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七条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
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
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
会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业务档案管理,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业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第三条会计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会计业务活动情况;(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完整地反映会计业务活动;(三)安全性原则: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保密;(四)有效性原则: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会计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对会计业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对会计业务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五)对违反会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会计部门负责会计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业务档案;(二)对会计业务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三)按照规定期限,将会计业务档案报送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四)协助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会计业务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会计业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制度要求,收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业务档案;(二)收集的会计业务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三)收集的会计业务档案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归档。
第八条会计业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业务档案进行分类、编目;(二)对会计业务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三)对会计业务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
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
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
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
第三条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涵盖公司所有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防止丢失、损毁、泄密。
(四)便于利用原则:会计档案应便于查阅和利用,提高会计档案的使用效率。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财务分析报告、税务申报表、审计报告等。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分类整理:按照会计档案的种类、时间、编号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对每份会计档案进行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三)装订: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装订成册,装订时应注意防止损毁。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一)归档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会计档案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三)归档手续: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并由归档人、审核人、保管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二)保管条件:会计档案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的库房内。
(三)保管方式:会计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时间顺序排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
(四)保管责任:会计档案的保管责任由会计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中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6篇)

中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____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____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____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____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2023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_1

2023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使会计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机关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电算软盘资料),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定成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第六条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第八条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九条其他会计档案包括:(一)文书部分:1、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2、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文件及资料;3、各种财务分析资料(包括资金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情况分析);4、各种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5、资信证明;6、重点工程决算资料;7、各种投标保函;8、城建制划转、撤销、合并单位的全部交接资料。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
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
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
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二、会计帐簿类3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4明细帐25年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6辅助帐簿15年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三、会计报表类5年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10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二」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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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第1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各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日记账、明细表、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分析及统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往来对账确认表、验收回单、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外来文件、外发文件、内部文件、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第2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二种,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共5类。
各类档案的对应保管期限阅附件。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凡与国家的规定有冲突的,视同自动作废。
第3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打印凭证、账簿,并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4条各办事处因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上交财务部。
第5条会计档案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归类和编号:1、凭证:大类编号为a。
凭证设置要结合企业实际,可按岗位对应设置,可分为:现金凭证,编号1001-1***;银行凭证,编号20__-2***;销售凭证,编号3001-3***;采购凭证,编号4001-4***;转账凭证,编号5001-5***。
可依实际情况分得更细。
2、账簿:大类编号为b。
账簿编号应当按照科目的次序进行连续编号:总账账簿编号为01;现金账簿为02;银行账簿编号为03;以此类推。
3、财务报告:大类编号为c。
财务报告分为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和成本报表。
1月会计报表编号为101。
2月会计报表编号为102,以此类推;1月财务分析编号为201,2月财务分析编号为202,以此类推;1月成本报表编号为301,2月成本报表编号为302,以此类推。
4、应收账款往来确认:大类编号为d。
应收账款往来确认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一本编号为101;2月没有对账确认,没有编号;3月有两本编号为302-303;四月有三本编号为404-406;以此类推。
5、应付账款往来确认:大类编号为e。
应付账款往来确认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一本编号为101;2月没有对账确认,没有编号;3月有三本编号为302-304;四月有两本编号为405-406;以此类推。
6、验收回单:大类编号为f。
验收回单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五本编号为1001-1005;2月有10本编号为20__-2022;3月有八本编号为3016-3023;以此类推。
7、销售合同:大类编号为g。
销售合同编号按照签订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20__年1月3日签订第一份合同,编号为-01;20__年2月5日签订第二份合同,编号为-02;以此类推。
8、采购合同:大类编号为h。
采购合同编号按照签订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20__年1月6日签订第一份合同,编号为-01;20__年2月1日签订第二份合同,编号为-02;以此类推。
9、其他合同:大类编号为i。
其他合同编号按照签订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20__年1月6日签订第一份合同,编号为-01;20__年2月1日签订第二份合同,编号为-02;以此类推。
其他合同主要包括基建合同、租赁合同等。
10、银行对账单:大类编号为j。
银行对账单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三张编号为1001-1003;2月有八张编号为20__-2022;3月有六张编号为3012-3017;以此类推。
每月银行对账单上必须有一张银行余额调节表。
11、外来文件:大类编号为k。
外来文件编号可按时间顺序并结合分类进行连续编号,如-1(分类)-01。
非重要的外来文件可以不存档。
12、外发文件:大类编号为l。
外发文件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
13、财务制度:大类编号为m。
财务制度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
14、财务通知:大类编号为n。
财务通知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
15、审批文件:大类编号为审批文件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
主要包括经营活动审批文件。
一般来讲,涉及与会计账务处理有关的审批文件都要将原件放入凭证里,再复印一份存档,以便于查阅和再复印之用。
16、工作报告:大类编号为p。
工作报告编号按照发生时间顺序分两种进行独立编号:一种是向上级汇报的报告,编号为-1(向上级汇报)-01;另一种是下级或同级送财务部的报告,编号为-2(向财务部汇报)-01。
17、内部文件:大类编号为q。
内部文件编号可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如-01。
主要包括内部部门之间的通知、知会书等与会计账务处理无关的重要性文件。
18、管理清单:大类编号为r。
管理清单编号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如-01。
主要包括档案管理目录汇总清单、档案移交清单、档案销毁清单、档案借出登记清单、岗位档案责任管理清单等。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2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档案室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橱,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
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
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会计结算中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管理,确保各统管单位会计档案完整、安全,更好地为统管单位服务,根据国家《档案法》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档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关的档案以及与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相关的档案,即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凭证、账册、报表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中心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及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档案鉴定小组,负责确定档案管理的范围和档案质量鉴定。
第四条中心设立综合档案室,对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事务部具体负责,各统管会计为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统管单位的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章综合档案室领导职责第五条分管领导的职切实贯彻执行《档案法》,以法治档,依法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计划加强对本中心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领导工作,并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综合档案室机构网络人员的组织领导,并帮助做好经费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负责综合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档案工作计划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实行档案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不定期地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专职档案员对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组织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决定档案存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档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员的档案意识。
第三章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第七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级领导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努力提高本中心档案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服务。
第八条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档案室的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库房达到“八防”、“三无”要求。
第九条做好日常的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利用工作,及时收集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写本单位组织沿革、大事记和其它可作参考的资料,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及时准确地掌握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档案信息的反馈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档案资料工作。
第四章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第十二条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坚持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完成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负责制定本中心档案工作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