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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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课题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题的申报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

2、申报课题应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价值。

3、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明确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和预期成果等。

三、课题的立项1、学校成立课题评审小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根据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立项课题。

3、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给予重点支持和指导。

四、课题的研究过程管理1、课题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学校定期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了解课题研究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3、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研讨和交流,及时总结研究经验和成果。

4、课题研究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证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课题的经费管理1、学校设立课题研究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课题研究的开展。

2、课题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3、课题负责人应制定经费预算方案,并按照预算方案合理使用经费。

4、学校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使用经费的情况,将追回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课题的结题验收1、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2、学校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主要审查课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等。

3、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学校颁发结题证书,并对优秀课题成果进行表彰和推广。

4、对于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整改,重新申请结题验收。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策划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策划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策划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策划和管理,以提高教育科研的效果和质量。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策划、立项、实施、评估等环节。

2. 课题策划2.1 课题名称为确保课题名称准确、明确,应具备简洁性和表达性,并能准确反映课题的研究内容。

2.2 课题背景课题的背景部分应介绍为什么选择该课题,包括与教育发展相关的研究前沿、现实需求等。

2.3 课题目标明确课题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应具备可行性和可衡量性。

2.4 课题内容和方法描述研究课题的具体内容和研究方法,以保证课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5 课题周期和预算明确课题的研究周期和所需经费预算。

3. 课题管理3.1 立项和审核学校教育科研课题通过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立项和审核,确保课题的科研价值和学术合规性。

3.2 课题实施课题负责人应组织团队成员进行科研工作,并按照进度和计划进行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3.3 课题评估课题实施结束后,进行课题成果评估,包括对研究成果的论证和评价。

4. 课题成果的运用和推广4.1 发表论文和著作课题成果应及时撰写成果报告、论文和著作,并在相关学术期刊和会议上予以发表。

4.2 运用于教育实践将课题成果运用于教育实践,推动教育科研与教育改革紧密结合。

4.3 举办学术活动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活动,促进课题成果的交流与推广。

5. 课题的监督和评估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过程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课题的质量和合规性。

6. 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

6.2 对于特殊情况,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解释和调整。

以上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策划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方便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策划和管理的进行。

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进行教育科研是《教育法》规定的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育科研是学校发展的强大推动力,走科研兴校之路是我校基本策略之一。

为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共42条。

(一)管理机构制度第1条学校教育科研课题领导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常务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为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代表;学校教导处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第2条学校教导处下设科研组,组长一人,组员三至五人。

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当年的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作调整。

(二)科研课题的组织制度第3条科研课题分为较大型课题(省市级课题)和微型课题,课题的组织机构均要报批学校领导组和科研组同意。

第4条较大型课题的研究组1、设负责人1名、主研人员(含负责人)3~5名,参研人员若干名,参研人员不少于20人。

2、主研人员必备的条件是:⑴总体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案或重要创新点或课题提出者、研究人员;⑵重要科学现象、规律或改革方案的发现、阐明或制定者;⑶关键性学术疑难点或实验、技术难点的主要解决者。

3、主研人员原则上在同一时段只参加一个省市课题的研究。

主研人员因调离本校或其他原因半年不能参加研究工作,作自动失去主研身份处理。

补充的主研人员参加研究时间不得少于研究周期的1/3,补充的参研人员参加研究的时间不得少于1/4。

4、主研者与参研者的身份,在课题开题时初步确定,结题时根据各研究者的贡献最后确定。

5、课题负责人应是主研者之一。

课题负责人职责是:⑴承担并参与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⑵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⑶加强上下联系;⑷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地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⑸负责登记好参研人员的所作出贡献。

第5条微型课题的只设主研人员,人数一般1~2人,至多不超过5人。

第6条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三)科研课题的选题制度第7条研究课题选题要确实对“科研兴校”有推动作用,定位要准。

选题应该符合“问题即课题”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1、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德育和后勤工作中的迫切的、重要的问题;2、见效快、难度适中、教师参与程度高的课题;3、优先选择处于研究起步期的课题。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为了促进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与效益,推动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广优秀科研成果,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从20XX年3月开始实行。

一、课题的组织管理:成立厦门六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小组,负责全校的教育科研课题的领导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课题的立项、开题、指导、鉴定、评审、评比、建档、推广等。

二、课题的申报和立项:1、课题立项原则:(1)研究的指导思想明确,立论充分,内容具体,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

(2)研究的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有意义、有创新,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3)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要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应的研究能力和基础条件。

(4)研究的方法和步骤合理可行,能够按时取得科研成果。

2.学校支持老师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育教学机构立项的课题和校本课题。

3、凡申报校级课题的教师均应填写课题申请,经教研组确认后,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校级课题申报表,报送教科室,教科室每学期公布一次校级课题。

4.学校对课题级别的认定: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育教学机构(如省普教室、省教科所、省电教馆、市教科院)发布的课题,且有遴选和有发文的,确定为省、市级课题;其它的课题(如高等院校和各级专业协会的课题、国家省市级课题的子课题、学科带头人培训和专家型教师培训的课题)都相当于校级课题。

四、课题的过程管理:1、各级各类课题立项后,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小组通知课题申报人,课题组成员即开始进行制定课题研究计划、开展课题研究活动,要求期初有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课题组研究活动并有活动计划、期末有总结、学年有成果,课题负责人要按时收集课题组成员有关材料及时上交教科室。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小组、教科室对立项课题进行跟踪,了解其研究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每学年不定期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并根据阶段检查结果对课题研究进行必要的督促和指导,促进与帮助课题研究的实施。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关于教育科研课题的构成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划课题,如教育部、省级、市级教育科研部门的规划课题,上级按标准下拨课题研究经费;二是市属校区级课题和校级课题,由学校审批并管理。

二、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学校鼓励各教研组及老师积极申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划课题,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时间,至少提前一周以教研组为单位填写申报表,教研室聘请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并完善,经分管校长审核逐级报送。

市属校区级课题每两年申报一次,校级课题每年申报一次,可以由教师个人申报,教研组审核报送教研室,教研室根据学校规划择优立项。

三、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立项的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由课题组长为责任人管理,教研室定期检查课题活动开展情况。

四、教育科研课题经费标准及数量规划(一)教育科研课题经费标准: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划课题按照下拨金额,市属校区级及以上未拨款课题经费为5000—6000元,校级课题为2000元。

(二)各级课题数量规划市级及以上:根据上级文件鼓励本校教师积极申报市属校区级:每两年8-10项校级:每年不超过10项(三)报销流程:原则上结题后凭立项通知、结题证书报销,填写相关材料,提供发票、专家评审表、论文发表的相关材料等凭证,经财务、教研室、校长审核。

五、课题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一)管理费: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承担单位为组织和支持课题研究而支出的费用。

主要用于组织成果评选、成果转化的集体或个人奖励方面的支出。

管理费比例不超过课题经费总额的5%。

(二)信息资料费: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查阅、翻译费、图书购置费,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支出等费用。

信息资料费所需费用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三)调研差旅费: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考察调研、咨询交流、学术研讨等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各课题组尽量通过书信、电话、互联网等方式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确需赴外地考察,须书面申请,经课题组长、教研室、校长批准。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3篇)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3篇)

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导言:教科研课题管理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课题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本文将围绕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展开论述,包括课题申报、立项、执行、结题等方面的内容。

一、课题申报管理1. 定期发布课题申报通知:学校应定期发布课题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要求和时间,供教师参考。

2. 课题申报材料的准备:申报教师需要准备齐全的课题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参考文献等。

3. 申报材料的评审:学校可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给予评价和意见。

4. 申报结果的公示:公示申报课题的结果,包括入选和未入选的课题名称、申报人等。

二、课题立项管理1. 课题立项的程序:通过申报材料评审合格的课题,需要进行立项程序。

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审批等环节。

2. 立项条件和要求:学校应明确课题立项的条件和要求,确保立项的科研内容和方向符合学校科研的发展方向。

3. 立项的审查和评审:学校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审。

重点考核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4. 立项的审批和通知:经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课题,由学校科研处进行审批,并通知申报人。

三、课题执行管理1. 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课题负责人需要制定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研究内容、进度安排、人员分工、经费预算等。

2. 课题组织管理:课题负责人需要合理组织课题组内的教师和研究人员,确保课题的正常进行。

3. 进度监督和考核:学校可以根据课题研究计划,定期对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课题按时完成。

4. 经费使用和管理:学校财务部门需要对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课题结题管理1. 结题报告的编写:课题负责人需要撰写详细的结题报告,包括研究成果、创新点、应用价值等内容。

2. 结题报告的评审:学校可以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给予评价和意见。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规范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科研课题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内部教职工和研究人员,包括教育科研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等。

三、申报程序1. 课题负责人提出课题申请并填写相应申报表格。

2. 申请材料包括课题的背景、研究目的、预期成果等内容。

3. 申请材料应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系统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分配课题编号。

5. 分配好课题编号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给相关学院或研究机构审核。

6. 审核部门根据申请材料的科研内容、方法和可行性进行评审。

7. 审核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8. 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申请材料,并重新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四、课题管理1. 课题负责人对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进行组织管理和实施。

2.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批准的研究计划和预算进行课题研究工作。

3. 课题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4.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进行课题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课题按照预期进展并达到预期成果。

5.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成果应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报告。

五、经费管理1. 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应按照预算进行经费使用。

2. 课题负责人应报销符合规定的科研经费,并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递交报销材料。

3.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对课题的经费使用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六、附则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办法》的内容。

小学教科室、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教科室、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教科室、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教育科研是小学教科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教科室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加强课题管理,提升课题研究质量;2. 促进教师科研能力提升,提高教学水平;3. 激发教师科研积极性,推动教科研工作深入发展。

三、课题选题与立项1. 教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科研课题选题工作,广泛征集教师意见,确定选题范围以及重点方向;2. 任课教师可以自主选择研究方向,提出科研选题申请;3. 课题申请应包含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经过立项评审合格后方可立项。

四、课题研究与进展1. 课题研究过程中,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召开课题研讨会,推动课题的研究进展;2. 研究内容要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课题的实用性和针对性;3. 课题研究人员应按照课题工作计划,逐步开展研究,及时总结研究成果;4. 课题研究报告应结合实地调研、实验数据等科学论证,确保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五、课题结果评价与推广1. 课题研究完成后,应邀请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2. 教科室负责人根据评价结果,在课题研究队伍内进行分享和交流,形成教育科研成果展示;3. 完成的课题研究可以进行优秀科研成果推广,有条件的可以申请科研成果奖励。

六、课题管理与经费保障1. 教科室负责人负责课题管理工作,制定科研课题管理计划,明确任务分工;2. 分配专职人员负责课题管理和协调工作;3. 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状况;4. 遇到经费紧张的情况,可以申请相关补助和资助。

七、课题成果归档与利用1. 课题完成后,所有相关文献资料应整理归档,并建立科研成果数据库;2. 课题成果可以在学校内部进行推广和共享,也可向其他学校或教育科研机构提供参考;3. 课题成果一般应在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进行发布,提升教师的学术影响力和专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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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XXX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课题研究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根据市、区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办法特制定。

第二章组织
学校科研工作由课程处具体负责,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

课程处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实施,设分管科研主任1名,专职科研员3名,兼职科研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划、制度和评价办法;
2.负责学校各级课题的指导和监管,如督导课题的申报、
开题、结题等,指导课题研究的开展和课题资料的整理;
3.负责组织各课题组开展校内交流活动;
4.对课题组和教师个人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5.组织各类课题研究的交流、研讨活动,并以简报等方式
进行信息发布;
6.收集教师科研论文,定期编辑成册;
7.负责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等重要文档资料和珍贵图片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8.对学校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
9.根据各类课题研究成果,提出教学改革、学校发展的建
议和方案。

第三章选题与申报
学校承担的课题按立项审批单位划分为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和校级课题。

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的选题范围和时间分别由XXX、XXX、XXX决定,课程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教师进行选题和申报。

校级课题的选题范围根据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确定,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课题招标活动,对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审批。

第十条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人员协调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

第十一条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研究能力。

第十二条规定同一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在此限),所申报课题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第十三条规定课题组原则上设负责人1人,主研人员6人,课题秘书1人(由主研人员兼任,不单设),参研人员若干。

第十四条要求课题组必须撰写课题研究方案,对选题缘由、研究问题、研究方法、研究意义、课题组成员和课题研究的条件等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规定课程处负责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研究方案和研究计划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并退回修改,修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规定课程处组织现场论证会,聘请学术专家对研究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证报告。

第十七条规定课程处根据专家意见和论证报告对课题进行审定,确定立项课题,并颁发课题立项通知书(此条仅限于校级课题)。

第十八条要求经批准立项的课题每学期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计划和研究小结,每季度需提交研究季报表。

第十九条要求研究人员要做好研究记录,特别是会议记录,及时记录研究过程中的心得体会、经验教训、方法效果、典型个案,写出研究过程大事记。

第二十条要求研究人员要做好资料收集和存储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保存研究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收集在报刊和网络上发表过的有关本课题研究的论文、简讯和研究过程中的获奖证书、作品等。

第二十一条规定课程处对全校各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与管理,对各课题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在校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的结题工作按批准立项单位的要求进行,课程处指导课题组按照要求制作结题评审材料。

第二十三条要求校级课题研究结束,课题负责人应向课程处提出书面结题申请。

课程处聘请专家对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进行评议,并将是否同意结题的评议结果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课题结题材料和评议结果应由课程处转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第六章,成果推广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若学校各级研究课题所获成果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则应积极宣传和推广。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定期举行科研工作总结会,对重要科研成果进行奖励,表彰优秀课题组和优秀科研个人。

第七章,科研经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根据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安排专项经费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二十八条,科研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购置课题研究所需的图书、杂志及其它资料;支付学术专家的讲学、课题指导等费用;校内研究活动费用;课题研究人员外出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培训等的差旅费用;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结集或论著的出版和奖励费用。

第二十九条,科研经费的管理:课程处应根据课题实际情况报学校审批决定经费多少;经费使用:课题组提出费用申请—课程处审核后报校长会审批—根据学校审批情况开支、报销。

不得先开支后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校长会,未尽事项另行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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