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立案标准是指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受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才能构成犯罪。
具体来说,受贿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以上,或者在其他货币中相当于三千元以上,就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这一标准的设定是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防止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小额受贿而逍遥法外。
其次,受贿行为必须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故意犯罪,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贿赂时必须是明知是受贿行为,并且是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
只有具备了这种主观故意,才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否则就不构成犯罪。
再次,受贿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客观行为表现。
除了主观故意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还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客观行为表现,即接受了贿赂并为其谋取利益。
这种客观行为表现可以是直接收受贿赂,也可以是通过他人收受贿赂,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最后,受贿行为必须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侵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犯罪行为,因此,其立案标准还要求受贿行为必须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这种损害可以是经济损失,也可以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只有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才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总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相对严格的标准,只有在受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具有一定的客观行为表现,并且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并进行立案侦查。
希望广大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犯法律底线,做一个守法诚信的好公民。
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行贿罪是与单位行贿罪相区分的一种犯罪,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简称为行贿罪。
行贿罪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金钱利益的犯罪,会对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造成一定的损害。
我国是严厉打击这种行为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十六、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We have to laugh every day in life, and none of us know what happens in the next second of lif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个人行贿规定的处罚标准是对犯罪嫌疑人判处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单位行贿的处罚标准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行贿的直接责任人判处罚金并判处拘役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立案标准也不一样。
一、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一)对个人行贿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单位行贿罪量刑标准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单位行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立案标准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立案标准
1、在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影响较大的案件中,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并构成
犯罪的,立案侦查;
2、非国家工作人员累计收受、持有、利用贿赂犯罪所得数额500元以上,或者明知
贿赂构成犯罪,但仍收受贿赂的,立案侦查。
3、对拒不主动交代、掩盖利用犯罪所得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案件情节、
犯罪所得数额等,立案侦查;
4、对公职人员受贿犯罪行为,涉及本部门一级部级单位受到重大影响时,立案接受
侦办;
5、对涉嫌非法利用行政职权贿赂他人或收受他人贿赂并构成犯罪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应对其立案侦查。
7、非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应根据案件的具
体情况,包括犯罪所得的总体情况,做出立案决定;
8、对伪造、篡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凭证数据,以贿取特权暗中收受贿赂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9、妨害公共秩序或者损害公共财产犯罪,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立案侦查。
二、释义
1、非国家工作人员:指非国家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其
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具备行政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2、贿赂:指以财物名义或者以其它方式收受或者发放的物质性或金钱利益和利益行为。
3、构成犯罪: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收受、以及利用贿赂犯
罪所得,构成犯罪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国家机关职责、管理公共事务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立案标准,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腐败现象。
下面将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受财物的数量标准,二是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标准。
在收受财物的数量标准方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
这一标准的确定,旨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进行量化,从而便于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定罪。
同时,这也体现了法律对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不论贿赂数额大小,只要达到规定标准,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标准方面,主要考虑的是受贿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行为的后果等因素。
对于严重情节的受贿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此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还应当考虑到行为人的自首情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受贿行为并取得赦免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罚。
总的来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腐败行为为宗旨的。
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公正、严肃地审理,对于违法行为给予应有的制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同时,也应当加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反腐力度,建设廉洁政府,构建清廉社会,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不断完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打击,不断提高立案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

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是指个人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它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破坏了社会诚信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法律对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量刑基本上是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评判,同时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下面是我对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量刑标准的详细解释。
一、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法定量刑根据以上规定,对于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首要量刑基准是有期徒刑,并可以辅之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件,则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该罪名的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的认定是较为严重的,同时在量刑上也给予了相应的高度。
二、量刑标准的认定刑法第61条规定了量刑时需要考虑的一些因素,对于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时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有无情节重大;2.数额大小;3.实施方式;4.承认罪行和赔偿情况;5.其他情节。
对于第一点,可以通过考察案件中的相关刑事犯手段和后果来判断是否存在情节重大。
例如,是否存在多次行贿、大额行贿、封建迷信行贿等情节。
第二点,数额大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法律对于数额较大的案件判处的刑罚通常较重。
数额大小可以通过案件审判过程中的证据进行认定。
第三点,实施方式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不同的实施方式会对刑罚的轻重产生影响。
例如,直接行贿、间接行贿、利用中间人行贿等方式。
第四点,承认罪行和赔偿情况也是可以作为量刑参考的因素。
如果犯罪人能够自觉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赔偿,法院可以适当从轻或减轻刑罚。
最后一点,其他情节通常是指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其他情节,根据具体案件可以给予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处理。
三、量刑时的细节裁量在实际操作中,判决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同的案件作出量刑的细节裁量。
例如,在限制权利固定刑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具体的案件情况,从轻或减轻刑罚;或者依法决定免除刑罚等。
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标准)

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标准)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一、行贿罪的认定(一) 《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 本罪与非罪的认定鉴于在经济交往中,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规定,采取对参与经济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这些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手段,为这些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开方便之门,实行不公平的竞争,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这种行为同第1款规定的行为具有同样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即这种行为也构成行贿罪。
为了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条第3款专门强调: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这就是说,如果同时具备被勒索给予财物和没有得到不正当利益两个条件,不能以行贿论处。
如果行为人系由于被勒索而给予财物的,但是行为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的,仍应以行贿论处。
二、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一)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意图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正当利益是针对正当利益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
例如:行贿人为了走私而行贿于海关人员;为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而行贿于工商人员、技术监督人员;明知自己或者他人不符合升学、招工、提职、农转非的条件而行贿于有关人员;为了减、免税而行贿于税务人员等。
非国家工作人员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由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犯罪行为的特殊性,其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下面将就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阐述。
首先,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犯罪的主体是民间个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特殊性相比,其危害性不如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犯罪严重,因此在量刑时需要注意适当性原则,不能仅仅依据数额大小简单地确定刑罚。
其次,在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犯罪量刑时,应该从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数额等角度进行权衡,并结合个人之前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
最后,在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犯罪量刑时还应该考虑到其悔罪表现,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等因素。
如果犯罪人承认犯罪事实,积极赔偿损失或对社会有所贡献,都应该从宽处理。
总的来说,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犯罪,应该始终贯彻合理的量刑原则,依据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犯罪的情节等方面权衡,审慎确定刑罚,使其既不过轻,也不过重,体现司法公正和人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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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案件背景】
在企业之中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给予员工、职员回扣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越
来越普遍,这其中的钱权交易程度之大也不禁令人咂舌,但是好在,国家的打击力
度也随之加重,如果说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公权,那么公司企业之中的工作人员
的权力便是私权,私权的滥用必将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性以及有序性。
【案件提要】
2023年4月28日,甲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A公司并实际控制。
2023年4月,
又将A公司注册资本虚假增至1亿元,名称变更为陕西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3年下半年,甲获悉东滩村拟引资联合开发该村130余亩国有土地,遂与时任
东滩村村委会主任被告人多次商谈联合开发事宜,被告人趁机向B公司索要5000
万元好处费,甲同乙商议后答应了被告人的要求,后双方初步达成联合开发意向。
2023年12月,为开发该项目,甲以A公司的名义发起设立B公司,甲任法定代
表人。
2023年1月19日,东滩村村委会与B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约
定由东滩村提供10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B公司投入全部建设资金,联合开发“锦
尚名城”住宅小区。
2023年3月20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变更为张。
2023
年3月22日,A公司将其所持有B公司90%股权中的51%转让给甲控制的C公司,剩余39%股权转让给乙,B公司另一股东将其持有B公司10%股权转让给乙
并进行了变更登记。
后甲与被告人商议,甲将A公司交被告人经营,其不再参与
A公司的经营管理,二人将A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分别通知张。
被告人
自此实际控制A公司并要求B公司将5000万元好处费转到A公司账户。
2023年
4月9日、7月14日,B公司两次向A公司共转款2000万元。
2023年10月20日,A公司在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或向B公司投资的情况下,再次入股B公司占25%股份,B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
2023年8月28日,B公司再次向A公司转款
3000万元。
2023年10至11月间,被告人为掩盖收取B公司好处费的事实,以A公司及另
一股东名义与C公司及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虚假约定A公司及另一股东以5000
万元的价格将所持B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C公司及乙,该协议落款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综上,被告人收取B公司给付的好处费5000万元人民币。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二
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二、被告人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1月29日起至2028年
1月28日止),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四、被告人非法所得赃款人民币5100万元依法没收、追缴后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
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年发布)
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
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
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23年发布)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个人行赂
罪的量刑标准)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个人行赂
罪的量刑标准)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
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2023年发布)
【立案追诉标准】
1、犯此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限是五年;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
十年;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期限是二十年。
根据2023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如果问题的解释》第十一
条第一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
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2倍、5倍执行。
(即受贿罪是3万、20万和300万,非国家工作人员是6万、100万、1500万)。
【本罪分析】
一、本案中,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取B公司给付的好处费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被告人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应判处五年以上,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本案中,被告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丙行贿140万,使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
取不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构成行贿罪,且数额巨大,可以认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
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认为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的调整中,国家对此类犯罪的重拳打击显而易见,大幅度提高了此罪名的法定最高刑,即有原来最高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至无期徒刑,法定最高刑的大幅度提高,不仅可以引起更多企业公司的关注,避免了“无知者无畏”的犯罪态度,同时也提高了犯罪风险同时降低
了犯罪率。
在数年前,中国公民对此罪名了解不深的时候,许多人都认为给予员工、职员回扣,以钱换权的行为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就是这种“无知者无畏”的心理导致此类案件愈发频繁,小小的回扣与人情之后却藏着巨大的
刑事风险。
所以,避免此类案件的有效办法,不仅仅要靠国家的整治力度增大,更要注重国民的普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