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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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善后处置工作方案(模版)

(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善后处置工作方案(模版)

制度编码:**(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公司**年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工作领导小组 (1)三、专项工作小组与职责分工 (1)(一)综合协调组 (2)(二)次生灾害防控组 (2)(三)事故调查组 (2)(四)善后处理组 (2)(五)舆情监控组 (3)(六)工作原则与要求 (3)四、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内容与要求 (3)(一)次生灾害防范与恢复生产 (3)(二)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6)(三)事故伤亡鉴定及赔偿 (8)(四)舆情控制与对外联系 (8)五、责任追究与事故教育 (9)六、事故防范与管理提升 (10)七、方案维护与应急演练 (10)(一)方案维护 (10)(二)方案培训 (11)(三)善后处置演练 (11)八、附则 (12)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 EHS 事故的善后处置,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衔接使用,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和减少EHS 事故造成的损害和影响,提高EHS事故处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类型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架构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则自动由接替该职位的人员担任(下同)。

三、专项工作小组与职责分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次生灾害防控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舆情监控组等五个专项工作组(一)综合协调组组长:**成员:**职责:针对单次事故特点,制定事故处置总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统筹各工作组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通报以及事故善后处置全过程的跟踪工作。

(二)次生灾害防控组组长:**成员:**职责: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现场环境特点,制定现场管控方案,并做好现场抢维修人员分工,管控各类危险因素,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三)事故调查组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对接政府主管部门或自行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和经过,提出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人员处置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者安全生产规程,导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给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每个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是指在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和资源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理的一套操作规程。

其核心目标是尽快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急救援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紧急报警措施: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人员需要能够迅速发现事故并及时报警。

报警方式可以包括电话报警、现场报警按钮等。

2.应急疏散和救援方案: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疏散和救援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疏散路线、逃生通道标识、应急照明设备等内容。

同时,应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3.事故现场隔离和控制措施:在事故发生后,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隔离和控制措施可以包括事故现场封锁、限制人员进入等。

4.紧急救援队伍: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专门的紧急救援队伍,由受过相应培训的人员组成。

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具,并熟练掌握救援操作技能。

5.应急物资储备: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急救药品、急救设备、防护用品等。

储备物资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可用性。

6.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处理工作包括事故原因分析、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

同时,应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的一套规程。

其目的是了解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查明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报告、处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报告内容应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损失情况、人员伤亡等。

应急救援及善后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及善后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及善后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三、职责1、安全科负责组织制定《制度》,并监督执行。

2、各车间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为在本部门下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去往现场。

3、发生事故时的当班班组长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生产部组织分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报告;同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设备动力部负责检查事故后的有关设备情况。

仓库人员根据事故部位管线、法兰、阀门、设备等型号,及时准确的提供备件。

6、财务部负责审核事故处理费用支出。

7、若有人员伤亡,小车班负责送护伤者及时去医院。

四、事故救援1、工伤事故1)目击者发现事故发生要第一时间进行高声呼救,并及时报告当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要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往现场。

2)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分析、评估,根据事故严重情况做出救援方案。

3)现场救援首先要使伤者脱离危险区域,检查伤者情况,不要乱晃乱动,进行现场必要的救助,由车间提供紧急医疗箱,及时用车由相关员工、主要负责人陪同伤者去往医院。

4)伤者得到安全救助后,应对现场相关区域进行举一反三的检查,防止再次发生。

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调查事故原因、经过,及时反省并以书面的形式上交安全科,由安全科整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存档,并公布处理结果。

5)伤者病情稳定后,由车间主任及当班班组长进行探访慰问。

6)伤者若有保险,由公司联系保险公司,2、泄漏事故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展开先期处置工作。

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中管理1. 事前预防(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事中控制(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上报。

(4)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事后管理1. 事故调查处理(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3)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事故善后处理(1)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善后事宜,做好抚恤工作。

(2)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制定赔偿方案。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2.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

4.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范文一、事故发生后,村(居委)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全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依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时限第一时间向党政办或安监所报清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事故发生后,村(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三、当上级部门人员到达后,要协助上级部门人员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勘查,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询问有关知情人员,搜集有关人证、物证、书证。

四、组织对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情况紧急时,村(居)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区安监局报告。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范文(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仍然是工业生产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分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的现状,并提出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的相关建议。

二、生产安全事故现状分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发生率高:由于某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不足,存在不合规操作和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

2.责任追究不到位: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3.事故报告和处置不及时:一些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且缺乏有效的处置措施,导致事故扩大化,形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范文(三)为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应建立健全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具体建议如下:1.加强事故预防工作:(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方案、风险评估、培训计划等,并进行全员培训。

事故善后处置应急预案

事故善后处置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建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

2. 成立事故善后处置指挥部,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事故调查、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

(2)善后安抚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心理疏导、理赔等工作。

(3)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供应、应急物资调配等工作。

(4)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5)协调联络组:负责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事故现场周边群众沟通协调。

四、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处置组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

2. 善后安抚组应迅速了解伤亡人员情况,开展家属安抚、心理疏导、理赔等工作。

3. 物资保障组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调配应急物资,确保现场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信息发布组应密切关注事故动态,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 协调联络组应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五、善后处理1. 伤亡人员家属安抚:为伤亡人员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2. 理赔工作: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积极开展理赔工作,确保伤亡人员家属得到合理赔偿。

3. 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4.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应对事故的能力,确保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 善后小组 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 善后小组 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小组职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生产安全事故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一旦发生,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善后处理是解决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善后小组的职责就是在事故发生后迅速介入,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尽快有效地处理事故,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善后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召集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善后小组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应急工作组,全面了解事故情况,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封锁和隔离,避免事故扩大。

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外部资源,制定出应急预案,确保善后工作有序、迅速展开。

二、事故调查:善后小组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数据分析等手段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调查报告应真实客观,对责任人员进行合理划分,避免事故责任不明或责任推诿的情况发生。

三、处理善后:善后小组要根据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有效的善后方案,包括现场清理、相关设备维修、受伤员工救治、事故损失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善后小组还需要与保险公司、政府监管部门等保持密切联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事故善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宣传教育:在处理完事故之后,善后小组需要组织开展有关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事故的教训和反思,加强员工对生产安全的重视,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安全意识不强而引发的事故再次发生。

五、总结经验:善后小组在处理完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汇总经验教训,总结善后工作中的不足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向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以便下次遇到类似问题时能更加有效、及时地应对。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但善后小组的职责就是在事故发生后尽快有效地组织处理,减小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

善后小组的工作需要高度责任心和协调能力,同时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以提高善后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赔偿、恢复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

第三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依法依规,确保事故调查处理公平公正;(三)及时有效,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四)科学合理,确保事故赔偿合理补偿;(五)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事故调查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故调查。

第五条事故调查应当查明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二)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三)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四)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五)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事故发生单位提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赔偿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第八条事故赔偿范围包括:(一)医疗费用;(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丧葬费;(六)残疾赔偿金;(七)被扶养人生活费;(八)其他必要的费用。

第九条事故赔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赔偿数额由事故发生单位与受害人协商确定。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与受害人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四、恢复生产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在恢复正常生产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三)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恢复正常生产后,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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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洲镇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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