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积极影响与不利因素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积极影响与不利因素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积极影响与不利因素农村经济研究部陆文强无论是从短期影响,还是从长期趋势看,加入WTO对我国农业都有有利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加入WTO后,我国可以享受40多年来关贸总协定各缔约国在开放贸易、尤其是降低关税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成果,〖HT〗并可取得大多数成员方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为我国农业国际化创造了非常有利的环境,有利于我国有效利用国际农业资源与市场。
2.有利于我国参照国际规范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农业宏观调控体系。
对实现农业两个转变,提高农业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能力,以及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可灵活运用WTO有关条款及争端解决机制,保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使之免受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口的冲击。
而且,加入WTO后,我国也可以成员方身份,全面参加国际农业多边贸易谈判,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遏制少数发达国家的单边贸易行动和农业贸易保护主义。
如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日本、韩国在各方面压力下,终于有限度地开放了其大米市场,我国大米本来在日、韩市场上是有竞争力的,但美国等大米出口国则向WTO提出,日、韩开放大米市场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只有WTO成员方才能有权享受。
因我国目前不是WTO的成员方,所以我国不能向日、韩市场出口大米。
加入WTO后,上述问题将不复存在,相反,我国可动用WTO有关条款及争端解决机制来保护本国利益。
4.有利于减少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待遇,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HT〗乌拉圭回合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取消了非关税措施,均以关税及关税配额的形式来管理农产品贸易,这样就大大改善了农产品出口环境。
目前,我国出口到欧洲的土豆,遭到欧盟歧视性的数量限制,这本不符合WTO农业框架的规定,但由于我国不是WTO的成员,因此,欧盟对我国采取的这一歧视性措施,不能被WTO纪律约束。
加入WTO后中国财政支农政策目标定位及政策选择_1

加入WTO后中国财政支农政策目标定位及政策选择一、加入WTO后农业面临的新形势加入WTO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主义市场,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从整体和长远看,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利益。
但从近期看,农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一)对农业生产的加入WTO后,对于土地密集型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等国内市场批发价比进口到岸价高20%——40%。
根据我国政府的承诺,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我国将对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或单一关税管理。
尽管加入WTO后对小麦、玉米、棉花等不具备价格优势的土地密集型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能够将进口量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内,但由于配额较多,以粮食为例,我国承诺的粮食配额量占世界粮食贸易量和我国的商品量都超过了10%,因此加入WTO后国外的小麦、玉米、棉花对我国的冲击较大;加入WTO后对于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只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而且税率分别只有3%、9%,这样土地密集型产品的市场可以说是国门大开。
通过以上我们认为加入WTO后对于土地密集型的产品会有较大的冲击。
对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备价格竞争优势,主要是畜产品、水产品与园艺产品,包括肉类、蛋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花卉等产品。
加入WTO会给这些产品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但由于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国内立法不断提高检验检疫标准,对农产品的进口采取越来越高的技术壁垒,而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很多还达不到国际标准,导致最近一个时期我国许多农产品出口时因存在着疫病和农药、化肥残留较高等而受阻。
已经证明要使潜在的比较优势变为实际的优势,还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应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二)对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通过对加入WTO后农民收入变动趋势的发现,加入WTO后我国高收入组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因为这部分农民大多生活在城市郊区,主要从事园艺及水产养殖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他们将是加入WTO最直接的受益群体。
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作用分析

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作用分析一、WTO对中国农业的规定和要求WTO对中国农业的规定和要求,主要体现在1999年11月15日中美签署的《中美双边贸易协议》。
该协议涉及农业方面的条款大致分为农业协议总则、农产品具体减让承诺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三个部分,分别在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贸易权和分销、反倾销标准和特定产品保障条款、加强技术合作与科学交流等方面作了规定。
其中涉及到市场准入方面的农产品具体减让承诺,以及非关税措施与WTO一致性要求,将对中国农业产生深刻的影响作用,(一)降低进口关税,提高进口配额,实现非关税措施关税化。
中国同意削减农产品进口税率,逐步增加敏感商品进口配额。
到2016年1月1日,农产品简单平均关税将从目前的22%降低到17.5%,对美国优惠产品税率将从目前的31%降至14%。
具体承诺包括:1、谷物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
中国承诺在配额内征收低关税(谷物为1%,谷物加工品不高于10%),配额外征收76%的关税。
至2016年,谷物配额将显著增加,配额外进口关税降至65%。
另外,中国在入世后将取消大麦的进口配额制,代之以9%的关税。
2、油籽和大豆油。
(1)中国承诺到2016年实现大豆油的贸易自由化。
在过渡期内,对大豆油的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
初始配额为171.8万公吨,配额内关税为9%,配额外关税为74%,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为50%;到2016年,配额将逐步增至326.1万公吨,配额外关税降低到20%,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增加到配额制取消前的90%。
从2016年起,取消大豆油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进口只征收9%的关税。
(2)对大豆的进口不建立配额制,关税限定在目前的3%。
同时把大豆粉的关税限定在5%。
(3)中国答应取消棉籽、向日葵籽、红花籽、花生仁、玉米油的配额制,代之以10%的关税。
同时,对这些菜籽和大豆油进口征收的关税不高于其他植物油的关税。
WTO农产品协议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对策

WTO农产品协议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对策随着中国入世的时刻越来越近,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也指日可待,在充分享受贸易自由化和WTO带来的种种机遇的同时,中国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
由此,本文旨在通过对WTO农产品协议的特点评析探讨了其对中国的影响和中国应采取的相应对策。
一、农产品协议的历史回顾在国际贸易中,农产品贸易由于关系一国粮食安全战略、政治因素、地理环境与气候、生产结构、就业、出口国与进口国利益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一直都被视为货物贸易中的“重中之重”。
各国在农业问题上着眼于媒求本国利益,对农业采取高保护政策,或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或是为了保护国内农业,或是为了改善国际收支,或是为了全球战略等经济和政治目标,都在实施名目繁多的农业政策及其措施。
由此带来了大量的国际贸易争端,尤其是欧盟与美国,自60年代以来,农业贸易问题一直是这两个主要农产品竞争对手之间矛盾冲突较为突出的领域。
另一方面,从关贸总协定生效至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之前的30多年时间里,在关贸总协定框架下进行了多轮贸易自由化的谈判,但基本上都把农业作为例外,使得农产品贸易长期以来游离于多边贸易协定的约束外。
世界农产品贸易无序可循,冲突不断。
为了减缓主要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伙伴之间的磨擦,改变世界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合理状况,扭转世界农产品市场的混乱和扭曲,世界各国纷纷达成共识,呼吁通过谈判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
为此,关贸总协定自60年代起就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
1、狄龙回合(1960—1962)在该多边贸易谈判中,与农业有关部门的政策问题尚未列入关贸总协定的主要管理之列,美国迫于新成立的共同市场六国集团的力量,同意其向共同体市场出口的一些农产品受共同体制定的共同税率的影响。
但它也同时获得了保护某些“敏感”市场(如奶制品、食粮等市场)的权利。
2、肯尼迪回合(1964—1967)美国提出农产品要在幅度减税,取消进口数量限制,遭到欧共体的拒绝。
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的影响分析

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的影响分析【摘要】中国加入WTO对国内农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农产品市场的开放使得国内农产品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农业贸易壁垒下降,有利于中国农产品出口;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带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国内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外部竞争加剧,促使国内农业不断提升竞争力。
综合分析认为,加入WTO对国内农业是一把双刃剑,既面临挑战也蕴含机遇。
展望未来,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业链附加值,推动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以适应国际竞争形势,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加入WTO, 国内农业, 影响分析, 农产品市场开放, 农业贸易壁垒, 技术提升, 管理水平, 产业结构调整, 外部竞争, 综合分析, 未来发展1. 引言1.1 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的影响分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中国经济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加入WTO对中国国内各个产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农业领域也不例外。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之一,农业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究竟有怎样的影响呢?随着中国加入WTO,农产品市场逐渐开放,国内农产品进出口量大幅增加。
农业贸易壁垒也随之下降,国内农产品受外部市场竞争的压力逐渐增大。
中国在农业领域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也在逐步调整。
外部竞争的加剧也促使国内农业不断提高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农业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
展望未来,随着中国农业的不断发展,加入WTO将为国内农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需要农业部门不断创新和改进,以应对国际竞争的挑战。
2. 正文2.1 农产品市场开放农产品市场开放是加入WTO对国内农业产生的重要影响之一。
随着我国市场的开放和对外贸易的增加,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的影响分析

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的影响分析一、中国在农业市场准入方面的让步与承诺在加入WTO的谈判中,中国就农业市场准入方面将做出以下让步和承诺:一是关税减让。
中国容许将农产品平均关税连续降低,由目前的19%降至到的17%,其中重要农产品降到14.5%。
象牛肉、猪肉、禽肉、柑橘、葡萄、苹果、蔬菜〔包括菜花、莴苣、芹菜、冷冻什锦菜及罐装冷冻甜玉米等产品〕、杏仁、榛子、快乐果等关税都将明显削减。
除大宗农产品外,大部分农产品进口将取消数量限制,实行单一关税。
对于采纳配额关税的农产品,配额内的关税要实行低税率政策。
配额外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豆油等产品关税也要相应降低税率。
二是放开部分农产品市场。
逐步扩大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大宗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准入量。
三是渐渐消退国营垄断。
根据承诺,在过渡期中国政府对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和烟叶等农产品保存国营对外贸易体制〔由政府指定国有企业专营〕。
但是,我国并未承诺限制外商外资进入粮棉等农产品的购销领域。
同时,在过渡期完成后,我国将不得不根据WTO的要求放开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领域,将豆油、小麦、大米和棉花等农产品贸易的肯定比例让给非国有企业包括外资企业。
四是取消出口补贴。
中国承诺加入WTO不对任何农产品,特殊是玉米、大米、棉花等产品进行出口补贴。
五是履行WTO动植物检疫标准〔SPS〕,在小麦、水果和肉类等农产品贸易上严格执行WTO的SPS标准。
从上述几个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中国加入WTO的核心就是要降低农产品关税,开放农业市场,撤除非关税壁垒,消退国营垄断等。
这对国内农产品市场以及农业生产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二、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从总体上分析,中国加入WTO在农业领域让步会换取社会总体福利的增加,这对我国经济进展和工业化是有利的。
可以以此为要价,对国内的稚嫩产业和部分服务业进行适当爱护,并促进有比较优势的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使我国在加入WTO后的贸易盈余获得较大的增长。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内外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贸易必须在WTO基本框架内发生,《农业协议》中有关对农产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保护、削减出口补贴及国内支持水平的规定,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农产品贸易产生约束。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开放市场后农产品进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产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产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及对策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及对策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加入WTO以后,农业将受到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政策的影响,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应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加入WTO后的契机,充分利用积极因素,尽力消除负面影响,进一步增强我国农业同世界农业的关联度,尽最大努力维护我国的利益.
作者:王莹王瑶作者单位:王莹(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150090)
王瑶(黑龙江省武警总队审计处,黑龙江,哈尔滨,150070)
刊名:北方经贸英文刊名: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年,卷(期):2002 ""(4) 分类号:F320.2 关键词:WTO 农业影响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乂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 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广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广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广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1 .市场准入谈判的影响。
谈判结果显示,占世界农产品进口2/3的发达国家削减了包括关税后的关税等值在内的农产品关税的32%。
表1反映了以简单平■均数计算的每种农产品类别的关税削减白分比。
表1 发达国家对不同农产品的关税削减[1]表1所歹0的前10类农广品,发达国家承诺了一系歹0的关税削减,从奶制品的26% 到鲜花、植物和蔬菜的48%,还有其他农产品关税的削减。
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出口意义的热带农产品(包括饮料即咖啡、茶和可可、油料、稻米及烟草、香料、鲜花和植物)的关税削减超过了所有农产品的平均削减水平(达到43%),这将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一定的贸易利益。
(2)削减出口补贴的影响。
由丁发达国家的农业支持和进口保护政策往往会导致其国内生产过剩,这些过剩乂通过补贴出口到世界粮食市场上。
因此,农产品出口竞争问题是WTO谈判的一个关键内容,谈判结果要求削减出口补贴的水平和享受补贴的实物数量。
实际上,出口补贴减让包含双重承诺,亦即在基期有出口补贴的国家应:削减财政支出(发达国家削减36%,发展中国家削减24%)削减享受补贴的出口产品数量(发达国家21%,发展中国家14%)。
在基期没有对某类农产品实行出口补贴的国家,在将来也不能实行补贴政策。
表2表明发达国家的基期补贴水平(发达国家为210亿美元,约占其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5; 转行国家为1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为17亿美元)和对贸易量作出削减的承诺额(达158亿美元)。
发达国家削减出口补贴,也将有利丁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出口。
WTO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业的发展究竟有多大的影响,目前还难以准确的估计。
但就市场准入而言。
WTO农业协议至少会从两个方面给每个成员国带来贸易利益:一方面,消除或减少贸易壁垒能使国内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另一方面, 能增加进入贸易伙伴过市场的机会。
(二、WTO农业协议的局限性WTO农业协议并非完善,在这个新的国际框架范围内,特别是在对条款的解释上,仍然存在许多局限性。
1.关税约束条款。
尽管关税约束能将关税确定在某一水平,但一些国家承诺关税约束时,把其定在较高的水平。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其承诺的关税约束实际上远远高于其实际关税水平。
例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过去的10年已经实施了单边贸易自由化(如印度尼西业等国),关税已降到较低的水平。
但在WTO谈判中其承诺的关税约束实际上使关税提高到了较高的水平,而且这种情形仍然可能会符合WTO 的规定。
这意味着,在实施期间,尽管约束水平将被削减,但实际关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2.非关税壁垒的关税转化问题。
在WTO的谈判中,各国政府已经在其减让表中以高于初始关税化水平来表明其仍希望不受约束的意图,如欧盟和美国在签署最终协议时,把生产限制计划(休耕计划)排除在需要削减20%的国内支持限制范围之外。
不包括生产限制计划意味着,这种类型的十预措施在西欧和北美地区可能会变得更为重要。
由于农业协议没有建立核实新关税水平的程序,因此各国在谈判中大都夸大其关税等值,使一些国家关税化水平似乎比以前所使用的非关税壁垒的保护水平要高得多。
这就意味着,在过度期结束时,进口壁垒的有效保护水平可能会更高,或者说,一些国家利用达成的是削减36% (发展中国家削减24%)的平均数而非加权数,采取选择性的削减方式。
因此,新关税制度下不仅农产品保护水平可能会更高,而且保护水平的分配可能被改变。
3.最低市场准入机会(关税配额)的分配问题。
由于最低市场准入机会的分配容易被其提供者和主要出口方达成双边协议而直接进行分配,这样便使农业协议可能导致产生新的贸易歧视。
尽管如此,由于农业被置于WTO的规则之下,农业保护的透明度会极大地增加,农产品贸易的安全性与可预见性也将有较大的提高。
三. 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的选择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的选择应实现以下目标:第一,充分利用我国农业资源禀赋,使出口农产品生产转移到比较优势上来;第二,依托动态比较优势,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三,充分利用国际资源,缓解我国人均自然资源相对短缺的压力。
1、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
我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如果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就应当选择发展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并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合理配置土地、水、资金、技术等资源。
(1)从宏观上看,要适当减少粮棉油糖等土地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增加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
如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前12种农产品依次为:生丝、天然蜂蜜、活猪、茶叶、花生油、玉米、黄麻和类似纤维、罐头肉及肉制品、墓麻油、鲜肉及冷冻肉或冷却肉、大米、皮棉。
其中有5种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系数大于0.90,具有强出口竞争力,即生丝0.93活猪0.99,天然蜂蜜0.95,茶叶0.94, 罐头肉及肉制品0.99;有三种产品出口竞争力系数在0.60— 0.90之间,即花生油0.86,鲜肉及冷冻肉0.73,罐头菠萝0.62,具有中等出口竞争力;有2种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系数在0— 0.6之间,即业麻纤维0.41,玉米0.08,具有弱出口竞争力;有一种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系数小于0,即皮棉,没有出口竞争力[3]。
(2)从地区结构上看,沿海地区经济实力强,外向经济程度高,应发展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附加值高的农产品生产。
以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国际比较利益;中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较低,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低,应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如畜产品、水果等);(3)从品种结构上看,我国应引进国外优良品种,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加强和完善检疫工作,严格按国际规范和惯例操作,使之符合国际通用标准,使农产品向多元化、高质量、高附加值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
(4)从政府角度看,政府应充分利用加入WTO的过渡期,制定投资、技术、价格、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2、要充分利用WTO的有关规则和政策支持国内农业发展。
农业届于弱质”产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低,直接经济效益低,投资回收期较长,实际上每个国家都在应用各种手段保护本国利益,无论是欧盟国家,还是美国、日本等国都在保护本国的农业和农民。
因此,WTO并不是要完全放弃对我国农业的支持和保护,而是要在遵循和适应WTO的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维护中国农民的利益,促进国内农业的发展。
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农业基础的脆弱性以及工业对农业的高度依赖性决定了我国更要给予农业以符合国际惯例的有效保护。
从保护方式来看,应强化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在调整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的同时,要将政策转向充分利用绿箱”政策上来,把它作为支持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手段。
(1)利用国内支持”措施,在允许的期限内,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例如按WTO制定的对农业支持条款的规定,我国今后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将可达480亿元,而我国近三年的农业支持平均只有270多亿元。
这200多亿元的待投入资金,只有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实施必要的重点支持或保护才是最符合实际的选择。
(2)增加农业的科技投入,即加强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以及农民教育培训方面的投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克争力。
(3)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即水利、道路交通、邮电通讯、能源及市场信息等设施建设,以减少农民用于生产农产品的成本支出,减缓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的上升速度(4)增强农村环境和生态投入,即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3、构建农产品进出口的新体制。
我国加入WTO后,就必须从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卫生与食品检验等方面对农产品贸易政策进行系统设计,逐步实现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的国际化。
(1)完善关税保护制度,建立合理的关税结构和关税升级制度。
根据WTO协议农产品进口配额措施要实行关税化。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这些国家在关税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关税高峰,即对敏感的农产品提高关税,出现了一些高关税农产品,二是关税升级,即随着农产品加工程度的提高,关税也不断的提高。
从我国的情况看,在农产品关税化的过程中,应该逐步减少一些农产品关税优惠,并要完善关税征收手段,可以采用多种关税计税标准,如法定税率、优惠税率、特惠税率、特别税率等,使关税多样化,以适当限制国外农产品过度进入而冲击国内农业生产。
(2)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国内农产品供求的长期发展趋势,按国际惯例制定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有效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这样既可防止国外有补贴的农产品过度地进入而冲击我国的农业生产,乂可避免我国农业成为国际反倾销的巨大受害者。
4、建立农业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