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二甲医院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二甲医院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凡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院内尚未开展和未使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称之为护理新技术、新项目。
2.开展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3.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准入管理,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应与医院护理工作、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未经批准不得开展。
4.科室将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的操作规程及护理常规以书面形式报护理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并对护士进行培训。
制定相关培训内容、方式,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培训后进行考核并记录。
5.护理新技术、新项目需资质证件齐全,加盖本单位印章。
资质证件不齐的不得使用。
6.临床应用时要严格遵守病人知情同意原则并记录,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7.护理部应及时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制定操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做好考核与评价。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护理新业务、新技术认定:凡是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院内尚未开展和未使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
(二)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所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药品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件,资质证件不全者不得在新项目中使用。
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5、拟开展的新业务、新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
(三)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分级:按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将项目分为:国家、省、市、院级。
(四)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申报及准入流程
1、由护理人员填写申报审批表,经科室核心小组讨论审核,护士长及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护理部。
2、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领导小组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3、批准后的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必须按计划实施,实施前后要遵循操作规程,应告知患者本人,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
4、护理部定期对护理新项目进行检查考核,新项目负责人应定期上交新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5、在临床应用新技术、新业务时,护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制定新的护理常规、操作流程及考核标准。
6、新业务新技术推广应用后不断完善,积累资料,中报成果奖。
医院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一、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1、医院护理在新业务的开展、新技术应用之前,应报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和院内外专家鉴定准入。
2、在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时,专科应制订完善的操作规程及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及常规应依据有效的操作规程及常规为基础。
3、将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及护理常规以书面形式报护理部、医务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同时制订相关培训内容、方式及效果,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4、做好新业务、新技术应用效果评价,效果评价中应有科学数据作为支持依据。
5、应对护士作相关的培训,培训后由科室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有培训、考核的记录。
6、建立新业务、新技术资料情报档案。
7、护理部应建立新上岗人员、特殊护理技术岗位人员、实习进修护理人员的技术准入管理与人员执业许可的准入管理规定。
二、护理设备(用具)申报制度1、尽力改善临床护士工作条件。
根据优质、高效要求,适时添置必需的护理用具和设备,减轻护士劳动强度。
2、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护理部审核后,再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门统一购置。
3、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再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门,方批准申请购置。
4、护理用品三证的审核工作由医疗设备部门负责。
临床使用质量评价由护理部负责。
三、专科护理门诊申请与管理制度1、专科护理门诊的概念专科护理门诊是在一定专科护理领域,面向社区人群及出院后患者的一种正式的及有组织的健康护理模式。
专科护理门诊的护士是具有高级实践护理资格的专科护士或高级职称以上、在一定专科护理领域有专长的临床护理专家。
服务对象包括患者及有健康护理需要的家人。
护士通过独立工作或得到多个专门小组支持及其他医护人员合作,满足患者的健康服务需求,或转介患者到其他专业医护人员。
护士在专科护理门诊最重要的关键措施是护理治疗学,包括评估、治疗与护理程序、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及个案管理。
咨询是通过护士、医生或其他专业医护人员的转介而产生。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本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县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市级、县级、院级:1、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县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县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县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本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县级、市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县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一、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是指首次开展的或具有发展趋势、在院内尚未开展和使用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对学科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
二、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耗材和药品等必须资证齐全。
三、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应严格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按流程进行申报:科室护士长填写“ 申请表”,经科主任签字同意,递交护理部,护理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开展科室护士资质能力、资质条件等进行评估核准,并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申报表内容应包括:开展项目、应用范围、应用前景、使用材料“设备)、操作规范“流程)、操作人员培训方法、注意事项、预期效果、可能并发症等。
六、制定操作规范或流程:护理部协助科室制定出新项目操作规范 流程)和相关护理常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七、培训考核:新项目开展前,必须对相关护士进行系统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
八、跟踪监管:获准开展的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科室质控小组和护理部应有专人跟踪指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九、总结完善:对开展的新项目应自始至终给予重点关注,不断总结、完善,制定出可行的护理常规、完善的操作流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作为技术资料存档。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
(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
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
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
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完整版)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流程及表格

XXXXXXXXXXXXXXXX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考核制度二、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三、新技术、新项目中止和重开制度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保障患者安全措施与风险处置预案附件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流程附件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一、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考核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 是医院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医院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 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 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1(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一)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二)限制使用技术( 高难、高新技术) ,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制度2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审批制度。
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等管理制度

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等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框架内,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凡是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我院尚未开展和未使用的临床护理新项目被认定为护理新技术新项目。
凡已经过论证,在其它医院临床推广使用的新型医疗器械、药物、护理产品等不得作为我院护理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申报。
拟开展的护理新技术新项目要符合下列准入条件: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和常规。
2.应结合临床诊疗和护理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与我院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在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且具有我院相关部门书面准入批示。
3.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4.所使用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5.不得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标准。
6.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签订有关协议。
(二)护理新技术新项目集体讨论制度1.护理新技术、新项目提出后,为保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有关护士应广泛查阅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并收集、整理,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综述或报告(附相关资料),制定各种意外情况应急预案,并提交科主任进行全科集体讨论。
2.全科讨论由护士长主持,参与人员应包括科主任、副主任和科室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及全体护士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并对讨论内容应有详细书面记录,其结果由开展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护理部和科教科。
(三)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制度1.凡计划开展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小组或个人均需填写《护理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请表》,送护理部备案审批。
2.在《申请表》中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阐述:此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及本市其他医院的临床应用基本情况;临床应用的意义、适用症及禁忌症;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适宜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设备和设施等各种支撑条件;详细阐述可预见风险以及应对可预见风险的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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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1、新技术、新项目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在本院尚未开展的项目或尚未使用的技术。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院技术委员会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科室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之前,须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登记表》(表格至医务科领取),说明该项目的种类(引进、革新、创新)、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并附可行性论证报告,由科室组织讨论后报护理部。
4、护理科研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审,超过评审委员总数的2/3为通过,再提交医院技术委员会,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论证,确定人员、设备、技术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5、新技术、新项目首次开展前,应严格执行患者知情同意,科室认真做好准备,由护理部审批后实施。
需相关科室协助解决的,由护理部负责协调。
6、凡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