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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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耳毒性药物的临床应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耳毒性药物的临床应用

・临床合理用药・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耳毒性药物的临床应用胡仪吉 一、背景材料我国有听力语言障碍的残疾人1770万,其中聋哑儿有600万,7岁以下的聋儿可达80万,由于药物、遗传、感染、疾病、环境噪声污染、意外事故等原因,每年约新生聋儿3万余名。

为有效开展聋儿康复和预防工作,1988年聋儿康复工作作为一项抢救性工程列入国家计划,开始系统实施。

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规定了30种耳毒性药物的使用标准,指导医生正确、规范地使用,减少和避免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

1999年2月29日,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等十部门根据政协委员在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提案,认真进行调查论证,决定确立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2000年3月3日第1次全国爱耳日的主题:“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二、总论氨基糖苷类(Aminoglycosides)是由微生物产生或经半合成制取的一类由氨基糖(或中性糖)与氨基环醇的苷键相结合易溶于水的碱性抗生素。

按照其来源可分为两类:1.由链霉素(S treptomyces)产生的抗生素(其药物名词结尾用mycin):(1)链霉素类:包括链霉素与双氢链霉素(后者已停用);(2)新霉素类:包括新霉素、巴龙霉素、利维霉素(里比霉素);(3)卡那霉素类:包括卡那霉素、卡那霉素B、妥布霉素;以及半合品双去氧卡那霉素(地贝卡星)和丁胺卡那霉素(阿米卡星);(4)核糖霉素(即威他霉素)2.由小单孢菌(Microm onosporae)产生的抗生素(其药物名词结尾用micin)包括:(1)庆大霉素;(2)西梭霉素(西索米星)以及半合成品奈替霉素(奈替米星、乙基西梭霉素);(3)小诺霉素(沙加霉素)等。

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共同特点1.水溶性好,性质稳定。

2.抗菌谱广,对葡萄球菌属、需氧革兰氏阴性菌均具良好抗菌活性,某些药物对结核分支杆菌及其他分支杆菌属亦有作用。

耳部治疗药品使用规范

耳部治疗药品使用规范

耳部治疗药品使用规范一、耳部治疗药品的分类耳部治疗药品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类:1、抗生素类:用于治疗耳部感染,如中耳炎。

常见的有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等。

2、激素类:可减轻耳部炎症和水肿,如地塞米松。

3、止痛药:缓解耳部疼痛,如布洛芬。

4、滴耳液:直接作用于耳部,如氧氟沙星滴耳液、氯霉素滴耳液等。

5、口服抗过敏药:用于治疗耳部过敏引起的症状,如氯雷他定。

二、使用耳部治疗药品前的准备在使用耳部治疗药品之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清洁耳部:使用干净的棉签轻轻擦拭外耳道,去除污垢和分泌物,但要注意避免用力过度,以免损伤耳道。

2、洗手:保持双手清洁,以防止将细菌带入耳部。

3、阅读药品说明书: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证等重要信息。

三、耳部治疗药品的使用方法1、滴耳液的使用侧卧或头偏向一侧,使患耳朝上。

用手轻轻牵拉耳廓,将外耳道拉直。

手持滴耳液瓶,将药液滴入外耳道,一般每次 3 5 滴。

保持侧卧或头偏向一侧的姿势5 10 分钟,使药液充分作用于耳部。

2、口服药品的使用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剂量和时间服用,一般用温水送服。

注意药品的服用时间,如有些药品需要空腹服用,有些则需要饭后服用。

3、外用软膏的使用用棉签蘸取适量的软膏,轻轻涂抹于外耳道。

涂抹时要注意均匀,避免过多或过少。

四、使用耳部治疗药品的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不要自行增减剂量或停药。

2、如果使用药品后出现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红肿、呼吸困难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

3、对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使用耳部治疗药品时应特别谨慎,遵循医生的建议。

4、使用滴耳液时,如果药液温度过低,可能会引起头晕等不适,可将药液握在手中温暖片刻后再使用。

5、在使用耳部治疗药品期间,应避免耳部进水,保持耳部清洁干燥。

6、如果同时使用多种耳部治疗药品,应注意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间隔一定时间使用。

五、耳部治疗药品的储存1、耳部治疗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论氨基糖苷类的药毒性

论氨基糖苷类的药毒性

论氨基糖苷类的药毒性据央视国际《每周质量报告》披露,我国7岁以下儿童因为不合理使用抗生素造成耳聋的数量多达30万,在聋哑儿童的比例中达到百分之三四十。

1990年我国有聋哑儿童就已达1 8万人,其中滥用抗生素造成中毒性耳聋的患儿超过 1 0 万人,每年还以2万~4万人的速度递增。

能造成中毒性耳聋应用最广、最普遍的药物,莫过于氨基糖苷类药物,其中比较常见的有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等几个品种。

氨基糖苷类药物属古老抗生素之一,它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却有严重的耳毒性。

氨基糖苷类药物致耳聋的原因可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种。

先天性的包括:母亲在妊娠期接受氨基甙类抗生素的治疗,药物通过胎盘的血循环导致胎儿听神经中毒,从而影响听力。

后天性的为服用氨基甙类抗生素中毒,氨基甙类抗生素除链霉素主要累及前庭部分外,其他的常累及耳蜗部分,同时这些药物损害人的第八对脑神经即听神经。

中毒症状有眩晕、平失调、耳鸣、耳聋等。

耳聋多在用药后1—2周出现并逐渐加重,早期对低频影响不大,晚期可出现全频听力丧失即全聋,。

耳毒性药物中毒途径包括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体腔或椎管注射、局部创面敷用、中耳滴药等。

而造成这么多受害儿童,社会很多方面都有责任。

首先是认识不足,有些医务工作者,对这一问题引起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基层卫生所面向广大农村患者,缺医少药,医务人员专业素质较差,外出学习、培训、交流的机会较少,医药知识无法更新或提高,始终停留在某一有限水平,不了解此类药物有严重的耳毒性。

其次是侥幸心理,个别医务工作者存有侥幸心理。

认为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耳毒性只是极个别过敏体质者,对绝大多数没有损害或损害较小。

如果发现,立即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就行了。

三是医生麻痹大意,个别医务工作者麻痹大意,没有认真询问过敏史或追问家族史就冒然用药。

四是患者经济状况,农村患者经济状况多数不宽裕,象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这些价廉的抗菌药物,颇受欢迎,个别基层医务工作者用药把关不严,迎合患者求便宜心理。

耳毒性药物致聋学说

耳毒性药物致聋学说

耳毒性药物致聋学说(杭州惠耳听力门诊,环城东路150号)氨基糖苷类药物(Aminoglycoside Anitbioitc,AmAn)是临床上常用的一类抗生素,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和新霉素。

氨基糖苷类药物属于杀菌药,单用治疗某些细菌感染有较好的疗效,至今在儿科还较为常用。

我国每年有三万儿童不恰当使用耳毒性药物(95%以上为氨基糖苷类药物)而造成耳聋。

近年来,对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耳蜗毒性机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形成了许多种学说,但这些学说并不能完全解释这类药物耳毒性的机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从分子水平上对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耳毒性机理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在药物治疗氨基糖苷类药物所致耳蜗毒性和预防耳蜗损伤上也有所进展。

自由基损伤学说自由基是指含有不成对电子的原子、原子团或分子的总称,其中以氧自由基为主,包括超氧阴离子自由基、羟自由基和过氧化氢等[1]。

耳蜗是代谢旺盛组织,能产生活性氧簇(Ractive Oxygen Species,ROS),耳蜗底部代谢活动强于顶部,底部产生的自由基多于顶部,底部最易被自由基损伤。

正常清况下线粒体代谢产生的ROS极易被机体内部的抗氧化机制清除,然而庆大霉素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致使耳蜗产生的自由基含量增加,这些过量的自由基就难以被正常的防御机制所清除[2]。

Clerici等[3]实验发现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可促进耳蜗培养物中自由基的生成。

Takayama等[4]发现体内外卡那霉素给药均可在外毛细胞顶端表面及静纤毛处诱导自由基的生成。

荧光检测发现正常耳蜗器官培养物与0.5mmol庆大霉素共同孵育12小时后,在毛细胞核内出现大量荧光标记,在外毛细胞和内毛细胞区域也有较多的弥漫性标记。

以上实验结果表明,氨基糖苷类药物不仅诱导产生大量的高毒性超氧自由基,而且这些超氧化物主要集中于听觉细胞区域——氨基糖苷类药物损伤的主要靶区。

耳毒性药物及药源性耳聋的预防

耳毒性药物及药源性耳聋的预防

耳毒性药物及药源性耳聋的预防作者:陶春来源:《中外医疗》2011年第15期【摘要】 就危害和影响听力的药物(主要概括为6大类)及预防措施予以综述,以期引起使用者的注意,减少耳毒性药物的滥用。

【关键词】 药源性耳毒听力【中图分类号】 R7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1)05(c)-0188-01药源性耳毒性反应是临床常见药物不良反应之一,我国现有聋哑人半数以上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耳毒性药物的滥用是目前我国造成耳聋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随着我国对药物不良反应重视与宣传,临床医生对耳毒性药物的认识也有了提高,滥用抗生素也日渐减少,但有些临床医生对其他耳毒性药物仍不够重视。

现就危害和影响听力的药物(主要概括为6大类)及预防措施予以综述,以期引起使用者的注意,减少耳毒性药物的滥用,现简述如下。

1致药源性耳聋的药物1.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AmAn)本类药物都有不同程度耳毒性,有些主要侵犯耳蜗螺旋器,如新霉素、双氢链霉素、巴龙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有些主要累及前庭,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耳毒性的发生率各异,卡那霉素约10%,庆大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约1%~2%[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的耳损害是不可逆的,耳聋每呈持久性,特别是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使用应特别注意。

1.2其它抗生素耳毒性其它抗生素有红霉素、万古霉素、四环素、氯霉素、新生霉素等,二甲胺四环素耳毒性发生率相当高,表现为前庭损害致严重眩晕,目前已很少应用。

使用红霉素后可能会发生一过性耳聋,停药或减量后约1~2周可恢复。

这些药物的耳毒性和血药浓度有关,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都会造成听力损害。

抗生素或消毒药做滴耳剂外用也会产生耳毒性。

1.3袢利尿剂袢利尿药主要有利尿酸、速尿、丁尿氨、苯比磺苯酸、氯唑噻磺胺和哌噻乙酸等。

呋喃苯胺酸(速尿)、利尿酸等所致耳聋多为一过性,少数呈持久性。

抗肿瘤药耳毒性资料

抗肿瘤药耳毒性资料

抗肿瘤药耳毒性资料一、药物耳毒性:除了先天性发育不全外,导致患者听力损伤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合理地使用药物。

某些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损伤人的第八对脑神经———位听神经,或者影响内耳前庭和耳蜗的功能,从而引起耳鸣、耳饱满感、听力障碍,并且伴有眩晕、恶心、平衡失调等症状,被称为药物的耳毒性。

耳毒性药物是指那些有可能造成内耳结构性损伤的药物,这种损伤将会导致临时或者永久的听力缺失,也会对已存的感音性听觉缺失造成更大伤害。

如果你现已有感音性的听觉损失,不管这损失是什么造成的,一旦服用了耳毒性药物,那么你更容易遭到听力损失的加重。

二、肿瘤药物分类:1.根据药物的化学结构和来源分: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抗肿瘤抗生素、抗肿瘤植物药、激素和杂类。

2.根据抗肿瘤作用的生化机制分: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直接影响DNA结构与功能的药物、干扰转录过程和阻止RNA合成的药物、干扰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芗、影响激素平衡的药物和其他。

3.根据药物作用的周期或时相特异性分: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和细胞周期(时相)特异性药物。

三、耳毒性抗肿瘤药物细胞毒性药物有顺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氮芥、长春新碱。

细胞毒性药物耳中毒的机制为:1、药物内耳蓄积几其直接作用;2、抑制核酸代谢;3、影响内耳代谢;4、影响内耳淋巴液内环境;5血清电解质的改变抗癌药氮芥有神经毒性,大剂量应用时血药浓度较高,可损坏内耳细胞,导致感音神经性耳聋。

长春新碱可直接损害耳螺旋器。

用于治疗妇科肿瘤的顺铂,大剂量应用时可致突发性耳聋。

此类药物的总致聋率较高,但多为可逆性损害,多数患者停药后可逐渐恢复。

顺铂、卡铂、长春新碱、氮芥、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博来霉素等, 该类药物中顺铂主要损伤耳蜗的外毛细胞, 可产生较高发生率的不可逆的耳聋及短暂或持久的耳鸣, 但顺铂诱发的前庭毒性较为少见。

环磷酰胺可引起持久性耳聋, 甲氨蝶呤、卡铂则具有耳蜗、前庭毒性, 氮芥可引起耳蜗听觉感受器毛细胞的结构破坏。

尼美舒利联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致耳聋1例

尼美舒利联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致耳聋1例

1 临床资料患者,男性,52岁,体质量75 kg,因反复右侧阴囊红肿、疼痛20 d,于2019年10月29日入院。

10月9日,患者无明显诱因出现右侧阴囊皮肤脓点,后感肿胀、疼痛不适,入住当地医院,予头孢他啶、左氧氟沙星抗感染治疗(具体不详),10月25日症状好转后出院,10月28日再次出现右侧阴囊红肿、疼痛,呈阵发性加剧,10月29日入住我院泌尿外科。

患者否认腮腺炎、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史。

入院体格检查:T 36.6 ℃,P 80次·min-1,R 18次·min-1,BP 119/68 mm Hg(1 mm Hg = 0.133 kPa)。

右侧阴囊明显肿大,阴囊皮肤发红,局部皮温升高,右侧睾丸、附睾肿大,局部触痛剧烈,抬高阴囊后疼痛无明显好转,右侧精索稍增粗,输精管无串珠样改变。

余未见异常。

实验室检查:白细胞计数(WBC)9.95×109·L-1、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8.23×109·L-1、淋巴细胞绝对值(LYM)0.83×109·L-1、嗜中性粒细胞百分比(N%)82.8%、血红蛋白(HGB)122 g·L-1、血小板总数(PLT)290×109·L-1、C-反应蛋白(CRP)47 mg·L-1。

彩超示右侧阴囊壁肿胀,右侧附睾头囊肿。

入院诊断:右侧急性睾丸附睾炎。

入院第1天,盆腔CT示右睾丸脓肿、右侧睾丸鞘膜积液,淋球菌、沙眼衣原体、解脲支原体、肺炎支原体、尿液结核杆菌荧光定量PCR阴性,腮腺病毒抗体阴性,予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4.5 g,q 8 h,ivgtt)抗感染治疗。

入院第5天,术前传染病四项检测阴性,行阴囊脓肿切开引流术+右侧睾丸切除术。

入院第8天,术中脓液标本培养示产ESBLs大肠埃希尼美舒利联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致耳聋1例张云琛1,费 燕1,许俊宏2,李红娜1(1.厦门大学附属东南医院药剂科,福建漳州 363000;2.厦门大学附属东南医院耳鼻喉颌面外科,福建漳州 363000)[摘要] 1例52岁男性患者,因高热8 h内使用尼美舒利片150 mg,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0.5 g静脉给药后,约2 h后出现耳聋。

耳毒性药物知多少

耳毒性药物知多少

龙源期刊网 耳毒性药物知多少作者:孙近仁来源:《祝您健康》1990年第06期目前,最主要的耳毒性药物当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计有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万古霉素、紫霉素等,其中尤以卡那霉素与新霉素毒性为大。

这类药都对内耳有毒性。

除肌肉注射外,甚至口服或局部应用都有可能致聋,而且往往难以恢复。

令人遗憾的是这类药物的耳毒性尚未为人们所重视,链霉素及庆大霉素在临床上还使用得比较普遍。

尤其使人扼腕的是,常有人在感冒、咳嗽、发热的情况下动辄大用其链霉素或庆大霉素。

这种滥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现象是当前药物致聋的主要原因。

我们在日常的门诊工作中,有时碰到焦急的父母领着聋儿前来就医,追问病史,往往是在发热、咳嗽之类的情况下打了几针链霉素或庆大霉素。

这些病儿长得很可爱,可是却生活在一个寂静无声的世界里,忧心如焚的家长常常在医生面前痛哭流涕,然而在多数情况下耳科医生是爱莫能助的。

除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外,利尿剂中的利尿酸与速尿也可造成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听力丧失。

因风湿病或关节痛服用水杨酸制剂,有可能形成暂时或恒久的耳聋,甚至个别人用水杨酸软膏局部涂抹也产生了耳聋。

治疗疟疾的奎宁与氯喹是久已闻名的耳毒性药物,从前常有孕妇企图流产而大量服用奎宁,非但孕妇自身有可能致聋,如其流产未遂,生下的孩子也可能是先天性耳聋的受害者。

用于治疗白血病的氮芥,也可造成神经性耳聋。

肾功能衰竭作血液透析治疗时,常用肝素作抗凝剂。

肝素可引起较严重的耳聋。

而抗肝素制剂如保兰勃林,也会引起神经性耳聋。

耳部用药尤宜慎重,患了中耳炎如滴用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耳毒性抗生素配制的滴耳剂,有可能致聋,应属禁忌之列。

耳手术时如用洗必泰消毒,或使用明胶海绵(内含甲醛)也有致聋的可能性。

耳毒性药物之间还有协同性:几种药逐次或同时使用,可增加毒性作用。

这在用药时也是必须慎加注意的方面。

药物中毒性耳聋多属感音神经性耳聋,此类耳聋在药物治疗方面尚无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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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耳毒性药物概论耳毒性药物是指毒副作用主要损害第八对脑神经(位听神经),中毒症状为眩晕、平衡失调和耳鸣等的一类药物。

已知的耳毒性药物有近百种,常用者有氨基甙类抗生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等),抗癌药(长春新碱、2-硝基咪唑、顺氯氨铂),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等),抗疟药(奎宁、氯奎等),袢利尿剂(速尿、利尿酸),抗肝素化制剂(保兰勃林),铊化物制剂(反应停)等,其中氨基甙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在临床上最为常见。

[药物内耳中毒的临床特点](一)中毒途径:药物经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局部创面敷用、体腔或椎管注射、中耳滴药等途径,均可对内耳产生毒副作用,孕妇使用该药可经胎盘损害胎儿的听力。

(二)听力损害的特点:早期为明显双耳或单耳高频听力损失,即对4000~8000Hz听力损失,但对低频(语言频率)即125~4000Hz影响不大;自用药到出现耳聋需要一段时间,且还有明显的延迟作用。

听力损失在用药停止一段时间后发生,随时间的延长而加重,晚期表现为全频程的听力丧失甚至全聋。

(三)前庭受损的特点:表现为眩晕、恶心、呕吐、平衡失调、步态不稳等,前庭功能检查显示功能低下或丧失,经前庭功能代偿后可逐渐恢复平衡,也有长期不能恢复者。

(四)个体差异:有些病人往往有家族倾向和个体差异,在使用该类药物时,即使小剂量、短疗程、正常用药途径,也可能出现早期或严重的耳中毒反应。

(五)年龄差异:儿童和老年人易出现药物性耳中毒。

(六)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该类药物;在噪声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人,因为内耳较脆弱,可加重药物的损害。

[用药前注意事项](一)严格掌握适应证,慎重选用。

(二)仔细询问家族史、过敏史、用药史:家族中发生过同类药物中毒者,中毒的可能性比一般人大得多;有过敏史者禁用;既往使用耳毒性药物者,应注意防止蓄积中毒。

(三)6岁以下儿童、孕妇和65岁以上老人慎用。

(四)注意耳毒性危险因素:1、高日剂量和数量。

2、长期治疗超过2周。

3、血药浓度升高。

4、发热、脱水和败血症时,血药浓度增高。

5、肾功能不全,使药物蓄积,加重其耳毒性副作用的发生。

6、老年人。

7、与其他耳毒性药物联用。

8、暴露于高强度的噪声环境中。

9、曾有听力异常者。

10、患耳感染及有家族史者。

[用药期间注意事项](一)严格掌握用药途径:尽量选用治疗有效,且对内耳损害小的途径给药。

(二)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及疗程:耳毒性药物的毒性多见于剂量过大、疗程过长,因此必须严格掌握剂量及疗程。

(三)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联合使用或先后使用耳毒性药物可使药物耳毒加重,必须慎重。

(四)采取相应的监测手段:1、早期毒副作用的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耳鸣、耳部满胀感、耳聋、眩晕、平衡失调等耳毒性反应,恶心、呕吐、血尿、蛋白尿、尿量减少等肾毒性反应。

2、听力测试: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及长期用药后定期进行听力检测。

(1)音叉试验可粗略测试气、骨导听力改变,但不能发现早期高频听力下降。

(2)电测听(纯音测听)。

(3)没有仪器时,可做言语测试或秒表测试,即用简单易懂的词语或表声来测试听力。

3、前庭功能检测:可疑前庭有损害时,如出现眩晕、平衡失调等,应做前庭功能检测,如温度刺激试验。

4、血药浓度及肌酐清除率测定:在用药过程中宜进行血中药物浓度监测,以指导临床用药;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可据以下公式计算: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体重(kg)72×患者血肌酐浓度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龄)×体重(kg)×0.8572×患者血肌酐浓度或用血肌酐含量来调整剂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为停药指征:①血清肌酐>132.61umol/L(原血肌酐正常)。

②血清肌酐至少增加44.2umol/L,原血肌酐升高,但在265.2umol/L以下。

③血清肌酐增加>88.4umol/L,原血肌酐>265.2umol/L。

(五)逾量处理:由于缺少特异对抗剂,主要用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或采取一些特殊的处理办法。

第一章耳毒性抗生素氨基甙类抗生素[使用规范](一)适应证的选择:主要用于敏感性需氧革兰氏阴性杆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全身感染。

非病情需要禁止使用。

在处理尚未查明病原菌的严重感染、败血症或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严重败血症、肺炎、脑膜炎时,本类药物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应慎重。

(二)询问家族史、用药史、过敏史:家族中发生过氨基甙类中毒者,其发生中毒的可能性比一般人大得多,用此类药时应审慎;既往使用过氨基甙类抗生素及其他耳毒性药物,或听力有损失者,应特别慎重,防止蓄积中毒;有过敏史者禁用。

(三)人群及年龄差异:6岁以下儿童、孕妇和65岁以上老人禁用;特殊情况例外,如结核性脑膜炎、鼠疫、土拉菌病等。

(四)用药途径:不同抗生素有不同的给药途径,应严格掌握。

(五)剂量及疗程:氨基甙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多见于疗程较长、药量过大,须严格掌握剂量和疗程,防止毒副作用的发生。

(六)药物的相互作用:1、同时或先后连续在局部或全身应用氨基甙类抗生素,可增加耳毒的可能性。

2、该药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如红霉素等)、强利尿药(如呋喃苯胺酸、利尿酸等)、卷曲霉素、顺铂、呋塞米或万古霉素等联合使用,耳中毒可能性增加。

3、该药与碱性药(如碳酸氢钠、氨茶碱等)联合使用,抗菌效能可增强,但同时耳毒性也相应增强,必须慎重。

(七)用药时的监测:1、注意早期毒副作用:眼花、头痛头晕、夜间多梦或全身不适,皮肤感觉异常,口唇及面部麻木,耳鸣或耳部满胀感、耳聋等,进而出现眩晕、平衡失调、恶心、呕吐,还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量减少等肾毒反应。

2、听力测试和前庭功能检查:参阅总规范(概论)。

3、血药浓度及肌酐清除率测定:氨基甙类抗生素主要以原形经尿排出,肾功能不全时排泄减慢,可能引起药物蓄积,在用药过程中宜进行药物监测,以指导临床用药。

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可据总规范中的公式计算(见概论)。

(八)病原体的定期检验:细菌对氨基甙类抗生素易产生抗药性,长期使用可导致不敏感细菌过度生长,有条件者重复做病原体检验,必要时更换抗生素。

(九)用药时注意:1、给予首次饱和剂量后出现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障碍和耳聋的患者应酌减或停药。

2、患者应大量饮水以减少对肾小管的损害。

3、持续在同一部位注射可影响药物的吸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注射药液浓度一般为200~250mg/ml,不宜超过500mg/ml。

4、氨基甙类药物有迟发反应,停药后发生耳聋、耳鸣或耳部满胀感者应引起高度注意。

(十)逾量处理:主要用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1、用氨基甙类抗生素时应适当给以维生素类药物,同时使用一些生物制品(氨基酸类、ATP、辅酶A、细胞色素C、核苷酸、软骨素、葡萄糖醛酸、水解肝素等),这些制品对预防和治疗氨基甙类药物中毒有一定作用。

2、氨基甙类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联合使用可获得协同作用,应减少氨基甙类的用量,以防止毒副作用的发生。

3、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毒性药物。

链霉素(Streptomycin)[制剂]注射用硫酸链霉素:0.75g(75万单位),lg(100万单位)。

[使用规范]㈠适应证的选择:链霉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阴性菌有强效杀菌作用,特别是对结核杆菌有突出的效果,该抗生素对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感染(结核、细菌性心内膜炎、土拉菌病、鼠疫、波状热等)有效。

1、成人:⑴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肌注。

1日1.0g,分2次;或1次0.75g,1日1次。

如临床情况许可,改用间歇给药,即每周2~3次,每次1g。

对严重感染如粟粒性结核可短期内药量加倍,用药期限少于1周。

对40岁以上需长期治疗者,即使肾功能正常,也应当低剂量用药,每日0.5~0.75g或15mg/kg•d,治疗2~8周后,改为20mg/kg,每周2次。

⑵心内膜炎(肠球菌性):肌注与青霉素G联合使用。

1次1g,12小时1次,连续2周,继以0.5g,12小时1次,连续4周。

⑶土拉菌病:肌注。

0.5~1.0g,每12小时1次,连续7~10天,退烧后续用7天。

早期用药一般3~4天退烧。

⑷鼠疫:肌注,0.5~1.0g,每12小时1次,疗程10天,退烧后续用3天。

2、儿童:6岁以上20~40mg/kg•d,每日1次,或分2次用。

严重感染短期内可用较高剂量,但最大剂量不得超过1g,结核的长期治疗选用小剂量。

3、鞘内用药:结核性脑膜炎,成人25~50 mg/kg。

儿童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2 mg/kg。

年龄3~6月者10~15 mg/kg,6岁以内儿童40 mg/kg。

24小时内可用2 ~3次。

㈡仔细询问家族史、用药史:有过敏史者禁用。

若引起荨麻疹、药物热、关节痛、肌肉痛、粘膜水肿、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性肺炎、急性喉水肿、血管神经性水肿、接触性皮炎、过敏性出血性紫癜等,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

㈢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㈣用药途径:肌肉注射是常用的给药途径,吸收快而且完全,很少用静脉注射,如需使用时,将0.5~1.0g链霉素溶解在30~40ml生理盐水中,在30~40分钟内滴完,每12小时1次。

㈤剂量及疗程:链霉素引起的前庭紊乱与总剂量和短期内的血药浓度有关,当血药峰值达40~50ug/ml时,即不能再用。

每日用量超过1g,治疗30天以上,大多出现前庭损害,应立即停用。

㈥药物相互作用:参阅氨基甙类抗生素。

㈦用药时的监测:1、注意早期耳中毒症状:眩晕、头痛、恶心、共济失调、耳鸣与耳聋。

2、听力检测:参阅氨基甙类抗生素。

3、前庭功能检测:链霉素对前庭的损害大于对耳蜗的损害,故应重视前庭功能的改变。

4、血药浓度和肌酐清除率:链霉素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出,24小时可排出50%~60%,故尿中浓度很高,肾功能不全时排泄减慢,半衰期由正常的2~3小时延长至50~100小时,易蓄积中毒,因此,应根据血药浓度和肌酐清除率调整用量。

⑴血药浓度:肾功能正常的成人,注射1g,1小时后血药浓度为25~50ug/ml,有效血药浓度可维持12小时;血药峰浓度超过50ug/ml时,引起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

⑵肌酐清除率: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用药剂量和间隔时间。

肌酐清除率可据前面的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14.76umol/L,间隔72~96小时后肌注0.5g;肌酐清除率14.76~22.19umol/L,间隔24~72小时后肌注0.5g。

肌酐清除率73.81~118.10umol/L,间隔24小时后肌注0.5g。

肾功能不全,链霉素蓄积,均加重其耳毒性副作用的发生。

㈧注意事项:1、治疗结核,首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二联或三联治疗,尽量不用链霉素,如果病人对异烟肼耐药或口服药不耐受,再选用链霉素小剂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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