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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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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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二语言习得研究概述埃利斯(1994)明确地将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习得的概念区分开来。

“第二语言习得”是指学习者在目的语国家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所学的目的语在目的语国家是公认的交际工具,当然也是学习者用来交际的工具。

“外语习得”是指学习者在本国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的目的语在本国不是作为整个社团的交际工具。

这种语言学习基本上是在课堂上进行的。

“语言能力”是由交际双方内在语法规则的心理表征构成的。

简单地说,语言能力是一种反映交际双方语言知识的心理语法。

这种语法是一种隐性的语言知识。

语言能力包括:1)能指出哪些声音或语素的组合是母语中可能存在的,哪些可能是不存在的。

2)能区别符合语法的句子和不符合语法的句子。

3)能区别出一些结构相同或相似,但实际意义却不同的句子。

4)能辨别出结构不同但意义有联系的句子。

5)能辨别出句子的歧义,即同一结构具有一个以上的释义。

6)能意识到句子之间的释义关系,即结构不同的句子具有相同的语义。

“语言表达”指的是交际双方在语言的理解与生成过程中对其内在语法的表现。

关于语言运用的知识。

理想的母语者根据“递归规则”生成无限递归的句子。

第二节二语习得研究的发展一、发展阶段(一)20世纪50-60年代:理论初创阶段(二)20世纪70年代:理论大发展阶段1.偏误分析2.中介语理论假设3.习得顺序研究4.监控模式5.文化适应模式(三)20世纪80年代中期:成熟阶段1.语言学视角2.社会语言学视角3.认知视角4.社会文化视角二、理论成熟的标志1. 调查研究的领域和涉及的领域扩大2. 由理论假设发展为理论模式3. 研究方法日益科学化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习得研究的发展(一)80年代,汉语习得研究起步。

1984鲁键骥“中介语理论与外国人学习汉语的语音偏误分析”1985年,第一界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1987年,吕必松“加强对外汉语教学的理论研究”评价: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缺乏系统研究、分析方法不够严谨、疏于解释和评价。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省名师优质课赛课获奖课件市赛课一等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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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造依存能够作为语言旳一条原则:句子成份旳 移位,不论是构成被动句还是疑问句,或者其他 句子,这种移位都要考虑句子旳构造关系,而不 是词与词之间旳线性关系。”
• 需要阐明旳是,这种构造依存原则并不是某些特 定语言旳规则,而是合用于全部语言旳一种语言 知识,这种知识反应了人类语言一种内在旳心理 构造。
• 按照最简方案旳观点,“参数”设置包括在功能 语类中。
• 在功能语类中,“参数”设置主要体现为与功能 语类有关旳“屈折特征”变化旳强弱。
• 在法语中,屈折变化属于强特征,限定性动词必 须移位到“屈折短语”(IP)中心语旳位置。
• 英语屈折形式变化属于弱特征,不需要提升动词 短语中旳动词以取得时态等特征。
一、普遍语法旳性质
• 1.按照乔姆斯基80年代此前旳观点,普遍语法是 由某些普遍旳“原则” 和“规则” 构成旳。
• 这些原则和规则构成了普遍语法旳两大系统,即 原则系统(principal system)和规则系统(rule system) 。
• “规则系统”,如语类规则、转换规则、语音规 则和语义规则。
• 原则与参数是普遍语法旳关键概念,所以, 这一关键内容就成为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与 普遍语法研究旳主要“理论接口”。
第二节 普遍语法
• “普遍语法”旳概念并不始于乔姆斯基。 • 早在17世纪此前就有学者提出普遍语法旳概念。
但是在不同旳历史时期,这一概念旳含义有所不 同。 • 正如乔姆斯基所说,普遍语法,“这是一种老式 旳概念,我们又在新旳意义上使用。” • 20世纪60年代中期,乔姆斯基在生成语法旳框架 内开始重新构建“普遍语法”这一概念,并赋予 特定旳内容和含义。
(2)“功能语类”中旳“参数” 设置
• 有研究表白,英语为母语旳小朋友大约在一岁半 左右似乎就已经了解英语是中心语前置。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作者:周一桃来源:《现代交际》2019年第08期摘要:本文探讨了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研究的启示。

首先对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作了简要的介绍,其次介绍了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理论,最后讨论了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问题。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可及性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8-0175-02乔姆斯基在关注到儿童的母语习得情况之后,提出了普遍语法理论。

生成语法语言学家将母语刺激缺乏和儿童母语能力强的矛盾定义为“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White,1989)。

虽然乔姆斯基没有直接提到普遍语法和二语习得之间的关系,普遍语法理论的确对二语习得相关研究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

普遍语法理论认为普遍语法是人脑中的一种固定存在。

普遍语法可以在人类调整母语习得的原则和参数的值时起到协助作用。

本文将讨论的是普遍语法能否也一样可以在人类调整二语习得的原则和参数的值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有多强的解释力。

一、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理论乔姆斯基在普遍语法理论中提到,儿童一生下来就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称之为“语言习得机制”。

儿童拥有这种语言习得机制,因此只需要接触语言材料,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习得语言。

正是因为语言习得机制,儿童在出生之后可以习得任何语言。

父母都是中国人的儿童如果出生在美国,他就可以把英语作为母语来习得。

同样的,父母都是美国人的儿童如果出生在中国,他就可以把汉语作为母语来习得。

这也就是说,儿童一生下来就具有学习语言的能力。

乔姆斯基提出人脑的初始状态包含了人类所有语言的特点,也就是普遍语法。

简而言之,普遍语法对人类来说都是不变的。

人类所使用的语言都要符合普遍语法,只是某些次要方面不一样。

普遍语法就是一系列的特征,而语言则从普遍语法中选择符合自己的特征。

普遍语法主要关注的问题有以下三个:(1)什么是语言知识能力?(2)语言知识能力怎么才能获得?(3)语言知识能力怎么运用?乔姆斯基语言中有一对核心的理论概念:内在化语言和外在化语言。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_原则_参数_实验与方法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_原则_参数_实验与方法
2001 年第 3 期 No.3, May 2001
外国语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
文章编号 1004-5139 2001 03-0023-08
中图分类号
总第 133 期 General Serial No.133
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
文献标识码 A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
原则 参数 实验与方法
experimentalmethodslinguisticcompetence主要关注以下三个基本问题语言知识是由什么组成的语言知识是怎样习得的人们是怎样运用语言知在研究第二个问题时chomsky主要考察儿童的母语习得情况他发现不论儿童出生和成长在何地他们均能在不太长的时期内成功地习得当地的语言并且最终所获得的语言知识往往远远超出他们在习得过程中所接触到的语言材料即儿童在完成母语的习得以谈论并理解以往从未谈论过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即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logicalproblem他提出12儿童的语言习得之所柏拉图问题柏拉图曾提出疑问人的一生是有限可为何能获取如此多的知识24以可能是因为受到某种与生俱来的语言机制的导引这种语言机制就是由原则和参数principlesparameters构成的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为验证普遍语法的真正普遍性学者们展开了对成人第二语言习得的理论研究他们认假如普遍语法存在于母语习得那么它应同样存在于第二语言的习得因为第二语言习得也存在着逻辑问题第二语言学习者在习得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第二语言输入input实际上相当有限但最后也常常照样能说出以往从未学到过的话语谈论并理解以往从未谈论过的问题为此学者们作出了许多努力采用各种方法从第二语言习得的不同方面考察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的通达accessibility情况如果说普遍语法具有真正的普遍性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也起作那么第二语言习得者的语法心理表征mentalrepresentation应该与母语习得者的语法心理表征一致其中介语语法interlanguagegrammar应该受到普遍语法中各项原则和参数的导引否则普遍语法就不起作本文拟对这一领域所研究的问题及研究的方法作一番检讨普遍语法中的原则及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检验普遍语法到底由哪些内容构成chomskybindingtheory中认为普遍语法由两大系统组成规则系统和原则系统原则系统又由若干子系统构成这里的普遍语法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一部语法而是指一系列的原则参数用来限制人类语法的可能范围原则为一切语言所共有参数则因语言而异人们也称普遍语法原则和参数理论我们不普遍语法实际上是指语法的语法参见chomsky12指第二语言习得者在习得过程中产生的既不同于母语又不同于第二语言的过渡性transitional语法这些子系统是指不同的模块module所以也有人称管约论为模块理论论旨理论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原则、参数、实验与方法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原则、参数、实验与方法

Universal Grammar and Theoretical Research o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作者: 王文斌
作者机构: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浙江315211
出版物刊名: 外国语
页码: 23-30页
主题词: 普遍语法;第二语言习得理论;通达;证伪;研究原则;焦点;情况;检讨;学者;聚焦
摘要:为证伪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有效性,学者们以Chomsky(1981,1986)的原则和参数为视野,采用各种方法,从第二语言习得的不同方面考察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的通达情况.本文以临接原则为聚焦点,检讨普遍语法中的原则和参数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检验,同时探讨了实验的方法论问题.。

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与教学的指导作用-最新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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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与教学的指导作用引言乔姆斯基是普遍语法理论的创始人。

在20 世纪 50 年代,他掀起了一场“乔姆斯基革命”,导致整个语言研究发生了巨大变革。

此后,有关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的研究层出不穷。

虽然乔姆斯基的语言学理论不是专门为二语习得研究设计的,但是以普遍语法作为二语习得理论背景的研究不计其数,大体形成了直接可及说、间接可及说、不可及说三种观点。

本文首先对普遍语法原则进行介绍,然后重点分析三种关于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的观点。

最后基于此,证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存在可用性。

[1]一、普遍语法原则1.理论内容普遍语法由一些高度抽象的具有模块性质的子系统组成,这些相互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语言共项子系统即为普遍语法原则。

这一原则是隐藏于所有语言的语法系统下的普遍规律,是高度抽象的语法特征,是一组约束句子组合的限制条件。

[2]2.普遍语法与一语习得乔姆斯基将语言习得机制比作黑箱,原始的语言数据输入在黑箱中得到处理后,输出处理后获得的语言能力。

在原则-参数阶段,乔姆斯基进一步描述了语言习得机制,指出语言习得机制是由原则和参数构成的,即语言输入→普遍语法→语言输出。

这时的黑箱有了实质的内容: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

[3]二、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1.直接可及说直接可及论认为第二语言习得直接、完整地利用普遍语法,按普遍语法允许的值重新设置参数,学习者的语言完全由普遍语法确定,与第一语言的参数值设定无关。

本文认为此种观点适用于在幼年进行二语习得的学习者。

在幼年的二语习得过程中,孩子面临着刺激贫乏的环境。

造成这种环境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是输入非常有限。

虽然孩子接受双语教育,但这种语言教育不同于成年人接受的语言教育,老师不能教孩子语法知识,因为孩子还没有形成语法这样一个概念。

双语教育只能靠输入有限的单词、句子作为基础。

但是孩子通常拥有举一反三的能力,他们可以用有限的习得单词造出新的符合语法逻辑的句子。

母语,二语习得和普遍语法

母语,二语习得和普遍语法

母语,二语习得及UG理论母语和二语习得UG理论与二语习得一,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论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认为人的大脑天生就有一种独特的语言习得机制,而它使得儿童在外界“刺激贫乏”的条件下,从初始状态,经过若干中间状态,最后达到成人的稳定状态,进而习得人类语言;同时,他提出的普遍语法的“原则与参数”理论也合理地解释了儿童语言习得现象,认为儿童习得母语的过程就是参数值确立的过程。

1,普遍语法“人脑中存在的一种独特LAD”称为“UG”。

换言之,人类大脑中生而有之的语言知识就叫做“UG”。

乔姆斯基针对儿童习得母语的心理机制提出了UG这一概念。

他认为UG存在于人的大脑,帮助人们习得语言,是人与生俱来的语言初始状态乔姆斯基的语言观和方法论从研究生成语言的大脑出发考察人的语言能力,揭示人脑语言机制的工作原理。

UG以第一语言习得速度快、知识准确、具有创造力等为依据研究第一语言。

乔姆斯基关于UG的假设似乎为我们解释为什么小孩子一生下来,要不了3~5 年,不用接受系统的教育便已基本掌握了自己母语的主要特点提供了理论依据。

UG是所有人类语言都遵守的一些共同原则和规则,是与生俱来的。

乔姆斯基认为人说话是因为人生来就拥有一个UG。

这种UG是自然生长成熟起来的语言能力,体现在人脑神经系统的一定结构和活动中。

如果按照乔姆斯基的语言的知识仅仅是这些原则的观点来解释儿童语言习得现象的话,那么,全世界所有的人就应该说同样的语言。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为了更合理的解释这一问题,乔姆斯基在UG学说中还提出了“原则和参数理论”。

在乔姆斯基看来,一个操母语者具有一种语言能力。

儿童天生具有一种普遍的语言知识。

当他掌握自己的母语时,他会把自己内在的语言系统与他自己本族语言的语言系统进行比较从而调整他的语法。

该理论认为任何语言的参数可以根据这一具体语言的特定规则而设置不同的参数值。

儿童学习语法的过程主要是设置参数值的过程,获得语言知识,就是确定参数值。

“经验”↓普遍语法(UG)→个别语法(PG)(如母语语法)↑PG= *UG上面公式是说: 通过参数α( 即儿童的出生地不同, 周围的语言不同) ,可以得出各种具体的语言。

二语习得理论__中文

二语习得理论__中文

(一) 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乔姆斯基和其支持者们认为 ,遗传基因赋予人类普遍的语言专门知识 ,他把这种先天知识称之为“普遍语法”。

他们的主要论点是 ,假如没有这种天赋 ,无论是第一语言还是第二语言的习得将是不可能的事情 ,原因是在语言习得过程中 ,语言数据的输入(input )是不充分的 ,不足以促使习得的产生。

乔姆斯基认为 ,语言是说话人心理活动的结果 ,婴儿天生就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 ,对他们的语言错误不须纠正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在生活实践中自我纠正。

有的人在运用语言时 ,总是用语法来进行核对 ,以保证不出错误 ,这就是所谓通过学习来进行监控的[ 1 ] (P19)。

随着语言水平的不断提高 ,这种监控的使用会逐渐越来越少。

从本质上说 , 语言不是靠“学习”获得的 , 只要语言输入中有足够的正面证据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习得语言。

(二) 克拉申的监控理论在 20 世纪末影响最大的二语习得理论当数克拉申的监控理论(Monitor Theory) 。

他把监控论归结为 5 项基本假说:语言习得与学习假说、自然顺序假说、监控假说、语言输入假说和情感过滤假说。

克氏认为第二语言习得涉及两个不同的过程:习得过程和学得过程。

所谓“习得”是指学习者通过与外界的交际实践 ,无意识地吸收到该种语言 ,并在无意识的情况下 ,流利、正确地使用该语言。

而“学习”是指有意识地研究且以理智的方式来理解某种语言(一般指母语之外的第二语言)的过程。

克拉申的监控假说认为 ,通过“习得”而掌握某种语言的人 ,能够轻松流利地使用该语言进行交流;而通过“学得”而掌握某种语言的人 ,只能运用该语言的规则进行语言的本监控。

通过一种语言的学习 ,我们发现,“习得”方式比“学得”方式显得更为重要。

自然顺序假说认为第二语言的规则是按照可以预示的顺序习得的 ,某些规则的掌握往往要先于另一些规则 ,这种顺序具有普遍性 ,与课堂教学顺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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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依存原则”举例
“结构依存原则”举例
• 从上图可以看出,词与词或语素构成了短语(NP、 VP、NP),这些短语构成了句子。 • 短语与短语之间不是线性关系,而是有层次的结 构关系。 • 乔姆斯基认为,这种结构关系不是某种或某些语 言的特定关系,而是所有语言都遵循的结构关系。 • 因此,这种结构关系构成了普遍语法的一条普遍 原则。
一、 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
• 那么,第二语言学习者是否也同样面临母语习得 的逻辑问题? • 有些学者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习得第二语言与 儿童习得母语一样,都会面临语言习得的逻辑问 题。 • Cook(1988:176)认为,与儿童母语习得一样, 第二语言学习者的第二语言知识不会是从语言输 入中获得的,因此,一定是在大脑里已经存在了。
三、普遍语法对第二语言习得的影响
• 当代语言学中对第二语言习得影响最大的语言学 理论莫过于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 • 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个方面: • 一是,普遍语法理论成为解释第二语言学习者语 言习得机制重要理论。如语言习得机制的生物遗 传属性。 • 二是,许多第二语言习得研究是建立在普遍语法 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如“参数重设”假设等。
• Cook和Newson(1996:11)指出: • 结构依存可以作为语言的一条原则:句子成分的 移位,无论是构成被动句还是疑问句,或者其他 句子,这种移位都要考虑句子的结构关系,而不 是词与词之间的线性关系。” •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结构依存原则并不是某些特 定语言的规则,而是适用于所有语言的一种语言 知识,这种知识反映了人类语言一种内在的心理 结构。
一、普遍语法的性质
• 1.按照乔姆斯基80年代以前的观点,普遍语法是 由一些普遍的“原则” 和“规则” 组成的。 • 这些原则和规则构成了普遍语法的两大系统,即 原则系统(principal system)和规则系统(rule system) 。 • “规则系统”,如语类规则、转换规则、语音规 则和语义规则。 • 这些规则系统与语言的生成过程有关。
三、普遍语法的“参数”
• 在“最简方案”中,“原则”体现在“计算模 块”(computational module)中,“参数”则 包含在“词库”(lexicon)中。 • 按照“最简方案” ,人类语言的核心是“词库” (lexicon)。 • “词库”由两部分构成: • “词汇语类”(lexical categories) • “功能语类”(functional categories)
“结构依存原则”举例
• (1a)老板解雇了在公司效力十年而且业绩显 著的张三。 • (1b)谁被老板解雇了? • (1c)在公司效力十年而且业绩显著的张三被 老板解雇了。 • *(1d)张三被老板解雇了在公司效力十年而且 业绩显著的。
“结构依存原则”举例
• (2a) The manager who will fire Barnes will succeed. • (2b) Will the manager who will fire Barnes succeed? • *(2c) Will the manager who fire Barnes will succeed?
三、普遍语法的“参数”
• 在最简方案中,普遍语法的“参数”属于 “词库”范畴,包括在“功能语类”中。 • “参数”的变化是通过“功能特征”来描 述的。 • 这些功能特征形成了不同语言之间在表层 结构上的差异,如语序、形态上的差异。
三、普遍语法的“参数”
• 按照这种观点,语言之间的不同和差异仅仅是 因为词库不同。 • 那么,语言习得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词库。 • 与此同时,学习者的主要任务是在词库学习的 过程中设定所习得语言的“参数”。 • 此外,这些“参数”主要包含在“功能语类” 中。
三、普遍语法的“参数”
• 按照乔姆斯基的观点,普遍语法中的“原则” 是恒定不变的,适用于所有的语言。 • 相反,“参数” 是由有限的数值构成的,不同 的参数设置形成了语言之间的差异。 • 在管约理论框架中,抽象的“原则”与“参数” 是联系在一起的。 • 如:与“短语的向心结构”这一原则对应的 “参数”是由向心结构的“中心语位置”的变 化构成的。
二、普遍语法的可及性问题
• (1)普遍语法“完全可及观” • (2)普遍语法的“不可及观” • (3)普遍语法的“部分可及观”
1.普遍语法“完全可及观”
• 这种观点认为,普遍语法不仅适用于儿童 母语习得,而且也适用于第二语言习得。 • 赞成这种观点的学者大都反对语言习得存 在“关键期”的说法。
二、普遍语法的原则系统
• 普遍语法中的原则并不能直接生成特定语言的 “个别语法”(particular grammar)。 • 学习者只能根据这些原则确定在特定语言中, 哪些语言形式是可能的,哪些语言形式是不可 能的,并在语言经验的基础上生成特定语言的 个别语法。 • 这就是说,由原则生成个别语法需要语言经验 的触发。
(1)“中心语参数”
• 不同类型的语言中,中心语的位置是不同的,位 置不同构成了短语结构的“中心语参数”。 • 有的语言是“中心语前置”(head initial),如英 语:girl with blue trousers; • 有的语言是“中心语后置”(head final),如日 语。 • 汉语中心语既可以前置也可以后置 • 爱孩子们 / love the children • 对孩子们的爱 / love for the children
“结构依存原则”举例
• 1d和2c为什么不合法呢?因为1d和2c违反了“结 构依存原则”。 • 无论是在汉语中还是在英语中,移动哪个成分取 决于句子结构的依存关系。 • 如:2a句中有两个助动词will,但构成疑问句,按 照“结构依存原则”,只能移动主句中的助动词 will,而不能移动从句中的助动词will。 • 如果超越了移位的范围,就破坏了句子的结构关 系。
普遍语法中 “结构依存原则”
• 普遍语法中 “结构依存原则”(the principle of structure dependency )认为,语言 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构成的,即主要由句子 中的词、语素等成分组成的“结构关系” 构成的。 • 一个句子可以切分为短语,短语还可以切 分为词或语素。但是,句子不是词、语素 或短语的简单的线性排列。词与词之间、 短语与短语之间存在着层级关系。
三、普遍语法的“参数”
• 所谓“语类”(category)是指句法结构成分的 类别。 • “词汇语类”,通俗的讲,是指包含实词的类 别,如名词短语(NP)、动词短语(VP)形容词短 语(AP)等; • “功能语类” 包括指示词短语(DP)、标句词 短语(CP)、以及抽象的语法特征,如时态、 主谓一致性等形态特征(IP) 。
• “原则”系统是普遍的、抽象的,适用于所有的 语言,反映了人类语言的共性。因此,它反映 了人类语言的本质特性(properties)。 • 这些本质特性构成了学习者语言习得的起点, 即学习者的“初始状态”。 • 学习者的语言能力就是在这种初始状态的基础 上发展起来的。
• 2.普遍语法的生物遗传性 • 人类只要具备这些基本原则和特性,语言 习得就会自然发生。 • 动物不具备这种生物属性,所以不会说话。 • 刺激贫乏论。
第三节 与第二语言习得相关的理 论问题
• 根据原则与参数的理论,第二语言习得研 究关注的不是这一理论本身,而是这些原 则和参数对第二语言学习者来说是否是 “可及”的。即所谓普遍语法的可及性问 题。 • 关于普遍语法是否可及主要有三种观点: • 完全可及、完全不可及、部分可及。
第三节 与第二语言习得相关的理 论问题
二、语言普遍性研究的两个维度
• 语言的普遍性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是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二是从普遍语法的 角度。 • 语言类型学研究的特点是从收集特定的语言材 料入手来描写不同语言类型之间的共性,属于 数据驱动的描写性研究。 • 普遍语法则是根据母语者的语法直觉来研究构 成语言普遍性的抽象原则,因此普遍语法被称 作研究语言本质的理论(a property theory)。
• 一、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 • 二、普遍语法的可及性问题 • 三、第二语言习得与标记理论问题
一、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
• “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 的提出源于儿童母语习 得机制的探讨。 • 有学者(White, 1989)认为,儿童的语言能力是 不可能通过所接触的有限的语言输入获得的。 •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天赋的普遍语法这种生物遗 传属性,儿童是学不会语言的。 • 这就是所谓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
(1)“中心语参数” (head parameter)
• 按照“X阶标”理论,语言中所有的短语都是一 种向心结构,都有一个“中心语”(head)。 • 这个“中心语”与其“补足语”(complement) 共同组成短语结构。这一原则适用所有的语言。 • 在词汇语类中,名词短语(NP)的中心语是名词, 如: • doctors from England • doctors是中心语,介词短语from England作为补足 语。
第九章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
• 第一节 概述
一、第二语言习得研究有两个重要的学派
• 一是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的认知学派。这一学派主 张从人类的一般认知机制来研究语言习得的机制, 不承认在人的大脑中存在特定的语言习得机制; • 二是第二语言习得研究语言学学派。这一学派认 为,人的大脑中存在一种特定的语言习得机制, 这一机制是与生俱来的,具有普遍性。这种机制 的普遍性就是乔姆斯基所说的普遍语法。
(2)“功能语类”中的“参数” 设置
• 有研究表明,英语为母语的儿童大约在一岁半左 右似乎就已经了解英语是中心语前置。 • 但是,儿童首先获得的是词汇语类,而不是功能 语类。 • 在双词句阶段,儿童掌握的大都是“实词”,缺 少指示词、时态标记这些功能语类。 • 如play ball,dolly drink。 • 按照最简方案的观点,这是因为控制语法表层结 构的功能语类尚未习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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