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标工作现状、原因及对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招标工作现状、原因及对策

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效率,针对当前高校招标工作存在的几种模式、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其利弊,找出原因,从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问题、招标方式局限性、招标方式缺乏计划性、招标疲劳现象问题等方面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校招标现状原因对策

实行招投标,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采购设备质量、合理使用资金及防止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在2000年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201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使高校设备采购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促进高校设备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实际招标工作中仍存在需要加强和完善之处,需要正确认识招投标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与探讨招投标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规范各项制度,理顺管理体制,使招标工作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考。

1 目前我国高校招投标工作的几种模式及利弊

大部分高校都设立了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再根据不同的采购招标项目,在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之下,设立了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各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在招标采购管理机构的设置上,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1 统揽集中模式

采取此模式的高校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名称为“招投标管理中心”或“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不仅有独立的编制和运营经费,并且还兼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全校所有的招投标工作由他们统一负责,统一运作。这种模式对管理是比较有利的,他有专职人员和专门场所,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又较为规范。但是,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不利于加强监督和制约。

1.2 集中与分散的模式

采取此模式的高校是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虚拟机构)进行牵头,使用部门需要采购或招标必须向招标办公室汇报集中,然后由招投标办公室指令由某个职能部门负责牵头进行招投标,其后续工作由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完成。这种模式有利于宏观掌控的灵活性,但不利于管理,特别是后续工作难于掌控,往往会使之失控。

1.3 兼管模式

采取此模式的高校没有招标采购的专门机构,招投标活动由某个职能部门集中管理。招投标管理只是该职能部门的一部分工作,没有配备招投标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这种模式有利于机构的不重叠,既能宏观控制,又能微观操作,一事一议,职责分明,监管到位,不便之处是人员配备必须加强,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

1.4 分散模式

采取此模式的高校,既没有招标采购的专门机构,也不是由某一职能部门集中负责,而是根据业务所需,不同采购项目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仪器设备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图书资料采购由图书馆负责,教材采购由教务处负责,家具和后勤采购由后勤处负责,基建和维修由基建处负责,医药采购由校医院负责等。采取这种模式,有利于管理上的灵活性和采购工作的针对性,但其过于分散,有一种各自为政之嫌,不利于调控,也给招投标的监察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 我校现有的模式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校适应改革发展的需求,及时成立招标办公室,并制定有专门的招标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实行的是集中与分散并重模式。我校招投标办公室进行集中牵头,接受各项目管理部门申报审批、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文件、组织主持开标会议、公示中标结果及发放中标通知书,具体的招标工作内容均分散在项目管理部门,包括在招标文件编制、发售、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或者后审、签定合同等后续工作由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负责完成。

这种模式有利于宏观掌控的灵活性,招标办公室的成立有效的介入全校范围内的招标工作,对全过程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但此种模式不利于管理,无论是前期招标文件发售的资格审查管理、招标文件的编

制审核,还是后续工作都难于掌控,往往会使之失控。这种模式几年运营下来,发现存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2.1 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问题

招标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我校招标工作现状,招标文件经项目管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编制,分管的科长负责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即送各招标委常任委员会签阶段,实际操作中标书并无制作人签名负责,更无分管相关工作的科室领导审核签字,难以起到审核标书的作用。招标常任委员会签也仅仅是各单位在自己的角度进行会签字,工会对招标过程及程序的监督,财务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反映,对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及可操作性并没有实质性的审核,很大的审核工作还是在招标办公室,而招办工作人员只能从商务标角度进行审核,对于具体技术标部分无法进行有效的审核,这种文件编制及审核模式必然给后面的评标落下风险和隐患,亟待解决。

2.2 招标方式的局限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应当主要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中还应当积极推行网上招标,使招标工作真正地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在高校设备采购中,由于受经费、项目特殊性以及人手的限制,一般并不是真正单方上的公开招标,而是选择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

邀标过程中,由于其特定性,招标单位在选择商家、产品、地域等方面范围相对缩小,招标方往往只能邀请几家厂商或产品代理商进行邀标,严重地影响了招标采购优势的发挥和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

2.3 采购工作的计划性问题

招标采购工作要有计划性,有计划才能够集中采购,才能发挥规模效应,从而降低采购成本。目前高校设备采购的资金来源复杂,到位时间不一,学校划拨到各院系的资金,业务部门不能掌控使用权,加上学校招标采购的预算管理、建设项目安排的滞后,随意性较大,致使项目管理部门难以及时对招标采购活动作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安排,我校的招标中也有很多在假期,招标次数多、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多,造成招标顾此失彼的现象,处于被动招标的境地,许多同类设备物资也因其数量少而招标次数增多,难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和功效。因为无计划性有些不急的事拖成急事,急事急办,难以保证效果。这样,不仅增加了招标成本,还降低了招标效率,制约了招标采购工作的发展。

2.4 招标疲劳现象问题

依据现有的招标实施细则,我校的招标工作一直主要由外请专家、工会、财务、国资处及用户代表组成评委,自成立以前,每年的招标系日常性工作,不仅次数较多,而且工会、财务及国资处工作人员是在有其他工作情况下抽出时间做好评标工作,确属不易,时间久了自然产生一定的疲劳现象,特别在与其他工作有冲突的情况下不得不请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