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云南景颇园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46.02公顷(远期规划228.5公顷),其中:广山景颇文化生态区80.09公顷,民族文化展示区占地面积35.39公顷,绿色走廊30.54公顷,总建筑面积23700平方米.

本次建设内容为云南景颇园旅游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范围主要为广山景颇园文化生态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景区内道路:景区连接交通游道3370.68m、景区内步行游路6751.87m,木栈道814m。(2)供排水设施:水泵8台、给水管9100m,排水管6279m。(3)供电设施:室外箱变2套、电缆23760m、路灯270套。(4)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房2个、垃圾箱500个、污水处理站1个、中水回用系统1套。(5)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设施:旅客服务中心2000㎡、旅游标识系统。(6)旅客安全保障设施:医疗救护站1个、安全护栏2180m。(7)管理用房1200㎡。(8)旅游公厕、停车场、村寨环境整治。

地理概况

陇川县地处德宏州西南部,位于北纬24°08′~24°39′,东经97°39′~98°17′之间,东临潞西市,南连瑞丽市,北接梁河、盈江两县,西与缅甸毗邻,国境线长50.89千米,是云南省通向缅甸以及东南亚重要通道,也是缅甸政府特许的通道之一。县政府驻地章风是国家二类口岸,距州府芒市141千米,距省府昆明925千米,距缅甸八莫县92千米。

地形地貌

云南景颇园位于陇川盆地南东部,南碗河下游右岸之缓坡地带,山坡坡面向南碗河床倾斜,海拔970-1100米。云南景颇园地貌主要由构造剥蚀地貌构成,由中山中切割长垣垄状地形组成。构造剥蚀中山中切割长垣垄状地形:分布于云南景颇园西部及南碗河东部地区。东部主要由高黎贡山群的混合片麻岩地层组成,坡面倾向西北,地形坡度一般30°~35°,山顶呈浑圆状,山脊舒缓,沟谷呈“U”型谷,相对切割深度100m,地表植被发育。

中小学建设标准.doc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一)学校选址 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城市中小学建设标准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2]10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计委、教育厅,直辖市建委、计委、教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教育局(教委):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 989]30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由教育部门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国家计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 条件标准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2008-9-19 16:05:01?阅读人次:836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 (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 2005年6月)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1997]83号文件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批准修订的《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进行修订。 一、学校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与规划设计: (一)学校网点布局 1、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3、普通高级中学应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九年制学校的设置。(二)学校规模 城市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小学的规模不得低于三轨。 城市及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城市及农村高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三)校址选择 1、城市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3、学校尽量不安排在城市轻轨、快速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的噪音干扰。 (四)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教职工住宅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

最新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特定环境,学校建筑设计的好坏,是影响全面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因素。学校的建筑设计,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规范和标准外,在总体环境的规划布置,教学楼的平面与空间组合形式,以及材料、结构、构造、施工技术和设备的选用等方面,要恰当地处理好功能、技术与艺术三者的关系,同时要考虑青少年好奇、好动和缺乏经验的特点,充分注意安全。 一、教学楼的组成与设计 中小学教学楼一般是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教学部分: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及图书阅览室等。它们是教学楼的主体部分。 办公部分:包括行政、社团办公室及教师办公室等。 生活辅助部分:包括交通系统、厕所、饮水处以及贮藏室等。 (一)普通教师的设计 1. 要求:大小合适,视听良好、采光均匀、空气流通、结构简单和施工方便等。 2. 教室尺寸的确定:取决于教师容纳的人数、课桌椅的尺寸与排列方式,以及采光、通风、结构、设备及施工等因素。按教育部规定,中学每班学生名额近期为50人,远期为45人,每人使用面积为1.08m2;小学每班近期为45人,远期为40人,每人使用面积为1.04m2。 (1)课桌椅的尺寸:要与学生的身高和人体各部分的尺寸相适应表课桌尺寸。 (2)课桌椅的布置:要满足学生视听及书写要求,并便于通行就座和教师辅导,见图课桌椅的布置。 ①视距要求:第一排前缘距黑板面≥2000mm;最后一排距黑板距离,不超过8500mm,到后墙面距离>600mm。 ②视角要求:水平视角(即前排边座到黑板远端的夹角)应>30°;垂直视角(即第一排学生的视线与黑板顶部构成的夹角)应>45°。 ③座位的排列,每行不宜多于两个座位,行间距b,中学为550~600mm,小学为500~550mm。排距c,中学为850~900mm,小学为800~850mm;课桌距侧墙的距离a,为60~120mm。 (3)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平面形状通常有矩形及方形,此外还有多边形及扇形等,见图教室的平面形状与尺寸。 ①矩形教室:是当前国内大量采用的形式。其平面轴线尺寸,中学可采用:9000mm×6900mm、9000mm×6600mm、9000mm×6300mm,小学可采用8100mm×6600mm、8100mm×6300mm、9000mm×6000mm等几种。 ②方形教室:教室的进深与开间基本相同,平面尺寸(轴线)可采用7200mm×7200mm、7500mm×7500mm、7800mm×7800mm及7500mm×7800mm等。该形式教室的有效面积系数较矩形教室低,且不宜用于内廊式组合。 ③多边形教室:有五边形、六边形等,这种形式在采光、通风和座位排列上有其优越性,但经济性较上述形式要差一些。 (4)教室的层高:取决于空气容量、采光均匀度,房间的比例及经济等因素。一般来说,3.6~3.9m层高才能满足空气容量的要求;其次从房间的比例和空间的视觉效果看,以层高为房间跨度的1/2~2/3为好;最后,还必须考虑经济,不适当的增加层高,就会增加造价,应予避免。 3.教室门窗设计 (1)教室门的设计:门主要作为交通疏散,并兼通风用。根据我国的实践,一般在教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七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九条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1-2、1-3的规定。 表1-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市普通中小学建设规模的确定

城市中小学建设规模的确定方法探讨 摘要:我国的基础教育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文章就城市中小学前期咨询工作中,如何把握现代教育发展方向,充分考虑到新建和改建、传统和专业学校的教学要求,依据现行规范标准,选取各项控制指标,合理确定项目用地与建设规模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指标体系。 关键词:城市中小学、建设规模、指标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知识经济最具战略意义的基础产业,我国政府明确提出把科教兴国战略作为基本国策之一。近年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个性与身心的和谐发展,已成为我国教育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城市中小学校舍改、扩建步伐日益加快,在项目前期咨询工作中,如何把握现代教育发展方向和多元化教学要求,依据现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充分考虑到新建和改建、传统和专业学校的教学要求,合理选取各项控制指标,确定项目用地与建设规模,使项目建设能够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求,成为中小学建设项目咨询的重要问题。 通过总结本人咨询工作经验,结合对城市中小学建设项目的初步研究,笔者认为班级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和校舍建设规模是合理确定中小学建设规模的三大决定性因素,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关键之所在。

一、班级规模的确定 目前,我国现行规范标准均以班级规模作为学校建设规模的计算依据,因此,确定合理的班级规模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的基础。而班级规模的确定与适龄学生规模和班额有关,所以首要问题是确定拟建项目需接纳的适龄学生的数量。 1、适龄学生规模确定 中小学校的适龄学生规模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依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实际人口出生的千人指标,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交通、环境等因素,重点应考察适龄学生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予以综合考虑。 目前我国的许多城市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取消借读费,这已经成为城市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势,因此,适龄学生规模测算应在满足常住人口入学要求的基础上,适当考虑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但是,由于大多数随迁子女的基本情况不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很难准确预测就读学生人数变化的情况,各校也经常出现爆增或骤减的现象,给教育统筹规划、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和教材订购等带来了很大困难。在项目咨询工作中,可根据周边区域的现状基本情况,在满足规划发展要求的情况下,估算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和基本比例,确定适龄学生的数量。 2、班额规模的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城市小学、中学每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和50人。目前小班化教学已经成为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势,各省市制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注①、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法规的要求注②。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45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农村宜建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逐渐实现小班化,小学阶段每班30人,中学阶段每班40人。 6、每个县(区)建一所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学校,能满足10个教学班(500 名)以上学生住宿、生活和教学、实践活动的要求。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科学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3、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档案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传达值宿室等管理用房。 小学设置少先队室;初中设置共青团室。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一、总则 二、学校规模、用地与建筑设施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地面积与规划 (四)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 三、教学、办公及生活设备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馆设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四、教师和工作人员 (一)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配备 (二)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资质 五、学校教育辅助中心设置 (一)选址和选项 (二)建筑设施和设备 (三)人员配备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市教育行政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区县政府根据《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制定本区县实施《标准》的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在确定学校用地规模时要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新建学校原则上应达到《标准》要求,改建和扩建学校参照《标准》执行。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二、学校规模、用地与建筑设施 (一)学校设置 1.设置学校应当依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并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 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 建标[1996]64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建设项目决策服务的,是控制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镇以下以农村中小学校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发展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满足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科学全理的安排学校校园规划用地和校舍面积指标,保证学校建筑的安全、适用、经济,并注意美观。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应从各地经济、技术、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人民群众的生活习俗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 第六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应先规划后建设,一次规划一次建成,如果有困难时可分期建设。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八条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面积指标,并参照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等合理确定。 第九条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初小为4班,30人/班;完小为6班、12班、18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中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二节项目构成 第十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室(兼会议室)、体育器材室;完小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乐器室、自然教室、仪器准备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语言教室、语言资料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室(兼会议室)、学生阅览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 二、初中:设置普通教育、音乐教室、乐器室、实验室、仪器准备室、化学药吕库、劳动技术教室、图书室、教师阅览、学生阅览室、语言教室、语言资料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兼放映室)、微型计算机教室、微机辅助室、风雨活动室、科技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兼体育教师办公室)。 第十二条行政教学办公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教学办公室、少先队部室、值班室(兼单身教工宿舍);完小设置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 二、初中:设置党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社团办公室、传达值宿室。 第十三条生活服务用房宜包括下列用房: 一、小学:初小设置教工食堂、教工厕所、学生厕所;完小设置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工食堂、学生

北京市中小学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草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编制原则 (三)实施原则 二、学校规模与建筑设施 (一)学校规模 (二)学校设置 (三)校地面积与规划 (四)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 三、教学、办公及生活设备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馆设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四、师资配备 五、学校教育辅助中心设置 (一)设置目的及其功能 (二)选址和选项 (三)建筑设施 (四)师资配备 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一、总则 为推动本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在原《北京市中学办学条件标准》和《北京市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市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本市教育条件的基础和本市改善办学条件的能力,制定《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和管理中小学校的基本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根据《标准》制订的一些具体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可随实际情况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一)指导思想 《标准》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推进教育公平和中小学校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实现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和“各级政府有责任合理设置中小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基本要求,注重创设适宜师生学习、生活和发展的安全、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 《标准》充分考虑本市城市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为中小学校提供现代化的办学条件,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技术标准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技术标准 第一章中小学校园网定义 中小学校园网是指中小学校园内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互联运行的网络,是由计算机、网络技术设备和软件等构成的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集成应用系统,并可通过与广域网的互联实现远距离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校园网应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日常办公、内外交流等各方面提供全面、切实的支持,实现教育资源、信息管理、教学方式、生活方式和沟通传播方式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形成高度信息化的人才培养环境,促进高水平的师生互动,促进科学、高效的管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应用和创新能力。 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应按照“需求推动、注重实效、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建设、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进行。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服务原则 校园网建设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关注全体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为培养创造性人才提供优质的资源和环境,有效的技术和服务,着重推进教育管理创新,教学模式创新,为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高速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2.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原则 校园网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诸方面,应从中小学教育的整体利益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分步实施。正确把握校园网建设的方向,确保校园网建设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形成整体效益和整体优势,防止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坚持远期规划与近期规划相结合;坚持校园网建设与区域教育网建设相结合,同步协调发展。 3.系统开放,可持续发展原则 校园网建设应坚持系统开放性标准,采用先进,成熟,具有开放性标准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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