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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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监管 机构设置

金控监管 机构设置

金控监管机构设置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设置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风险的增加,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变得越来越重要。

金融控股集团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织形式,需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设置方面,主要涉及到监管机构的种类、职责和运作机制等方面。

下面将结合国内外的经验,探讨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的设置。

首先,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的种类相对较多。

根据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垂直监管机构和综合监管机构两种类型。

垂直监管机构是指专门负责监管金融控股集团某一领域的监管机构。

这种监管机构设置相对专业化,能够更好地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特定领域进行监管。

例如,在保险行业,可以设立独立的保险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保险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果。

另一种是综合监管机构,即统一监管金融控股集团所有领域的监管机构。

这种监管机构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跨领域监管的协同效应,避免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协调不足。

在国际上,一些国家设立了综合监管机构,如英国的金融服务监管局(FCA),负责监管金融控股集团的银行、保险、证券等多个领域。

其次,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管金融控股集团的治理结构,确保其合规运作;监督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资本充足度等方面;监管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运作,包括对资本结构、融资活动的监督;监管金融控股集团的子公司,包括监督其经营行为、财务状况等。

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能够对金融控股集团进行全面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最后,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机构的运作机制需要灵活多样,既要兼顾监管的有效性,又要考虑金融控股集团的经营效率。

在运作机制方面,可以采取监管审慎原则,即依据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金融控股集团进行监管。

同时,还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与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工作。

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法律监管的几点思考

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法律监管的几点思考

《经济师》2010年第1期●经济与法摘要: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浪潮中,金融控股公司以其独特的“集团控股、法人分业”结构,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金融业的重视,如美国的花旗集团、日本的瑞穗控股公司(Mizuho Holdings Inc.)等等。

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既是市场竞争推动的结果,也是金融创新及金融一体化推动的结果,而且还是金融制度创新及管制放松的产物。

在我国虽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也还处在探索阶段,但面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美国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缺失也是诱因之一),如何未雨绸缪,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有效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却是迫在眉睫之事。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法律环境法律监管中图分类号:D92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1-105-02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浪潮中,金融控股公司以其独特的“集团控股、法人分业”结构,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金融业的重视,如美国的花旗集团、日本的瑞穗控股公司(M izuho Holdings Inc.)等等。

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既是市场竞争推动的结果,也是金融创新及金融一体化推动的结果,而且还是金融制度创新及管制放松的产物。

为了适应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满足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国内金融界也开始探索金融经营体制的创新①。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经过几年探索性的发展,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雏形主要以三种形式存在:第一种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为主体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

这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是:母公司是主要经营某种金融业务的银行、信托、证券或保险公司,通过子公司或者直接由母公司参加另一种或多种金融业务。

第二种形式是大型国有控股公司控股多个金融机构而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

这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是母公司不再是经营机构,而只是一个纯粹的投资控股机构。

金融科技视域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转型——兼议《金融控股公司监

金融科技视域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转型——兼议《金融控股公司监

金融科技视域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转型—兼议《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郑丁灏(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1)摘要: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正在微观层面变革传统的金融模式,既可能是对金融机构主体布局的重塑,也可能是对金融产品功能的优化。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而言,金融科技的运用在提高其效率和拓展其业务的同时,也相互层叠其固有风险,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建议从监管对象及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进行监管转型,构建并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从而对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的规制,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关键词:金融科技;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信息披露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0.02.010中图分类号:D91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20)02-0066-08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与科技的结合正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前所未有的冲击。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将由信息技术创新赋能的金融创新,称之为“金融科技”(“Fintech”)。

金融科技作为金融创新与互联网信息技术变革的产物,催生了以区块链、智能投顾、数字货币等新兴事物为代表的“数字革命”。

自金融科技进入3.0时代以来,金融机构在信息技术的“助力”下,将其业务流程及服务产品进行数字化,已然是大势所趋。

在诸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之中,作为金融业务集合体的金融控股公司,不仅顺应了“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金融发展趋势,也正尝试在金融科技领域扩张自己的版图。

基金项目:本文系福建省社科规划法学专项课题“金融科技的勃兴与监管科技运用的法律路径”(FJ2019TWFB05)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9-11-27作者简介:郑丁灏(1994-),男,福建福州人,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制定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将金融控股公司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或保险业中至少为两个不同的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解读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解读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解读近日,全国人大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落实功能监管并加强综合监管,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二是分离发展与监管职能、分离监管规制与执行,“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使监管部门专注于监管执行,提高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

三是强化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人民银行落实“三个统筹”,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奠定重要基础。

一、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趋势,合并银监会与保监会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是顺应综合经营趋势的必然选择。

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已成趋势,银行与保险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的特征明显。

一是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交叉趋同,寿险产品除了传统的保障功能外,发展出与银行存款类似的储蓄功能,成为“储蓄寿险”。

二是银保合作不断深化,我国银行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业务发展迅猛,促进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

在此背景下,统一银行与保险监管是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趋势、落实功能监管并加强综合监管的必然要求。

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有利于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专业化优势。

银行与保险在监管理念、规则、工具具有相似性,对监管资源和监管专业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

例如,保险业“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制定不同风险业务的资本金要求,就类似于银行监管中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因而“偿二代”又被视为保险业的“巴塞尔协议III”。

在我国金融监管资源和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尤其是地方层面保险监管人才匮乏,统一监管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监管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试论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试论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布的 《 集团内部交易 和风 险控制原 则》 列 投 资 对 子 公 司进 行投 资 .这 笔 投 资 金 额 就 公司有很强 的控制力 。 , 然而 , 母公 司与子公
举 了金 融 集 团 内 部关 联 交 易 的类 型 , 主 要 会形成子公司的资本 和资产 。 因 如 从表 面上看 , 司 均 为 独 立 的 法 人 . 此 , 何 构 建 良好 的 包 括 : 团成 员 间 的 交 叉 持 股 、 团 内一 个 集团作为一个整体 的资本应等 于各 子公 司 母 子 公 司 治 理 模 式 , 能 实 现 协 同效 应 , 集 集 既 叉 公 司 与另 一 个公 司进 行 的 交 易 或代 表 另 一 资 本 之 和 ,但 实 际上 母 公 司 对 子公 司 的 投 能 保 护 子公 司 中小 股 东 的利 益 。 为一 个 重 成
在 金 融控 股 公 司构 成 的金 融 集 团 内
金融 控 股 公 司 可 以 同 时 以 银 行 、证 券 产风 险增 加 的 信 息 ,诱 使 该 客 户 向 公 众 发
公司 、 保融控股公 司及其子公 司构成 。 集团 行债券或股票 ,将贷款的信用风险转移给 部 。母 公 司 与子 公 司 之 间 存 在 控 制 与 被 控
个公 司进行的交易、集 团内短期流 动性的 资金额作为资本 在母 公司和子公司计算 了 要 的课 题 。取 消 子公 司 的上市 地 位 ( 果 它 如
集 中管 理 、集 团 内一 个 公 司提 供 给其 他 公 两 次 , 生 了 重 复 计 算 , 予 扣 除 , 则 就 是 上市 公 司时 )实现 或 保 留母 公 司 ( 融 控 发 应 否 , 金
银行 监管委员会 、 国际证 券联合会( S O 了母 公 司 的资 本 并 形 成 母 公 司 的资 产 . I C1 O 如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目录[隐藏]∙ 1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3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4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取向[1]∙ 5 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应注意的事项[1]∙ 6 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2]∙7 中德金融监管体系比较[3]∙8 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9 参考文献[编辑]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个整套机制和组织机构的总和。

它涉及到体系的参加者以及如何进行监管两个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就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金融监管机关的组织、构成、职权、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编辑]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1998年,我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模式是与当时的经济金融状况相适应的,确实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大和蔓延,抑制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良冲击,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

混业经营自此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在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竟争的巨大压力,我国所谓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某些变化,各金融机构在业务,资金乃至组织结构上已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已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市场中间业务;2000年7月,工商银行全面收购友联银行,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通过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家金融机构及申银万国证券已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1999年底,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准通过投资基金进人证券市场。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
in order Political dynamics and expected change of
government
What also Triggered the Changes in 2003
External pressure
Rising competition anticipated after WTO accession
Increasing scrutiny by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Growing need to contribute to regional and
international rule-setting in regulation
What Were the Alternatives
Merging all regulatory functions into one
create a separate bank regulator
Why Separate Bank Regulator
Banking was by far the dominant sector Securities and insurance regulation had just
弊 端: 第一、监管当局不能形成对某一个金融机构 的整体评估(因各管一部分) 第二、易造成各监管当局对新业务监管的 “争权夺利”。
第三、某一金融机构面临多头监管。
问 题: 1、当金融机构严格分业经营时,机构型监
管和功能型监管有区别吗 2、功能监管能以统一监管的形式实现吗?
3.目标型监管
所谓目标型体制,是根据监管的目标来设立监 管机构,构建监管架构的一种监管体制类型。
理论上有几个目标,就设立相应的几个监管机 构,但事实上倾向于“双峰”或“三峰”体制。 WHY?

浙江地方金融控股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浙江地方金融控股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的金融人格 的核心 , 一是 自主性 , 指经济 主体能够从 事独立的企业化运作, 而无需
外 界 的特 定 指 令 和 直 接 干 预 ;二 是 风 险
结构基本 形成 ,但 由于 国有股 的所有者 缺位, 导致许多地方金融机构形成 内部人 控 制的治理 结构 , 仅股东 大会 , 且董 不 而 事 会 和监 事 会 在很 大 程度 上 也形 同虚
验 ,尽快完善我 国的货 币制 度 ,从而避免大量国外投机者钻空 子, 从一个侧 面保证我 国房地产 的健康发展:
6开征物业税。 . 提高贷款利率等政策增 加了购房 者的交易成
本, 对打击投机者有一定 的效果 , 对资金充裕的购房者则影响 但 甚微 笔者认 为更有效 的办 法是开征物业 税等税种 , 提高物业的 持有成本 , 降低获利 空间 , 而对投机 行为加 以扼 制 : 从 对具体 的 开征比例 、 围有待进一步研究 : 范
验 ,应 结 合 我 国的 具 体 国情 ,吸 取 罔 外 发 达 国 家 的 先进 管 理 经
征, 各地 要因地制宜 , 发挥地 区优势 。 中央要对 中西部地 区加强 政策扶持 , 推动 中西部地 区经济发展 , 把人 口从高密度 的东部吸 引到 中西部去 , 以此缓解 东部地 区的住房需求压 力 , 稳定房价 ,
( 者 单 位 : 海 理 工 大 学 管理 学 院 ) 作 上
利用房贷进行投资 , 一步降低 银行房地 产信贷风险。 进 为提 高中 资银行 的核心竞争力 , 应更 多地 在增 强服务意识 、 完善 服务品种
上下 功 夫 , 留住 老 客 户 , 以 发展 新 客 户 。
4振兴股市 , . 拓宽投资渠道 。 股市 的兴衰与房地产投机 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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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
一、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的必要性
金融控股公司的崛起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活力,但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监管挑战,因此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变得越来越必要。

1.1 金融风险传染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高度集中化的金融机构,往往在多个金融领域都有着广泛的业务,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其风险将会快速传播,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1.2 监管缺位引发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经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其财务结构和商业模式复杂多变,因此需要国家监管部门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来规范其行为,防范其利用空子规避监管。

1.3 经济实体风险控制的挑战
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较强,对于经济实体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监管部门对其作出更为全面的风险评估,以便加强企业管理和并保证其经营符合风险防范原则。

二、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
针对上述风险,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变得至关重要。

这里介绍一下具体的监管措施。

2.1 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透明的信息披露来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行为,减少法律和监管风险。

同时,信息披露也能够提高投资者的知情程度,降低其投资风险。

2.2 风险评估体系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市场和信用等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提高对其风险的全面监管。

同时也可以帮助金融控股公司有效地管理自身风险。

2.3 定期监测和评估
建立定期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及时发现并制定应对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审计、检查和调查机构、风险防控部门、以及构建相关的金融推荐名单等。

2.4 暴露度监管
建立健全暴露度监管体系,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关系的监管。

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应该对其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代理监管关系等进行较为全面的监督,以保障市场公正和监管权威。

2.5 政策法规的制定
建立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地位和监管范围,加强对其市场和品牌的调整和整顿。

三、案例分析
3.1 中国平安
平安集团是一家以保险业务为主的综合性金融企业,是中国最具规模和竞争力的金融控股公司之一。

在其发展过程中,得益于完善的管控机制,加强对自身的日常监管,平安集团的业务稳步发展,成为金融行业的龙头企业。

3.2 恒生银行
恒生银行是香港的一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银行、全球资管及零售银行业务。

恒生银行作为一家非常出色的金融控股公
司,其监管机制的完善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使得公司在金融行业市场上拥有较好的口碑和发展前景。

3.3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是一家以股份制为主的大型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的监管、企业治理和业务模式等方面取得了多方关注。

其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中,发挥出了强大的领军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3.4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是中国五大国有银行之一,作为国有金融机构,其监管地位和责任更加重要。

近年来,工商银行通过检查机制、资本监管体系等多重措施加强自身监管,取得了较好的企业治理结果。

3.5 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在金融控股领域居于相对较小的地位,但其通过整体质量改进,确保金融控股公司的质量和稳定性,为整个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结论和建议
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对于金融业的壮大和经济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其业务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高集中性等特点,也提出了新的监管难题。

为了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建立相应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

建立了完整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将有利于规范市场,降低风险,并且便于国家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风险评估、评估和政策制定,保障市场公正与监管权威,以维护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健康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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