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为了充分搞好我司公交车、班线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依据《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客运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定期不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例行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司的公交车、班线车应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安全例检协议单位为洛南县永红修理厂。

三、安全例检以例检单为依据,一次例检有效期24小时。例检单应随车携带,以备管理部门的检查。

四、例检单是营运车辆报班和参加营运的依据,无例检单不得参加营运。

洛南县通达公司

2014年11月18日

最新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一)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

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3694 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进站客车管理,确保当日发班车辆情况良好。订立本制度; 一、凡在我站发班的客运车辆必须凭当日例检合格单原件报班。否则,不予排班发车。 二、凡属本站始发班车,规定必须在检验台进行例检。凭例检台例检合格证原件报班。否则,不予报派。当日返程班须有对方车站(该车始发站)出具的合格单凭证。 三、本站调度室应将收到的例检单归集,月终汇总交回车站统一存档。

四、车站客运调度员违反以上制度的,一律作下岗处理。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篇一: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治理部门颁发的物资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治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常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要紧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刻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觉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可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治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治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治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治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爱护环境,落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治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觉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治理规定》,在规定时刻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治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觉咨询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觉咨询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点乱停乱放。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第三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三章安全驾驶操作制度 第五条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第六条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第八条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第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条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四章安全驾驶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载客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四条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五条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配专人对公司配车辆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向公司。 第十八条专管员建立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档案,详细记载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安全生产例检制度(2)

安全生产例检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 1、查思想 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力,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 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查隐患 项目现场重大危险点源是否安全;施工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起重等特种机械是否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不安全隐患。 5、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施工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二)安全生产的检查形式: 1、公司组织检查 由主管安全工作副总带队,安全科长和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至少一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按照查处隐患整改的原则处理。 2、从业人员岗位自我检查: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岗位工人每星期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不安全行为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3、季节性检查: 针对防暑降温、防汛抗旱、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具体情况,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并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季节性检查。 4、专业性检查: 由安全科派安全工程师对项目现场进行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月查、岗位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3. 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成有关人员继续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加以处罚。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其他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本规范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四条客运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客运站应高度重视安全例检工作。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所属客运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六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排班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旅客。 第七条客运站应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负责安全例检的组织实施。例检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客运站应按日检车辆数配备例检人员。客运站例检人员配置可以参照附件1执行。 第九条客运站应当制订安全例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考核目标,做好培训记录与总结。 第十条例检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汽车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客车构造和常用检验方法,熟悉客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参加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岗前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例检)从业资格证。 例检人员工作中,应遵守行为规范,佩戴标识,用语文明,认真作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客运站应及时向客运经营者通报安全例检信息。 第十二条客运站应当制订包含安全例检内容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和社会的监督。 客运站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客运站应设置例检场所,其中应包括辅助用房。同时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车辆安全例检场所(以下简称例检场所)。应在例检场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车辆的合理利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车辆管理。 二、车辆日常管理 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日常检查,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方向盘、转向盘、转动轴及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 4)检查手、脚制动器是否正常,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平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2、出车前,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3、收车后,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清洁车辆,检查车容车貌;

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4、车辆保养修理 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向总经理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报行政部批准后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上报行政部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准报销。 二、车辆使用范围 1、行政领导业务用车; 2、接替参加会议、学习; 3、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925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 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 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

公交车例检制度示范文本

公交车例检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公交车例检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障我公司公交车安全、有序的正常运营,确保乘 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乘车环境的舒适干净,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员须提前20分钟到达,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 项准备和驾驶员的签到工作。 二、出车前对所有车辆的进行安检,检查项目包括车 辆方向、轮胎、刹车、灯光以及车内外卫生等。 三、对车辆进行例检时,要密切与驾驶员合作,若检 查项目中发现一项不合格时,立即督促驾驶员去修理厂检 修和排除,不准上路运营,直至检修合格。 四、对车辆例检完毕后,确认各项性能正常合格时, 由驾驶员亲笔签名后,方可允许出站上路运营。

五、出车前若司乘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按时到岗的,值班员要及时调派机动人员顶班,并如实记载值班记录。 六、对检查车辆卫生不合格的,除按规定记载处罚外,督促司乘人员清洗和打扫干净,方可允许上路运营。 七、值班员出车前要认真检查司乘人员的相关证件,是否按规定悬挂或携带,禁止非本公司驾驶员驾驶公交车顶班出站,发现问题按规定进行记载和处罚,责令改正。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交通部 附件:2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9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1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 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在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安全例行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九条客运客车实行日(趟)检制度。 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指往返,下同)营运时间小于或等于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车辆运行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 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大于或等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营运时间大于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趟检查一次(简称“趟检”)。 2 第十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报班发车,驾驶人员不得驾驶上述车辆运送旅客。 第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及时向营运客车经营者通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信息。 第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例检应急预案和启动程序。 第十三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员和社会的监督。 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机构 第十四条客运站经营者应设立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机构,制定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五、车辆检查表(附表1)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一次,公司安全检查组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公司安全检查组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队所属车库和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 6、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由检查小组发出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附表2),并做好复检工作。 7、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做出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车辆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编号:SM-ZD-64037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落实市运管处《关于实施危险品运输车辆趟次制例检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安全检查,把车辆的履行保养和日常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结合危险品运输的特点,特制定本安全例检制度。 1.公司所属车辆的检查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监督指导,由各分公司、车队、修理厂全面落实执行。 2.车辆在执行任务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安检员要如实按要求填写《西安市危险品车辆安全例检单》。在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或督促本车驾驶员进厂修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能执行危险品运输任务,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3.各分公司要在传统节假日、社会重要活动前按照交警大队和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接受检查的车辆要吊扣营运证直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五、车辆检查表(附表1)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一次,公司安全检查组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公司安全检查组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队所属车库和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为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其职责分为: a、负责车辆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改; b、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c、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d、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 e、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f、负责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1、车辆的选配要择优选配。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同时也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专用车辆。 2、车辆报废管理:凡是到期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上交道理运输证,填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进行注销,并将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内,不得参加运输任务。 五、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装要求: 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品标志灯、灭火器、车身反光贴、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防静电接地线、安全帽、防静电鞋、防静电服、阻燃被、防毒面具、防护手套。 2、安装要求: a、危险品标志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中间位置; b、反光贴贴在车辆两侧中间位置,围绕车身贴一圈。 c、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并保证一直接通电源; d、防静电接地线要保证一直与地面接触; 六、车辆检查维护与审验评定: 1、驾驶员与押运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2、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小修必须到有危险品车辆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和小修;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为认真落实市运管处《关于实施危险品运输车辆趟次制例检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安全检查,把车辆的履行保养和日常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结合危险品运输的特点,特制定本安全例检制度。 1.公司所属车辆的检查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监督指导,由各分公司、车队、修理厂全面落实执行。 2.车辆在执行任务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安检员要如实按要求填写《西安市危险品车辆安全例检单》。在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或督促本车驾驶员进厂修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能执行危险品运输任务,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3.各分公司要在传统节假日、社会重要活动前按照交警大队和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接受检查的车辆要吊扣营运证直至解除授权经营合同,决不允许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营运生产。 4.各分公司、车队要在每个季度按照企业的要求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按季度报车务技术部。 5.安全例检工作的重点是:车辆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照明、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设备、线路、安全防护装置以及随车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按《例检单》执行。

6.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每季度做二级强险并上线检测,每年做一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要及时处理排除。要保管好检测记录报告单和等级评定表,并将其复印一份,交公司存入车辆档案。 7.安全例检人员应由已经取得了行业管理管理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质量检验资格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各分公司要按照检查工作的劳动强度配备合适数量的安全检查人员。 8.安全例行检查流程:驾驶员在执行任务前必须将车辆开进车场接受安全检查(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在确认车辆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且其技术状况完好时,由安全检查人员填写《危险品车辆安全例检单》。一份作为存根留在分公司,一份交驾驶员作为技术上安全的车辆的依据。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填写安全检查不合格记录,通知驾驶员立即修理,未经修复的车辆不得投入营运生产。车务技术部要不定期的抽查安全例检情况并作好记录。 9.车辆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漏检漏查现象,分公司、车队主管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要负责任,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或经济罚款。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十二章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在用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技术处全面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工作,监督指导车属分公司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二条车属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三条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分片包干原则做好车辆的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第四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严格按照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做好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工作,把好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关。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日常维护的要求做运行车辆的“行车三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 第二节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六条车辆检查按检查部门、范围、频次等的不同划分为车辆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驾驶员行车三检、车辆安全例检、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在车辆检查中应当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着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在出车前由车辆现场管理人员执行,检查车辆的安全重点部位和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车辆和安全设施设备保持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第八条驾驶员行车三检: 一、车辆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不得驾驶

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 二、运输服务途中应当对车辆的动态性能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检查并妥善处置; 三、收车后应当及时做好车辆的清洁、润滑和补给,对行车中临时采取 的应急故障处理措施进行彻底的维修恢复,确保次日车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安全例检应当在班车或包车承接运输任务前由安检站点的安检员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执行,其目的是防止营运客车带病上路运行。 第十条专项检查包括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检查。 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车辆综合检查,重点从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与维护修理记录、车辆实际安全技术状况、车载安全设施设备状态等方面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节假日和季节变换期开展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以及三个月一次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与隐患排查,重点要结合车辆运行的道路和环境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一条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在一个月内出现多次计划安排的应当合并执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监督抽查应当由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在不定期的路检路查、站点抽查中执行,重点是抽查车辆运行手续、维护手续以及车辆的状态和功能的有效性,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好对车辆的日常监管责任。 第三节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的处置 第十三条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对涉及行车安全的必须立即停运整改,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收车后回厂修复整改。 第十四条各级车辆检查责任部门和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履行好车辆检查责任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按问题整改程序做好追踪落实工作。 第十五条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做好各类检查记录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认真做好安检记录,发现问题或隐患要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及流程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及流程 一、例检制度 1、全面掌握例检项目的技术~认真执行车辆安全例检项目、内容与标准~不错过机动车每个零部件部位~决不让带“病”车出站和上路。 2、如实准确登记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执行签字程序~发放车辆安全合格证。 3、敬业爱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努力提高例检员的政治业务水平~事事严肃认真~严格标准。 5、严禁虚假、伪造例检记录表或不例检发放例检票。 6、对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或督促车辆驾驶员进厂修理。 7、例检员在例检操作中未按程序作业~或造假行为迟到行为造成客车不能正常发班~除按车站稽查条例处罚外~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二、例检流程 ,一,整车与车身 1、车辆内外整洁~标志清楚,车牌号、企业标识,,门窗完好、开启自如、锁止可靠。 2、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不允许大于40mm. 3、刮水器应能正常工作~挂刷面积应确保具有良好的前方视野。刮水器关闭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至初始位置。 4、后视镜、下视镜齐全~牢固有效。后视镜应保证看清车身左右外侧~50m以内的交通情况。前下视镜应能看清挡风玻璃前下方长1.5m、宽3m范围内的情况。 5、车身地板应密合~座椅与扶手应安装牢固可靠~无增设座椅。 6、驾驶区内不允许有防碍驾驶员前方视野和侧前方视野的张贴物。 ,二,转向系

1、转向装置各部位连接完好~紧固螺栓、螺母及开口销齐全有效~无漏油现象~转向轮不允许有其他部件干涉的迹象。 2、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 3、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杠无裂纹和明显变形~并且球销不应松旷。横直拉杠不得焊接。 ,三,制动系 1、气压制动阀、制动气室工作正常、无漏气~制动臂及凸轮轴转动灵活。 2、液压制动总泵、分泵无漏油~真空增压,助力,器装置牢靠~支架无裂纹和明显变形。 3、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 4、储气筒或真空罐无漏气~支架固定牢靠、无裂纹和明显变 形,制动管路连接良好、固定牢靠~无漏气或漏油,制动软管无老化、开裂和被压扁现象~不得与其他部件碰擦。 5、各操纵连接部件工作可靠~缩销齐全、完好、牢靠。制动系统的各种杠件不允许与其它部件在相对位移中发生干涉、摩擦~以防杆件变形、损坏。 6、驻车制动装置齐全有效。 ,四)传动系 1、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 2、传动轴无裂纹和明显变形~花键套、中间轴承和万向节无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完好~螺栓齐全、紧固可靠。传动轴防尘罩不得有损坏~卡箍可靠。 ,五,车架、悬架和车桥 1、车架无明显变形和裂纹~铆钉或螺栓无松动。 2、钢板弹簧不得有断片、裂纹和明显移位现象~弹簧销与衬套配合无松旷~钢板弹簧支架、吊耳无松动、裂纹和明显形变~u型螺栓安装方向正确、紧固可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 作规范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

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编号:SM-ZD-84262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及出站检查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道路运输业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行业,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关系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危,关系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是道路运输业永恒的主题。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仍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另一方面,出行的旅客和上级领导对安全的期望值在提高。抓好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近年来,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人们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需要下气力抓好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部党组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安全管理的职责,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20xx年,在辽宁发生的天津与内蒙古车辆大客车迎面相撞事故,超员情形无法查清,因为有的地方出站检查形同虚设。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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