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教育厅科研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思考和研究“强国建设,教育何为”“教育强国,科研何为”重大课题,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激发增强科研活力,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附件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方案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发[2020]27号),为使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课题类别(一)年度课题年度课题申报类别分为A类和B类。
A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 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A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在B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二)粤黔专项课题粤黔专项课题由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组成。
团队项目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名单详见附件4)牵头负责,以县域整体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为研究方向。
个人项目由在粤黔教育共建100所协作帮扶示范校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受援县帮扶学校(名单详见附件5)任教的教师牵头负责,重点从学校提升、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批准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大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批准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和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教发[2013]161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3.08.19【实施日期】2013.08.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批准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和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的通知(辽教发[2013]161号)各有关单位: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城镇化进程对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等10项课题为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详见附件1);批准“辽宁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现状与提升策略研究”等20项课题为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详见附件2)。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立项名单2.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立项名单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立项名单1 GJ13ZD01 城镇化进程对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张 艳 沈阳农业大学 3.0 2 GJ13ZD02 幼儿园成本核算与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研究赵彦俊渤海大学3.0 3 GJ13ZD03 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现状与提升对策研究程 琳 渤海大学 3.0 4 GJ13ZD04市县教育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与实施策略研究姜 华 东北大学 3.0 5 GJ13ZD05 构建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制度研究 张 陈 沈阳工程学院 3.0 6GJ13ZD06 中高职有效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徐 涵 沈阳师范大学 3.0 7 GJ13ZD07 我省高校分类标准及分类管理研究 潘 黎 辽宁师范大学 3.0 8GJ13ZD08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制度创新西凤辽宁科技大 3.09GJ13ZD09。
2015年度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甲类)

蒋豪涵王智超徐頔李双
田冰
艺术学院
9
基于宅基地测量的农村住宅用地现状调查
创新
王伟民
袁威张微郭军强孙爽
张亮
城市学院
10
基于ARM的网络智能安全门
创新
肖磊
王涵飞赖原郝树雅王学念
张俊芳
信息学院
11
老人跌倒远程自动报警系统研发
创新
李伟明
张墉李凯凯施延龙盖亚军
张伟强
信息学院
12
城乡公交车太阳能智能站牌
创新
创新
李思慧
朱晓东孙洪影王年政国嘉
罗璇
农学院
17
新型喹啉衍生物的合成研究
创新
胡胜
王玉莹朱帅、李保良孙鹏
张慧东
化工学院
18
相变电磁防护面料热舒适性的研究
创新
林飞
杨晓日朱顺王楠韩雨桐
何华玲
化工学院
19
学优堂教育指导培训
创业
王培培
蔡明峰宓建宇王闻阳蒋海洋
谭喜龙
城市学院
20
“学子蜜蜂园”创业网店
创业
谷倩文
王诗文高鸣宇王睿
Bcl-xl和Bad在镧对仔鼠学习记忆影响中的作用
创新
张树娟
高洁徐英郑双燕张峻营
郑琳琳于勇
医学院
4
丹东导游词规范化调查研究
创新
陈微
王昱允金梦迪李关欣周雪
赵爱华
旅游学院
5
温湿度可控服用模台系统研发
创新
张嘉胜
李响李祥健王珊
陆鑫张连春
服装学院
6
基于移动终端的二维码校园信息服务系统
创新
胡伟
郭永潇刘梦茵黄海兰梁佳欣
关于批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教科规字[2007]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附件: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2007年10月25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教育科研为全省教育宏观决策服务、为提高全省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服务的科研方向,为促进辽宁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与理论支持。
第三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省教育战线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保证重点。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受辽宁省教育厅的委托,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实施、管理与协调工作,业务上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与指导。
第五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是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和办事机构,挂靠在辽宁教育研究院,具体承担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规划办负责辽宁省范围内(计划单列市和中央部委院校除外)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与实施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并负责课题主持人的管理、指导与培训工作。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科项目(含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一般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和教育部规划课题。
2015教育部课题立项清单

单位(盖章):
序 号 教改项 目类别
单位负责人:
拟结项时 项目负责 项目负责 间(年/ 电子邮箱 人 人手机 月)
2015/04 xxx
填表人:
单位(校级 项目预期成 主要参与成 编码) 员 果1
电气工程学院 (54)
填报日期:
团队人 数(
项目名称
项目基础2
依托项目名称
例
一般类
xxx、xxx
2013年校级 教改项目
1.“预期成果形式”要求将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简单归纳,例如论文(核心)、模型、教学模式、软件、网站、教材等 2.推荐为省级项目的,应具备校级项目建设基础 3.本表务必于5月4日前提交教务处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29•【字号】辽教办发[2014]86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86号)省内高等学校:为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引导省内高校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在自由探索的基础上,将自身的科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科技资助计划,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构成及类别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科类分为“科学技术研究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一般项目”、“应用研究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1.第一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及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辽宁省教育厅重点支持服务辽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应用研究项目。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在7人之内,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组成员在9人之内,并尽可能根据需要吸纳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参与研究工作。
4.第一申报人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一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5.第一申报人只允许申报本年度该计划中的一个项目,并不得以第一申报人兼报本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其它科研计划项目。
正在承担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任务的不再申报。
6.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合格未满二年或撤项未满二年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辽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指:由省教育厅下达给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由省财政资金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高校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严格遵照省教育厅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科研合同或委托协议的要求合理使用,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第五条省教育厅负责编制年度科研项目计划;聘请同行专家按规定的评审标准、程序和方法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批复项目经费预算及调整方案;制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进行考评。
第六条高校应建立“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负总责,分管科研和财务的校领导对本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学校应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以及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促进项目负责人规范行使经费使用权,确保管理部门有效行使经费管理权和监督权。
第七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绩效考核与成果管理等,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合同和项目预算开展科研工作,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协助学校财务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制订和完善校内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任务书)的项目提供从到款通知到具体项目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决算编制等全过程服务,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科研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名单的通知-辽教发[2014]61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名单的通知-辽教发[2014]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5463b590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62.png)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名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名单的通知(辽教发〔2014〕61号)省内有关高校:根据《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教育部关于取消重点学科审批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进一步实施优势特色学科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为继续加强辽宁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建设教育强省和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将“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中的部分立项学科,整合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 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的整合原则。
按照进一步促进立项学科建成国内一流并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贡献作用的原则,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一级学科开展评估工作的实际做法,在“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巩固、提升、特色”109个立项学科中,按一级学科遴选确定三个新的建设层次并安排不同资助强度。
其中,“培育”项目立项学科将保留省级重点学科资格,不再安排专项资助经费。
2. 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三个层次的具体构成。
第一层次(16个)由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次百分位进入前30%的博士学科和由院士领军的学科构成,旨在建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并能够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一流学科;第二层次(37个)由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次百分位进入前31%至50%的学科构成,旨在建成代表辽宁高校优势特色并紧密服务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省内一流学科;第三层次(24个)由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次百分位在50%以外的学科构成,旨在建成支撑辽宁高校特色化发展并满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