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
医院护士临时用工制度模板

医院护士临时用工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士临时用工行为,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护士临时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合理配置护士资源,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护士有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工资、福利、培训等待遇。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士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明确护士临时用工的条件、程序、待遇等事项。
二、护士临时用工条件第五条护士临时用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四)符合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护士临时用工分为短期临时用工和长期临时用工:(一)短期临时用工指因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原因,护士不能正常上班,需临时招聘护士顶替的情况;(二)长期临时用工指因护理人员短缺,医院需要招聘护士长期顶替的情况。
三、护士临时用工程序第七条医院护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护士临时用工申请,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
第八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取应聘材料、组织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九条医院应当与临时用工护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第十条护士临时用工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续签或者终止。
四、护士临时用工待遇第十一条护士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应当参照医院同类岗位的工资水平确定,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为临时用工护士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其职业权益。
第十三条护士临时用工期间,应当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护理工作权益,包括护理班次、休息时间、晋升晋级等。
五、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临时用工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时用工护士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精)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一、聘用条件1、年满20周岁(岗位需要除外),必须经过三年以上正规培训取得护理专业毕业证书;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3、政治思想好,素质好,品德端正,举止文雅,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良、耐心。
4、有较强的理解、记忆能力,好学上进,技能优秀。
5、已经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者优先。
二、管理办法1、建立聘用护士档案管理对聘用护士的技术档案进行管理,包括聘用护士的一般资料、学历变化、继续教育情况、论文发表、每年绩效考核、奖惩情况等,护理部有详细记录。
2、进行岗前培训除了定期参加医院护理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外,科室利用晨会、下午下班时间反复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护士职责、礼仪、职业道德规范、接受爱岗敬业教育等,将观念从“使用”转变为“使用与培养相结合”,培养招聘护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激发她们热爱护理专业,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3、护理部和科室严格管理,具体措施有:(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执行传、帮、带,虚心向老同志学习;(3)加强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4)加强医护配合和护理工作的灵活性,积极参加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5)积极参与护理质量控制(6)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4、不断提高聘用护士的素质(1)职业道德和形象的建设:聘用护士上岗后,个人行为就表整个医院护理人员的职业形象,因此要以各种护理规范为准则规范招聘护士的行为。
(2)继续教育:聘用护士是一支年轻的护理队伍,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因此要加强聘用护士上岗后的继续教育。
(3)实施以人为本的护理管理:对待聘用护士和在编人员要一视同仁,力争做到人尽其用。
(4)团结互助,合理排班:采取编内编外护理人员参插排班,充分发挥新老护士结合的作用。
5、聘用护士岗位技术能力和要求同我院护士的技术能力和要求。
医院非正式编制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

非正式编制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求,加强对非正式编制合同制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人员)的管理,规范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合同制人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办法》所指的合同制人员,是院内任何部门、用任何经费列支工资,但不纳入正式职工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
合同制人员不包括办理了返聘手续的我院离职退休职工。
第二条使用合同制人员必须依据本单位人员编制缺员情况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招聘人数占用科室人员编制设置。
具体的用工对象,应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环境保洁、绿化等后勤工作实行社会化服务,原则不聘用合同制人员。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四条合同制人员工作纳入职工工资基金管理。
第五条人事科是合同制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院合同制人员用工的总体管理。
第六条人事科负责核定全院合同制人员的名额;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全院合同制人员用工计划;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按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调整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组织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协助调解劳动纠纷;管理全院合同制人员基本资料;审核合同制人员的上岗资格。
第七条财务科负责办理合同制人员“五险”及办理“五险”转移手续;代收、代缴合同制人员保险基金。
第八条用工科室负责具体安排合同制人员的工作;协助医院计生小组,检查合同制人员的计划生育、计划生育证的有效期,并督促他们及时办理证明的年审;除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外各员工科室还要具体负责对合同制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定期向人事科反馈合同制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已发生变化的人员情况,及时通知人事科。
第三章招收、使用、流动第九条招用合同制人员必须贯彻执行XX县人事局、卫生局《XX 县卫生系统人事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苍卫发【2006】2号)、《XX 县卫生系统护士临时工招聘办法》等有关要求。
医院护工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护工临时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护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时聘用的护工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护理部负责护工临时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调配、解聘等工作。
2. 各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护工临时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及质量监督。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护工临时人员的招聘、录用及劳动合同管理。
四、招聘与培训1. 护工临时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
2. 招聘合格的护工临时人员需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知识、技能操作、职业道德等。
3.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岗位职责1. 护工临时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2. 在护士长及护士的指导下,协助完成患者的生活护理、床单位清洁消毒等工作。
3. 不得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对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
4. 保持病房环境卫生,确保患者舒适。
六、工作安排与调配1. 护理部根据各护理单元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护工临时人员的工作岗位。
2. 护士长根据本单元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护工临时人员的工作任务。
3. 护工临时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七、考核与奖惩1. 护理部定期对护工临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技能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护工临时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护工临时人员,经教育仍无改善者,可予以解聘。
八、解聘与离职1. 护工临时人员因个人原因需离职时,应提前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2. 护理部审核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3. 离职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医院护工临时人员的管理规范、有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同时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
医院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合同制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医院及合同制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正式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包括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人员。
第三条医院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岗位管理、绩效管理和培训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四条医院与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六条医院与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同内容应包括:(一)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及支付方式;(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纪律、保密条款;(五)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六)违反合同的责任;(七)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七条合同到期前,医院与合同制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五)劳动者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九条医院对合同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指标。
第十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级,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医院对合同制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绩效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建立合同制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

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第一篇: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在护理岗位上对护士实行了合同制的用人方式,这批护理专业人员已在我院各科室发挥了充分的作用,为更好发挥她们的专业特长,解决其后顾之优,特制定《“合同护士”管理暂行办法》如下:一、聘用对象及条件:1、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20-25周岁以内。
2、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中专护理专业以上学历。
熟悉和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者优先。
二、聘用程序及方法1、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在岗们缺编职数上,公开向社会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用人原则。
3、应聘者提交护理专业毕业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等原始证件。
4、经初审合格者经理论考试、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职数择优聘用,并签订试聘用合同。
三、管理1、受聘人员岗前培训1-2周,学习护士条例及管理办法、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流程、护士服务规范等,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受聘人员在临床参与内、外、妇、儿等科室的轮转,一年后院科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对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有专业负责带教,不得独立上岗。
4、定期(每季)进行护理操作规程、护士行为规范、制度、职责等内容考试考核,如有违反按职代会条例执行。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用单位可解除合同或作待岗处理:① 受聘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② 受聘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③ 受聘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④ 受聘者的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者⑤ 受聘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一个朋或调整工作岗位6个月仍不胜任工作者。
⑥ 受聘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者。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士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各级人事部门对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见习护士是指被医院录用并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生。
合同制护士是指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没有违反国家各项法规及院规院纪的情况,没有重大护理差错或事故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护士。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根据全院护士岗位情况,人事科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用人指标.第四条根据用人指标,人事科组织招聘工作。
招聘分为业务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用。
见习护士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达到护理部培训考核基础积分要求,由人事科组织考核,合格者成为合同制护士。
与医院签订三年固定期合同。
第五条合同制护士聘期三年内参加新一轮护士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与医院续签聘用合同;三年内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不再续签合同。
第三章薪酬第五条见习护士与合同制护士执行岗位工资。
第六条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1、见习护士岗位工资按600元/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每月不低于1000元。
有夜班津贴、各种福利、医保、失业、税金。
2、合同制护士岗位工资按800元/月发放,其中医院发放520元/月,另外280元浮动工资纳入科室正常绩效分配.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每月不低于1500元。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3、合同制护师,岗位工资10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720元/月,另外2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工作,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护理专业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身体健康,符合护理工作要求;4. 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5. 能够适应临时工作安排。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临时聘用护理人员:1. 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 被开除公职的;3. 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 依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审核和聘用。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及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3.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4.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5. 确定拟聘用人选。
第八条审核程序:1. 人事部门对拟聘用人选的资格、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核;2. 核实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3. 审核通过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九条聘用程序:1. 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2. 合同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根据工作需要确定;3. 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福利待遇;3. 享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4. 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单位形象,保守单位秘密;4.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第五章合同管理与终止第十二条临时聘用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合同期限;2. 工作内容;3. 工资待遇;4. 休假、福利待遇;5. 社会保险;6.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7. 违约责任。
2013年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修正案)
鞍山市双山医院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制护士管理,提高护理队伍综合素质,保障合同制护士合法权益,医院制定《鞍山市双山医院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实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制护士,是指已获得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并经考试合格、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被我院聘用在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
第二章合同及考核第三条聘用合同制护士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由所在科室出具综合考评意见,报人事科备案,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第四条试用期满讨论通过的,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签订日期至当年度末,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
第五条医院每年末对合同护士的德勤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作为下年度续签合同依据。
其中续签理论考试成绩占60%,科室考核评分占40%(考评表另附)。
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中优秀比例按本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提取名额(合同护士参加工作未满一年者,没有年度评优资格)。
综合考评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人事科备案。
第六条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合格者进行岗位调整,绩效工资按应得数额80%比例发放,直至下年度续签考试;考评结果虽合格但为末位3%者,绩效工资按应得数额90%比例发放,直至下年度续签考试;考评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或累计不合格次数达3次以上者,医院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第七条聘用合同制护士连续工作满15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累计达15次,或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累计达5次者,本人提出并同意续订的,医院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办法出台前合同护士在我院工作的年限计算在内,以签订合同为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比照合格。
)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护士,不再参加医院年度续签理论考试。
第八条合同护士因病请假,年度累计超过1个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年度累计超过3个月者根据休假时长进行科室考核扣分。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以下简称“临时护士”)的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医院签订临时护士合同的护士。
第二章岗位职责与工作时间一、岗位职责临时护士在合同期间,应按照医院的要求,履行以下岗位职责:1. 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协助完成病房的日常护理工作。
2. 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有效。
4. 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
5. 做好病人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二、工作时间临时护士的工作时间根据医院的具体安排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正常工作日:按照医院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工作。
2. 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可能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
3. 夜班:根据医院的夜班安排,负责夜间的护理工作。
4. 休班:根据工作安排,享有相应的休息时间。
第三章薪酬待遇与社保福利一、薪酬待遇临时护士的薪酬待遇根据医院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工资:根据护士的资历、能力和岗位确定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工作效率和病人满意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
3. 加班费: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医院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4. 夜班费:对于夜班工作,医院应支付相应的夜班费。
5. 其他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医院的具体规定而定。
二、社保福利临时护士在合同期间,应享受以下社保福利:1. 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 生育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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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士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各级人事部门对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见习护士是指被医院录用并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生。
合同制护士是指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没有违反国家各项法规及院规院纪的情况,没有重大护理差错或事故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护士。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根据全院护士岗位情况,人事科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用人指标。
第四条根据用人指标,人事科组织招聘工作。
招聘分为业务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用。
见习护士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达到护理部培训考核基础积分要求,由人事科组织考核,合格者成为合同制护士。
与医院签订三年固定期合同。
第五条合同制护士聘期三年内参加新一轮护士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与医院续签聘用合同;三年内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不再续签合同。
第三章薪酬第五条见习护士与合同制护士执行岗位工资。
第六条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1、见习护士岗位工资按600元/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每月不低于1000元。
有夜班津贴、各种福利、医保、失业、税金。
2、合同制护士岗位工资按800元/月发放,其中医院发放520元/月,另外280元浮动工资纳入科室正常绩效分配。
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每月不低于1500元。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
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3、合同制护师,岗位工资10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720元/月,另外2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4、合同制主管护师,岗位工资12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820元/月,另外3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5、合同制副主任护师,岗位工资14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920元/月,另外4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6、合同制主任护师,岗位工资16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1000元/月,另外60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参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第七条岗位工资的滚动晋级。
合同制护士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参加工资的滚动晋级。
每年按照20元的标准滚动晋级。
第四章辞退与解聘第八条见习护士有二次护士执照考试机会。
第二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作辞退处理。
第九条见习护士工作满一年,未取得护士执照或未达到培训考核基础积分的,由人事科、护理部进行诫勉谈话,两年未达标者,作辞退处理。
第十条见习护士轮转期间综合考核累计三次以上不合格者,护理部提供考核成绩及处理意见交人事科待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给予待岗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后考核仍然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
待岗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第十一条合同制护士三年内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一年内旷工时间累计超过15天的,作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除国家规定节假日、探亲假、带薪休假、因病住院及正常排班休息之外,年出勤率低于92%的(门诊病假影响出勤率),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因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给科室和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带来不良影响,后果严重的,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凡违反国家晚婚晚育政策或计划生育政策或国家其他法律的,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一年内因服务质量被患者投诉三次以上并调查属实的,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见习护士与合同制护士。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人事科、护理部2012.7附件一:新护士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为强化新护士的基础理论、基础操作水平,提高新护士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医院人事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护理工作实际,对新护士实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如下:一、适用对象:见习护士、合同制护士二、培训周期:一年三、培训内容:1.基础理论:《护理学基础》知识问答、基础护理学(本科第4版教材)、全国护士岗位技能考核标准、专科手册2.基础操作:生命体征测量、徒手心肺复苏、心电监测技术、除颤技术、无菌操作技术、静脉留置针技术、输血技术、肌内注射法、女患者导尿术、鼻饲技术、胃肠减压技术、口腔护理、吸痰、给氧、灌肠3.继续教育培训:护士职业规划、沟通技巧、护士心智模式的培养等内容四、考核方法:1.基础理论:将以上内容按章节分为四阶段,隔周五17:30~19:00为理论积分时间,4个阶段的考核内容依次循环,新护士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申请参加考核积分;每次考核按不合格、合格、优秀分别积0分、2分、5分。
≥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2.基础操作:护理示教室设专职带教老师负责积分操作考核,新护士每练完1项操作,即可随时到护教室申请考核操作积分;每次考核按不合格-1分、合格1分、优秀3分。
≥85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3.综合素质考评:由新护士所在科室带教老师及护士长依据《护理人员素质考核表》共同完成,≥21分为合格,≥28分为优秀。
4.继续教育:取得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分别积4分、6分;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实际听课数计分(以听课证为准)。
5.科研论文:凡在地(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1分/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2分/篇;在统计源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5分/ 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8分/篇,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10分/篇,科研成果根据排位依次加分:10、8、6、4、2分。
五、管理办法:1.所有新护士必须参与积分制管理。
2..新护士在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即进入新护士积分考核阶段。
3.新护士在积分完成后由护理部颁发合格证书。
4.一年内完成积分者,绩效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一年培训期结束后,未能完成积分者,绩效参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相应资历人员的70%执行;如二年内未完成积分,交由人事科按相关规定处理。
6.未完成积分人员不能享受年度评优、晋级等待遇。
六、合格标准:1.单项否决条件:①十五项操作任意一项﹤1分。
②理论考试任意一次﹤2分。
③护理人员素质考核﹤21分。
④除国家规定节假日、探亲假、带薪休假、因病住院及正常排班休息之外,年出勤率低于92%的,当年积分清零。
2.总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总分达80分以上为优秀。
护理部2012年6月10附件二:护理人员素质考核表姓名:出生日期:岗位:科室(部门):考核时间:自到在该考核部门工作时间:分值标准设置: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基本合格:2分不合格:1分1.工作业绩评分:1.1 专业能力定义:应用专业知识完成工作任务举例:理解力,贯彻医院护理理念应用护理程序专业知识水平清洁卫生和院内感染评价:1.2 承受能力评分:定义:在较高的压力和负荷下完成工作目标举例:对意外事故的反应集中注意力的能力稳重、稳健工作成绩的持续性评价:1.3 计划和组织能力评分:定义: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能合理组织安排举例:效率观念(时间、物质、经济)计划、组织有目标合作、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灵活性评价:2.社会能力2.1 与病人和家属交往评分:定义:个体交往的能力和意愿举例:信息交流促进自理根据场景和情况进行交往与沟通评价:2.2 合作评分:定义:与上级和同事共同完成本职工作举例:信息传播彼此信任批评和评判护理信息的识别愿意承担责任真实性、可靠性评价:3.个人能力3.1 自率与自主评分:定义:能确定工作任务,有合适的能力进行工作,进行检查举例:具有责任心自我负责的工作可提出解决问题和改善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创造性评价:3.2 学习和提高的愿望评分:定义:个人能力和知识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举例:对于新生事物思想开明、开放对工作有兴趣能自我反省愿意参加继续教育评价:4.其他(不强求填写)评价时间:试用期评价时填写:是否可以继续留用?是否考核者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此考核表内容已向我说明,我如果对此评价持有不同意见,我能够通过文字书面表达出来。
()同意()不同意,陈述如下:日期:被考核者签名:护理部主任日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