考试录用制度或考任制,它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重视人才的原则。

各国都有专门的考试机构,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和选拔。

公务员考试的方式大多是以下三种: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还有品行和经历评定,是考试录用方式的一种补充。

考试的内容也大体相同,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智力发展、心理素质等五个方面,只是各国具体考试内容在不同方面偏重不同。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考录范围为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根据《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考试录用的级别为11级到l5级,在职位分类中属中下级。

而西方则可直接录用高级公务员。

相比之下,我国的公务员录用范围不仅太窄,而且职位低。

在今后我国的公务员改革中,在完善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同时,应按照我国公务员的分级制,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考试分级,进行划分,扩大和提高公务员的录用职位和职级范围。

另外,在公务员的选用上,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注重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能力。

而我国不仅注重业务素质,还强调公务员的政治素质。

这对于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十分必要。

这也使我国公务员带上很浓的政治色彩。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论公务员制度的范文

论公务员制度的范文

论公务员制度的范文咱今儿来唠唠公务员制度。

这公务员制度啊,就像一个庞大机器的运行规则,管着一群特殊的“打工人”呢。

首先呢,公务员制度给了很多人一个稳定且光荣的职业选择。

想想看啊,对于那些想要为人民服务,又渴望一份安稳工作的人来说,考公务员就像是在追一个很棒的梦想。

它的招考制度就像是一个大筛子,从众多的求职者中筛选出那些有知识、有能力、品德还不错的人。

这个考试可不容易,什么行测、申论的,就像一道道关卡,只有通过了这些,才有可能进入公务员这个大家庭。

这就保证了进入这个队伍的人,在基本素质上是比较靠谱的。

再说说公务员制度里的培训部分。

这就好比是给这些公务员们不断地充电。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果公务员们不学习新的知识、新的政策,那怎么能给老百姓办事呢?培训就像是给他们开小灶,让他们知道最新的法律法规,学会怎么处理复杂的社会事务。

比如说,现在互联网发展得这么快,就会有培训教他们怎么利用网络平台更好地和群众沟通,处理网络舆情啥的。

考核制度那也是相当重要的。

这就像是给公务员们的工作打分。

要是干得好呢,就有奖励,可能是晋升啦,或者是得到一些表彰。

这就像我们小时候在学校得小红花一样,有激励作用。

要是干得不好呢,也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样就能保证大家都积极地去履行自己的职责。

不能让那些混日子的人在公务员队伍里待着,毕竟拿着纳税人的钱,就得好好干活。

还有公务员的晋升制度。

这就像是一个职场里的升级打怪之路。

不过呢,它不是单纯地看谁关系硬,而是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标准。

得看工作业绩、群众口碑、自身的能力素质等多方面因素。

这样就使得那些真正有能力、踏实肯干的人有上升的空间。

就好比在一个公司里,你要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效益,又深受同事和客户的喜欢,那你肯定能升职加薪啊,公务员的晋升也有点这个意思,只不过他们的效益是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贡献。

当然啦,公务员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的。

有时候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小问题。

比如说,个别地方的考核可能会流于形式,或者晋升的时候偶尔会有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冒头。

国家公务员制度选修论文

国家公务员制度选修论文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措施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当代中国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政治民主,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显而易见的作用。

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意义上我国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借鉴与运用只是一种制度模仿与移植,更由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理念的对立与冲突以及前现代社会的基本社会生态环境,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遇到一系列的阻碍与困难甚至出现制度变异,因此有必要从本质与内涵上对其重新审视以进一步推进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根本上的不同,因此国家政治制度也有着绝对的区别,公务员制度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也必然具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色彩。

为了适应我国日益完善的国家制度,公务员制度也因此要根据当今的社会性质进行适当的调整。

下面我将从6个方面对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进行议论:一、公务员考选制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和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标志, 也是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素质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工作。

但是目前,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施的环境以及考试体系本身, 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究, 具有其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我国公务员考选制度存在的问题有:1. 法规体系不健全, 执法力度不够;2.选拔方式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还有待提高;3. 考录过程中实践执行不到位, 影响了考试录用的效度。

为完善我国公务员考选制度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法律体系, 实现考录工作的法制化,建立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提高选拔程序的透明度,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注意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提高面试考官的素质水平, 建立相对稳定的高水平考官队伍,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确保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平性。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论文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论文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论文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不断升级和完善,对于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也越来越重视。

政府部门对于公务员的考核管理是直接关系到行政效能和公信力的核心因素之一。

因此,要加强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

一、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对国家公务员从事的工作、业绩、行为等方面开展定期、有针对性的考核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保障行政机关合法有效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措施,也是促进公务员素质提高、加强行政监督和建立责任制的重要手段。

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包括常规考核和专项考核。

常规考核是指公务员每年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上级机关或者直接上级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专项考核是指对公务员从事的特定任务或者重要职责进行考核和评价,以掌握其工作技能和能力水平。

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存在的问题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 考核内容标准不够明确:由于考核内容标准不够明确,导致考核成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2. 评价方式单一:公务员考核一般采用由上级对下级进行定期督查和业绩评价的方式,存在过于简单和片面的问题。

3. 奖惩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奖惩机制比较单一,存在激励效果不够明显、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三、如何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1. 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考核标准要权威、科学、公正,考核方法要多样化、合理。

2. 鼓励双向评价:采用360度评价,引导双向评价,实现公务员考核与公众评价的对接。

3. 健全奖惩机制:设计完善的奖惩制度,既要注重激励性,也要重视惩戒性。

4. 健全考核与培训制度:公务员考核与培训相结合,通过考核结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公务员加强自我提高和职业能力发展。

4. 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将考核结果与晋升评定、岗位任职和职级晋升直接关联起来。

四、总结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管理对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小议公务员制度问题论文

小议公务员制度问题论文

小议公务员制度问题论文一、公务员范围的界定问题: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总体看来存在三种基本类型: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型,主要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以及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三是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国会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1 。

综上所述,各国公务员范围可能涉及到下列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范围内的人员,包括政务官、事务官(含工勤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范围外的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军事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

其中,各国公务员普遍包括事务官,其他各类人员的取舍则构成各国间的差异。

同时,各国公务员法也以事务官为调整的主体。

也就是说,各国总体上都把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官员以及由国库支付全年薪金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我国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显然,这一范围不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同时,我国还规定党、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工青妇等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

这一划分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强调工作组织机构的行政性,即只有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任职、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者才属于公务员;二是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我国不实行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因而没有政务官事务官的区分问题,所以所有的政府公职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三是薪金的支付来源不作为划分的依据;四是把工勤人员排除在公务员范围之外。

我认为这种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存在某些不合理之处。

首先,我们知道,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目的之一即是在人事管理中实行分类管理,改变过去"干部"概念过于笼统,管理方法单一、缺乏针对性的弊端。

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论文

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论文

论文摘要: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的一项历史性改革和卓有成效的创举,对于现代国家人事管理、政府管理、乃至社会的发展、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公务员制度针对传统干部制度的弊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进一步细化分类,完善干部激励机制。

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与营利性机构关系问题。

建立富有激励的报酬制度,建立合理的录用、晋升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并在制度上鼓励公务员的团队合作精神。

经过近十五年的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我国己经初步确立。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务员制度,需要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根据中国有效政府发展的具体需要,考虑中国公务员管理实践所遭遇的种种问题,积极顺应新形势,汝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改进和完善现有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完善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依法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种人事制度。

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干部队伍笼统庞杂、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

为了改变这样一种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的通过标志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形成。

中国公务员制度不搞“政治中立”,不搞“两官分途”,注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综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建立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举措其最具突破性的贡献就是确立了经过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从而为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创造了制度条件。

论公务员制度的范文

论公务员制度的范文

论公务员制度的范文咱今天来唠唠公务员制度。

这公务员制度啊,就像是社会这个大机器里一套精密的小齿轮组合,虽然每个小齿轮看起来不大起眼,但组合起来可起着超级重要的作用呢。

首先啊,公务员制度为政府选拔人才提供了一个靠谱的框架。

就好比是一个大超市的货架,各种各样的人才就像是商品摆在那儿,按照公务员制度这个“摆放规则”,政府就能挑到合适的人来干活儿。

比如说,考试这一关,那可就像是一场大筛选。

笔试就像一场知识的大比拼,从政治理论到专业知识,得啥都懂点儿,这就像是在检验你这个“商品”的基础质量是不是过关。

面试呢,就更有趣了,那是看你的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啥的,就像看你这个“商品”能不能灵活地适应各种情况。

通过这些层层筛选,才能把真正有本事的人拉进公务员的队伍里。

再说说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的管理方面。

这就像是给公务员们定了一套“生活指南”。

它规定了公务员该咋考核,就像学生有考试一样,公务员也得定期接受检查,看看工作干得咋样。

干得好的呢,就有奖励,可能是升职啦,或者是表彰啥的。

这就好比是给干活儿卖力气的小工多发点奖金一样,让他们更有干劲儿。

要是干得不好呢,也有相应的惩罚措施,这可不是吓唬人,是为了让大家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

而且公务员制度在保障公务员权益方面也不含糊。

公务员也得有自己的保障啊,不然谁愿意干呢?他们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制度规定来的,虽然不是那种一夜暴富的水平,但也足够让他们过上稳定的生活。

还有福利保障,像医保啊、公积金啥的,这就像是给他们穿上了一层保护衣,让他们不用担心一些生活上的基本问题,可以安心工作。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公务员制度可是维护社会稳定运行的关键。

公务员们就像是社会的管理员,在各个岗位上发挥着作用。

他们管着城市的建设、社会的福利分配、法律法规的执行等等。

要是没有一个完善的公务员制度,那这些工作就会乱套,就像一群没有指挥的蜜蜂,到处乱撞。

不过呢,咱这公务员制度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有时候啊,这选拔过程可能会存在一些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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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理性与非理性交织于一身的公务员制度王少昆(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河北省保定市 071002)摘要:不得不承认世界正朝向一个更加理性化的趋势发展着,公务员制度(西方又称为文官制度)正是人们为了实现更加高效可行的社会管理而产生的。

在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就不断在总结着我国国情的同时结合西方的管理经验逐渐建立和完善着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看到公务员制度理性化一面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到其因各种自身和外部原因而导致的非理性的一面,本文就针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Abstract: Have to admitted that the world is developing towards a more rational trend. Civil service (civil service system called by the West) is came into being for more efficient management of the society.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of 1978,We have established and perfected our civil service system on the basement of our country, conditions and the management experiences of the West. But it is a very important thing that we should see the paradox of the Civil services, the rationality and irrationality.We will make a discussion on this issue in this paper.关键字:中国;公务员制度;理性;非理性Keyword: China the system of public servants rationality irrationality世界范围内人类已经进入到工业社会了,我国也正逐步实现着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之中,在这一进程之中为了更加有效的分配和利用资源提高我国的行政管理效率,各种科学的管理措施被引进和应用。

公务员制度正是我们为了实现对社会更加有效的管理才引进的。

在人们庆幸其高效理性的一面的时候,“物极必反”的规律也在不断提醒着人们其对立面恰恰就是是非理性。

一、社会学视角中的理性与非理性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经典的社会学理论都是从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对比中来把握和分析理性和非理性这对概念的。

在很多社会学家那里非理性就是传统社会的代名词,而理性化则是现代社会的主要标志,这在社会学家对社会类型的划分上均有体现。

早期的社会学家诸如斯宾塞、涂尔干、腾尼斯以及韦伯把社会划分为两种相对的社会类型:斯宾塞把人类社会分为军事社会和工业社会;涂尔干把人类社会分为机械团结社会和有机团结社会;腾尼斯把人类社会分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韦伯则将社会划分为前现代社会和现代社会。

在这些社会划分中前者均是传统社会的表述而后者均是现代社会的代表,但无论是哪一种分法它们的划分标准基本是一致的。

以涂尔干的机械团结社会和有机团结社会的划分为例,他指出传统社会是建立在人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之上的社会,劳动分工在这种社会中的极不发达,社会的控制方式主要依靠人治和传统的风俗习惯;与传统社会相对的现代社会是以劳动分工和业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

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人治而成为最主要的社会控制方式,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朝着更加高效理性的方向发展着。

在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眼中整个西方社会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理性化的过程。

这种理性化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是广泛存在着的:“在经济方面,这种理性化主要表现为精确计算投资与收益之比的‘薄记方法’;政治上表现为行政管理的科层化和制度化;法律行为方面表现为司法过程的程序化;文化行为方面表现为世界的‘除魅’过程。

”[1]这种理性化使社会各方面变得井井有条人们充分享受到了理性化给我们带来的方便,但韦伯在看到理性化积极一面的同时又透过种种痕迹敏锐的察觉到了理性破坏性的一面。

韦伯这样写道:“西方社会了理性化过程一方面带来了人类物质生活的高度享受,另一方面却同时建造了一个‘铁笼’把人困于其中。

”[2]这也就是说当一切都受到理性控制的时候,理性本身就成了一种可怕的梦魇。

打个比方的话就是说社会变成了一架巨大的机器,人们被分配到这架机器的各个部分,这使得人们变成了纯粹性的工具,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只知道必须要这样做。

大家开始变得麻木不仁,接下来人们丧失了原有的自由,最后丧失了生存的意义。

这就是韦伯所说的“铁笼”的含义。

但讽刺的是困住人们的这只铁笼恰恰是人类自身精心制造的。

二、从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内容上视其理性化的一面公务员制度最早源自19世纪的英国,其目的在于使政府的日常行政人员不受到来自政党轮流执政所带来的影响,因其行政效率的高效性而逐渐的被其他国家如日、美、德、法等国家沿用,并建立起了一整套关于行政人员的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及权利义务等的相关制度。

我国自改革开放时起为适应时代的潮流,打破过去不合理的人事制度,逐步学习和引进了西方的公务员制度。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大约经历了准备、初步建立和完善发展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大致可以从1978年底到80年代中后期为止。

自建国以来,我国长期实行传统的人事制度,即“大一统”的干部制度。

这种制度基本上是一种身份制度,这就是说一个人一旦取得了干部身份就拥有了与他相关的名誉、地位和福利待遇。

这种大一统的人事制度是与我国长期实施的计划经济相生的,但这种传统的单凭推荐和领导考察的方式选拔国家行政人员的人事制度不仅有失社会公平的原则,而且造成了某些行政人员惰性和腐化行为。

他们凭借着手中的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而且给社会造成了许多不良的影响。

为此,国家有必要实施新的人事制度以改善这种不合理的状况。

在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在谈到经济体制改革时政府就明确提出了提高政府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认真实施考核、惩罚和升降等制度。

80年代初期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提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勇于改革不合适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发现和使用优秀人才。

”[3]此后,中央又曾多次申明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需要重构合理有效的政府人事制度的重要性并最终于1988年3月的第七届全国人大上提出了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并组建了专门机构从事建立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自此建立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提上了政府的日程安排。

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因为它揭开了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序幕,为我国建立理性化的管理制度迈出了第一步。

(二)初步建立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指自提出公务员制度建设到公务员法正式颁布之前的这段时期。

自建立公务员制度提上政府工作日程之后,国家人事部门就着手组织力量开始了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法规进行深入的研究讨论。

在吸收借鉴了国外经验和注意本国国情的情况下,政府于1993年8月14日正式签署颁布了我国的第一个基本行政法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于当年的10月1日正式实施。

自此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初步建立起来,在此之后的十年时间中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政府又陆续出台了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试、职务升降、培训与诉讼等10个相关的单项规定和实施办法。

在内容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配套的相关法规对公务员的录用、奖励、晋升、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以及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在公务员的录用方面明确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原则,各级机关在录用人员时都面向社会公开,并将录取名额的资料和录取程序以及录取结果通过媒介的方式向社会公告出来。

另外暂行条例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我国公民不分性别、种族、职业和出身均有参加公务员的参考资格。

在公务员的晋升方面则打破了传统的人事制度当中“按资排辈”的弊端,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来决定行政人员的晋升与否。

在关于公务员的其他方面诸如公务员的培训、交流、回避、辞退等方面,暂行条例也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来对公务员加以约束以保证政府的行政高效运行。

(三)完善发展阶段这个时期主要是以我国《公务员法》的正式出台为标志。

为响应政府提出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要求,将公务员制度以正式的法律形式落实下来,有关部门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各方的意见后经过多次的修订终于在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常委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法律,这标志着公务员制度在我国最终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

在内容上它较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更加具体,包括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力、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附件在内的18章共107条。

与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的内容更加详细划分也更加合理。

例如在公务员的录用方面就对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更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将聘任制度公务员的管理之中。

《公务员法》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施聘任制。

”[4]又如在公务员辞职辞退这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引咎辞职制度:“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5]从我国提出建立公务员制度到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它恰好反映了我国行政行为方面的理性化过程,它使我国的人事管理制度由原来的人治转向了更加有效的法制,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行为的各个方面,使行政工作有法可依,大大提高了其处理事务的效率。

从这一方面来讲公务员制度的理性化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方便。

但正如韦伯所说的那样理性化再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幸。

三、非理性与公务员制度的碰撞虽然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不断丰富和完善着,并且在提高我国行政效率的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从实际状况上来看我国的行政方面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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