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与我国当前的按劳分配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活 资料 中所得 到 的分 额 是 由他 们 的劳 动 时 间决 定 的。这 样 , 动时 间就会起 双重作 用 。劳 动时 间 的社 会 的有 计划 劳 的分 配 , 调节着 各种 劳动 职能 同各 种需 要 的适 当 比例 。另
一
中, 根据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分配方式 的不公平 , 提出了“ 按
实统一的分析方法 , 探讨 马克思按 劳分配理论在 中国的不断发展和 完善 , 并创造 性的把按 劳分 配的方 式与其他 分 配
方 式 相 结 合 , 而 丰 富 了马 克 思按 劳 分 配 理论 。 从 关 键 词 : 克 思 ; 劳 分 配 ; 劳 分 配 的 实现 形 式 马 按 按
一
的一部分 重 新 用 作 生 产 资 料 。这 一 部 分 依 旧是 社 会 的 。
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 。因此 , 这
一
部分在 他们之 间进行 分 配 。我 们假 定 , 每个 生产 者 在生
法 国空想 社会 主 义者 圣 西 门在对 资 产 阶级 古 典 政 治
经济 学 的代 表 人 物 亚 当. 密 相 关 的 经 济 思 想 研 究 过 程 斯
、
马克思 按劳 分配理 论
消费 品的分 配应 以按 劳分 配为标 准 。 这 一思想 是马克 思在《 本论 》 一卷 对 未 来 社 会 的 资 第
按 劳分 配作 的初步 设 想 。马克 思 指 出 : 设 想 有 一 个 自由 “
( ) 克思按 劳分 配理论 的形 成 一 马 马克思按 劳分 配理 论 经 历 了长期 的发 展 过程 。在 1 9
料 公有制 所代 替 。在共产 主义 社会 实 现 以前 , 社会 对 个人
才分 配 ” 的思 想 。
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与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上讲 ,他指出: “ 只是由于劳动采
用雇佣劳动的形式 ,生产资料采用资本的形式这样 的前 生产方式是一定 的分配方式的基础。恩格斯在 《 反杜林 提一 也就是说 ,只是 由于这两个基本的生产要素采取 论 》中指出 : “ 随着历史上一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方 这种独特 的社会形式——价值( 产品) 的一部分才表现为
式和方法的产生 ,随着这一社会的历史前提 的产生 ,同 剩余价值 ,这个剩余价值才表现 为利润( 地租) ,表现为 时也产生了产品分配的方式和方法。……分配就其决定 资本家的赢利 ,表现为可供支配的 、归他所有 以及 这个社会 的历史前提 的必然结果 ,而且 ,只要我们
的 ,并且是由这 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④ 从生产条件的 配方式的本质特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 1 、以劳动者为利益主体 。在社会主义社会 ,劳动 及f 生质。马克思认 为: “ 消费资料 的任何一种分配 ,都 者在生产中处于主人翁地位 ,必然是生产成果分配 的利 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 , 益主体 。不论是体 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 ,不论是简
1 、所 有制形式决定分配方式 。生产的社会形式 ,
就 是 指 劳 动 者与 生 产 资料 的结 合方 式 ,它 表现 为一 定 的
争状况而给予其所有者确定的报酬 ,因此 ,要素价格的
形 成 过程 也 就 是按 生 产要 素 分配 的 过程 。可见 ,市 场 经
生产资料所 有 制形 式 。马克思 指出 : “ 所谓 的分配关 济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提供了体制环境和实现机制。 系 ,是 同生产过程 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 ,以及人 们 在他们 生活 的再生 产过程 中互相所 处 的关 系相适 应 分配上讲 ,生产条件的分配及性质决定产品分配的形式 ( ) 二 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本质特征 根据马克思关于分配方式 的一般理论 ,社会主义分
论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启示

一
、
马 克 思 主 义 收 入 分 配 理 论 的 释 义
( 一 )生产关 系决定分配关 系。在 《 资本论 》 中,马克思对 资本 主 义 的生产方式进行 了深学 的 阐释 ,其 中着 重对 分配环 节作 出详 细 的解 释。在 《 政治 经济 学批 判 》 中,马克思指 出了分配 的性质是 由生产 的性质所决定 ,换 言之 ,生产 资 料所有制 的性质决定 了分配 的性质 。广义 的分配往往包括两 个方面 ,即 产品分配和生产条件分配 。狭义 的分配关系 ,主要是指 收入 分配 ,也就 说产 品分配 ,它 “ 表示对 产 品中归个 人消 费部分 的各种 索取权 ” 。 … 这 种分配关 系取决 于生产关 系 。那 么另一种分 配 的性 质是 由谁 决定 的呢? 马克思指 出:“ 一定的分配形式是 以生产条件 的一定 的社会关 系为前 提 的 , 因此 ,一 定 的分 配 只是 历 史 规 定 的生 产 关 系 的表 现 。 ” 马克思在 《 资本论》 的最后部分里明确指出 ,当前资本主义社会 中 存在 的三种 收入:工资、利润和 地租 ,它们 分别是通 过劳动 力 、资本 、 占有 土地的所有权 这三种 形式产 生的。在 资本 主义社会 中 ,私有制是 一 切制度 的基 础 ,正是 由于私有制 的存在 ,才会使得那些 非劳动 因素 同样 可以带来利 润 ,而这些利 润的所有 者正是 压迫无产 阶级所的剥 削者—— 资本家 。在 “ 资本 主义生 产 中,生 产资料 首先表 现为 资本 家 的私 有 财 产 ,这些 资本 家是 资产 阶级社会 的受托人 , 但是他们会把从 这种委托 中 得到的全部果实装 进私囊 ” 。 从这些论断中 ,我们不难发现 ,分配 是由 生产 决定的 ,有什么样的生产力 性质 ,便会有 与之相适应 的分 配关 系。 ( 二)收入 分配实质是利 益关系分配。每当我们 谈到经 济活动 的时 候 ,第一个不能避免的问题就是利益的归属与分配。所 以,利益关 系也 就成 了人类社会生产和交往中最为普遍 的关系。收入分 配其实就是 一场 关于利益分配的游戏 ,它影响这社会财富在社会 各阶层的调整 ,显而易 见 ,人们社会利益的实现主要受到社会的收入分配制度 以及分 配方式的 影响。马克思指出 :“ 消费资料的任 何一种分 配 ,都不过是 生产条 件本 身分配的结果 ,而生产条件的分配 ,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 _ 4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 ,物质劳动条件的所有者、资本家和一无所有 的工人 以及土地的所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而对立的生产关系。资本由哪一方所 占用也就决定了,收 ^ 分配采取哪种形式来分配。工人得到工资 ,资本家占 有利润 ,土地所有者获取地租。“ 这就是分配的关系和形式 ,因为它们表示 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 。 这就是 说,资本主义在生产物质产品的过程中, 不仅创造 出了物质财富以满足其再 生产的要求 ,同样也创造出新的生产关系,但所谓 的新只不过是一种理想中 应该俘在的 状态 , 实然,这种原有的利益关系没有得到任何改变,资本家依 旧是资本家, 雇佣工人也依旧是雇佣工人,他们之 间的关系未 曾得到改变 , 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中极其伪善的地方 。 ( 三 ) 生 产 分 配 关 系不 过 是 人 与 人 关 系缩 影 。马 克 思 的 收 入 分 配 理 论是建立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基础上 的,他 吸收 了斯密 、李嘉 图等关于财 富生产分配 主体是劳动者这一理论 ,但马克思 的理论在此基 础上又更进 步 的发展 了,相 比于传统分配理论更加 注重研究人与人之 间的生产分 配关系 。在他看来 , 人 与物在生产 中的作用是截然不 同的 ,劳动者具有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摘要: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重要内容。
文章主要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产生、发展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的发展研究为主线,具体运用历史与现实统一的分析方法,探讨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创造性的把按劳分配的方式与其他分配方式相结合,从而丰富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
关键词:马克思;按劳分配;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形成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
在19世纪50年代末,马克思阐述了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的方法论原则和按劳分配的思想,这时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已初步形成。
1.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思想来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在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相关的经济思想研究过程中,根据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分配方式的不公平,提出了“按才分配”的思想。
傅立叶的“按劳动、资本、才能比例分配”的思想认为每个人的劳动收入的多少应以他的劳动数量为基础,并提出劳动报酬应以劳动种类为标准,他的这种思想相对圣西门“按才能分配”的思想是一种较大进步。
欧文的“按劳动时间计酬”的思想设想在公社里每个人都要“各尽所能”地劳动,而公社“对于劳动和知识,一般是按照所耗费的时间给酬的。
”[1](P.380)欧文的这一思想在他的学生勃雷那里得到了完善。
勃雷并明确的提出了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观点。
欧洲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创立了按劳分配理论,虽然有自己的历史局限性,但都推动了按劳分配理论的向前发展。
这些分配理论为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提供了思想材料。
马克思在批判地吸收空想社会主义者思想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按劳分配理论。
2.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形成过程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代替。
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以前,社会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应以按劳分配为标准。
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理论

陈 险 峰 渤 海 大 学 政 法 学 院 1 0 0 1 0 2
【 文章摘要】
马克 思在 《 达纲 领 批 判 》 和 《 哥 资
会 产 力 发 展 水 平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本 质 生 产 力 水 平 发 展 已 能 够 满 足 全 体 社 会 成 员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基 本 需 要 , 却 没 有 发 但 展到 能够实现 按需 分配 的水平 。
义社 会 实 行 个 人 消 费 品 按 劳 分 配 的 思 想 是在 他 16 7年 出 版 的 《 本 论 第 1 8 资 卷
马 克 思 认 为 , 以 , 产 资料 私 有 制 在 丰
展 , 他 们 的 生 产 力 也 增 长 起 来 , 而 集 体 料的 占有上取 得 了 等 的权 利 ,似还不 t 财 富 的 一・ 源 泉 都 充 分 涌 流 之 后 ,~ 切 可 能 消 除 一 切 旧 社 会 的 痕 迹 , 旧 的 t= f 会 只 有 在 那 个 时 候 , … …社 会 才 能 在 自 分 1 体 系 依 然 存 在 。 由 于 生 力 水 半 的 二 的旗 帜上 写上 : 各尽所 能 ,按需 分 ! 限制 ,生产 还 够 发达 ,劳动 力 的素质 ” J Ⅱ _克思 第一 次较 为清 晰地 对 产 主 还 不 够 让 他 仃 自 由 的 流 动 , 劳 动 的 差 别
本论》中, 细论述 了按劳 分配的含 义、 详
分 配原 则 、 分 配方 式 和社 会 主 义社 会 实 行 按 劳分 配 的必 然性 。按 劳 分 配理 论 对 指 导 我 国社会 主 义建 设 具 有 重要 的理 论
和 实 践意 义 。
个 人的劳 动萤 。 这 个理论包括 以下 几 ” 产主义 低级 阶段个 人消费 品分 配关 系的 点 : 第一 ,可 分 配 的 收 入 应 当 是 社 会 总 本 喷 特 点 , 按 劳 分 配 的 原 则 构 成 r按 劳 产 品 扣 除 q 产 赘 料 消 耗 、 扩 大 再 生 产 的 |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作者:周彬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8期周彬(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 710064)摘要: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设想,是以一系列假设条件为前提的。
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被贯彻和落实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这是因为我国当前尚不具备马克思所设想的一系列前提条件。
正确认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与我国社会主义现实存在的差距,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对于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劳动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071-03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是具有一系列的假设条件的。
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在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内,生产资料属于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集体所有,同时商品交换与货币流通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只有在这时,才能实现按劳分配原则。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业已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并非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否定,而是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科学内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在这部著作中,不仅批判了拉萨尔派的机会主义错误,也科学系统地阐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所要遵循的分配原则。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
马克思这一经典论述说明,在经济上,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可能产生剥削的一切根源,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在阶级关系上,资本家阶级已经被消灭,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每个劳动者之间都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配思想及其与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的差异

《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分配思想及其与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的差异[摘要] 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是科学共产主义重要的纲领性文献,第一次对“按劳分配”原则进行了全面阐述,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本文在归纳总结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分配思想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与马克思分配思想的差异,对促进社会公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哥达纲领批判;分配;现阶段;差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全面阐述了“按劳分配”理论,提出的很多科学论断至今仍是指导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
但是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与马克思的设想还有一定的差异。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深刻理解《哥达纲领批判》中分配思想的内涵,对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有关分配的思想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中关于分配问题的错误根源、实质及其危害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分配理论。
(1)提出了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原理。
马克思在批驳拉萨尔“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错误观点时,提出了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原理。
他用社会总产品的概念表述“集体的劳动所得”,并将它分为积累和消费两个部分。
积累部分包括“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消费部分则分为公共消费和个人消费。
公共消费包括“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
扣除了以上两个部分的社会总产品才能作为个人消费进行分配。
于是,所谓的“不折不扣”变成了“有折有扣”。
而且,由于拉萨尔将社会总产品分配给社会一切成员(其中自然也包括了不劳动的成员),“平等的权利”也只是些“空话”。
(2)区分了共产主义不同发展阶段的分配原则。
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与我国的分配制度

们 在社会 主义条 件下正确认 识与具 体运用 马克思 关于劳动 和劳动价值 理论来 研究解决 深化 我
国 收 人 分 配制 度 改 革 中 的新 情 况 和新 问题 这 是 一 件 很 有 理 论 意 义 与现 实 意 义 的 事 情 。
一
、
关 于 生 产 要 素 参 与 收 入 分 配 的 问 题
维普资讯 http:/Leabharlann
酋雒I蛑舅 薹 鼻謦学报
22 0 年第1 0 期
马 克 思 的 劳 动 和 劳 动 价 值 理 论 与 我 国 的 分 配 制 度
王福 成
党 的十 五 届 五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 共 中 央 关 于 制 定 国 民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个 五 年 计 划 的 中 建 议 》 在 谈 到 深化 我 国收 人 分 配制 度 改 革 时 提 出 : “ 新 的 历 史 条 件 下 ,要 深 化 对 劳 动 和 劳 在 动价 值 理 论 的 认 识 。 江 泽 民 总 书 记 在 庆 祝 建 党 8 ” o周 年 大 会 上 的重 要 讲 话 中 又 指 出 : “ 们 我 应 该 结 合 新 的 实 际 ,深 化 对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劳 动 和 劳 动 价 值 理 论 的 研 究 和 认 识 。 这 就 要 求 我 ”
@ 《 马克 思慰 格斯 选集 》第 2 . 8 ,人 民 出版 社 17 卷 9 页 92年版 。
9
维普资讯
资 本 的 独 立 运 动 中 一 个 职 能 上 确 定 的 阶 段 G w , “ 先 不 是 行 为 的 形 式 , 而 是 它 的 物 质 内 — 首 容 ,是 那 些 和 货 币 换 位 的 商 品 的 特 殊 使 用 性 质 。 这 一 方 面 是 生 产 资 料 , 另 一 方 面 是 劳 动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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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我国现阶段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与此相联系的个人收入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就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
这在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中也可以得到相关论述。
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认为,分配制度要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分配的方式是由资源配置的方式决定的,分配的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在分配中,既要重视分配中公平的问题,也应重视效率问题。
收入分配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反映,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在收入分配中体现出来。
通过学习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的主要内容,我们知道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理论:马克思认为工资的本质是劳动力商品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利息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级差地租来源于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绝对地租来源于农产品的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余额。
在《资本论》的最后部分里,马克思明确指出,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不直接决定分配的具体实现方式即分配方式,分配方式是由资源配置方式决定的。
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了生产的性质,进而决定了分配的性质。
分配的性质是由生产的性质决定的,归根到底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而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按劳分配理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首先指出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具体形式,这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马克思在分析生产和分配的关系时,曾经深刻论述: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生产工具的分配;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
实行按劳分配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的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要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
从总体上说,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分配形式的具体设想,是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的必然产物。
对此应当根据具体国情和实践要求进行创新发展,确立符合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分配的具体形式。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与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为主的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有着许多相同之处(1)按劳分配的本质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按劳分配同马克思构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以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是消灭了剥削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消费品分配模式。
(2)按劳分配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
按劳分配总是以一定经济基础为条件而存在的,马克思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全民所有制,而且整个社会就只有这一种公有制形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都是公有制,这就决定了按劳分配的经济基础的一致性。
(3)按劳分配制度下的劳动者都实现了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并且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这是由于社会的经济基础都是公有制,消除了劳动和资本的对立、消灭了剥削。
(4) 按劳分配所得的产品并不都是自己所有劳动的回报,而是都有所提取和扣除。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进行了下列提取和扣除: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
在我国同样如此,国家通过税收等形式把这些需要从劳动者所创造的总价值中提取和扣除。
与我们过去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由于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设想阶段处于不同的社会时代背景,还不具备马克思所设想的前提条件,因此,我国现阶段所贯彻的按劳分配的实现模式同马克思构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实现模式相比,具有很多不同点:(1) 按劳分配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不同。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实行的前提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商品经济不复存在。
马克思设想社会主义革命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爆发,那里具备了相当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因而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经过一段过渡时期便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
在这一社会阶段里,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生产资料由全社会共同占有、支配和使用。
同时由于整个社会不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对立阶级,再加上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产品非常丰裕,已经能够取消市场和超越商品经济,因而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
在消亡的商品货币关系下实行的按劳分配也就直接从社会中取得,每个生产者不再需要交换自己的产品。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在生产力相当落后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到现在生产力水平仍然比较落后,社会的物质财富还没有达到极大丰富,消费品还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不具备实行马克思那种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按劳分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价值规律的按劳分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各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不同,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同。
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按统一标准进行直接分配,而是要分别对企业联合劳动和职工个人劳动作两层次的估量。
相应地,劳动报酬也要经过先集体后个人两个层次的分配,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与自身的辛勤劳动、劳动的熟练程度等劳动因素有关,而且还与其所在企业占有生产资料状况、经营好坏有密切关系。
按劳分配完全置身于市场环境之下,受价值规律支配。
(2) 按劳分配主体不同。
马克思意义上的按劳分配的主体是国家,他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单一的公有制社会,全社会就是一个统一的分配单位,每一个劳动者直接把他的劳动贡献给社会,然后由一个社会中心(国家)根据各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直接分配给他们相应的个人消费品,微观主体和宏观主体同为国家。
但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微观主体是企业。
只能在公有制的企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按劳分配,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原则。
具体说来一方面,企业是生产的主体,产品都是企业员工的联合劳动产品;另一方面,各企业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之间的差别很大,只有承认差别,才能调动所有企业的积极性。
所以,只能在企业内部实践按劳分配,而不是在全国。
企业成为分配劳动成果的微观主体,国家在分配过程中扮演着宏观主体,对整个社会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确保社会的公平,我国分配微观主体和宏观主体是不同的。
(3) 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同。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而我国按劳分配体现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
马克思在设想未来社会的按劳分配时认为,“等价交换的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 ,交换的内容不再是价值,而是劳动,交换的形式不再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因为在马克思的未来社会里已经不存在商品经济。
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内在地客观地要求等价交换,要求承认差别,而且我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激发竞争, 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在现实中表现为:多劳不一定多得,少劳不一定少得。
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脑体差别是我国现阶段的客观存在,消除“三大差别”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人为否认、强制消除“三大差别”只会使大家都贫穷。
(4)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不同。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是“ 劳动券”,劳动者在劳动过程结束后,“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凭这些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
而且劳动者所领得的这份消费资料是实物形式的,而非价值形态的货币,可以直接消费。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商品货币的形式,其具体实现模式是:劳动企业货币收入货币工资在这里,劳动力也是商品,经过市场交换,才能形成企业货币收入,通过企业内部的分配,劳动者得到货币工资,货币工资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而不是类似劳动券的“证券”,劳动者用所得的货币工资去购买商品。
由此可见,我国劳动者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得到的是价值形态的货币。
因此可以更准确地说我国的按劳分配是个人的收入分配方式,而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
总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具体过程和实现形式与马克思的设想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不能忽略这些差异,片面地进行纯理论上的解读,必须结合实际,根据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地进行理论的反思,灵活地运用马克思理论。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
按劳动成果分配,有利于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也更能体现经济还不发达或还未充分发达社会的公平。
至于因此引起的收入差距,则需要国家来进行必要的调整。
目前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收入差距以及城乡收入差距有扩大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首先,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不公平。
以市场为导向的济体制改革,使得那些能够应市场需求的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鱼得水,而那些受到种种束缚和限制的经济主体则步入了缓慢发展的行列之中,市场机制作用导致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两极分化,拉大了收入的差距。
其次,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制度客观上也会扩大收入差距。
按劳分配使得劳动能力较强、效率较高的劳动者能够获得较多的收入;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由于财产在代际之间转移的数量不同,工作经历的不同,以及人们对市场机遇的驾驭能力不同,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必然会逐渐拉大。
最后,过高收入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再分配体制不完善,对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严重影响,致使再分配更加不公平。
在地区收入差距中,东部地区由于拥有良好的地域条件,能够吸引到较多的资金、技术和高素质的人才,在收入上必然要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这种差距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势必会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副作用。
缩小收入差距,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一定要采取以下有效的对策措施:第一,要正确看待收入分配差距。
一方面正确认识收入分配差距,我们不能脱离对生产的影响来孤立地看待和评价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公平。
由于社会上个人的生产要素和能力的不同,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贡献大小也不同,把贡献大小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
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应该鼓励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