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的立法宗旨
对诚信原则作为民事证据法基本原则的思考

[收稿日期]2010 04 27[基金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 十一五 规划2008年度课题(08DFX001)[作者简介]杜承秀(1972 ),女,四川南部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商法系讲师。
对诚信原则作为民事证据法基本原则的思考杜承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商法系,广西 南宁 530023)[摘要] 诚信原则是贯穿于民事诉讼证据法始终的根本规则,是对作为其调整对象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本质和规律的集中反映,是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
在民事证据立法中确立诚信原则既具有应然性,也具有现实可行性。
应在!民事证据法∀总则中规定诚信原则作为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在分则中完善诚信原则支配下的规则条款,完善和强化违反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 诚信原则 民事证据法 应然性 可行性[中图分类号] DF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917(2010)08 0071 04缘于证据制度之于诉讼程序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制订一部较为科学和完善的民事证据法典愈来愈显得迫切。
因应这一需要和作为民事证据立法的理论准备,近年来我国学者大量研究和译介了国外一些较为先进的证据制度。
可以预见,对域外先进诉讼证据制度的法律移植,必将极大克服这一领域本土资源薄弱的不足,使得我国未来的证据立法处于一个较高的基点上。
然而,一部科学的法典绝不可能仅仅是某些先进制度的简单聚合。
在各个具体制度中还应贯穿一些普适的、共同的基本原则,以保证证据法典的和谐统一,并用以支撑各个具体制度自身的正当性。
基于上述认识,结合其他部门法尤其是民法中诚信基本原则的研究,笔者认为,我国民事证据法应确立诚实信用原则为基本原则。
笔者试就民事证据法中确立诚信原则的几个问题作一浅探。
一、诚信原则作为民事证据法基本原则的应然性分析(一)从公、私法发展论,诚信原则应成为包括公法在内的全部法的基本原则。
传统观念上,学者们认为公法领域不适用诚信原则。
现代法制发展的现状却表明诚信原则由私法领域向公法领域延伸实际上已是大势所趋。
证据法名词解释

证据法名词解释:1、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2、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3、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事实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4、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
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
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诉讼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证据,能够拿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的证据。
6、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7、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客观的联系。
8、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9、物证:是以其存在状况、外部特征或属性来了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10、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
11、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储存的电子音像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2、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就其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13、当事人陈述:是指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14、被害人陈述: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的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15、鉴定结论:是由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16、勘验笔录:是指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或尸体,由特定专门机关的办案人员依其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勘察、检验而制作的实况记录。
从_证据学_走向_证据法学_兼论刑事证据法的体系和功能

从“证据学”走向“证据法学”———兼论刑事证据法的体系和功能陈 瑞 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 100871)摘要:传统的“证据学”理论,不仅无法包含大量现代的证据规则,而且与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也显现出明显的不兼容性,因而应该完成从“证据学”到“证据法学”的理论转型。
“证据法学”作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可以使研究者从法律程序的视角观察、研究证据问题,使证据规则真正成为程序法的一部分。
刑事证据法体系由两种证据规则组成:一是有关证据法律资格的规则;二是有关司法证明的规则。
只有确立这些证据规则,刑事证据法才能通过规范法庭审判过程,进而对侦查和起诉活动发挥有效的控制和约束作用。
刑事证据法不仅可约束裁判者的自由载量权,避免使作为弱者的被告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且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误判发生的可能以及避免司法裁判的拖延。
关键词:证据学 证据法学 刑事证据法一、对“证据学”理论的反思传统上,我国主流的诉讼法学理论将有关证据资格、证据收集、审查、判断等方面的事项一律归入所谓“证据学”的研究范围,而不承认有“证据法学”学科的独立存在。
但近年来,在西方法学理论———尤其是英美证据法理论的深刻影响下,一些以“证据法学”命名的教科书纷纷面世,“证据学”的名称似乎开始被人遗忘。
①特别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证据立法和证据规则的制定问题,有关“证据法学”诸方面问题的研究,开始成为诉讼法学领域中的显学。
但是,一种以证据问题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在名称上所发生的这种微妙变化,难道就真的意味着这门学科从理论基础、体系到具体内容都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在这场从“证据学”到“证据法学”的“冠名革命”的背后,究竟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其实,“证据学”的称谓是与法学者长期以来对证据制度的基本认识密不可分的。
按照一般的理解,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规则体系;证据制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保证司法人员能够正确认识案件事实,亦即如何保证其主观符合客观。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必看题库知识点《行政法》(2023年版)_1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必看题库知识点《行政法》 (2023 年最新版) 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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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行政人员在行政执行中的行为代表着_____。
A : 行政人员本人B : 所在机关C : 国家与政府D : 政党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以行政主体的名义执行职务的,而行政主体所代表的是国家以及政府。
2、单选题行政领导者的最主要职能是_____。
A : 组织指挥职能B : 知人善任职能C : 科学决策职能D : 协调监督职能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领导者是指各级行政组织中承担计划、组织、指挥和协调等领导职能的人。
行政领导者是行政领导活动中的关键要素。
行政领导者与一般行政工作人员的主要区别在于行政领导者占据行政组织中正式的须责职位,并具有相应的职权与职责。
依据定义,行政领导者最主要的职能是科学决策职能。
3、单选题关于行政合同,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A : 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B : 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法律地位平等C : 行政合同的订立应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D : 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行政合同中当事人并不具有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
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_____A : 某市公安车管部门发布了排气量在 1 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 : 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C : 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 : 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A、C、D 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而 B 是一种行政指导,不属于提起行政复议的范围,所以选择B。
16秋西交《证据法学》在线作业满分答案

16秋西交《证据法学》在线作业满分答案16秋西交《证据法学》在线作业满分答案⼀、单选题(共 40 道试题,共 80 分。
)1. 按照最佳证据规则,属于最佳证据的是()A. 合同副本B. 结婚证书的复印件C. 原始借款收据D. 凶器的照⽚满分:2 分2. 在运⽤间接证据时,不正确的做法是()A. 只⽤⼀个间接证据B. 每个间接证据都查证属实C. 各个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着⽭盾D. 得出的结论必须是肯定的、唯⼀的满分:2 分3. 诉讼中未经当事⼈质证的证据材料()A. 都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B. 在明确告知当事⼈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C. 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D. ⼀律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满分:2 分4. 下列有关证据保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证据保全是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为前提条件B. 证据保全可应申请采取,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采取C. 证据保全可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D. 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采取诉讼前的证据保全满分:2 分5. 询问多个被害⼈的⽅法是()A. 坚持个别询问B. 坚持同时⼀并询问C. 以座谈会形式询问D. 可单独、也可集中询问满分:2 分B. 陈述的内容C. 陈述的⽅法D. 陈述的性质满分:2 分7. 讯问犯罪嫌疑⼈、被告⼈时,不正确的说法是()A. 讯问⼈员不得少于⼆⼈B. 认真听取、正确对待犯罪嫌疑⼈、被告⼈的辩解C. 讯问犯罪嫌疑⼈、被告⼈不应当个别进⾏D. 不得以刑讯逼供的⽅法讯问犯罪嫌疑⼈、被告⼈满分:2 分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08条的规定,下列⼈员中,有权批准进⾏侦查实验的是()A. 政法委书记B. 公安局长C. 法院院长D. 检察院检察长满分:2 分9. 下列有关公诉案件被害⼈的诉讼权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被害⼈有参加法庭调查权B. 被害⼈有获得保护权C. 被害⼈不能拒绝辩护律师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D. 被害⼈有获得语⾔⽂字帮助的权利满分:2 分10.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供。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训练营(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训练营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保护竞争是反垄断法最基本、最直接的目标。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反垄断法之立法宗旨:首先是保护竞争。
二是提高经济效率。
三是提升消费者福利。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在反垄断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选项B当选。
选项C是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
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受《反垄断法》的限制,选项D当选。
相关市场的概念及维度、界定相关市场的基本标准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界定相关市场涉及的维度包括时间、商品和地域等三个维度。
但是,并非任何的市场界定都涉及全部三个维度。
大部分反垄断分析中,相关市场只需从商品和地域两个维度进行界定;只有在时间因素可以影响商品之间的竞争关系的特定情形下,才会用到时间维度。
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院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其中商品维度就是“搜索引擎服务”,地域维度是“中国”。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中以上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
相关商品市场、地域市场、时间市场及其界定单项选择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
假定垄断者测试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的四个选项的说法均正确。
反垄断法律责任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我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是以行政执法为主、民事诉讼为重要补充的“双轨制“模式。
行政诉讼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A.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B. 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C.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D.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平原则C. 独立审判原则D. 效率原则答案:D3. 行政诉讼中,原告对哪个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行政决定B. 行政指导C. 行政调解D. 行政建议答案:A4.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A. 原告B. 被告C. 法院D. 第三方答案:B5.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多少日内提交答辩状?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C6. 行政诉讼中,原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A. 任何时候B. 法院判决前C. 被告同意后D. 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答案:D7.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第一审判决?A. 1个月B. 2个月C. 3个月D. 6个月答案:C8. 下列哪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D. 对民事纠纷的调解答案:D9.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B10. 行政诉讼中,哪个机关有权对行政案件进行监督?A. 人民检察院B. 上级行政机关C. 监察机关D. 人民政府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行政诉讼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A. 直接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B. 直接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法人C. 直接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其他组织D. 行政机关答案:ABC12. 根据行政诉讼法,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停止执行行政行为?A. 被诉行政行为正在实施B. 不停止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C.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D. 被告同意停止执行答案:BC13. 行政诉讼中,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A. 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B. 未经质证的证据C. 与案件事实无关的证据D. 证人证言答案:ABC14.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A. 一审程序B. 二审程序C. 再审程序D. 执行程序答案:ABCD15. 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予受理?A.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B. 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的C. 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D. 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的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6.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
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
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⑵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
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
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
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
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⑶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
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⑷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4.比较的方法。
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⑸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
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
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
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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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的宗旨是指证据法的主导思想或主要旨趣,即证据法的制定必须遵行宪法,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为法院适用法律作出裁判提供事实方面的根据。
一、证据法必须遵行宪法在法治社会,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地位,我国证据立法理所当然地遵行我国宪法精神、原则和规范,是对宪法的具体实践。
首先,证据法的目的服从宪法的目的,或者说在宪法的目的框架内确立证据法的目的。
这一点必须始终贯彻于证据立法之中。
充分保障国民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宪法的主要目的,那么证据法通过保障法院真实、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为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和作出合法裁判提供充分的事实方面的根据,来保护当事人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为实现宪法这一目的,证据法应该提供和保障当事人拥有足够的手段和机会获取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
其次,现代宪法充分肯定国民的法主体地位,这就要求在证据法中也必须肯定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
在证据法领域,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集中体现为,当事人拥有影响裁判结果的充分的参与机会,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和表达意见等机会,未被赋予此机会所调查收集的事实和证据不能作为判决的根据,从而确保法院裁判所依据的事实是当事人所信赖的事实。
如果从权利的角度来考察,那么这一要求也体现了诉讼听审权的内容。
各国普遍认为,从正当程序或程序保障的角度来看,为禁止法院突袭判决,对于判决所处理的事项和作为判决基础的事实证据都须进行听审。
再次,证据法应将宪法有关原则具体化。
比如,我国《宪法》第33条中确立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法治国家的当然内涵。
该原则在证据法中,则表现为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证明权和辩论权,以及有关这些权利平等行使的具体规则。
当事人平等地提出证据、进行辩论,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程序正义和再现案件真实。
二、证据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可将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活动或行为界定为责任,例如提供证据责任。
同时,我们也应当从法律权利的角度来看待当事人的证明活动或行为,实际上当事人的证明也是一种权利行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保护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真相的权利。
所以,法律在原则上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证明权。
本证据法草案的宗旨之一即在于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
如上所述,我国证据法应当充分遵从宪法的精神和原则,充分肯定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以当事人主导原则为其制度基础,强调以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证明权等程序基本权。
诉讼是从法律上来处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
在诉讼中,当事人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为此当事人即须提供案件事实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而当事人主要是通过行使证明权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因此,证据法应该提供和保障当事人拥有足够手段获取必要证据,同时应该保障当事人享有充足机会提出证据和进行辩论,从而确保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的实现。
[!--empirenews.page--] 我国的证据立法应以保护当事人证明权为主要方面。
不能照搬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
因为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上是将证据法律制度纳入诉讼法典中,单列一章,并且这一章是具有很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也就是说这一章不是为当事人规定的,而是为法院进行证据调查和认定事实而规定的。
我国的证据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取英美法有关保护当事人收集提供证据的制度,但是也不能照搬英美法系的证据立法,因为英美法系的证据法与英美法系的诉讼构造有着紧密的关系,其对抗制诉讼虽然很精彩但很有技术性,很难适用于我国。
总之,我国证据立法要克服大陆法系“法官的证据调查”之不足,充分和合理吸收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关为当事人行使证明权服务的证据的收集与提供等制度。
对当事人证明权进行保护应为我国证据立法的宗旨,但是也要从立法上考虑某些防止滥用证明权的措施。
这里涉及到一个举证时效制度和正当地进行证据交换或开示的问题。
从各国立法理由上看,要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进行诉讼上的攻击防御和禁止证据突袭,就必须设立证据开示和举证时效制度。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中放弃了证明权的行使,或不按照法律要求正当地行使证明权,那么这项权利就归于消灭。
当然,适用失权效规定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造成证据迟延提出为构成要件。
否则,就不能认为当事人自己放弃了证明权。
建立举证时效制度必
须和保护当事人证明权结合起来考虑。
完全没有失权效力规定的诉讼,会破坏诉讼的公平和效率。
但是过激的失权效力规定会限制当事人行使证明权。
三、证据法保障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和效率是司法和诉讼的两个主要价值,两者在证据法领域则体现为公正和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
认定案件事实,为法院适用法律和作出裁判提供事实方面的根据,是证据法的主要目的。
证据法的这一目的与“公正和及时”的统一,即保障法院公正和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则构成了证据法的主要宗旨。
这一宗旨在诉讼中的实现,有赖于证据法对公正和效率内容和要求的制度化。
(一)保障法院公正地认定案件事实司法公正或诉讼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
在制度或立法层面,程序公正即司法程序或诉讼程序符合公正的要求。
结果公正是指裁判结果公正,主要体现为事实认定真实和法律适用正确。
在诉讼法典与证据法典并存的立法体例中,证据法典主要就证据法原则、证据种类、证据能力、证明责任、司法认知、推定、自认、证明标准和证据判断等进行规定。
至于诉讼证明的程序,比如证据的提供、审查和判断等具体程序,实际上被审前准备程序、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所包含,原则上由诉讼法典规定以维护诉讼程序的完整性,若由证据法典规定则可能造成立法重复和破坏诉讼程序的完整性。
因此,有关诉讼证明的程序公正在制度层面主要体现在诉讼法典之中,当然在证据法典中也可适当规定有关诉讼证明的程序公正内容,比如:(1)当事人平等享有和行使证明权和辩论权等;(2)违背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3)以直接言词原则来规范证据的审查;(4)以诚实信用原则来规范证据的提供、审查和判断,等等。
[!--empirenews.page--] 至于结果公正,在证据法领域主要体现为真实认定案件事实。
通常情况下,诉讼当事人、刑事公诉人等若要获得胜诉或避免败诉,则应当提供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者推翻对方诉讼请求的案件事实,而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则由当事人或公诉人以证据来证明,法院根据对案件事实的最终证明结果而适用法律作出判决。
证据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方面的根据。
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法院裁判所依据的“真实”事实并非“绝对的客观真实”,而是“法律上的真实”(相对真实),即法院裁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应当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应当达到从法律的角度来衡量是真实的程度。
不管怎样,尽量逼近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可以说具有普遍意义。
法官必须对作为裁判基础的案件事实取得确信,其确信程度亦即社会上一般人不怀疑其真实性的程度,这是一个原则。
从常识出发,如果一种诉讼制度或证据制度不能保证大部分案件中认定的事实是高度真实的话,则该制度恐怕很难长久地存立下去。
证据法通过以下原则、制度来保障法院裁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的真实性:(1)证据裁判原则要求应当依据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2)直接言词原则要求审判法官应当亲自聆听当事人以言词形式开展质证辩论;(3)自由心证原则要求法官应当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4)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公诉人和证人等本着诚实、信用和善意提供证据;(5)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有助于揭示案件真相;(6)合理的证明标准,要求法官内心对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认知达到确信程度,等等。
(二)保障法院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司法或诉讼效率追求的是,在保证司法或诉讼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或节约当事人和国家等的诉讼成本。
减少或节约诉讼成本是国家、当事人等始终如一的要求,缺乏效率的司法制度或诉讼程序是不合理的,尤其是面对着现代社会中权利救济大众化的要求和趋势,缺少成本意识的司法制度或诉讼程序更容易产生功能不全的问题。
证据法通过以下原则、制度来保障法院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1)直接言词原则促使诉讼迅速进行;(2)诚实信用原则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3)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有助于加速诉讼的进程;(4)推定、自认和司法认知在遵守真实性的前提下追求诉讼效率;(5)合理的证明标准能够促进迅速解决案件,等等。
公正地认定案件事实与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之间既存在着一致,也存在着冲突。
两者一致是其主要方面。
事实上,直接言词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证明责任分配、推定、自认、司法认知、合理证明标准等等,
均体现或实现公正与及时认定案件事实之间的一致性。
当然,公正与及时认定案件事实之间也会发生冲突,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原则上,应当追求和实现公正,因为诉讼或法律本质上要求将公正作为其最高价值,在维护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或及时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