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 - 浅论域名的法律性质

域名 - 浅论域名的法律性质
域名 - 浅论域名的法律性质

浅论域名的法律性质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域名的价值越来越受人重视,而显现出的域名侵权纠纷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即在于人们对域名的法律性质认识不一,保护不力。因此,科学界定域名权的性质势在必行。

域名是一种智力成果和无形财产,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作为一个名词,域名的权利属性一直存在争议。域名应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将其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创设为一种具体的权利,如域名权或网域名名称权等,将更有利于理清域名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减少纷争的出现,更好地保护域名持有人的利益。

一、域名的涵义

在互联网上,计算机的位置是以IP地址的形式表示的。IP地址,由一串四个被句点隔开的数字组成,这些数字极难记忆。因些,在上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用字母代替数字,创建了域名系统,当用户输入域名,确立要访问的计算机后,由安装在访问主机上的域名系统负责自动完成域名与网址(IP)之间的转换。因此,我国信息产业部2004年9月28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把域名定义为:“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相对应。”

域名根据其构成分为不同的级别:顶级域名、二级域名和三级域名等。二级域名是相对于顶级而言的,在国际域名下,它是指域名注册人的网上名称,而在国家顶级域名下,它是指注册单位类别的符号。一般情况下,在把国际顶级域名作为一级域名的域名中,二级域名

被采用最有识别计算机功能的字符,在把国家顶级域名作为一级域名的域名中,三级域名被采用最有识别计算机功能的字符。

二、域名的特征

(一)标识性

人们设计域名就是为了用识别性标记来区分网络上的计算机,以方便人们的记忆和使用,域名呈个性化、形象化特征,商业域名往往与该用户的公司、品牌或主要营业性质直接相关。但域名的标识性与商标等传统标记的标识性又有不同,后者有较高的显著性要求,域名是用计算机识别,只需存在细微的差别即可,体现了较强的技术性特征。

(二)唯一性

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域名管理制度规定,每个域名只能对应网络环境下唯一的网络名称,现代科技技术不允许两个完全一致的域名同时存在于网络中。根据TCP/IP通信协议的规定,互联网上的每台计算机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IP地址,这就使得域名必然产生全球范围内的排他性,这种排他性是域名唯一性的延伸。

三、域名的法律性质

域名问题最初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但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域名具有了潜在的、巨大的商业价值,各种纠纷也随着产生。然而,迄今为止,尚无一个国家的立法对域名的法律性质予以明确规定,理论界就此问题也未达成过一致意见。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权利待定说

该说认为,在域名系统本身尚未发育成熟,还难以清楚地对其进行解构之前,可以先就域名对其他权利的影响以及与它们的关系、域名纠纷的解快等问题进行关注与研究,至于域名本身的法律性质以及与域名有关的权利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则应当暂时搁置,等条件充分时再定。

(二)权利否认说

有学者认为,域名只是一种由技术规范制约和保证运行的网络地址代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给予其所有人任何独立的知识产权。换言之,Internet域名所有人要想使其域名具备对抗其他使用者的效力,唯一的选择就是使其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或者其他标识。

(三)债权说

该观点认为,取得域名权的人在法律上没有排他的效力,本身无法对抗第三人,所以域名是一种注册者的债权。而注册机构赋予注册者在一定时间对特定域名有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可再缴纳费用而延长其使用期间,属于有偿取得使用权的契约,因此申请人通过注册所取得的仅仅是该域名在一定时间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注册机构在其未继续缴费或违反域名申请中的声明时,都可以撤销其域名。

(四)知识产权说

很多学者认为,域名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也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学者仅指出域名是一种知识产权,但未分析其特点,有的学者认为域名是一种商业标记,或者说域名持有者

对域名享有“经营标识权,……即禁止他人假冒的权利”。更多的学者认为域名和商标是有区别的,是一种全新的知识产权。

四、对于域名权性质的各种学说的分析

“权利待定说”虽然反映了学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法学研究的滞后。要构建逻辑上严密,理论上清晰的域名法律规则,权利待定说显然不是长远之计。

“权利否认说”的观点更多的是从域名的技术角度出发来论证,该观点显然没有全面考虑域名的属性,如域名的区别性、排他性等,所以最终导致片面强调域名的技术属性而忽略了它的法律属性,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客观的。

“债权说”和“权利否认说”一样没有全面考虑域名的属性。域名的权利客体实际上是申请人自行设计的智力成果,在获准注册的情况下,只要申请人是在合法状态下使用,其对域名的持续使用是否继续,完全可以凭申请人单方意志决定;另一方面,申请人在注册一个域名之后,不能在相同状态拥有的是不确定的大多数人,而不是特定的相对人。这些都不是债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说”通过对域名的专有性、时间性、创造性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并结合知识产权的特有属性进行比较,考虑到当前域名的实际发展情况及今后发展趋势,得出了域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结论。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目前为止最有说服力的观点,该观点既尊重客观实事,又充分考虑了今后法律发展趋势的必然性。

五、域名应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

(一)域名是一种智力成果和无形财产,它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

首先。域名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一个域名的产生往往要经过所有人仔细的斟酌、构思和选择,使自己所注册的域名能具有显著的标志和独特的含义,能够最大限度的吸引公众的眼球。如果企业仅以其企业名称作为域名,表面上看并未进行创造,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其创造性已经完成。所以,域名是注册人的智力成果。

其次,域名是企业的无形财产。企业在注册域名时。总是选择一个能表现自己企业特征的域名,或者就使用企业名称,这样一来,域名在互联网中成了企业名称的延伸,承载着企业的商誉,是企业在互联网中的窗口和代言人。正因为这个原因,域名往往能够给持有者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成为企业的无形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际上域名制度的协调是通过WIPO进行,这本身说明域名已成为“准知识产权”。

(二)域名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的主要区别之一是时间性。有形财产的所有权为无期限的权利,只有所有物本身消灭时,所有权才归于消灭。而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白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世界各国的域名制度都规定了域名持有人享有对域名的永久性独占支配权,但这种永久性独占支配权是以交纳年费为条件的,一旦持有人停止继续交纳费用,就要终止其域名使用。

这种制度跟商标权的到期续展制度在制度设计原理上是一致的,因此,笔者认为,域名权具有时间性。

(三)域名权的空间效力问题

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是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之一。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或实践中实行对等保护原则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而域名因其存在的环境互联网本身具有国际性,域名一旦在某国获得注册,其注册人在全世界范围的互联网中都可享有对该域名的独占支配权。因此,域名的无域性成了域名成为知识产权客体的一个主要障碍。

然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也不是绝对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明显不利于科技、文化和艺术的国际交流。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各国先后签订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采用国民待遇原则以作为知识产权地域性特点的补充。国民待遇原则使得一国承认或授予的知识产权,依据国际公约在第三国发生域外效力成为可能。到20世纪下半叶,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工业产权方面)统一化、国际化的趋向日益明显,从一定程度上动摇了知识产权的地域限制原则。因此,无地域性的域名作为一种新的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恰恰须应了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总结

综上所述,域名应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将其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创设为一种具体的权利,如域名权或网域名名称权等,将更有利于理清域名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减少纷争的出现,更好地保护域名持有人的利益。

2.3 网络域名及其管理(一)

2.3 网络域名及其管理(一) 【教材分析】 域名与域名管理是广东教育出版社的选修模块《网络技术应用》的第二章第三节的内容。设计授课时间为二课时,本节课为第一课时。主要内容为讲解域名、域名系统、域名空间和域名的构成并理解其管理。域名是因特网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学生将从技术的角度深入讨论网络域名的知识及管理思想。同时,这部分知识也是对IP地址学习的一个承接,同样体现了问题解决与“技术服务于人”的基本思想。 【学情分析】 本节课学生要有很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按照我的教学设计为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加之本节课的内容相对比较枯燥,难以理解,因此先安排他们课下预习书本,找出所要求的知识点。这对本校高一的学生能力要求应该能够做的到。然后针对学生的能力,课上设计几道题目来巩固本节知识点,这样的话学生的学习兴趣将会充分调动,并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 【涉及课标】 知道域名的概念和域名解析的基本过程,知道域名管理的办法及相应的重要管理机构。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域名的概念及其命名规则; (2)知道域名的管理办法和重要的管理机构; 情感目标: (1)培养学生规范使用域名的意识; (2)遵守信息法规,培养良好的信息情感和信息道德; 【教学重点】 域名、域名系统、域名空间、域名的构成。 【教学难点】 顶级域名与二级域名的命名方式 【教学方法】 演示法,自主学习、讨论、归纳知识点 本节内容以网络域名为主线,理论知识较多,与生活联系紧密,因此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尽量引导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获得新知。学生活动的安

排和教学事例的选择也要尽量贴近生活,便于学生理解,也更容易让学生用课堂所学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另外,按照新课改的要求,在课堂中通过小组合作和自主探索的学习方式加强对学生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的培养和自学能力的培养。 【教学准备】 【教学过程设计】 一、复习IP地址相关知识,引入新课 1、复习上节课IP地址的格式,分类情况及存在严重的分配不均问题 2、引出上网的方法:(IP地址和域名的关系) 我们如何使用IP地址呢? 复习IP可以定位互联网上的主机,如输入220.181.18.155可以定位百度搜索引擎,(登陆不同的网页需记忆不同的IP地址) 电话号码比较难记,一般大家都使用通讯薄(书面的或是电子的)来记录电话号码。IP地址更加难记,当我们需要访问某个主机时,同样可以在我们的计算机中找到一个“电子通讯薄”,即hosts文件。 大家可以用记事本在“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路径下打开hosts文件查看内部组成和内容(特别注意127.0.0.1和localhost等项目); 当我们要找某个自己的通讯薄中没有电话号码记录的人时,就需要寻求电话查号台(114)的帮助,而网络也一样,如果hosts中没有地址记录,就需要寻求网络域名系统的帮助了。 推出主题: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网络域名的法律保护

网络域名的法律保护 【摘要】:本文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理论为指导,对域名注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影响着整个社会生活,它的出现同时也引发一系列新问题,比如域名问题,域名与传统知识产权冲突问题也越来越显著。并且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纠纷,使域名问题引起了国际、国内有关人士的关注。本文通过对域名的介绍,分析域名与商标的矛盾及对恶意抢注如何裁决的问题进行探讨,强调应该加强对域名的保护,对于我国法律在认定域名与传统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权的问题上如何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利益进行讨论。 【关键词】:域名、互联网、商标、抢注、法律保护 当历史的车轮行驶到21世纪,有更多的人认识到了互联网的商业价值,与传统商业价值相比,互联网更具震撼力。虽然互联网上的商业运作仅几年而已,却成为了广大商家的竞争之地。 一、域名的法律特征和性质 域名,是一个企业或机构在国际互联网上表达的名称。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域名的解释,域名类似于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用于识别和定位互联网上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如何理解域名的含义、认识域名的性质是我们讨论对域名进行保护的关键。 域名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空间拓展的无限性。域名存在于因特网中,不受国界、地域、商品及服务的限制,在空间上具有无限性; 2、时间永久性。域名一旦注册并使用,它的存在具有永久性,没有期限限制; 3、专属和识别的绝对性。因特网的技术特征决定域名具有专属性,任何人注册取得域名,其他人都不能再注册和取得完全相同的域名,但可以存在相似的域名。 4、命名方法的规定性。域名的名称符号组合,要符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域名的这些特征和因特网的技术成熟发展,使得域名具有了市场价值,在逐步得到市场认可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患,比如其与传统知识产权、商标权就容易发生冲突。由于国内外尚无承认域名是一种权利的规定,因此当事人不能就域名归属提起确权诉讼,只能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而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二、域名注册存在的问题 域名作为商业标识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使得无论商家还是个人用户都逐渐认识域名所具有的商业价值,也就出现了很多使用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各类域名纠纷的出现在所难免。 1、域名与其他传统知识产权的冲突 国内外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是含在商业域名、域号形式之下的驰名商标权、注册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等传统商业标

域名 - 浅论域名的法律性质

浅论域名的法律性质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域名的价值越来越受人重视,而显现出的域名侵权纠纷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即在于人们对域名的法律性质认识不一,保护不力。因此,科学界定域名权的性质势在必行。 域名是一种智力成果和无形财产,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作为一个名词,域名的权利属性一直存在争议。域名应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将其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创设为一种具体的权利,如域名权或网域名名称权等,将更有利于理清域名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减少纷争的出现,更好地保护域名持有人的利益。 一、域名的涵义 在互联网上,计算机的位置是以IP地址的形式表示的。IP地址,由一串四个被句点隔开的数字组成,这些数字极难记忆。因些,在上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用字母代替数字,创建了域名系统,当用户输入域名,确立要访问的计算机后,由安装在访问主机上的域名系统负责自动完成域名与网址(IP)之间的转换。因此,我国信息产业部2004年9月28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把域名定义为:“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相对应。” 域名根据其构成分为不同的级别:顶级域名、二级域名和三级域名等。二级域名是相对于顶级而言的,在国际域名下,它是指域名注册人的网上名称,而在国家顶级域名下,它是指注册单位类别的符号。一般情况下,在把国际顶级域名作为一级域名的域名中,二级域名被采用最有识别计算机功能的字符,在把国家顶级域名作为一级域名的域名中,三级域名被采用最有识别计算机功能的字符。 二、域名的特征 (一)标识性

人们设计域名就是为了用识别性标记来区分网络上的计算机,以方便人们的记忆和使用,域名呈个性化、形象化特征,商业域名往往与该用户的公司、品牌或主要营业性质直接相关。但域名的标识性与商标等传统标记的标识性又有不同,后者有较高的显著性要求,域名是用计算机识别,只需存在细微的差别即可,体现了较强的技术性特征。 (二)唯一性 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域名管理制度规定,每个域名只能对应网络环境下唯一的网络名称,现代科技技术不允许两个完全一致的域名同时存在于网络中。根据TCP/IP通信协议的规定,互联网上的每台计算机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IP地址,这就使得域名必然产生全球范围内的排他性,这种排他性是域名唯一性的延伸。 三、域名的法律性质 域名问题最初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但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域名具有了潜在的、巨大的商业价值,各种纠纷也随着产生。然而,迄今为止,尚无一个国家的立法对域名的法律性质予以明确规定,理论界就此问题也未达成过一致意见。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权利待定说 该说认为,在域名系统本身尚未发育成熟,还难以清楚地对其进行解构之前,可以先就域名对其他权利的影响以及与它们的关系、域名纠纷的解快等问题进行关注与研究,至于域名本身的法律性质以及与域名有关的权利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则应当暂时搁置,等条件充分时再定。 (二)权利否认说

2.3网络域名及其管理——教案

2.3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教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2.3 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3.1因特网上的信息资源 教学目标: 1、掌握IP地址的分类、格式及子网掩码的作用 2、掌握域名的组成和格式、域名系统的作用 3、了解客户机域名服务器设置及互联网域名管理 4、了解什么是网络信息资源、网络信息资源的特点 5、掌握WWW信息资源、FTP资源 教学重、难点:IP地址类别,会判断IP格式正确与否,会判断网络号和主机号 2

一、IP地址及其管理 1、IP地址:采用TCP/IP协议接入因特网,为了使 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能够和其他计算机通信,需要有 一个全球都接受的方法来标识网上的计算机。因特网 上的每台主机都分配了一个唯一的地址,称为互联网 地址(Internet address)或IP地址(IP address),该 地址用在所有与该主机的通信中。 2、IP格式: IP 地址是由四个用小数点隔开的十进制整数组成的。 实际上,一个IP地址是一个32位的二进制数。每8 个位可以用一个十进制整数数字来表示,以简化人们 的记忆。 例如:某学校网络中的一台计算机IP地址为 202.112.81.34,则对应的二进制表示: 202.112.81.34 11001010.01110000.01010001.00100010 3、IP地址分类 二、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一)、域名和域名系统 同学们上网的时候在浏览器里有三种输入地址的方 活动一:判断以 下哪些IP地址 是不合法的。 191.37.256.71 21.252.366.184 134.21.78.234 10.0.0.1 活动二:将下列 IP地址进行分 类。 10.231.1.12 192.168.3.117 156.21.12.56 57.201,133.78 判断IP格式 正确与否 3

域名管理办法及法律保护对策

一、我国的现行的域名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我国于1997年5月30日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作为我国首部关于域名管理的行政规章,该域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1)国务院信息办及其常设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是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机构; (2)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域名,应当依照该办法办理; (3)CNNIC负责管理和运行中国顶级域名CN及CN以下的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这两种二级域名,并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确定三级以下(含三级)域名的管理单位; (4)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是独立法人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请域名; (5)在顶级域名既定的前提下,CNNIC负责建议二级域名的增设、撤销、更名,并由国务院信息办批准公布,三级域名必须根据命名原则申请注册; (6)域名注册申请人根据法定程序申请,并对其选择的域名负责,在其了解的范围内,保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 (7)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域名注册,不受理域名预留; (8)各级域名管理单位不负责任何与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引起纠纷的处理及其法律

责任; (9)注册域名实行有偿注册和年检制度,可以变更或注销域名,但不许转让域名或买卖域名; (10)当某个三级域名与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商标或企业名称相同时,若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持有方未提出异议,则域名持有方可继续使用其域名;若有异议,则域名管理单位为域名持有方保留30日域名服务,此后自动停止,其间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各级域名管理单位无关。 (11)在中国境内接入中国互联网络,而其注册的顶级域名不是CN,比如是某个国际通用顶级域名或某个外国域名,也必须在CNNIC登记备案。 二、我国对域名问题的法律保护对策 从国外的司法实践来看,仅仅依靠所谓的管理办法对域名的保护和域名纠纷的解决是很有限的,因此至少在一段时期内,对于域名问题还是应该依靠法律手段加以解决。但是,对于各种侵权行为,各国由于立法的差异而对侵权内容的认定各不相同,采取的保护办法也因此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我们只有立足国情,与国际相协调,修改和完善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才能对域名权加以有效的保护。目前世界各国均没有颁布有关域名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对策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在与域名权有关的各种知识产权法律作出相关规定,从而为域名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一些学者已经就保护域名权方面对我国立法工作提出了修改建议:

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一)

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一) 现代活动日益依赖于互联网,争夺网上的空间市场已经成为具有现代意识的实业家的商战战略。域名作为一种在因特网上的地址名称,在因特网蓬勃发展的今天,成为代表一个单位形象的标志,对域名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的研究也逐渐被人重视。 1.域名的法律特征 域名是因特网上地址的名称,又称网址。一个完整的域名由二个或二个以上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英文的句号“。(点)”来分隔。在一个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个点的右边部分称为顶级域名或一级域名,例如域名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中cn是顶级域名;最后一个点的左边部分称为二级域名,二级域名的左边部分称为三级域名,以此类推。例如,域名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中attorney是三级域名。 域名作为与传统类型的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域名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域名等权利。由于域名的经济价值,才发生抢注、囤注域名以及销售、购买、出借、质押、许可等域名交易现象。笔者认为,域名是地域空间上的知识产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是一种新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主要特征为: ◆无形性域名的载体是有形的(构成网络外部条件的计算机终端和缆线),但它本身是无形的,通过数字和文字来标识其互联网上的地址,以方便人们的记忆。没有域名和域名系统,就没有互联网。网络空间是独立的信息传播、交汇、衍生的空间,由于域名可为所有人创造无限的商机,从而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域名已形成一种无形财产权。 ◆排他性每个域名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网际地址。域名虽在网络上代表着所有者,具有类似商标的识别作用,但是它的排他性要比商标强烈得多。相同或相似商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在不同的商品类别上可由不同的人同时使用,域名则绝对排他,只能代表一个用户。 ◆认可性由于互联网是覆盖全球的计算机网络,使用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域名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注册后才可确权。在域名申请上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即只有申请注册的域名不与已注册的所有域名相同,才能获得注册。注册明确了域名权人、使用期、网络服务商等内容。 ◆地域性域名的地域性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的物理地域不同,是特殊的空间地域,只以网络为限,具有国际性。 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迅速普及,域名将成为单位的电子商标,虽然域名和商标都在各自的范畴内具有唯一性,并且在标识性、排他性功能方面具有共同之处。但域名和商标之间还是存在着区别,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两者的适用不同商标是用来标识商品和服务的,只能用在商品和服务上;而域名是为了方便人们使用互联网而创立的,是网络地址及电子邮件地址的识别标志。 (2)两者的构成不同商标是由文字,图案或其组合构成,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也属于侵权;而域名由字母或数字等构成,域名的唯一性是就其整体而言的,只要其中的某一级域名不同就不属于同一域名,域名的同一级中的字母或数字等不同,也不属于同一域名。 (3)两者具有标识性的基础不同根据国际通行的商标和服务分类体系,二个或二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标获得注册也是可能和合法的;同一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主体就相同商标分别享有权利都是常见的现象。域名的唯一性则是绝对的,即不论主体所从事的业务属何种类,也不管其是否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都不可能注册相同的域名。 (4)两者具有的排他性的基础不同已注册的商标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或在申请注册的地域范围之外,或是超出注册的有效期使用就不具有排他性,商品种类、地域性和时效性是商标排他性的依据。已注册的域名,只要缴纳域名注册费和相应的域名延续费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无限期地使用该域名,唯一性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是域名排他性的基础。

3网络域名及其管理——教案

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因特网上的信息资源 教学目标: 1、掌握IP地址的分类、格式及子网掩码的作用 2、掌握域名的组成和格式、域名系统的作用 3、了解客户机域名服务器设置及互联网域名管理 4、了解什么是网络信息资源、网络信息资源的特点 5、掌握WWW信息资源、FTP资源 教学重、难点:IP地址类别,会判断IP格式正确与否,会判断网络号和主机号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设计意图 一、IP地址及其管理 1、IP地址:采用TCP/IP协议接入因特网,为了使网上的每 一台主机都能够和其他计算机通信,需要有一个全球都接受的 方法来标识网上的计算机。因特网上的每台主机都分配了一个 唯一的地址,称为互联网地址(Internet address)或IP地址(IP address),该地址用在所有与该主机的通信中。 2、IP格式: IP 地址是由四个用小数点隔开的十进制整数组成的。实际上,一个IP地址是一个32位的二进制数。每8个位可以用一个十进制整数数字来表示,以简化人们的记忆。 3、例如:某学校网络中的一台计算机IP地址为,则对应的二进制表示: 4、 5、.地址分类活动一:判断以下 哪些IP地址是不合 法的。 活动二: 将下列IP地址进行 分类。 , 活动三:利用PING 命令,查看常用网 址的实际IP地址。 Ping 活动四:配置 IP设置,了解IP地 址的配置方法。 判断IP格式正 确与否

二、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一)、域名和域名系统 同学们上网的时候在浏览器里有三种输入地址的方法: 1、输入IP地址,如:、输入英文名称,如:、输入中文名称, 如:清华大学 其实计算机只能识别IP地址,但这种数对人来说太难记,于 是引入了后面两种方式(域名),当人们使用域名方式访问某 台远程主机时,计算机必须首先将域名“翻译”成对应的IP 地址,然后才能通过IP地址与该主机联系。这个翻译的过程 称为“域名解析”。反过来,由IP地址得出域名地址的过程称 为“域名反向解析”。因特网采用一种分布式分层机制的域名 系统DNS来使域名与IP地址之间的解析和反向解析能快速有 效地进行。 (二)、域名的组成 域名的基本格式: 主机名. 机构名. 网络名. 地区域或行业域名 (三)、客户机域名服务器的设置 以windows XP为例,桌面“网上邻居”右键--属性,在新打开的 窗口中的“本地连接”上右键--属性。 学生自学本部分知 识,最后总结归纳。

域名-各域名后缀有何差异

各域名后缀有何差异 不同后缀的域名有何不同,现在最通俗的域名类别可分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域名划分方式和管理机构不同。要解释什么是国际域名,什么是国内域名,还要从域名体系说起。 以下就是关系三类顶级域名的详细介绍: 顶级域名 第一类是类别顶级域名,共有7个,也就是现在通常说的国际域名。由于Internet最初是在美国发源的,因此最早的域名并无国家标识,人们按用途把它们分为几个大类,它们分别以不同的后缀结尾:.com(用于商业公司);.net(用于网络服务);.org(用于组织协会等);.gov(用于政府部门); .edu(用于教育机构);.mil(用于军事领域);.int(用于国际组织)。最初的域名体系也主要供美国使用,因此美国的企业、机构、政府部门等所用的都是“国际域名”,随着Internet向全世界的发展,.edu、.gov、.mil一般只被美国专用外,另外三类常用的域名.com、.org、.net则成为全世界通用,因此这类域名通常称为“国际域名”,直到现在仍然为世界各国所应用。 地理域名 第二类是地理顶级域名,共有24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码,例如.CN代表中国,.UK代表英国(详见全球国家/地区顶级地理域名后缀)。这样以.CN为后缀的域名就相应地叫做“国内域名”。与国际域名的后缀命名类似,在.cn顶级域名下也分设了不同意义的二级域,主

要包括类别域和行政区域,这样就是通常说的二级域名:可等二级域下三级注册域名,三级域名可分为两类: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划域名。 个性域名 国际互联网名称和编号分配公司(ICANN)2008年6月26日在巴黎年会上全票通过个性化域名方案,最早将于2009年开始会有根据自己公司名字为结尾的域名, 如.ibm、.hp、.qq、.baidu等等,一个形像的比喻就是这些域名结尾的所有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域名注册局。所以以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将会有无穷多的“国际域名”。 域名含义 这7个顶级域名的含义和注册管理机构如下: .aero,航空运输业专用,由比利时国际航空通信技术协会(SITA)负责; .biz,可以替代.com的通用域名,监督机构是JVTeam; .coop,商业合作社专用,由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全国合作商业协会(NCBA)负责管理; .info,可以替代.net的通用域名,由19个因特网域名注册公司联合成立的Afilias负责; .museum,博物馆专用,由博物馆域名管理协会(MDMA)监督; .name,是个人网站的专用域名,由英国的“环球姓名注册”(GlobeNameRegistry)负责; .pro,医生和律师等职业专用,监督机构是爱尔兰都柏林的一家网络域名公司“职业注册”(RegistryPro)。 1. 域名安全与产权方面来说:一定要正确填写域名的所有人(这项非常重要,是关系到域名的产权问题及以后的域名过户、转移注册商等问题)、注册联系人及身份证、管理联系邮箱(邮箱必须是经常使用的,以便续费的时收到提醒通知); 如果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及时更新。

域名纠纷案件之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1999年9月《WIPO保护驰名商标联合建议》的解释,域名是指代表国际互联网数字地址的字母数字串。 域名至少包括两个部分:顶级域名和二级域名。顶级域名是用以识别域名所属类别、应用范围、注册国等公用信息的代码,如“.cn”、“.com”等。二级域名则是域名注册人自己设计的、能够体现其特殊性的字符串。 因此,域名既是网络定位的技术手段,又具有商业标识的社会功能。随着对域名商业价值的日益重视,近年来,“傍名牌”现象也逐渐从有形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延伸到了网络文化产业,本案就是在网络环境下国内文化品牌维权的一个典型案例。 一、关于域名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 为正确审理案件,准确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七条第一款明确了审理此类纠纷所依据的实体法规范:“人民法院在审理域名纠纷案件中,对符合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构成侵权的,应当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据此,域名纠纷中构成侵权所适用的法律包括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构成不正当竞争所适用的法律则是民法通则第四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 二、如何确定域名纠纷中的侵权主体

在域名纠纷案件中,侵权主体一般是实际使用讼争域名的人,与域名注册人不完全一致,这就给法院正确认定侵权主体增加了难度。因此,原告提供的域名查询结果仅具有初步的证明效力,如有其他证据证明域名注册人与域名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就不能认定域名注册人为侵权主体。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域名实际使用人的其他证据还包括网站的ICP 备案登记信息、网页上标示的联系人等信息、网站版权页上显示的“×××版权所有”信息等。其中,备案登记信息对于认定域名实际使用人具有较为直接的证明效力。尤其对于经营性网站而言,因国家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其实行许可制度,故可根据ICP 备案登记信息来确定侵权主体。但是,非经营性网站实行的是备案制度,其备案系网站经营者自行在网上进行,备案部门对该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审核,故非经营性网站的ICP备案信息不具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确认的效力,仅具有初步的证据效力。 在本案中,还出现了“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的主办单位姓名为“林阳”,但身份证栏中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姓名实为“王林阳”的情况。为此,二审法院还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在网站备案中查实主办单位的准确名称,严格按照相关的身份证明进行备案。 如果你挑选域名的时候,发现你想要的域名.com和.cn的后缀都已经被他人注册了,但是这个域名你很喜欢怎么办,那只有换其他的后缀或者是花钱找到所有者去购买域名了。 域名购买的流程其实并不复杂,选择自己喜欢的,直接购买就可以,或者可以上汇桔网直接按条件筛选自己心仪的域名进行交易。

关于域名及域名权的探讨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为填补“数字鸿沟”,更致力于因特网的建设。与因特网的飞速发展相对应的是域名注册的迅猛增长,到2001年2月16日,全球已经有35,244,448个注册域名,而1991年7月只有645个,1995年底也仅有15万个 .据估计,全球周平均域名注册量约为21,000个。中国到2000年底上网计算机达892万台,。cn下注册的域名超过12万,www站点则超过26万 . 随着因特网和域名注册的迅速发展,域名争端也随之大量涌现,特别是域名侵害商标权纠纷成为知识产权界及其他各界关注的焦点。国外学者对此已经做了大量研究,各国域名注册机构也都制定了一些处理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规则。然而域名争端并不仅限于域名与商标的权利冲突,各种新型的域名争端不断出现,暴露出域名及其管理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法律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域名争端,如何重构一个科学统一的域名管理体系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法律课题,它关系到因特网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拟就域名及其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些研究和探讨。 域名和域名权 (一)域名 在由若干计算机互联而形成的因特网上,每个主机(host)或局域网(Intranet)都被分配一个独一无二的地址,该地址依据因特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分配,因而被称为因特网协议地址(简称IP地址)。IP地址原由一组32位二进制数字组成,经计算机换算成相应的十进制数字后由实点(﹒)分隔成4个部分,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

IP地址为192.91.247.53.早期因特网用户就是通过IP地址访问因特网上的其他计算机。然而IP地址难以记忆,不利于因特网的应用和推广,域名(Domain Name)因此应运而生。域名由文字、数字和连接符(-)等字符符号组成,与IP地址相对应,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域名为http://www.wipo.int.由于域名具有语词意义,易于理解和记忆,因特网用户只要输入一个域名,计算机就会将其自动解析成与之相对应的IP地址,并自动在因特网上寻找该IP地址所代表的计算机,从而实现互联。因此,域名只是易于辩识、记忆的与IP地址相对应的因特网地址而已,IP 地址才是因特网上真正的地址 . (二)域名层次结构 每一个域名均由多重层次组成,组成域名的多重层次根据其性质可以分成三部分:前缀、中心域名和后缀。以上海律师协会的域名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为例,http://www.为前缀,其中http表示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www.表示全球网络(world wide web);lawyers是中心域名,它是整个域名的实体部分,是上海律师协会在因特网上的身份代表;。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则是后缀,其中。com是类别后缀,表示商业、营利组织,.cn是国家代码后缀,表示中国。 在域名的前缀中,以http://www.和http://最为常见,此外还有ftp://、telnet://等等,由于绝大多数域名的前缀是http://www.,很多人不认为其是域名的组成部分 .中心域名由域名注册人根据域名注册规则自由选定。后缀则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形式多样。 因特网发源于美国,在美国注册的域名通常分为两个层次,美国人根据其位置次序,依次称为顶级域名(即TLD,Top Level Domain)和二级域名(即SLD,Second Level

2.3网络域名及其管理——教案

2.3 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3.1因特网上的信息资源 教学目标: 1、掌握IP地址的分类、格式及子网掩码的作用 2、掌握域名的组成和格式、域名系统的作用 3、了解客户机域名服务器设置及互联网域名管理 4、了解什么是网络信息资源、网络信息资源的特点 5、掌握WWW信息资源、FTP资源 教学重、难点:IP地址类别,会判断IP格式正确与否,会判断网络号和主机号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设计意图一、IP地址及其管理 1、IP地址:采用TCP/IP协议接入因特网,为了使网上的每 一台主机都能够和其他计算机通信,需要有一个全球都接受 的方法来标识网上的计算机。因特网上的每台主机都分配了 一个唯一的地址,称为互联网地址(Internet address)或IP地址(IP address),该地址用在所有与该主机的通信中。 2、IP格式: IP 地址是由四个用小数点隔开的十进制整数组成的。实际上,一个IP地址是一个32位的二进制数。每8个位可以用一个十进制整数数字来表示,以简化人们的记忆。 例如:某学校网络中的一台计算机IP地址为202.112.81.34,则对应的二进制表示: 202.112.81.34 11001010.01110000.01010001.00100010 3、IP地址分类活动一:判断以下 哪些IP地址是不 合法的。 191.37.256.71 21.252.366.184 134.21.78.234 10.0.0.1 判断IP格式正 确与否

二、网络域名及其管理 (一)、域名和域名系统 同学们上网的时候在浏览器里有三种输入地址的方法: 1、输入IP地址,如:166.111.4.100 2、输入英文名称,如: 3、输入中文名称,如:清华大学 其实计算机只能识别IP地址,但这种数对人来说太难记,于是引入了后面两种方式(域名),当人们使用域名方式访问某台远程主机时,计算机必须首先将域名“翻译”成对应的IP 地址,然后才能通过IP地址与该主机联系。这个翻译的过程称为“域名解析”。反过来,由IP地址得出域名地址的过程称为“域名反向解析”。因特网采用一种分布式分层机制的域名系统DNS来使域名与IP地址之间的解析和反向解析能快速有效地进行。 (二)、域名的组成 域名的基本格式: 主机名 . 机构名 . 网络名 . 地区域或行业域名 (三)、客户机域名服务器的设置 以windows XP为例,桌面“网上邻居”右键--属性,在新打开的窗口中的“本地连接”上右键--属性。活动二:将下列IP 地址进行分类。 10.231.1.12 192.168.3.117 156.21.12.56 57.201,133.78 活动三:利用PING 命令,查看常用网址的实际IP地址。 Ping

域名及其法律保护

域名及其法律保护 任自力 随着因特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域名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与争论的焦点。域名最初的设计目的为了方便络用户之间的信息传递,其基本功能是确定址、实现计算机的络化。尽管随着页、络搜索引擎等技术的出现,域名作为一种络身份识别符号的重要地位已经有所下降,但作为一种络资源定位方法,其重大的社会意义与价值却是任何人都不能忽视的,尤其是在一些域名衍生出“上商标”的标识性功能之后。 一、域名的含义、性质与法律特征 (一)域名的概念 关于域名(Domain Name)的概念,立法上并未有统一的规定,学理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理解,诸如,“域名是指与因特上数码相应的字母数字混合语符列”;“域名,又称址,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因特的人在因特上的”;“域名是联接到国际互联上的计算机的,它们是为了便于人们发电子邮件或访问某个站而设计的”;“域名,其实是因特协议(IP)的一种容易记忆的字符串,它对应的是纯数字的”;“域名就是指Internet用户用以确定其在上的位置,并与其IP相对应的名称” 等。根据中国互联络信息中心(CNNIC)的解释,“从技术上讲,域名只是因特中用于解决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可以说只是一个技术名词……,从商界看,域名已被誉为的上商标”。 上述对域名的理解或者偏重于进行技术性阐释,或者未能揭示出域名的独特功能,故均有失准确。笔者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域名是指域名所有人拥有的用于计算机定位和身份识别的络。 (二)域名的结构及其主要类型 根据现行域名规则,一个完整的域名通常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左边是由TCP/IP 协议种类(例如超文本络协议)和万维代码所构成的无识别性的通用前缀部分,右边是由英文中的句点“.”依次隔开的顶级(一级)、二级、三级甚至四级域名代码所构成的域名代码部分,如HYPERLINK “:s://” :s:// (北京大学域名),HYPERLINK “:s://” :s:// (微软公司域名)。一个域名中最后一个“.”右边的部分称为顶级(一级)域名代码,最后一个“.”左边的部分称为二级域名代码,二级域名代码左边的部分依次分别为三级、四级等域名代码。一个域名从整体上看,从右向左、由循序降级的多级别域名代码所组成,域名的区别性或识别

域名权是什么及其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域名最初只是因特网上与IP地址配对的地址,仅仅起着网络定位器的作用。但是由于域名同时又具有唯一性、稀缺性、标识性、价值性等法律特征,域名能够给其注册者带来商业价值,注册者对域名拥有排它的支配权,而且可以转让给他人。 这种注册者对域名的拥有权,我们不妨称之为域名权。那么域名权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呢? 从域名的价值性可以看出,域名权与物权和知识产权最相接近。但是从两者的客体看,物权的客体是有体物,域名则为无体物,因而域名权不能由物权法调整。 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商业信誉,域名基于注册而产生,一般域名并非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智力成果,但是域名具有标识性和价值性,与商标权有许多相似之处。 当然,商标权与域名权又有许多不同之处: 首先,域名具有国际性,是超地域的,而商标具有地域性,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商标权只能在授予该项权利的国家内受到保护,如欲在他国亦享有商标权,必须按照这些国家的商标法律依法注册方可。

其次,域名具有唯一性,且在全球范围内是独一无二的,而商标通常只能在某一个或几个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以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同时使用,并为不同的商标所有人所享有。再次,商标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而域名却只能由文字及数字组成。因此有人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域名作为一个独立范畴由知识产权法调整 . 但是,域名的唯一性是指域名整体而言,若就其具有标识功能的中心域名而言,则并非唯一的。 域名的国际性也仅是局限在类别顶级域名下注册的域名,由于类别顶级域名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多的域名已经注册在国家、地区代码顶级域名下,域名注册者也必须象注册商标一样向不同国家、地区的域名注册机构申请域名注册。 而且,很多域名争端是由于现行不合理的域名注册体系造成的,域名的上述特征也是在现行不合理的域名注册体系下产生的,并不是域名自身内在的特征。 因而笔者认为,域名的上述特征并不妨碍将域名权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个独立范畴,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快建立一个科学统一的域名注册体系和域名管理体系,确认域名权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域名权,并依法界定域名权与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之间的关系。 如果你挑选域名的时候,发现你想要的域名.com和.cn的后缀都已经被他人注册了,

互联网域名的法律归属及权利享有之我见

罗澍 (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4)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发行的《cnnic通讯》1999年1月记载,1998年3 月一个月内,世界上注册了17.93万个通用顶级域名,平均每天注册5977个域名,每分钟25个,这个记录正在以每月7%的速度增长,中国国内域名注册的数量,从1996年底之前累计的300多个,至1998年11月猛增到1.66万个,每月主张速度为10%。人们之所以如此青睐域名在于它具有价值。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域名被誉为“企业的网上商标”。但是域名的本质是什么?它的法律归属何在?域名持有人对域名享有怎样的权利?以及域名持有人对这种权利如何取得、行使和救济?本文就这些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域名的性质 域名的产生归根到底来源于网络的发展。网络空间中人们间相互交往不是以“人”为识别单位的,它需要为每一台联网的机器编制一特定的代码作为识别标记符。最初的代码是可以为机器直接识别的二进制代码,即由“0”和“!”组成的一系列符号。随着联网机器的增多,这种代码表现出不容易识别记忆,而且输入时容易出错等缺陷,科学家为此开发了一种程序使机器操作者输入某一种由自然语言文字组成的表识符(host name,主机名),再由机器自动转换成特定的二进制代码后执行。后来,随着“网络之网”(不同网络间的互联)的实现和tcp/ip(transfer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协议的采用,产生了ip地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或internet number),即在ip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介于二进制代码与主机名间的中间环节表识符号,它以四组用“.”隔开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的internet 地址,如201.115.173.88。但是ip地址不便于记忆,于是域名服务dns(domain name service)系统提供了一种映射网络地址号码的服务,将一种以容易为人所识别并记忆,且在一定程度上与现实生活中特定人的形象相联系的普通语言文字为符号,按一定规则进行组合从而使没有任何含义的数字对应为有含义的域名并提供自动映射转换。 所谓域名,根据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是指由任何域名注册员、域名登记机构或其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或分配的任何包括文字与数字的名称,作为互联网网络上电子地址的一部分。那么,域名到底是什么呢?有人从技术角度认为域名是internet中解决地址对应的一种手段;有人从社会角度认为域名已成为虚拟空间的一种文化;从商业和法律角度看,域名被视为“电子商标”、商誉(good will)的一部分或一种企业名称;对网民而言,域名是他们认知网页所有人及其业务的唯一指示器;而对域名使用者来说,域名是他在往来空间的身份表识符号和人格形象的鉴别符号。以上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域名的特点或功能,但是笔者认为域名本质上是一种资源,一种空间地址资源。 internet网络通常被视为一种虚拟空间或电子空间(cyberspace),从表面上看好象是一种没有任何限制和止境的无法捉摸的空间,但是,当这种空间被人们开发出来,并赋予特殊价值的时候,人们会深切感受到无论这种空间多么庞大,它总是有限的,至少在某一特定阶段它是有限的。这种有限一方面来自于技术手段本身的局限性,一方面来自于域名构成的有限性。目前,域名所对应的ip地址的每一组由阿拉伯数字0~255中的任何一整数组成,分别对应于8位二进制代码,构成ip地址的四组数字最多为12位阿拉伯数字,它们对应于32位二进制代码,这样就可以形成近43亿的地址。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技术的应用,一种空间被人们开发出来,它主要以分化成的空间地址的形式来表现,这种地址是有限的,虽然通过技术水平的提高,我们可能会开发出更多的空间地址,但是在某一特定阶段,这种地址总是有限的。另外,我们之所以能够继续开发更多的地址是因为这种空间作为一种资源的客观存在。这种空间的分化结果和特定语言文字相结合,而这种结合所形成的正是域名,它对于该域名的持有人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持有人就会对此主张权利并排斥他人侵害。可见这些都是建立在承认域名的空间地址资源本质论基础上的。

2.3_网络域名及其管理(学案)

2.3 《网络域名及其管理》学案 一、学习目标 1.了解域名的概念和域名解析的基本过程。 2. 了解域名管理的办法及相应的重要管理机构。 二、学习重点 域名的概念及组成,域名解析的基本过程。 三、学习难点 顶级域名与二级域名的命名方式。 四、学习方法建议 查阅教学平台相关资料自主学习、分析讲授。 五、学习内容: (一)域名与域名系统 1、在地址栏分别输入: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166.111.4.100 10.155.44.254 清华大学东莞大朗中学 网特网上,这些具有自然语言特征、方便记忆的文本字符串(如: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称为“域名”。相比之下,它比一长串的IP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对应的IP:166.111.4.100)容易记忆。而其中文名称如“清华大学”是中文域名(中文域名要到相关的中文域名网站如:3721网注册)。通常所说的域名是指英文域名。 2、域名系统 虽然域名方便记忆,但网络本身只认识二进制的IP地址,因此,当人们使用域名方式访问某台远程主机时,必须首先将域名“翻译”成对应的IP地址,然后才能通过IP 地址与该主机联系。

3、域名的组成 域名的取名是分层的,一个完整的域名由多级域名组成,每级域名之间用“.”分隔。其基本格式是: 主机名.机构名.网络名.地区域名或行业域名如:清华大学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4、域名空间 众多的域名组成一个巨大的域名空间,按照域名的分层机制,可以把这个空间的结构看作一棵倒向生长的树。 5、举例分析 (1)分析域名: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共有4个子域,每个子域由"."分开。 ·第1个域为主机名www,注意:主机名是由管理员设定的,并不是所有的域名都是以www开头; ·了解域名的方法是从右向左看子域。域名的结构是为了使每一个子域都告诉你一些有关计算机的信息。最右边的子域叫做顶级域名,它是最常用的,当你往左边读时,子域就变得愈加专门化。 -顶级域名cn告诉我们计算机位于中国(我们将在下面解释各种顶级域名的含义); - 子域edu告诉我们计算机属于中国教育科研网(网络名); - 子域tsinghua告诉我们计算机还属于清华大学校园网(网络名); - 子域cs告诉我们计算机属于清华大学中的计算机科学系(机构名); - 最后一个最左边的子域告诉我们这个计算机名的名称是WWW(主机名)。 (2)请分析以下域名: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域名的结构和主要类型

域名的结构和主要类型 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地址,是企业在虚拟世界的门牌号码。用户可以通过该地址找到企业在网上的门户网站。同时,域名作为企业的标志,具有很强的标识性,代表着企业的商誉。 域名的结构 从因特网的管理角度看,域名就是因特网主机的地址,由它可转换为该主机在因特网中的物理位置。但随着因特网中商业活动的急剧增加,域名的实际意义已经远远超出地址的作用。主机都是有所属单位的,所以域名也就是主机所属单位在网络空间中的永久地址和名称。 对于企业来说,它就是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宣传等活动的标识,与人们经常使用的企业名称和商标具有类似的作用。实际应用中,许多企业都是以其名称或主要产品的商标作为域名的。当然,有很多是使用缩写的形式。这样,人们在因特网中就很容易找到该企业的主页,查询到有关的商业信息,增强该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尽管域名尚未被明确赋予法律上的意义,但它实质上是类似于企业名称和商标的一种工业产权,是网络中重要的无形资产,蕴含着很高的商业价值。甚至可以说,域名将成为“下世纪商业信息空间一个重要的“‘制空权’”。 域名的命名由4个部分组成,其中最右边的组成部分称为最高层域名,或称顶级域名,以两个字母表示世界各国的国名,另外有6个以3个字母命名的顶级域,其中COM(商业

机构)、ORG(事业机构)和NET(网络服务机构)作为国际通用顶级域名,因其影响范围大,尤其是COM,在它们下面注册的二级域名最具商业价值。另外3个用在美国表示行业。 域名的主要类型 根据现行域名规则,一个完整的域名通常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左边是由TCP/IP协议种类(例如超文本网络协议http)和万维网代码所构成的无识别性的通用前缀部分,右边是由英文中的句点“.”依次隔开的顶级(一级)、二级、三级甚至四级域名代码所构成的域名代码部分,如HYPERLINK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北京大学域名); HYPERLINK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微软公司域名)。一个域名中最后一个“.”右边的部分称为顶级(一级)域名代码,最后一个“.”左边的部分称为二级域名代码,二级域名代码左边的部分依次分别为三级、四级等域名代码。一个域名从整体上看,从右向左、由循序降级的多级别域名代码所组成,域名的区别性或识别性主要来于注册人的自用域名代码,如HYPERLINK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中的三级域名代码pku和HYPERLINK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659410.html, 中的二级域名代码microsoft 等。 根据现行域名管理规则,顶级域名代码主要有二类:一类为国别域名代码,分别对应各个国家或地区,如中国为cn,美国为us,日本为jp,中国香港为hk等;一类为类别顶级域名代码,具体分为com(工商业实体)、net(网络服务实体)、org(非营利组织)、mil(军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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