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安全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保密工作贯彻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各级保密工作机构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安全服务。

第五条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电脑不混用,U盘不乱插”的保密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资委保密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解决公司系统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认定失泄密事件责任;

(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公司系统保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保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适时提出调整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级别和非公开期限的意见;

(三)指导公司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的具体事项;

(四)对有关单位及业务部门上报的确定密级、变更密级、解密等事项予以备案,承办失泄密事件的具体查处事宜;

(五)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七)健全保密工作机构和网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专兼职保密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全员保密意识;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重要会议的保密管理、出国出境前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

(八)承办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单位设立保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集团公司保密工作各项部署,建立健全本单位保密工作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组织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二)拟订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总结本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三)确定本单位保密重点部门、部位和重点人员;

(四)对本单位商业秘密范围、级别和期限进行备案管理,提出调整商业秘密级别及范围的意见;

(五)负责本单位涉密载体的管理和统一销毁,负责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

(六)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七)制定和落实本单位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措施;

(八)及时报告本单位失泄密事件,并配合上级做好处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项。

第十条集团公司涉及科技、法律、知识产权等业务的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保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章国家秘密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秘密”三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原则是: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包括接收的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明确标识国家秘密等级的公文、电报和资料。

应列入国家秘密范围的集团公司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经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核,报国资委保密委或国家保密局审定,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承办国家秘密事项实行闭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传递、阅办、复制、归档、保管、清退和销毁等环节工

作,严格遵守国家秘密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不得汇编。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宣传媒体或在宣传活动中公开发表或泄露国家秘密。

第十七条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禁止使用无线话筒,涉及国家秘密的讲话、报告禁止录音录像,涉密会场应使用经国家保密局检测批准的无线电信号屏蔽器。

第十八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文件、资料应编号登记,发放时要履行签收手续,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退。确有必要下发的,要经机要渠道寄送,不得由会议代表随身携带,特殊情况下确需个人携带的,须经会议主办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需销毁的国家秘密载体应认真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安全运送至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同时派专人现场监销。

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禁止非法捐赠或者转赠国家秘密载体;禁止将国家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禁止将国家秘密载体送销毁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第四章商业秘密管理

第二十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

技术信息。

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根据其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分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密级标注统一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第二十二条核心商密是重要的集团公司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普通商密是集团公司除核心商密以外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或给公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内部掌握,但正式批准后即可公开的事项,原则上不设商密级别,作为内部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密期限:可以预见时限的以年、月、日计,不可以预见时限的应当定为“长期”或者“公布前”。核心商密原则上不超过5年、普通商密原则上不超过3年。

第二十四条商业秘密的知悉范围包括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的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按照涉密程度严格分类管理。

第二十五条商业秘密及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由产生该事项的业务部门拟定,主管领导审批,保密办公室备案。各单位核心商密须上报集团公司保密办备案。

集团公司具体商业秘密范围、级别和期限按《集团公司商业秘密范围及事项》规定执行(见附件)。

第二十六条商业秘密需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者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由业务部门提出,主管领导审批,保密办公室备案。

保密期限届满的商业秘密文件自行解密。

第二十七条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立即在载体上做出明显标识。标识由权属(单位规范简称或者标识等)、密级、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用3号黑体字在文件首页的左上角、书刊封面的右上角标明“商密级别★期限”。若无特殊内部掌握的期限要求,一般不标识期限。

第二十八条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装(套、盒、袋等)的密件,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密件的包装上标明。

第二十九条在工作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准确标明商密级别,并在拟稿、印刷、复制、传递、阅办、归档、保管、清退和销毁等每个环节,严格执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汇编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须标明商密级别和保密期限,不得对外公开。确因工作需要向各级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商业秘密资料,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其明示保密义务。核心商密不得进行汇编。

第三十一条涉及商业秘密的咨询、谈判、技术评审、成果鉴定、合作开发、技术转让、合资入股、外部审计、尽职调查、清产核资等活动,应当与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涉

及境内外发行证券、上市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密审查程序,规定相关部门、机构、人员的保密义务。

第三十二条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会议,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场所,确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明确会议保密要求;会议需要录音录像的,须经会议主办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保密工作先期进入机制,在重点工程、重要谈判、重大项目工作中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利益的应向集团公司保密办报告,必要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列为商业秘密的事项,严禁在非涉密网及OA上流转;列为内部信息管理的事项,由产生该事项的各业务部门拟定,在公布前严格控制流转程序和知悉范围。

第五章保密教育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重视保密教育工作。保密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保密与窃密形势;我国现行的保密法津法规,集团公司、本单位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现代科学技术方面,特别是计算机、通信方面有关保密、窃密和保密检查的技术知识;相关领域的基本保密知识等。

第三十六条保密教育可以采取涉密人员专题教育、会议、讲座、培训、竞赛、出国出境前教育、重大活动前教育等形式,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保密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工

作人员的教育,不断提高保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三十七条公司系统干部员工要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保密规定,自觉接受保密监督,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十项禁止的要求:

(一)禁止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和内部办公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禁止将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三)禁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四)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五)禁止在OA上起草涉密文件,或者将上级涉密文件内容、标题登录上网流转;

(六)禁止复印绝密、机密文件和密码电报;

(七)禁止通过普通邮政和互联网电子邮箱办理公务,储存、处理、传输涉密文件资料和敏感信息;

(八)禁止丢弃或在非指定地点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及存储介质;

(九)禁止非涉密人员接触涉密信息;

(十)禁止违反涉密会议管理规定。

第六章要害部门、部位及涉密人员管理

第三十八条保密要害部门是指经常或大量涉及秘密的单位或部门。保密要害部位是指集中存放、保管大量秘密载体的场所。保密要害部位在建设时要同步考虑保密安全防范设施,做到同步计划、同步预算、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各单位应按照最小化原则,确定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

第三十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第四十条各单位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和物防保障条件,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

各单位应配备涉密计算机并做好与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络的物理隔离,加强涉密存储介质(软盘、硬盘、U 盘、光盘、磁带)等涉密载体管理。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范围,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保密承诺档案,落实保密责任。

第四十三条涉密岗位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保密教育培训。涉密人员申请流动必须首先办理保密审批手续。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单位,可能对国家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要实行

脱密期管理。脱密期限由涉密单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

第四十四条公司劳动合同中须包括员工保密义务条款。各单位应当根据涉密程度与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当包含经济补偿条款。

第四十五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的,由所在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出国(境)前要进行重点保密教育,掌握重要秘密的人员出国(境)要按有关规定从严掌握;涉密人员参加外事活动、同国(境)外人员进行交往和通讯时不得泄露秘密。

第四十六条发现国(境)外人员窃密行为或我工作人员有失密、泄密、窃密情形时,要立即予以制止,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集团公司保密办报告;严禁私自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出国(境)。

第七章泄密事件处理

第四十七条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接触范围,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应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护纳入风险管理,制订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及时报告集团公司保密办。

第四十九条总部各部门、系统各单位发生泄密事件应

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书面向集团公司保密办报告。

第五十条集团公司保密办应在发生泄密事件后2个月内完成查处或协查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2个月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国资委保密委报告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和未查结原因。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及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查处工作。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一条人事、纪检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和业绩考核内容。

第五十二条保密工作检查与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保密机构和专兼职保密人员配备情况;

2. 保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3. 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 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5. 重点部门和部位保密设施配备情况;

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管理情况;

7. 涉密文件、资料密级确定及管理情况;

8. 保密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

9. 泄密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半年对所属企业进行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上报保密工作情况报告。集团公司保密办定期对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进行抽查。

第九章奖励和处分

第五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对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从重给予处罚,未构成犯罪的从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共产党员泄露国家秘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十七条因领导干部未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保密工作分管领导或业务主管领导的责任。

1. 本单位或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失泄密事件的;

2. 未按规定成立保密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建立必要的保密制度,或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保密机构,导致保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3. 未按规定配备必备的保密技术防范设备,未对涉密场所、部位采取保密措施,任用、聘用涉密人员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带来重大失泄密隐患的;

4. 违反有关秘密载体管理规定,指使或放任工作人员非法复制、记录、储存党和国家秘密,指使或放任通过非涉密

渠道传递党和国家秘密,在公开发布信息、对外交往合作中未执行保密规定,带来重大失泄密隐患的;

5. 发生失泄密事件后,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的;

6. 不配合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查办失泄密事件,或者隐瞒事实,包庇有关责任人,导致不良影响的;

7. 其他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疏于管理,导致重大失泄密隐患的。

第五十八条员工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情节较重或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九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告诫;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所列形式可单独适用,也可视情况合并适用。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颁发的《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xxx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xxx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部门有关法规制度,依照《上级公司保密管理办法》(xxx字〔2019〕13号),结合公司保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个人产生的需要保密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各子公司全体人员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以下六类: (一)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尚未公布的领导班子换届或人事调整方案,以及涉及到人 事正式聘任前的相关文件材料,包括拟任用名单、薪资待遇、定岗定级、笔试试题、笔试考卷及成绩单等相关内容; (四)酝酿中的事关集团的工作方针政策、制度规定、规划计划、工作部署等重要问题的内部文稿、文件材料;

(五)集团党委需要保密的决定; (六)涉及公司员工隐私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信息的资料。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如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尚未公布的重大人事任免等;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等。 第八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或文件传阅单上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涉密重点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九条集团综合办公室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 xx保密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三)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四)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对公司重大泄密事件进行研究和处理;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档案保密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 3 职责 3.1 山煤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3.2 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档案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增强安全保密观念,认真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3.3 档案密级由立卷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确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密级的 变更和解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有关行政法律的规定办理。

4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档案形成部门和管理部门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复印涉密档案材料。 4.2 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保管、提供利用档案时,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签字、登记、注销,做到手续严格,账目清楚。 4.3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凡具有密级的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限在档案室内查阅。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不得随意抄录、复印、拍照、翻版。 4.4 外单位来公司查阅和抄录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5 档案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管理,防止丢失、泄密。 4.6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要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 该记录的不记,不在公共场所或亲友中谈论机密,不把机密档案带到有碍机密的场所。4.7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涉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向外传播涉密档案内容。4.8 利用者对所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9 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进行鉴定后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4.10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档案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二)中央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讲话、报告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和其它规定不准扩散的重要内容;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 司的安全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 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其他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办部门和承 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一级抓一 级,分级负责。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保密工作贯彻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 全的方针。各级保密工作机构 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 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安全服务。 第五条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电脑不混 用, U 盘不乱插”的保密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公司系统各单 位。 — 1 —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资委保密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解决公司系统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认定失泄密事件责任; (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公司系统保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保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适时提出调整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级别和非公开期限的意见; (三)指导公司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的具体事项; (四)对有关单位及业务部门上报的确定密级、变更密 级、解密等事项予以备案,承办失泄密事件的具体查处事宜; (五)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2 —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54147

附件2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2)101-201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做好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要熟知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和密级划分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管理目标: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是指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 (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保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三)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并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四)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保密干部,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总部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设在办公厅,负责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专(兼)职保密干部须经保密培训,并向驻地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有文字或者音像、图片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并分类建立保密工作档案,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第三章保密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保密工作的一般管理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电力工业国家秘密及其他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能源部、国家档案局)3 管理职能 综合管理部是本公司档案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保证企业档案的绝对安全。 4.2 严格掌握档案材料和资料的查(借)阅范围及审批手续,一般档案材料、资料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并登记备案。 4.3 已归档的文件材料和资料一般仅限于在档案阅档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任何部室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查阅范围和公布档案内容。 4.4 查阅档案材料一般不得摘抄、复制、拍照、翻印,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 4.5 外单位人员查阅一般档案应持有效介绍信并经领导同意。查阅带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4.6 归档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公司,特殊情况必须带出的除办理借用手续外,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或资料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4.7 查阅涉及机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资料,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4.8 档案一般不借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应说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并确保借

用期间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 4.9 档案材料或资料的转移,批量的必须有指定人员监运,小量的应采用机要邮递和专人护送。 4.10 档案的销毁必须由指定的监督人员监销,不准作废纸处理。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DareGlobal 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保障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劳务工)。 3 定义

DareGlobal 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4 职责 4.1公司所属各部门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责任,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义务。 4.2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地方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 4.3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4.4公司企管部在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5正文 5.1 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1 根据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外协企业单位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5.1.2 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5.1.3 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3)

************建设办公室 保 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二.密级划分? 公司密级划分为:? 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三.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四.密级变更及解密? 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变更,或由公司领导直接变更。? 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解密,或由公司领导直接解密。? 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五.保密管理? 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保密室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室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及进销毁。? 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出国工作携带保密材料的,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外,还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84534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五、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二、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三)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四)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五)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六)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三、责任追究: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公司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公司档案工作保密制度Confidentiality system of archives work of the company

公司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设立目的 为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原则 档案工作人员应以维护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为 准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传播密级档案内容。 第三条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阅利用档案资料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做到签字、登记、注销等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在档案室内查阅,复印只能在档案馆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守国家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 播密级档案的内容,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复印档案材料。 3.凡规定不能查阅和不该摘抄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准查阅、摘抄和复印。凡需复制保密档案材料,须经______批准后,方可复制。 4.档案室无人时,应将门、窗关牢,柜上锁,确保安全 无误。 5.严守保密规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 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废纸,不得随意乱扔。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则,确保档案完整 与安全,严防泄密。 8.防止通过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笔记本电脑和移 动存储设备等泄密,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登陆国际互联网,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 9.每年进行_____次保密检查,并报上级______。 二、档案销毁工作要求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最新】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秘密关系部队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部队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浙江卓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本公司在部队建设工程中的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制度。 二、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中传递秘密事项; 9、不携带秘密材料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密档案,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如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四,各类保密资料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秘密范围,保护公司合法拥有的秘密不受损害,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个人以及在公司内从事经营、施工、劳务、学习、培训以及其他活动的外来组织和人员。 3 职责 3.1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3.1.1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 、档案管理、保密资料的销毁、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3.2人力资源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3各部门做好本部门保密文件的管理。 4主要内容 4.1定义 指关系到企业安全利益、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依照企业规定,只限本公司人员或本公司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4.2秘密范围 4.2.1行政类:指公司内部明确规定属内部掌握的各类事项。 4.2.1.1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计划书、可行性报告、工作总结、法律事务文件、主要会议记录等。 4.2.1.2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尚未确定的公司

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处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4.2.1.3未公布的涉及公司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其它方案等。 4.2.1.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2.1.5公司文印室、档案室的全部资料及废旧回收资料。 4.2.2.1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以及各类财务分析数据等。 4.2.2.2公司负债状况、银行帐户信息、贷款信息、公司盈余资金能力、抵押、担保情况、诉讼状况、股证管理资料、股东名册、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运作、并购重组方案等。 4.2.2.3公司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价格及库存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及库存情况、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信息、招投标标底等。 4.2.2.4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会计凭证、帐簿、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等。 公司在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规划、责任书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2.4.1公司涉密岗位的技术信息,生产技术各种资料、图纸及重要数据、生产操作记录等。 4.2.4.2公司产品配方、关键工艺、发明创造等。 4.2.4.3公司科技成果、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等。 4.2.4.4公司内所有扩建、技改的主要设备、重要工艺图纸资料、研究开发记录、模具等。 4.2. 5.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4.2.5.2企业的营销方式、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4.2. 5.3货源、客户安排、客户名单、谈判底盘、销售网络、渠道、经营信

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河源市经通测绘有限公司 河源市衢通公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 第三章档案管理人员 第四章库房和设备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六章安全保密 第七章档案统计 第八章档案的利用 第九章档案人销毁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测绘、设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设计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设计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 建设,为加强我公司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 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测绘局、广 东省国土资源厅、河源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地方公路总站的 要求,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测绘及设计成果资料及公司其它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档案是: 1、我公司从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我公司活动历史的、对我公司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资料、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业务合同。 3、各类测绘、设计工程图纸及其电子文件。 4、添置工作软件、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及各项说明。 第四条档案工作是办好企业的重要基础工作,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 第五条我公司档案室由一名副总经理分管,由办公室领导,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 第六条档案室是我公司档案工作职能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档案工作。 第七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档案工作法规、政策来规划全公司 档案工作。 2、制定本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指导、监督和检 查执行情况。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1.目的作用 企业内部的“信息流”与企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均为支持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可见信息与人、财、物都是企业的财富,但信息又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客观上使人们利用过程中带来安全管理上的困难。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需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管理,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为公司带来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由于企业的信息贯穿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所以信息的保密管理,除了领导重视而且需全员参与,各个职能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公司督察部具体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公司文件资料的形成过程保密规定 拟稿过程 拟稿是文件、资料保密工作的开始,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资料,在拟稿过程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初稿形成后,要根据文稿内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编文号时应具体标明。 草稿纸及废纸不得乱丢,如无保留价值应及时销毁。 文件、资料形成前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必须同定稿一样对待,按保密原则和要求管理。 印制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公司机要打字员打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要严格控制印制工程中的接触人员。 打印过程形成的底稿、清样、废页要妥善处理,即使监销。 复制过程 复制过程是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扩大文件、资料发行数量,要求如下:复制秘密文件、资料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复制件与正本文件、资料同等密级对待和管理。 严禁复制国家各种秘密文稿和国家领导人的内部讲话。

绝密文件、资料、未经原发文机关批准不得自行复制。 4.公司文件资料传递、阅办过程保密规定 收发过程 收进文件时要核对收件单位或收件人,检查信件封口是否被开启。 收文启封后,要清点份数,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别进行编号、登记、加盖收文章。 发文时要按照文件、资料的类别和文号及顺序号登记清楚去向,并填写好发文通知单,封面要编号并加盖密级章。 收发文件、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制度和严格实行签收手续。 递送过程 企业内部建有文件、资料交换站的,可通过交换站进行,一律直送直取。 递送外地文件、资料,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递送。 凡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一般要有两人以上同行,必须装在可靠的文件包或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 递送的秘密文件、资料,一律要包装密封,并标明密级。 阅办过程 呈送领导人批示的文件、资料、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要及时退还或由经管文件部门当日收回。 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得把文件直接交承办单位(人)。凡需有关部门(人)承办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文件经管部门办理。 绝密文件、资料,一般不传阅,应在特别设立的阅文室内阅读。 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长时间在个人手中保留,更不能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要控制文件、资料阅读范围,无关人员不能看文件、资料。 5.公司文件资料归档、保管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归档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在归档时,要在卷宗的扉页标明原定密级,并以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为准。 不宜于保留不属于企业留存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上交或登记销毁,防止失散。 有密级的档案,要按保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保密过程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00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900 2 / 2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档案房必须坚固、通风,做到六防(防火、防盗、防蛀、防尘、防潮、防日光暴晒)。 二、档案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禁止吸烟。 三、离档案室时应随手关门,档案橱门随手关锁,下班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四、根据档案文件的密级,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既做到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又做到不泄密,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机密文件的借阅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五、档案不得任意复制、抄录和携带出校查阅,借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办理,不经鉴定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2) 101-201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做好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员工都应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要熟知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和密级划分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管理目标: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是指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机构。 (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保密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三)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并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四)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保密干部,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总部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设在办公厅,负责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专(兼)职保密干部须经保密培训,并向驻地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有文字或者音像、图片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并分类建立保密工作档案,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第三章保密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