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考研张文显《法理学》内部辅导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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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张文显主编第四版

第二编法的本体

法的本体就是法的存在及其本质、关系、规律和内在联系

第四章法的概念

第一节法、法律的语义分析

一、汉语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二、西文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三、学术意义上的“法”的概念

A、法: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B、法律经常是指规范性文件,法律体系即规范性文件的体系,即法律渊源体系,而法经常是指这些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即法律规范的集合。

第二节法的本质

A、法的本质是法的根本性质,是指法这一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

由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

B、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即法本身。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1、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2、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3、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

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一)法的阶级本质

(1)法是“意志”的体现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二)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1.这个物质条件主要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尤其是后者。例如公有制就体现一种生产关系。

2.这个物质条件是统治阶级的物质条件。

3.物质生活条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还包括政治、道德、文化、传统等因素。

4.因此物质条件大致相似的国家,其法律制度的性质可能不同。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在形式上具有规范性,一般性、概括性的特征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一)国家创立法的方式有两种:

(1)制定: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制定新法。

(2)认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因此具有高度统一性和极大权威性

(1)高度统一性:首先指各法律之间的根本原则一致;其次指除特殊情况外,一国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体系内部各规范不能相互矛盾。

(2)极大权威性:法的不可违抗性,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违法行为。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以权利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即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程序性的社会规范或行为规范。

第四节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原理

概念: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1、法的作用是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影响社会生活的体现

2、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

3、法的作用是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力量的体现,一方面生产方式对法的内容,形式和效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法对生产方式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1、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一般作用是指法通过确定一定的权利义务并保障其实现,来建立、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进程

2、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整体作用是指法作为统一的法律体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局部作用是指法律体系中某一子系统或构成要素(即个别法律部门或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预期作用与实际作用。预期作用是立法者立法时设想法律应当或可能发挥的作用,实际作用则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影响社会生活时实际起到的作用。

4、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

5、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偏重法的社会作用的原因:○1社会作用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2以往法学研究深受哲学一般原理的支配,习惯于用历史唯物主义思维代替法学思维,因而未能深入研究法自身的特殊性。

6、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

三、法的局限性

(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3)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不可避免地出现规则真空,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和滞后性。

(4)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第五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含义

尚未达成共识。法的效力渊源: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

二、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

1、其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

2、现行的法律文件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

三、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

1.表明法律的外部结构是否合理,有利于该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2.反映国家权力配置的状况和立法的特点,对促进该国立法体制的完善和弄清其立法特色有重大作用

3.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

四、法的渊源的类别

1、成文法。规范性法律文件、非规范性,国际法。

2、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惯例。

五、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1、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

2、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与协定

3、非正式渊源:习惯、政策、判例

第二节法的分类

法的分类:从一定角度或根据一定标准,将法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法律的一般分类:是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公认和适用的一种分类。

(一)依制定法律主体

国内法:国内有立法权的主体制定,效力范围不超过本国主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际法: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

(二)依法的创新方式和表达方式

成文法:有权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不成文法:有权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三)依效力等级、基本内容、制定程序

根本法: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普通法:宪法以外所有法的统称。

(四)依法的适用范围

一般法:对一般主体、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

特别法: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特定时间、特定空间范围有效的法。

(五)依法规定的内容和价值取向

实体法:以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或职权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

程序法:以保证主体权利义务实现或职权职责履行所需程序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法。

(六)依法所保护的利益

公法:保护国家或公共利益的法。

私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

第三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

法的效力:是由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空间三个要素所构成的法的约束力。具体的法的效力,专指每一具体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具体事项所具有的约束力。

二、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法的实效与法的效力区别:

1、法的效力表明了法的两重性:即表明了法存在的价值和权威,也反映了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此,法的效力体现了法的属性,而法的实效注重的是法的实际效果。

2、法的效力尽管也涉及对法的内容的保障,但其重点是表明立法者的主观愿望,也是任何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属于“应然”范畴。而法的实效表明的是法的实现的客观结果与状态,属于“实然”范畴。当然,从某种意义讲,法的效力是法的实效的重要原因。

三、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范围:指法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空间有效。是守法、执法和司法的前提。(一)法的时间效力

1、法的时间效力:指法的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期限以及对实施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

2、种类:

(1)生效时间

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或具备一定条件生效;

③到达期限生效

○4该法规定试行,待试行后生效

(2)终止生效

①明示终止

②默示终止

(3)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各国法溯及力大体规定:1.从旧原则,即新法没有溯及力;2.从新原则;3,从轻原则;4.从新兼从轻原则;5.从旧兼从轻原则。各国包括我国通常采用最后一个。

(二)法的空间效力

1、概念: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

2、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主要由国情、法的效力等级、法的调整对象或内容等因素决定。

通常有4种类:

(1)全国范围——宪法及许多重要法律。

(2)一定区域——①地方性法律、法规②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专为某区域制定的法③某区域有特殊情况,如特别行政区

(3)域外效力——我国某些法律或某些条款具有域外效力。

(三)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

1、概念: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

2、原则:

(1)属人原则

(2)属地原则

(3)保护原则

(4)综合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

3、中国——综合原则

(1)对本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适用中国法,并遵守所在国法。

(2)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不适用中国法;在国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犯罪的,3年以上适用。适用问题,按中国法或国际法有关冲突规范来处理。

四、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

解决法的效力冲突,首先必须明确法的效力等级,亦称法的效力位阶。

解决法的效力冲突原则: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按上述原则解决效力冲突还存在问题时,可采用依法裁决,由法定机关撤销或改变,进行备案与审查方式解决。

在法治国家,还有法律系统化的方法,如法规清理、法律编纂等。它可以解决法的效力冲突问题,而且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法学类专业考研真题答题黄金攻略

名师点评:认为只要专业课重点背会了,就能拿高分,是广大考生普遍存在的误区。而学会答题方法才是专业课取得高分的关键。(一)填空题答题方法

【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填空题是一种客观性试题,有标准答案,是非分明,不容考生自由发挥。它所考查的主要是法学常识和法律条文,其内容是极为重要的、要求考生必须记忆的知识点。

做填空题的技巧应该说只有一个:记忆,准确的记忆。它要求考生准确记忆法学常识和法律条文,而不能模糊不清,模棱两可。填空题所考查的常常就是容易混淆的内容。

【法学类填空题答题示范】

例题:对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民事诉讼时效期间有1年、2年、4年、20年等几种,这一试题要求考生准确记忆《民法通则》第136条的内容,即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法学类填空题答题注意事项】:

填空题的一个根本要求就是准确,因此,考生在复习教材、记忆法规时一定要仔细,确保准确无误,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填空题,并且对做所有的题目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要学好法学,准确记忆是一切基础的基础。

(二)选择题答题方法

【法学类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选择题也是一种客观性试题,具有标准答案。选择题可分为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三种。单项选择只有一个正确答案,不定项选择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即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考生在做选择题时要特别注意看清题意和要求,弄清究竟属于哪种情况,千万不要尚未理解题意便匆匆做题,造成不应有的失分。

做选择题最重要的方法是顺推法,即根据你的记忆从备选答案挑出正确答案;如果你记忆不够准确,可以采用排除法,即排除不正确的备选答案,然后所剩下的就是正确答案了。排除法最好与顺推法结

合起来使用,效果更佳。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选出答案,可采用对比法,即将本题目与相关的内容(相反或相近的内容)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正确答案。所有的方法都难以确定答案时,最后的一招就是根据感觉挑选答案,而不要留下空白,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

【法学类填空题答题注意事项】:

再次提请考生注意,做选择题时一定要看清题意、要求和备选项,确定是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还是多项选择。

(三)判断题答题方法

【法学类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判断题是一种客观性试题,相对而言较简单,非对即错,二者必居其一。判断题所考查的是那些容易混淆、稍不留意就会出错的内容。

做判断题最重要的技巧就是认真读题,仔细分析题意,反复推敲,确保要求明确(是填“对”或“错”,还是画“√”或“×”,还是其他方法),题意明晰。

做判断题最常见的失误是读题不认真,未全面、准确理解题意,考虑问题过于简单和片面。

【法学类判断题答题示范】

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应当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这个题目乍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第2款的内容,如果认真读题就会发现其实不然,这一题目与宪法条文的差别只有两个字“应当”与“可以”,因此这个题目是错误的。考生若不留意、

不认真进行分析,很容易出现失误。

【法学类判断题答题注意事项】:

判断题中还有一种题型是判断改错题,要求考生判断正误,然后改正题中的错误,如上例中首先判断该题是错误的,然后将“应当”改为“可以”即可。总的说来,判断题是错的多,对的少,这也是考生应该注意的。

(四)名词解释答题方法

【法学类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名词解释是一种主观性试题,考生有一定自由发挥的余地。名词解释的分值少的则为1分,多的则达6分,不过大多为2分至5分。名词解释的答题因分值不同而有别,如分值2分至3分,一般主要简明作一解释即可,无需多加说明。

一般写3-5行差不多,主要是写概念,接着对概念进行分析。比如:法律程序:你除了答出法律程序的概念之外,还可以写写法律程序的功能等等。当然在答题的时候最重要的部分要写在前面,具体的分析写在后面。

【法学类名词解释答题示范】

例题: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如果分值为4分至6分,就可以适当展开一点,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是:资本股份性、组织资金性、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东人数无限性、集资募股开放性。

【法学类名词解释答题注意事项】:

名词解释总的要求是准确、简明、精练,切忌当做简答题来做,点到为止,不要展开。

(五)辨析题答题方法

【法学类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辨析题一般有两种情况:

其一,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这种题目要求考生首先确定题目是正确还是错误,然后再简要说明理由即可,点到为止,无需深究。

其二,比较两个概念。这种题目要求首先简要解释两个概念的定义,然后简要说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包括联系和区别,即相同点与不同点,也是点到即可,无需详谈。

【法学类辨析题答题注意事项】:

辨析既要辨认、辨别,又要分析,并且以分析为主。辨析题应做到准确、简练、清晰。

(六)简答题答题方法

【法学类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简答题是一种常见的主观性试题,题目可大可小,内容可深可浅,伸缩性较大。其‘分值从2分、3分至10分以上不等,考生应根据分值具体确定答题的字数、广度和深度。

简答题要写6-8行,简答题大家都做过,在考试的时候除了写出概念之外,构成要件或者特点等等也要重点写,同时也写写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比如: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除了答出这个概念的含义之外,还要写出其特点,在写特点的时候需要对特点进行简要分析,比如: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将来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过去或者现在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也可以写写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当时这个不需要多写,只需提提就可以了。

简答题大多数是法律条文有明确规定,或教材上有相关内容,只需考生进行简单的总结、归纳即可。

【法学类解答题答题注意事项】:

简答题相对于论述题而言,关键在于一个“简”字,答题应做到全面、准确、简练。分值低于8分的,只需列出要点即可,无需展开;分值高于8分的,除列出要点外,还应适当展开,作简要的解释。详细内容参见第二编“解题技巧”的有关讲解。

(七)论述题答题方法

【法学类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论述题是最典型的主观性试题,它除了可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

外,还可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应用能力和表达能力。论述题一般涉及面广、有相当深度,给考生留下了广阔的自由发挥的空间,是检查考生综合能力的最理想的题型。论述题一般分值较高,对考生的成绩有直接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般来说要写满一张纸,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加一个标题(比如题中出现:请自拟题目),如果不加标题的话可能扣掉5分左右,这个必须在做题的时候注意!论述题一般都要多写,要从各个方面写,要尽量考虑周全。比如“司法在实现法治中的特殊含义:这个题目一般需要包含司法的含义和功能,法治的含义,法治如何实现等等,同时要联系社会热点进行分析,可以举例等等。

【法学类论述题答题注意事项】:

答论述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观点鲜明。答论述题不能一味罗列别人的观点,而应当鲜明地摆出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展开论述。

(2)论据充足。在论述观点时应当言之有理,论之有据,不能反复重复观点,而应当用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3)论证充分。有了观点和论据,还要将二者妥善组织起来,进行充分的论证,做到言之有理、论之有据、有力,要讲究基本的论证技巧,适当展开,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论证时应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适当展开。对于论述题要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着手,适当展开,显示你扎实的法学功底、广阔的知识面、灵活的应用能力和良好的理

论素养,字数一般应把握在1000字左右,不能过少也不宜过多。(5)结构严谨。一道论述题应当答成一篇小论文形式,结构严谨、前后呼应,一般采取开头概括说明,中间展开论述,结尾予以归纳。(6)充分发挥。答论述题时考生应在基本原理基础上适当发挥,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上的内容,如果你对题目较陌生,应答出与题目有关的、你所了解的所有内容。

答论述题的具体范例参见第二编“解题技巧”的相关内容。

(八)案例分析答题方法

【法学类考研名师答题方法点拨】

案例分析是应用法学中常见的一种题型。主要考查考生理解和运用法律规范的能力,它不仅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有关法律规范,还要求考生运用法律规范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做案例分析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案例。在做题前应当认真阅读案例,特别应注意有关细节,这些细节将对分析案例有直接关系,还要弄清题目的要求和问题。

(2)认真分析案例。针对题目的要求和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仔细推敲,然后解答有关问题。

(3)弄清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的依据有两个: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在弄清案例事实的基础上,找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解释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时一定要将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

(4)答题方法适当。答题时一般应首先表明观点,解答有关问题,然

后摆出理由,理由包括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两个方面,将二者结合起来。论证应适当展开,但不宜过深。

【法学类案例分析答题注意事项】:

大家在考试的时候当然应该结合自己的时间、做题的速度、试卷的难度进行把握,但是最重要的建议就是:至少要写8-9张;每个部分要有层次,分开答题;按照分数答题。

答题答得多固然好,但前提是要与题目紧密相关,不能为了字数而去乱写,这样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尽自己的能力答题就好。

【法学类名师结语点评】如果想考取专业课135分及以上的高分,答题方法不可忽视。易研考研经过长期摸索,总结了一套成熟的考研专业课答题模板。每年的专业课复习后期,一般是12月份左右,会组织相关的专业课模考,一般考生只要按照总结的模板模拟考试4-5次,就能熟练地掌握高分答题方法和技巧。

本资料由易研教育团队独家整理

2018考研:教育学考研参考书

2018考研:教育学考研参考书 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 教育学原理 1.《教育学基础》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凯程推荐必读) 2.《当代教育学》袁振国,教育科学出版社 3.《教育学》王道俊,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史 4.《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凯程推荐必读) 5.《外国教育史教程》吴式颖人民教育出版社(凯程推荐必读) 教育心理学 6.《当代教育心理学》刘儒德陈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凯程推荐必读) 教育研究方法 7.《教育研究方法》裴娣娜,安徽教育出版社(凯程推荐必读) 8.辅导资料与辅导班:推荐《凯程教育学宝典》《凯程教育学题库》《凯程教育学掌中宝》及凯程教育学辅导班和集训营。 9.教育学大纲,可以找凯程教育学栏目下载或找凯程老师要。无需购买。 非统考院校教育学考研参考书 如果是非统考的学校,请到他们学校网站查看或者到凯程教育学栏目查看。 北师大教育学考研教育学基础综合参考书目明显增多。根据往年的招生简章,凯程考研将教育学综合的十大参考书目列举出来供大家参考: 《现代教育论》黄济王策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教育学基础》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当代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教育心理学》冯忠良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教育心理学》吴庆麟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外国教育史》王天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外国教育史教程》吴式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 《教育研究方法导论》裴娣娜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 《教育研究方法导论初探》叶澜上海教育出版社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6-10章)【圣才出品】

第六章法律体系 6.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 【考点难点归纳】 考点一:法律体系概述(见表6-1)★★★

表6-1法律体系概述

考点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见表6-2)★★★ 表6-2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考点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九个主要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环境资源法、军事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6.2课后习题详解 1.如何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即法律规范的体系,又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体系的特征 ①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构成的整体,只包括现行的国内法和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的有机整体。其作为一个“体系”,内部构成要素是法律部门,并且,法律部门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合,呈现为一个体系化、系统化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这既是法律体系的客观构成,也是法律体系的一种理性化要求。 ③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门类齐全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在宪法的统摄下,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应该具备,不能有缺漏;结构严密是指不但在整个法律体系之间要有一个严密的结构,而且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一个从基本法律到和基本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等的严密结构;内在协调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一切法律部门都要服从宪法并与其保持协调一致,即普通法与根本法相协调,程序法与实体法相协调等。 ④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从终极意义上讲,法律体系是经济关系的反映,它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因此,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由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决定的;但从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来讲,它又离不开人的意志、主观能动性、意识形态、文

管理学考研资料

第1章:管理概述 1.1考点难点归纳 1.管理的概念 管理是在特定的组织内外环境下,通过对组织的资源有效地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而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这一概念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管理存在于组织之中,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服务的。管理依存于组织的集体活动,离开了组织的集体活动讨论管理是没有意义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实现组织的目标,明确地设定目标是进行管理的起点。 (2)管理是由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这样一系列相互关联、连续进行的活动所构成的。这些活动称为管理的职能。 (3)管理活动既强调目的又注重过程。强调目的就是要选择去“做正确的事”,这关系到管理活动的效果问题;注重过程则重视“正确地做事”,这关系到管理活动的效率问题。在效果与效率两者之中,效果是本、效率是标,有效地管理就是要标、本兼重,“正确地去做适当的事情”。 2.管理的特性 (1)管理具有二重性:管理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2)管理具有目标性:管理目标是管理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管理目标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构成。 (3)管理具有组织性:管理的目标与组织的目标往往具有同一性;管理必须以组织作为其运行和实施的载体和依托;管理必须以组织的合理构建作为其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和基本职能;管理活动受组织规则和规范的制约,往往需要按照组织的法定程序进行。 (4)管理具有创新性:管理的创新性首先来源于管理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另一方面,管理的创新性也来源于管理因素的发展变化和管理方式的不断深化及更新。 3.管理的职能 管理的职能就是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从事的各种活动或发挥的各种作用。尽管对于管理职能有着各种不同的划分方法,但是比较普遍的看法是,管理活动是由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这四大职能所构成的一个过程。 (1)计划。计划活动就是要设定或明确组织的目标,制定实现组织目标的途径或方案。计划是管理的起点,确定目标和途径是计划职能所要完成的两大任务。目标反映了组织活动的未来终点,指出了

北师学前教育学考研经验汇总(凯程学员洪xn)

北师学前教育学考研经验汇总(凯程学 员洪xn) 徐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凯程的学员老师,我们今天继续为大家介绍凯程的成功学员,今天介绍是考入北师大学前教育学的洪xn同学,首先请萧楠做一个自我介绍,让大家认识一下这位学姐。 洪xn:大家好,我是洪xn我今年考入了北京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学的研究生,我的本科院校是浙江传媒学院学习的专业是双语播音。今年我考研初试总分是375分,专业课740是237分,英语是76分,政治是62分。 徐老师:好的,刚才在你的整个的考分当中,包括你讲到的专业当中,我想可能让正在听音频的很多同学吃惊,咱们从播音考到了学前教育,这个跨度还是挺大的,对吧? 洪xn:对。 徐老师:首先第一个问题,因为我知道播音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吃香的一个专业,为什么你会选择考这个教育学呢? 洪xn:其实我的本科专业学的是播音和教育不太相关,但是我们这个专业有很多的机会参加社会实践,有一次社会实践当中接触到了孩子,对这些孩子非常的感兴趣也就是对学前教育非常的感兴趣,之后我在课余时间读了相关的书籍。之后我就决定了想要在这个专业能够进一步的发展研究,所以就在考研的时候选择了学前教育。 徐老师:很好,可以看得到我们很多的同学考研的过程都是围绕着兴趣在考,我也跟大家说喜欢什么就去考什么,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考研的过程如果你对它不感兴趣,还每天捧着这个专业的书你是读不进去的,所以希望大家把兴趣当做是考研的第一个引领方向。好这是一个,因为我们在凯程的最新的专业课的全程课程,初试是吗? 洪xn:对。 徐老师:复试也受到了复试相关的培训,可以说在凯程打交道的时间也比较长了,在整个的时间段里面不知道萧楠怎么评价凯程? 洪xn:首先凯程我是无意当中知道的,一开始我是接触了你们的宝典那本书,我看了之后,觉得里面的内容非常的详细,而且专业重点强就吸引了我。所以我就上网搜了凯程的机构,才发现它也还有一个配套的网课所以我就报名参加,我想说凯程它再教育这方面第一点是之前我说的是内容是非常的详细,重点性强,减少我们盲目的阅读书本的时间。第二是它的课程条例非常的清晰,一直跟着课程走的话是不慌不忙、非常有计划性,也能够提高我们学习的自信。最后就是我从凯程网课当中学习凯程不仅帮助我们复习考研,更多的是向我们介绍一种学习方法。并且也不是针对眼前的考研,对于我们今后的学习生活都非常的重要。所以这是我对凯程最深刻的印象。 徐老师:谢谢萧楠对凯程的认可,也会让凯程的老师更愿意咱们教学的课程再去做的更精细化一些为更多的考生来服务,我们接下来就把咱们自己的一些学习的感悟和经验和同学们分享一下,我们首先说专业课,因为很多的同学对专业课尤其是跨专业的学生靠教育的很多,这一点和你是一样的,可能一开始学习都会有很多的迷盲,你可以和大家说一说学习专业课的感悟和经验。 洪xn:我考的专业课是北师大的740,它分为五门,就是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学的教育研究其中我是先分析了一下教育学和中外史是占的比较是大的,所以我就把重点放在学习这三门当中。中外史是非常注重记忆,教育学原理是要整理出一个框架能够有发散

考研辅导讲义_07

第七章 参数估计 本章知识要点 点估计及其优良性 一、矩估计和极大似然估计 1 矩法估计 设总体ξ的分布函数为),,,; (21m x F θθθL ,其中m θθθ,,,21L 是个未知参数. 设 总体m ξ的阶矩存在,则总体m ξ的k 阶矩是未知参数m θθθ,,, 21L 的函数,即 ),,,(21m k k a E θθθξL =, m k ≤≤1. 设是总体),,,(21n X X X X L =ξ的简单随机样本,则样本的k 阶(原点)矩为 ∑==n i i k X n A 1 1, m k ≤≤1. 分别令各阶样本矩等于相应阶的总体矩,得方程组 ??? ? ?==). ,,,(),,,,(212111m m m m a A a A θθθθθθL M L 求解上述方程组,即得未知参数m θθθ,,, 21L 的矩估计: )(11X ∧ ∧ =θθ, , …, . )(22X ∧ ∧ =θθ)(X n n ∧ ∧ =θθ求参数的矩估计列方程时,也可以令样本中心矩等于相应阶的总体中心矩,结果相同. 2 极大似然估计 设总体ξ的概率函数为); (θx f (当总体ξ为离散型时,概率函数为其概率分布 )();(x X P x f ==θθ;当总体ξ为连续型时,概率函数为其概率密度),) ,,,(21m θθθθL =为待估计的未知参数向量. 设是总体),,,(21n x x x L ξ的的一组样本观测值,称 ∏===n i i m x f L L 1 21);(),,,()(θθθθθL 为(样本)似然函数. 若存在使得 ),,,(21n x x x L ∧ ∧=θθ)(max )(θθθL L Θ ∈∧ =, 则称为向量参数),,,(21n x x x L ∧∧=θθθ的极大似然估计值,而称为参数),,,(21n X X X L ∧ ∧=θθθ的极大似然估计量.

陈孝彬《教育管理学》(第3版)【笔记+课后习题详解+考研真题详解】(教育计划)【圣才出品】

第7章 教育计划 7.1 复习笔记 一、教育计划 1.教育计划的起源 一般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教育计划,即作为教育行政管理学上的计划,是在二次世界大战后50年代至60年代产生并获得明显发展的。有人把它称之为现代教育计划。 (1)教育计划的特点 ①综合性,即它的内容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校外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设想。 ②长期性,是指它揭示了5年、10年或20年这样长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并以达成此目标为目的。 ③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密切相接。 (2)教育计划产生与发展的背景 ①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国家都面临着战后重建和如何发展的问题。 ②由于苏联早一步实施了计划教育,取得了以1957年卫星上天为标志的巨大成果。这一计划教育的成功,对世界震动很大,影响和促进了世界教育的计划化。 ③随着科技竞争而来的教育竞争的展开,使教育计划在各国迅速建立起来。 2.教育计划的定义 (1)教育计划的定义 教育计划是指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为实现预定的教育目标及任务而采取的

(2)教育计划的特征 ①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计划的前提。 ②教育计划是量化了的教育政策目标或教育发展目标。 ③教育计划具有技术性。教育计划作为实现教育目标的过程,包含着对教育现状的分析、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战略上的决策,以及实施方案的建立等程序或步骤。 3.教育计划的类型 (1)按照教育计划的规模可以分为教育事业规划和教育计划 教育规划与教育计划的区别在于,规划是对较大范围、较大规模及较长时间内教育发展总方向、大目标、主要实施步骤及重大措施的设想。计划相对规划而言,是指在规划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政策、任务做出的较短时间的具体安排和落实措施,计划的发展指标、措施步骤、时间安排都比较详尽、具体。 (2)按照计划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教育的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是相对而言的。一般说来,中期计划是长期计划的中间站,短期计划则为实现中、长期计划的一个实际步骤。从这种认识出发,一个完整的长期计划应包括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这几个相对部分。 (3)按制定计划主体权力的大小、能控制教育资源范围的大小、计划对象特定化的程度来划分,可分为国家的教育计划、地区的教育计划及学校内部的教育计划在实行计划管理的国家,实际上不可能只有国家的教育计划而没有地方的、学校的教育计划。因为如果没有地方的、学校的教育计划,国家的教育计划就会落空。 (4)按教育计划的内容来划分,可分为综合的教育计划与单项的教育计划

首都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考研辅导班试题讲义资料总结

全心全意因才思教首都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考研辅导班试题讲义资料 总结 三、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梅县话属于()。 A.粤方言 B.赣方言 C.闽方言 D.客家方言 答案:D 2.普通话可以做韵尾的元音有()。 A.2个 B.4个 C.3个 D.5个 答案:A 3.舌尖前,高,不圆唇元音是()。 A.[i] B.[] C.[] D.[y] 答案:C

全心全意因才思教 4.普通话声母中的擦音是()。 A.j,q,z,c,zh,ch B.F,h,,x,s,sh,r C.B,p,d,t,g,k D.F,h,x,s,zh,ch 答案:B 5.副词“尽量”的正确读音是()。(我电脑输入法有问题,所以没标音,) 6.汉语普通话一个音节最多可以有()音素。 A.3个 B.5个 C.4个 D.6个 答案:C 7.按韵腹所在的位置,ie[]是()。 A.前响复元音韵母 B.前响辅音韵母 C.后响复元音韵母 D.后响复辅音韵母 答案:C 8.从发音部位看,普通话声母z 属于()。

全心全意因才思教 A.舌尖前音 B.舌尖后音 C.舌尖中音 D.舌面音 答案;A 9.“页”的本义是()。 A.纸张 B.头 C.量词 D.版面 答案:B 10.以下汉字的笔顺属于先中间后两边的是()。 A.水 B.回 C.火 D.北 答案:A 11.“从”是()。 A.象形字 B.会意字 C.指事字

全心全意因才思教D.形声字 答案:B 12.以下属于指事字的是()。 A.上,下,本,术 B.牛,羊,东,舟 C.明,休,森,尘 D.上,下,前,后 答案:A 13.汉字属于()。 A.表意文字 B.音意文字 C.表意文字 D.形声文字 答案:C 14.“疆”是()。 A.象形字 B.会意字 C.指事字 D.形声字 答案:D 15.“惠”的形旁和声旁的部位属于()。

陈孝彬《教育管理学》(第3版)【笔记+课后习题详解+考研真题详解】(9-12章)【圣才出品】

第9章教育财政 9.1复习笔记 一、教育财政概述 1.教育的公共性 教育的公共性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的定义。 (1)公共品 萨缪尔逊(Samuelson,1954)最早给出了公共品的定义。他认为公共品是指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其他人对其消费减少的物品。根据他的观点,是否存在消费量的减少是区分公共品和私人品的关键特征。其他经济学家根据他的定义概括出了公共品的两个重要特征,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 ①非竞争性(也称为供应的联合性)是指增加消费者的成本为零; ②非排他性是指排除那些从消费中受益但拒绝付费的人需要很高的成本或者从技术上不可行。 纯公共品同时具有消费非竞争性和收益非排他性的特征。现实中,纯公共品和纯私人品的种类都比较少,大量物品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品(准公共品)。尽管纯公共品同时具有消费非竞争性和收益非排他性的特征,但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具有非竞争性特征的物品并不一定具有非排他性。 (2)外部性 外部性(外溢效应)是指一方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直接成为另一方的生产或效用函数变量的现象。外部性的存在会改变第三方的效用,增进了第三方效用的外部性为正外部性,降

低了第三方效用的外部性为负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消费者的效用受到了第三方的影响。由于人类机会主义行为的普遍性,第三方会隐瞒自己的偏好进行“搭便车”。因此,外部性会影响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决定,最终引起市场失灵。外部性和公共性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很多具有外部性的物品同时具有公共性。 (3)教育产品的属性 关于教育的产品属性,经济学家有不同的观点。多数学者认同教育为混合品,同时具有公共品和私人品的特征。但教育还具有正外部性,会导致市场提供的不足。 教育的正外部性和公共性是教育财政得以存在的逻辑基础,也使得政府利用财政举办公立教育有充足的理论依据。 2.教育的公权属性 教育的公权属性是从法学的角度进行的定义。 (1)公权、私权和社会权 公权和私权的区分主要看强制性的强弱。对于社会权的定义学术界尚没有统一意见,但不论人们对教育权的属性如何进行界定,教育权在现代社会带有一定社会性是肯定的。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公权、社会权与私权本身构成了一条强制性由强到弱的权利链条。 (2)教育的权利属性 教育的权利属性随社会发展而变化。在古代社会,受教育权基本属于私权,随着社会演进,教育才逐步具有了公权与社会权的属性。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与公立教育体系的建立是教育权开始具有社会性和强制性的重要标志。 现代教育包含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的教育其法律属性也不尽相同。在各个层次的教育中,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最强,因此更多地体现了公权的特点;高等教育的强制性最弱,更多

宁波大学教育学考研复习经验之谈

宁波大学教育学考研复习经验之谈 大家都知道其实考研是一件非常枯燥而又漫长的过程,考研不像高考那样有老师的指导与监督,需要的是我们的自觉性与自制力。因此在这里我想对准备考研的童鞋们说,如果你选择了考研这条路,就一定要坚持,一定要走下去。 从决定考研的那刻起,我就和自己说:无论如何别放弃宁大。楼主是宁波人,本科在杭州全球某工商学国际贸易专业,考虑到毕业以后就业等七七八八林林总总之事,楼主认为,回宁波是个十全十美之策。又因为对数学充满恐惧(学数学真是件好难过的事),就开始筛选不考数学的专业,一则楼主外婆和奶奶都是教师,从小深受教师光辉形象地熏陶,二则觉得寒暑假好可爱,好诱惑楼主。正好宁大是个综合型大学,内设教师教育学院,有木有很完美地赶脚,真是想着想着眼泪都要感动地流下了。BUT,却哪知,人算不如天算,自2007年开始全国统考的教育学专业,自10月份开始各大高校开始出台自主命题的政策,以北师大为首,居然要考11本书,这是要人命么!当时楼主幻想,宁大又不是985,211,应该会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不会与之同流合污滴,没想到,它却给楼主一个令人发指的噩耗,宁大要自主命题。那一个礼拜,真是楼主23年来最焦虑的日日夜夜,因为在暑假,已经看了教育心理学一书,而且由于看不懂,估计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把它搞得有感觉些,但宁大的书目上却把它华丽丽地删去了。呵呵,我不知道是喜还是悲,1个月就这样浪费了么?觉得好不甘心。当晚,通宵达旦地开始找学校,原本的梦想和美好的前景却与之相隔,心真是在哗啦哗啦地滴血。 选学校和选专业是件异常痛苦的事,一来要考虑地区,不想离家太远,二来想要考个竞争不是很大的学校,不想去二战啊有木有,三来还要重新看看学校的专业。那段时间,楼主又失眠了,为虾米老天要跟我开玩笑啊啊,后来经过众多MM们的开导,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重新选择学校和专业,誓死报考宁大哇。柳暗花明又一村,宁大631教育学的考试范围在我失眠的几日后粗来了,真是个利好消息,顿时楼主的眼前一片光明,斗志昂扬的情绪又粗来啦。 好啦,前面都是小插曲,楼主想表达的意思是考研的童鞋们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选好学校和专业是关键啊。 一、准备篇 (一)定计划是件非常重要的行为 具体说来,一份好的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报考的目标学校,预期的目标分数,总的复习规划(包括复习分为几轮,每一轮复习什么内容,起止的时间),最后就是现阶段每日的作息时间表,以及每周每日的目标。如果你的计划能包括这些内容,那么,可以说,你前期的复习将会异常有动力,有效率,也会有方向。 (二)每天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尽量不要跟别人比进度。无论您周围的人复习进度如何,都不要慌张或者骄傲,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步伐,相信自己,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向前进。建议大家在任何时侯都应摆正自己的心态,每天进步一点点,重质不重量。

张文显第三版法理学名词解释完美版

名词解释 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 的总称。 2、法律社会学的诞生和发展是20世纪法学领域最伟大的成就之 一。它以注重研究法律与社会活动、法律角色、法律文化、法律运作、法律实效为其理论视角,以理论模型的设计与经验考察和实证分析的融汇为其方法论指向,以参与法治进程,推动法治和法律文化现代化为其价值目标。 3、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其要素 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 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4、法律思维能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准确掌握法律概念 的能力;②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③法律推理的能力; ④对即将做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5、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集中表现为法律角色参照系的形成。法律 角色的参照系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在其所处的位置上对外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观点以及独特的推理、论证模式。我们知道,在社会中生活和工作的人们都担当一定角色,每一角色都必然有其独特的参照系。法律角色也有自己的参照系。每个参照系都有三个主要的方面。第一,每个参照系内部都有许多概念,其中有些概念是关键性概念;第二,参照系在观察问题的范围上是有取向的,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总是指引人们敏锐地发现和关注事物的法

律方面,即有法律意义的方面;第三,参照系规定了人们的推理、论证方法。法律角色的参照系有其独特的推理、论证方法。 6、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 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对法律事实的分析和认定,直接决定着适用法律的最后结果。探知法律事实也是法律实践活动相当复杂的环节,因为探知法律事实的过程,并非简单地调查搜集客观事实的过程,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去判断、分析、确认、选择事实的过程,是一个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对立统一的过程。 这一过程需要法律人有较强的事实探知能力。 7、法学方法论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 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或方面。第一个层次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各种方法的适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第二层次是各种法学方法,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研究各种法律问题时发挥着广泛的作用。 8、在法学方法的体系中,法学方法论原则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方法论原则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思路,也是关于如何开发和运用具体方法的一种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根本方法,就此而言,可以把方法论原则理解为“关于方法的方法”。9、阶级分析方法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 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它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

最新年贵州师范大学821教育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大纲考研大纲资料

贵州师范大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初试) (科目:821 教育管理学) 一、考查目标教育管理学是我校教育硕士入学考试科目之一。要求考生系统掌握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 分,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6 小题,每小题5 分,共30分。简答题:4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40分。论述题:5小题,考生任选4小题作答,每小题20 分,共80分 三、考查范围 一、教育管理学的性质和特点 (一)教育管理学的学科性质 1、教育管理学的概念; 2、教育管理学的性质 (二)教育管理学的特点 (三)教育管理学内容的三个层次 1、教育管理学的内容的层次组成; 2、教育管理学的层次内容之间的关系 二、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管理的内涵 (二)教育管理 1、教育管理的理念 2、教育管理与社会管理比较的共同特点和自身特点; 三、现代教育管理的理论基础及其流派 (一)理性化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特点 1、管理是理性行为; 2、教育管理流派的划分 (二)“科学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科学管理”的提出及泰勒“科学管理”的主要观点 2、“科学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3、“科学管理”理论在教育管理中的应用 (三)科层管理理论及其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马克思?韦伯的科层管理理论的基本观点 2、组织管理理论的发展 3、科层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4、行政组织和权力对教育管理的作用的主要表现。 (四)行为科学管理理论及其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完整版)教育学考研真题及答案完整版,推荐文档

2018年教育学考研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2分,共9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关注和探询“谁控制学校”、“谁制定学校管理的政策”、“谁决定教育的伦理、社会和经济目标”、“谁设置课程”的教育理论流派是 A. 制度教育学 B. 改造主义教育理论 C. 存在主义教育理论 D. 批判教育学 【参考答案】D 【解读】批判教育学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兴起的一种教育思潮,主要代表人物是鲍尔斯、金蒂斯、阿普尔、吉鲁,法国的布厄迪尔等。基本观点是:第一,当代资本主义的学校教育不是一种民主的建制和解放的力量,而是维护现实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工具,是造成社会差别、社会歧视和社会对立的根源;第二,教育是与社会相对应的,有什么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学校教育机构,社会的政治意识形态、文化样态、经济结构都强烈低制约着学校的目的、课程、师生关系、评价方式等,学校教育的功能就是再生产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文化关系和经济结构;第三,批判教育学的目的就是要揭示看似自然事实背后的利益关系,帮助教师和学生对自己所处的教育环境及形成教育环境的诸多因素敏感起来,即对他们进行“启蒙”,以达到意识“解放”目的,从而积极地寻找克服教育及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策略;第四,教育现象不是中立的和客观的,而是充满着利益纷争的,教育理论研究不能采取唯科学主义的态度和方法,而要采用实践批判的态度和方法。从题干的角度出发,选择D。 2.如下现象属于教育范畴的是 A. 爸爸针对小明懦弱的个性设法训练小明如何以牙还牙报复欺侮者 B. 妈妈指导小明在与他人冲突中如何保护自己 C. 老师严格管理以保护小明等弱小学生不再受欺负 D. 小明在与同学的多次冲突中逐渐学会了如何与人和睦相处 【参考答案】B 【解读】教育的定义具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教育指的是,凡是有目的的地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增强人的体质的活动,不论是有组织的或是无组织

《法理学》笔记、张文显主编,第三版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关系:法哲学以法的理念、本质等为研究对象;法理学以具体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 区别:1、属性不同,法哲学着重于思辨,法理学侧重于分析和清晰性;2、重点不同,法哲学重点在于法的价值和本性,法理学重点在于法律规范和案例;3、研究方法不同,法哲学主要采用哲学方式,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如经济、案例分析;4、区域不同,法哲学主要存在于大陆法系,而法理学存在于英美法系。 自然法学派是产生最早的流派,基本观点:1、国家制定的法是实在法;2、存在一种永恒不变、绝对的法叫自然法;3、自然法的效力高于实在法。 主要观点:1、自然法是居于某种价值的判断,该判断源于自然,并与人的理性相一致; 2、自然法的原则是不变永恒的,可以通过合理运用,为人的理性掌握; 3、只有符合自然法和实在法才是真正的法律; 4、法律是人类生活的基本要求。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基本观点:法律是独立于道德、宗教、伦理的社会现象,强调以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主要观点:1、法律、实施、客观评价;道德、标准、主观评价(法律与道德的区别);2、权力是法律效力的唯一来源;3、应当对实在法进行评价,但评价不能影响法的效力;4、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可以用客观主义的公式概括法律,对法律进行技术分析。 社会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法律是一种社会事实。主要观点:1、法律是社会控制手段的一种,政党、纪律、宗教、规范等与法律同等重要;2、法律是一个开放的体系;3、运行中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4、法律没有绝对的价值,法律价值的基础是社会生存的条件。 中国法理学的发展趋势:1、科学形象的确立;2、实践指向的增强;3、学术流派的多样化;4、科际互动更加深入;5、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6、理论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马克思主义法学本体论(辩证唯物主义):1、把法的想象放臵到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加以观察,科学地确证现象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2、现象与社会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3、现象相对独立的内在机理辩证的体现出来。 马克思主义法学价值论:1、致力于分析法的现象的功能状态;2、把握法权关系发展的社会人类学角度;3、深入探求法的现象的价值基础。 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1、从具体到抽象:人们应当把各个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理解为一定法的现象的基础出发来阐释各种不同的法的现象的具体产生条件和途径; 2、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必须把法学作为一个概念、范畴的系统来看待,揭示各个概念、范畴和原理之间的关系转化,以及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法的本质层次: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应;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作用表现为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区别:1、考察基点不同,规范作用基于法的规范性进行考察,社会作用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作用来考察;2、作用的对象不同,前者规范人的行为,后者规范社会关系;3、所处层面不同,前者是后者的手段,后者是前者的目的;4、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前者是颁布法律,后者是法律被适用和实施。 法律的作用的实质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1)法律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2)法律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法律的作用是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自身力量的体现。 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它是经过法律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

法理学张文显笔记超全

第一章 第一章第一章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 第一节第一节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的研究对象(了解) 1.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 总称。包括对法的历时性 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 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 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 价值。 2. 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都 是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作为整体的法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而部门法 学以某个分支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3. 法学体系,就是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 (1) 根据研究对象,将法学体系划分为: 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 国内法学与国际法学、 交叉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文学、法律心理学、法律伦理学、法人类学、法政治学、 法社会学等) 第二节 第二节第二节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 法学的历史法学的历史 法学的历史法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 (1)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 (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一、西方法学历史 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最早并保存完整的一部西方法学,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 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 现)。 8)社会化——20 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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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07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考研试题华东师范大学2000年教育管理学考研试题 一.概念题(每题5分,共20分) 教师合格证制度 古典管理理论 教育管理体制 教育投资 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简要分析教育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2、试分析科层制组织理论。 3、请列举教育管理的方法。 4、简要分析教育行政地方分权制的特点及其局限性。 5、简述巴纳德关于组织要素的理论。 四、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评述我国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及有效利用。 2、评述行为科学在教育管理研究中的价值。 华东师范大学2001年教育管理学考研试题 一、解释名词(每题5分,共30分) 非正式组织 校本教师培训 行为科学 教育行政地方分权制 双因素理论 法约尔 二、简答题 1.简述依法治教的种种表现。(10分)

2.试论教育管理学的研究方法。(10分) 三、论述题 1.试分析教师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20分) 2.评述巴纳德组织沟通理论及其在学校管理中的运用。(30分) 华东师范大学2002年教育管理学考研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 教育人事管理 非程序化决策 义务教育 松散结合理论 校本管理 考试科目:教育管理学 招生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 教育行政中央集权制 西蒙组织文化 二、论述题 1.评述激励理论及其在教育管理实践中的运用(15分) 2.结合《教育法》中有关规定,论证举办学校的必要条件。(15分) 3.你认为学校组织中人际沟通行为主要有哪些障碍?如何才能在学校管理中达到有效的沟通?(30分) 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教育管理学考研试题 一、名词解释: 行政管理 教育规划 组织发展 跳板原则 松散结合理论

教育学考研的就业前景

教育学考研的就业前景 (感谢凯程罗老师对本文的有益指导.) 1.教育学就业前景 在人们传统的思维中,教育学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去学校做老师。但是,随着国家对教育的越来越重视和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教育学专业正在逐渐成为一门热门专业。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教育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毕业后并没有从事教书行业。教育类的研究生最普遍的就业方向自然在各级各类的学校的教学、教务、行政岗位上,也可以进入各种私人或民营的教育培训机构之中从事教育咨询、辅导培训和教务教管之类的工作,有些报刊杂志和出版社的教育版面也很需要一些精通教育学原理的优秀人才。他们的去向大致梳理如下: (1)高校、高职、中职、高专、中专里做教师、行政、辅导员。 普通高校,这是教育学原理、教育史、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哲学等理论性比较强的专业的主要的去向,但现在硕士生进高校越来越难,基本上都要求博士学历,所以想考这些方向的研究生想去高校就要做好读博士的准备。 (2)中小学里做管理人员或教师。 中小学校,现在全国中小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开展得轰轰烈烈,具有较强教育理论素养的人才特别缺乏,而且随着中小学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再加上教师这个职业本身比较稳定,越来越多教育类专业尤其是课程与教学论的硕士毕业生开始进入中小学校。 (3)特殊教育机构,这是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特殊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他们毕业后主要在特殊教育机构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 (4)出版社、报社,出版社、报社尤其是和教育相关的出版社和报社也是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一个主要去处,主要从事教育类图书的策划和编辑工作。 (5)政府单位,还有一些毕业生毕业后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教育行政单位,但要求教育类专业的公务员招考很少,想当公务员的同学可以努力一把,但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竞争的激烈程度会超乎你的想象。

考研班英语辅导讲义句型整理

考研班英语辅导讲义句型整理 2004-7-14 7:28:00 来稿 作者:dudubear, dudubear404@https://www.360docs.net/doc/835103050.html, 北京大学石春祯教授 1No more/less … thanno more than=only The number of the students is not/no less than 1000. 至少/多达You can no more swim than I can fly. 2Not so much … as His success is not so much by talent as by energy. He did not so much as turn his face. 他甚至连头也没有回一下There is nothing in the world that I like so much as music. 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音乐我更爱好的了 3Nothing is more … than; nothing is so … as Nothing is more valuable than health. 4Cannot … too You cannot be too careful. The importance of scientific study cannot be overvalued. 科学研究的重要性无论如何估计也不会过高 5否定without One cannot succeed without perseverance. 人无毅力不能成事No gains without pains. 无不劳而获者 6否定but There is no rule but has exceptions. 没有规则没有例外but表示否定that does not 7否定until(till) Nobody knows what he can do till he has tried. 任何人只有试过后才知道能做什么 8Not so … but ; not such a … but No man is so old but (that) he may learn. 活到老学到老 9否定because You should not despite a man because he is poor.不要因为别人穷就 轻蔑他 10 Not that … but that It is not that I am unwilling but that I have no time 不是因为我不愿意而是因为我无时间 11 否定every(all, both, always, quite) Every man cannot be rich, but every man can be a gentleman.不见得人人都能致富但人人都能成为君子 Brainy@https://www.360docs.net/doc/835103050.html,特别制作1 12 Forthe动名词You can have it for the asking. 先说一声就可以 13 Above动名词He is above telling a lie.他决不肯撒谎 14 Far from动名词His explanation is far from (being) satisfactory. 他的说明决 不能令人满意 15 The比较级理由We should not think the worse of a man because he is ill-dressed.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穿着不好而藐视他It is none the less true because it sounds strange. 听起来很怪那却是真的 16 The last动词不定式/定语从句Romantic is the last thing I am. 我是最不浪漫的 人 17 比较级than / more原级than He is more dead than alive. 与其说他活着不如说他死了He is more shy than unsociable. 他是害羞不是不爱社交 18 More…than+can The beauty of the place is more than I can describe. 那地方景色之美非笔墨能形容How he manages to live is more than I can tell. 我简直猜不出他是怎么样生活的 19 Less…than You are more of a scholar than he is, but you have got less common sense. 作为学者你胜过他不过你的常识不如他 20 Much more/less I like music, much more dancing. 我喜欢音乐更喜欢跳舞I don’t like music, much less dancing. 我不喜欢音乐更不喜欢跳舞No other country accepted the proposal, much less acted upon it. 没有其他国家接受那个题案更没有 哪个国家采取行动 21 Would sooner(rather)…than/ would as soon…as I would sooner die at once than live in this agony. 与其在痛苦中生存不如马上死去 22 No sooner…than/ hardly… when I had no sooner opened the cage than out fl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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