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2014?90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载体,以医院事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实现干部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人尽其才,并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扩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管理队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1、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卫计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四、选任职数

本次干部选拔任用个,依据医院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具体岗位职务见附表1。

五、选任条件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2014?90号)中,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参选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全局观念,熟悉我国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实事求是,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执行力好。

3、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民主作风,心胸开阔,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和公认度。

4、能正确行使权力,依法依规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以身作则,经得起诱惑耐得住考验。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5、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任职资格

1、任职年限及学历要求

职能科室科长(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由科级副职提任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任主任科员职务的,不作任职年限要求。

副科长(主任):由科员提任的,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无担任科员经历的,应当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现任副主任科员职务的,不作任职年限要求。

临床业务科室正职干部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医技功能科室正职须中级及以上职称)。35岁及以下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试用期满者可不受任职资历限制。

2、年龄要求

选拔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年龄不超过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周岁。

3、其他要求

提任党委职能部门以及党政合署职能部门中与党务工作关系密切的中层领导干部,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坚持逐级提拔的原则,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本次干部选任的年龄、学历和任职年限计算以发布公告为准。

六、选任程序

1、动议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提出中层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意见,形成工作方案,报市卫计委党委审批。

2、发布公告

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文件、公开栏张贴等多种形式向全院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动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布选拔职位、任职条件及实施步骤,提出相关纪律要求。

3、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

(1)个人申报:个人申报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自述书,每人可填报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推荐:根据任职条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可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4、资格审查

由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5、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

召开民主推荐和测评会,对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报名对象和被推荐对象采用无记名填写推荐表和测评表的方式进

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备选对象。

6、个人竞职

7、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依据任用条件、相关职责要求和任选原则对考察对象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实施考察,兼顾民主推荐测评结果和个竞职演讲情况,把

握考察对象的突出优点和不足,注重考察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全面。

8、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拟定任选建议名单,进行票决,选出拟任人选。

9、任职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报委党委备案审批。

对新提拔任用的正、副职中层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

七、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讨论,遵守“十不准”纪律。

2、选拔任用工作组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讨论的相关情况;参与民主推荐和测评的人员,应本着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任人唯贤,真正将工作认真实干、公道正派、业绩突出的干部推荐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做到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员应正确对待,不弄虚作假、私下拉票,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任用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任何人不得搞非组织行为,如发现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等情况,均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中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办事的要认真查处,如有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干部应服从组织安排,党委或行政做出任职决定后,若本人不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新工作岗位报到的,按自动辞去相应领导职务处理。

九、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本次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将于2017年月日至月

日开展实施。报名和被推荐对象的范围为医院在岗职工。

附表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参考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中发〔2014〕3号) 1、党委动议 2、组织人事部根据党委意图形成工作方案(根据需要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3、民主推荐 (1)确定民主推荐参会人员名单; (2)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推荐表比率统计民主推荐结果。 4、根据统计结果上报学院党委,请示考察名单 5、形成考察方案,发布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开展组织考察 (1)开展民主测评; (2)组织谈话,谈话不少于7人,本部门处级、科级必谈; (3)形成考察材料; (4)个人如下填写材料: ①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签名; ②如实填写《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式四份

且不得复印,并签名; ③如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并签名;其中年龄统一填写出生年月,亲属信息栏去世的也必须填写,(去世前或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请填写完整; ④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并提交电子及纸质稿。 6、征求纪检、综治办的意见 7、形成上会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①考察人员情况一览表,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谈话情况; ②考察材料汇编 ③征求纪检、综治办意见的回函 ④党委票决的选票及统计用表 8、党委票决形成决议,党政办下达抄告 9、进行任前公示,《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10、拟写干部职务任免的文件,经OA发文流程进行发布 注:以上流程适合科级干部的任用,涉及处级干部在内设机构任职,需经省组干部三处进行职数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文。从内设机构调任非内设机构不用向省组递交任免请示,只需职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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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本部门内部产生 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医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的方案 (1).doc

医院 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我院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如下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此次竞争上岗主要是在我院范围内进行。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我院内部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有革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竞聘岗位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知识。 4、服务意识强,思想解放,敢于开拓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四、具体工作步骤和程序 1、成立我院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宣传动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到人人皆知,引导干部群众端正认识,明确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 3、公布职位。向全院职工公布竞争的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 4、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参加竞聘的人员原则上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由院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与职位所需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5、按照县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进行书面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6、演讲答辩。召开演讲答辩会,参加人员包括本单位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竞争者在会上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成绩应公布。演讲答辩考评组一般由3—5人组成。演讲答辩考评组成员要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一、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二)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一)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受院长领导管理。 (二)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三)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五)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六)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化建设科、设备科、药剂科、院感科、医保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七)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四川省青川县职业高级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程序如下: ⑴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⑵由学校党组织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二、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 2、学校党组织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三、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组织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书记与副校长个别酝酿后,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全体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书记和副校长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不列为考察对象。 四、党组织考察 1、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学校党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⑴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⑵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组织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员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议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

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说明

×××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教工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职数 设中层管理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1~2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直接发文聘任。 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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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1.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第 2 页共 8 页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2.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 3 页共 8 页

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模板.doc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 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 )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 4 名:宣传教育处处长 1 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 1 名、纪检监察室主任 1 名、监察专员 1 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 4 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 2 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 1 名、人事处副处长 1 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 6 名:调研员 3 名、副调研员 3 名。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 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 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 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 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 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 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 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 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 二) 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 ( 含非领导职务 ) 任职满两年以上 ; 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 调研员,要求副处级( 含非领导职务 ) 任职满四年以上 ; 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 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 20XX年 8 月 31 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 55 周岁以下 ( 即 19XX年 8 月 31 19XX年日以后出生 ); 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 50 周岁以下 ( 即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 ) 。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 试行 ) 》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步, 8 月 11 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 8 月 12 至 14 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 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 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 1 个职 位。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 行演讲 , 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doc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条中层(科级)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向上,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要求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需设岗,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实施聘任,注意选拔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科级干部队伍。 第三条工作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岗位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注重实绩和潜力、群众公认原则和适当交流轮岗原则。 第四条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

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设置。设置情况详见《四川省档案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调整改革方案》。 第五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能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政治素质较高,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办事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勤奋务实。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四)能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基础好。 (五)身体健康。 (六)提拔任副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拔任正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及年龄限制。 (七)由副科级提任为正科级,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科级干部任职年龄一般男不超58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

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医院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医院中层干部 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构建开放的工作新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发挥主动性作用,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院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在院对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为提高我院工作效率提供有力的干部保证。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人事科承担竞聘日常具体工作。 监督检查由纪检督察室负责。 三、竞聘和续聘岗位 1.党委办公室主任 2.行政办公室主任 3.人事科科长 4.财务科科长 5.医务科科长 6. 护理部主任 7.医保科科长 8.总务科科长 9.保卫科科长 10.预防保健科科长 注明:中层干部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保证医院工作的连续性和接续性,以上岗位如只有原职位人员参加竞聘,无其它人员竞聘相同岗位,执行续聘程序。 四、竞聘资格和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巴彦港镇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的条件 1、坚持讲学习、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按组织推荐,群众互荐,毛遂自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的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

XXXX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3)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个别酝酿,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名单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定。 (五)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六)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政干部以建议人选形式由总经理聘任,党的干部由党委任命。 第六条民主推荐的程序:

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docx

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围绕选拔和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好、口碑好的优秀人员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总体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市XX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选贤任能、事得其人、人岗相适原则。 (三)公开、平等、民主、择优推荐选用原则。 (四)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原则。 (五)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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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办法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 第四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业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

(三)部门正职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部门副职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部门正职年龄在45岁以下,副职年龄35岁以下。 (五)具备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一定工作经历。 (六)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 第五条选拔中层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拟定工作方案。 (二)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 (三)党委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每个岗位确定3名后备考察人选。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个别酝酿,各岗位从后备考察人选中确定1名考察对象,名单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定。 (五)党委组织进行考察。 (六)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政干部以建议人选形式由总经理聘任,党的干部由党委任命。 第六条民主推荐的程序: (一)成立民主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民主推荐预告,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有关要求。 (三)召开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四)个别谈话推荐。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计划讨论稿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萍组字〔2014〕90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载体,以医院事业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实现干部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人尽其才,并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扩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

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管理队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1、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卫计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四、选任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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