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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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符号与含义

债务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符号与含义

一、债务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符号与含义(一)适用范围债务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反映债务人按期足额偿付所有债务本息的能力及其相对风险程度,其适用对象为国内各类企业。

(二)符号及含义债务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

等级含义如下: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AAA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AAA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偿还债务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

BBB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违约风险较高。

BBB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大地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很高。

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度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极高。

CCC在破产或重组时可获得保护较小,基本不能保证偿还债务。

CCC不能偿还债务。

注: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二、担保机构信用等级符号及含义(一)适用范围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是对担保机构代偿能力的评价。

其适用对象为开展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

(二)符号及含义担保机构信用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

等级含义如下:代偿能力最强,违约风险最小。

AAAAA代偿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很小。

A代偿能力较强,较易受内外部因素不利变化的影响,违约风险较小。

代偿能力一般,易受内外部因素不利变化的影响,违约风险一般。

BBBBB代偿能力较弱,受内外部因素不利变化的影响大,有一定违约风险。

B代偿能力较差,违约风险较大。

代偿能力很差,违约风险很大。

CCCCC代偿能力极差,违约风险极大。

C濒临破产,没有代偿能力。

注:除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但不包括AAA+。

信用评级-主体信用评级方法(PPT 62张)

信用评级-主体信用评级方法(PPT 62张)

2.2行业状况
主要关注行业的基本特征、产业政策、供求及价格、行业地位和行业竞争状况等
产业政策
国民经济中的所有行业大致可分为支持发展的行业、一般性行业和限制发展的行 产业政策会对行业内部不同的企业构成不同影响,应差别分析和对待。
分析时首先要判断受评主体所处行业是否能获得相关国家政策支持,其次要关注 体政策和政策变化趋势,判断对行业内企业的影响,最后综合判断产业政策对受评主 行业和企业的未来经营、盈利、发展的影响及其程度。
2.1经营环境
区域经济环境
对制造业来说,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产业配套效应方面的综合表现关系到 产原料、辅料及其他生产要素供应的便利程度和成本,也会影响到企业产品销售的市 状况和政府财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未来 空间及政府支持的力度和可能性。同时,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状况、人文文化、人才储 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等也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1.2主体信用的历史和未来
(2)金融机构的自身风险分析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的竞争地位、资本实力和结构、
力、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资金来源和流动性。外部支持因素包括金融机构的股东或
团、政府的支持。在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分析中,要充分考虑和分析金融机构相关
否达到了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和分析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和分布状态,以及组合信用
进一步把1-5统称为个体风险,则简化为个体风险和外部支持。
以制造业为例,说明其主要评级要素。
第二节、工商企业主体信用评级要素
2.1经营环境
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和区域经济环境现状及未来趋势的分析,判断其对受评主体 业及上下游行业未来运行状况的影响。 宏观经济环境
分析的重点是了解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受评行业未来的产品或服务需求、原料供 格、外部融资环境等方面的影响,需要关注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 势。在宏观经济运行状态方面主要考察: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GDP增长速度 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情况、物价指数等方面的指标。国家宏观 策主要考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等。

地方政府债务信用评级体系构建——以河南省实证数据为例

地方政府债务信用评级体系构建——以河南省实证数据为例

2020年第12期总第263期征信CREDIT REFERENCENo.122020Serial No.263收稿日期:2020-07-29作者简介:李沫霖(1987—),男,河南郑州人,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政策理论。

地方政府债务信用评级体系构建——以河南省实证数据为例李沫霖(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郑州450018)摘要:对地方政府债务信用风险的研究有助于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以河南省地方政府债务的实证数据为基础,选择利用KMV 模型计算出违约距离和违约率,并将其引入到地方政府债务信用评级体系中,能够更好地促进融资平台健康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信用风险;KMV 模型;信用评级体系;河南省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47X (2020)12-0056-0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地方政府债务的信用风险对我国社会经济可能造成严重影响。

截至2020年4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30402亿元,规模较大、结构复杂,在经历了规范性整顿后,地方政府大量的隐性负债仍然存在。

研究地方政府债务信用风险,探索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和地方政府债务信用风险防范工具,以及基于此而建立的信用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防范,尤其是管理隐性负债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1]。

本文致力于探索信用监管手段支撑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工具的理论原则与路径。

当前,国内外鲜有文献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的信用监管问题,特别是财税领域信用体系的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理论层面的研究探讨,难以有效指导实践。

本文试图实现三个目标:研究结果将完善我国地方财政投融资理论,为地方融资平台未来转型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信用风险为研究对象,解析地方政府债务平台的运营能力和风险成因,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创新发展的路径选择;从外部评级及市场角度来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的信用水平及变化,尝试将KMV 模型引入地方政府债务评级体系中。

城投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方法

城投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方法

城投行业信用评级方法城投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方法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8.1.31城投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方法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从监管层定义看,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引自银监会[2010]19号),该定义相对客观、中性;从各地政府定义看,指以政府出资和资源为基础,以市场化方式运作,承担城乡和经济功能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任务的公司(引自《天津市特定目的公司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定义相对偏重城投企业的职能;从公众的定义看,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肥瘠不一的项目(引自《财经》),该定义相对偏重于城投企业的融资风险。

地方政府通过一些与其有较紧密联系的城市建设投资类企业(也称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城投类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以筹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债券的本息由项目的收益及政府补贴进行偿还,这类企业发行的债券统称为“城投债”。

城投类企业其业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类:1、公益性业务指由政府财政投资建设并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无收费机制、无资金流入的业务,主要包括城市敞开式道路、城市绿化、教育、医疗机构等项目。

其基本运营模式是:城投企业作为投资平台,按照政府投资运作模式进行,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

2、半公益性业务有收费机制和资金流入,具有潜在的利润,但因市场、其政策及收费价格等因素,无法收回成本的业务,该类业务附带部分公益性,具有不够明显的经济效益,如:保障性住房、煤气、自来水、热力、地铁、公交等项目。

3、经营性业务有足够资金流入和完善的收费机制,可通过市场实现盈利或平衡的业务,如:房屋租赁、土地一级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桥梁等。

信用评级管理规定(3篇)

信用评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规范信用评级活动,加强信用评级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用评级,是指评级机构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债务人或债务工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公开评级结果的活动。

第三条信用评级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审慎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评级市场的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评级机构、评级从业人员、评级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信用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信用评级活动的评级机构、评级从业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

第二章评级机构第七条评级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设立评级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评级从业人员;(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五)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评级机构设立程序:(一)拟设立评级机构的企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设立评级机构的申请;(二)中国人民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三)申请人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用评级业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信用评级业务。

第十条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评级活动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一条评级机构应当对评级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评级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十二条评级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级结果,不得泄露评级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评级机构应当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评级业务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评级从业人员第十四条评级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人员,包括评级分析师、评级经理、评级顾问等。

信用评级方法及其应用

信用评级方法及其应用

信用评级方法及其应用信用评级是指对借款人、企业、金融机构或国家等主体进行信用状况评估的一种方法。

它通过对主体的信用历史、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分析,给予评级等级以评估其偿还能力和信用风险。

本文将介绍信用评级的常见方法,并探讨其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

一、信用评级的常见方法1.1 主观评级方法主观评级方法是根据经验判断和专业分析,评估主体的信用状况。

评级人员通过收集和分析主体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资料,以及与主体相关的宏观经济指标等,综合判断出评级等级。

主观评级方法具有灵活性和综合性的优点,但由于主观因素较多,评级结果可能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稳定性。

1.2 客观评级方法客观评级方法是基于统计模型和数据分析的方法,依靠大量历史数据和数学模型来评估主体的信用状况。

常见的客观评级方法包括违约概率模型、Logistic回归模型等。

客观评级方法相对客观和科学,但需要大量数据支持,并且通常只适用于特定领域或行业。

1.3 综合评级方法综合评级方法是将主观评级方法和客观评级方法相结合,充分利用两种方法的优点,提高评级准确性和稳定性。

综合评级方法常用的技术包括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通过对大量数据和模型进行分析和计算,得出评级结果。

综合评级方法相对较为准确和稳定,适用于各类主体的评级需求。

二、信用评级的应用2.1 金融行业在金融行业中,信用评级被广泛应用于银行融资、债券发行、投资管理等业务环节。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来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降低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会委托评级机构对债券进行评级,提高投资者对债券的信任度,降低发行成本。

投资管理机构则通过信用评级来选择优质债券和投资标的,降低投资风险。

2.2 企业管理信用评级在企业管理中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企业可以通过对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客户进行信用评级,选择与之合作的对象,降低风险。

同时,企业自身的信用评级也是重要的参考指标,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加强与金融机构、投资者的合作机会。

中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模型2015

中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模型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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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级技术主体规范—地方政府—评级模型
全地区政府综合财力——与地方财政收入、 土地出让收入等其他衡量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本文主要包括五部分: 一、模型形式及算法 二、模型指标 三、模型指标评价标准 四、模型权重 五、模型级别调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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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级技术主体规范—地方政府—评级模型
一、模型形式及算法
中债资信地方政府自身(个体)信用评级模型旨在通过专家打分确定地方政府自身(个 体)信用等级,该模型采用了线性加和形式,具有易解释、易调整、直观透明的优点。模型 的构建过程分为两步进行: (1)基于结构化模型思路,结合地方政府可偿债资金、债务规模 数据的面板数据回归和高斯混合模型方法测算地方政府的违约概率, 然后得到地方政府的初 步级别(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偿债资金模型” ) ,专家依据上述地方政府的初步级别来确定和 获取地方政府评级标准; (2)通过对测算级别与指标池中的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选出需要 加入最终模型的指标, 并利用优化算法估计各指标的权重, 从而形成中债资信地方政府信用 评级模型。 按照中债资信的地方政府评级方法,中债资信对地方政府进行评级时,以经济实力、财 政实力、债务状况、政府管理的综合平衡确定受评政府的信用等级。中债资信认为,对于省 /直辖市级政府与地级/县级政府,上述评价要素对信用等级的影响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如果 评级模型赋予上述评价要素以固定权重, 则该模型将难以适合所有行政级别的地方政府。 因 此,在本评级模型中,中债资信依据受评地方政府的行政级别对经济实力、财政实力、债务 状况、政府管理赋予可变权重。 中债资信地方政府自身信用评级模型包含了反映地方政府经济实力、 财政实力、 债务状 况以及政府治理的定性、定量评价指标。定性、定量评价指标的分值分别通过专家打分和插 值方法得到。模型所得出的最终分值为定性、定量评价指标分值的加权平均。具体模型形式 如下:

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

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

评级技术主体规范编码:P-J-Z-0033-F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2013年9月版)1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摘要地方政府是指在一个国家的部分区域内行使行政权力且不拥有主权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提供社会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维持社会的秩序,实现社会管理,具有高度的公共属性。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称“预算法”)的制约,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尚不允许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

但是现实中,地方政府利用融资平台或其他途径举借大量政府性债务,因此,尽管目前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举债,但是基于现实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以及未来地方政府可能直接举债,有必要对地方政府主体偿还债务能力与偿债意愿进行评价。

为帮助受评对象、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理解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债资信”)对地方政府主体进行信用评级的基本思路、了解评级时重点参考的评级要素、提高信用评级的透明度,中债资信制定了本信用评级方法。

地方政府是一类特殊的受评主体,在评级思路、评级要素等方面,与其他工商企业不同。

第一、从国家行政体制形式上来看,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在政治上不具有独立性,是中央政府派出机构;在经济层面上,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处于由中央主导的经济分权进程中,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较充分的经济发展自主权。

这种特殊的体制下,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的关系评价存在争议。

中债资信认为,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时,上级政府会对下级政府进行救助,但是根据法律与实践,以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债务“兜底”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中央或上级政府不会对所有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的所有债务进行“兜底”。

第二、地方政府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出现债务违约时,相关债券的违约概率和损失率处理方法有别于一般的企业,由于目前中国没有政府破产法,因此中债资信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不存在破产问题。

根据国外市政债券回收率实践情况,考虑到地方政府的永续性,中债资信认为,对于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主要评估其违约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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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技术主体规范编码:P-J-Z-0033-F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2013年9月版)1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摘要地方政府是指在一个国家的部分区域内行使行政权力且不拥有主权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提供社会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维持社会的秩序,实现社会管理,具有高度的公共属性。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称“预算法”)的制约,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尚不允许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

但是现实中,地方政府利用融资平台或其他途径举借大量政府性债务,因此,尽管目前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举债,但是基于现实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以及未来地方政府可能直接举债,有必要对地方政府主体偿还债务能力与偿债意愿进行评价。

为帮助受评对象、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理解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债资信”)对地方政府主体进行信用评级的基本思路、了解评级时重点参考的评级要素、提高信用评级的透明度,中债资信制定了本信用评级方法。

地方政府是一类特殊的受评主体,在评级思路、评级要素等方面,与其他工商企业不同。

第一、从国家行政体制形式上来看,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在政治上不具有独立性,是中央政府派出机构;在经济层面上,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处于由中央主导的经济分权进程中,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较充分的经济发展自主权。

这种特殊的体制下,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的关系评价存在争议。

中债资信认为,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时,上级政府会对下级政府进行救助,但是根据法律与实践,以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债务“兜底”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中央或上级政府不会对所有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的所有债务进行“兜底”。

第二、地方政府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出现债务违约时,相关债券的违约概率和损失率处理方法有别于一般的企业,由于目前中国没有政府破产法,因此中债资信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不存在破产问题。

根据国外市政债券回收率实践情况,考虑到地方政府的永续性,中债资信认为,对于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主要评估其违约概率。

第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各个地方政府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如果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出现违约时,是否可以动用地方国有资产来清偿,存在争议。

中债资信根据现实情况和谨慎原则,将地方政府存量国有资产作为地方政府流动性评价因素进行分析。

第四、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差,相关财政数据和债务数据处理不够规范,评级数据的获取和准确性判断难度较大,中债资信会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进行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地方政府是在中国行政体制、法律环境下产生的一类特殊受评主体,因此,本信用评级方法仅适用于中国地方政府。

同时,本评级方法旨在说明对地方政府评级时,级别确定和报告编写需要重点考察和说明的评级要素,对于一些公共评级因素采取了简化处理,甚至没有提及,但并不影响中债资信在地方政府评级时对这些要素的应用。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地方政府,可能需要依据受评对象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分析,本方法所提及的评级要素可能并非完全适用。

本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地方政府界定及适用范围二、中国地方政府财政和债务的特征及发展趋势三、地方政府评级思路四、地方政府评级要素五、主要衡量指标一、地方政府界定及适用范围地方政府是指一个在国家的部分区域内行使行政权力且不拥有主权的行政机关,主要行使管理国家和地方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和功能,具有高度的公共属性。

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不同,使得地方政府的界定和范围不同。

在联邦制国家,邦通常拥有一定的主权,一般不视作地方政府,比如美国的地方政府是指州以下的政府机构。

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机构基本都可以视作地方政府,如我国的地方政府(地方人民政府)指相对于中央政府(国务院)而言的各级政府。

本评级方法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地方政府,不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考虑到我国现行行政区划情况和地方政府资信评估的实际要求,本评级方法所指的地方政府范围(按照行政级别进行划分)为:一级(省级)地方政府:包括22个省、5个自治区和4个直辖市;二级(副省级和地级)地方政府:①计划单列市1、②副省级城市、③省会城市、④地级市、⑤自治州、盟、⑥直辖市下辖区县;三级(县级)地方政府:①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②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的下辖区;四级(镇级)地方政府:①乡、②镇、③自治乡等。

二、中国地方政府财政、债务特征和发展趋势(一)地方政府财政、债务特征1.我国实行单一制行政体制,在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制,在经济和财政上进行分权从国家行政体制形式上来看,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是由不享有独立主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组成的统一主权实体。

依据《宪法》,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同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但《宪法》同时规定,政府在行政上要接受中央政府(国务院)的统一领导。

因此,地方政府在政治上不具有独立性,是中央政府派出机构。

在经济和财政层面上,中央对地方政府进行经济分权。

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较充分的经济发展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地方政府拥有可支配财政收入并负担相应财政支出的责任。

这种特殊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负有道义责任或对其进行救助。

但目前来看,(1)我国法律与实践均未明确上级政府就下级政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兜底”,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2.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经济欠发达和行政级别较低的地方政府财政相对紧张1计划单列市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而不是省一级行政级别,为副省级行政级别。

目前我国有5个计划单列市,分别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厦门。

在财政体制上,我国实行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自1994年开始进行分税制改革,首先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先确立财权和事权分配规则,然后由省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确认财权、事权划分,以此类推。

分税制改革过程中财权、事权分配出现了两级分化的趋势,中央政府集中了比例较大的财政收入,但事权规模相对适中,而地方政府要承担较多的地方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但财权相对较小。

随着改革过程中财权的不断向上集中和事权的层层下放,当前我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形成了不对称的局面,经济欠发达和行政级别较低的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缺口较大。

3.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财力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程度很高,长期看,“土地财政”模式难以持续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改革以来,土地出让收入逐渐成为地方政府收入中一部分。

尤其是2002年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土地价格快速上涨,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重要部分。

在2007年以来,土地出让收入由预算外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内进行管理,2009~2012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占地方政府综合财力(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之和)比重分别为23.06%、33.52%、30.91%和24.32%,东部个别省份,最高值达到55%。

整体上,地方政府财力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程度很高(又叫“土地财政”)。

长期看,地方政府可用于出让的建设用地越来越少,东部一些省份建设用地规模稀缺程度更为突出,这种“土地财政”模式难以持续。

4.2008年以来,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快速上升,主要以融资平台债务为主近年来,受《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地方政府直接举债受限,地方政府通过搭建融资平台举债融资,尤其在2008年和2009年国家实施4万亿刺激计划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快速增长。

根据2011年7月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

2008年和2009年债务余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3.48%和61.92%。

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公司举借额为49,710.68亿元,占比为46.38%,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占比最高。

从地方政府债务的行政层级看,主要集中在市级政府。

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为32,111.94亿元、46,632.06亿元和28,430.91亿元,分别占29.96%、43.51%和26.53%。

5.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较低,债务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难以进行有效的债务监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够透明,而且债务的统计口径不统一,使得我们很难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数据,并评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大量的债务融资分散于政府下属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难度较大;二是在债务认定上各地政府的标准不同,缺乏规范的统计口径;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各级地方政府主动披露本级政府债务的意愿较低。

同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意识较为薄弱,大部分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债务管理,没有将债务的还本付息纳入年度预算,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和控制难度大。

(二)地方政府财政、债务发展趋势1.未来政府将逐步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政府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施大部制改革,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主要体现在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减少行政审批;社会组织能够管理好的事项,下放给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减少微观事务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

2.未来将压缩行政层级,财政体制也由四级地方财政体制向三级地方财政过渡未来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除了实施大部制改革外,还将压缩行政层级,建立并完善“省直管县”的行政层级体制。

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权和事权,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经济和财政自主权。

根据财政部2009年发布的《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和200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两项通知的要求,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正逐渐从四级财政体制向三级财政体制架构转变。

前者明确了在2012年底前力争除民族自治地区以外的省份实现“省直管县”的总体目标;后者要求逐步推动乡镇政府财权上交,将乡级财政单位变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

在政府级次优化后,我国的地方政府级次将由现有的省、市、县、乡/镇四级精简为省、市/县、乡/镇三级,相应形成省与市/县、市/县与乡/镇三级地方财政架构。

3.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将结束高速增长,进入平稳增长期,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支出需求较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未来宏观经济增速进入平稳增长期,加上结构性减税措施的实施,预计未来我国财政收入将结束20%以上的高增长时期,未来保持在10%左右的平稳增速。

近期看,地方政府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仍将保持很大规模,“土地财政”仍将继续维持。

就财政支出看,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水利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需求较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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