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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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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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解析(一)证券的概念和种类证券是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即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文书。

我国证券法适用的范围是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证券市场由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组成。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由发行人、认购人和中介人组成;证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其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二)证券市场主体1.证券交易所(1)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目前,我国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集中竞价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①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③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④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⑤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条件。

①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②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③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⑤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⑥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 八条
第二章
第 十条
证券发行
证券发 行 之 核 准 或 审 批 " 公开发行证券$ 必须 ! 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 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 符合法律 # 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 的 部 门 核 准 或 者 审 批 & 未经依法核 准或者审批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 参 见股票例第 ( )* +条 , 第十一条 ! 股票发行之核准及债券发行之审批 " 公开发 行股票 $ 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 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核准 % 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 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 文件 % 发行公司债券 $ 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 报经国务院 授权的部门审批 % 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 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 % 参 ’ 见股票例第 -条 , 第十二条 ! 申请文件的格式及报送方式 " 发行人依法申 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的格式 # 报送方式 $ 由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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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个月内作出决定 ! 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 " 应当作出说明 # 证券发行申请公开 % 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或 $ 者经审批 " 发行人应 当 依 照 法 律 &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证券公 开发行前 " 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 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 所供公众查阅 # 发行证券的 信 息 依 法 公 开 前 " 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 泄露该信息 # 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发行证券 # 参 ’ 见股票例第 ( )条 * 第十八条 $ 已核准或批准决定的撤销 % 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或者审批证 券发行的决定 " 发现 不 符 合 法 律 & 行政法规规定的" 应当予以 撤销 ! 尚未发行证券的 " 停止发行 ! 已经发行的 " 证; 要求发行人返还 # 风险 自 负 原 则 % 股票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 $ 营与收益的变化 "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新股 发 行 方 式 及 用 途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 应当符合公司法有关发行新股的条件 " 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 也可以向原股东配售 # 上市公司对 发 行 股 票 所 募 资 金 " 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所列 资金用途使用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 必须经股东大 会批准 # 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 " 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的" 不得发行新股 #’ 参见公司第 ) + , -) . )条 * 第 二十一条 $ 证券承销% 证券公司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 第 二十条 第 十九条 第十七条

(完整版)《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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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目录目录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证券发行 (3)第三章证券交易 (9)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17)第五章信息披露 (20)第六章投资者保护 (24)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 (26)第八章证券公司 (30)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36)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 (39)第十一章证券业协会 (40)第十二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1)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44)第十四章附则 (55)目录 原《证券法》(现行有效 2014年修订)新《证券法》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黄色为修改部分)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证券发行第三章 证券交易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证券上市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第六章 证券公司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附则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七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十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十一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证券发行(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

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一、综述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是会计专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对会计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有着较高的要求。

其中,对各章节的重点掌握程度也有着明确的评分标准。

本文将就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考生更好地了解各章节的重要性和备考重点。

二、《中级会计经济法》各章分数分布1.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第一章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法律规则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一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5左右。

2. 第二章:《物权法》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不动产权、动产权、担保物权等。

在考试中,第二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8左右。

3. 第三章:《合同法》第三章主要内容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三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0左右。

4. 第四章:《侵权法》第四章主要内容是侵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侵权责任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四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0左右。

5. 第五章:《企业法》第五章主要内容是企业的概念、设立、组织形式和公司治理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五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2左右。

6. 第六章:《合伙企业法》第六章主要内容是关于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合伙协议和合伙企业的财产关系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六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8左右。

7. 第七章:《公司法》第七章主要内容是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和公司治理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七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2左右。

8. 第八章:《证券法》第八章主要内容是关于证券法的基本规定、证券市场的组织形式和证券交易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八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10左右。

9. 第九章:《知识产权法》第九章主要内容是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内容。

在考试中,第九章的得分占比一般在8左右。

10. 第十章:《反垄断法》第十章主要内容是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反垄断行为和反垄断执法等内容。

第十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内幕交易

第十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内幕交易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金融交易达成 、金融交易价格的重大信息。内幕交易要求从业人员做到:
1.不在不当时间和地点谈论工作话题; 2.不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不应该知道该项信息的内部人员提及内幕信 息; 3.不违反有关规定,将内容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告知自己的亲友; 4.按照内部秘密信息保管规定妥善保管涉及内幕信息的文件和电子文档 ; 5.不得采取匿名、假名或委托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 谋取不当利益。 例题: 1.某上市银行工作人员小王在编制本行年度报告过程中,建议其父亲购买 10000股该行的股票,此行为违反了()规定。 A.监管规避 B.岗位职责 C.信息保密 D.内幕交易 正确答案:D 解析:
讼的信息,该亲属第二天就卖掉了该银行的股票。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该员工违反了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 16.下列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有()。 A.告知客户本银行未公布的重大投资行为 B.告知客户宏观经济情况 C.帮助客户分析汇率波动趋势 D.告知客户已经公开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正确答案:A 解析:考察内幕交易的有关知识。 17.下列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有( )。 A.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内幕信息自行买卖证券 B.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C.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他人利用该信息获利 D.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内幕信息,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 E.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内幕信息,根据该信息建议他人买卖 证券 正确答案:A,B,C,D,E 解析:本题考察内幕交易的概念理解和记忆。正确答案是ABCDE。内幕交易 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 证券交易活动。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第一部分证券法的地位和作用一、证券法是证券立法的全然大法。

二、证券法是一部行政治理法。

三、证券法是一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行政处罚法。

四、证券法是一部以证券公司为主角的法律。

第二部分证券法的修改内容介绍第三部分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介绍第四部分案例分析第二部分证券法的修改内容介绍新通过的《证券法》共有240条(旧法共有214条),其中新增53条,删除27条,从公司法中并入的有8条,还有一些条款作了文字修改。

要紧修订在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按《证券法》篇章顺序介绍。

一、第一章总则(第1——9条)(一)扩大证券法调整范畴。

(第2条)1、除旧法规定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2、新增了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

(二)对分业经营中显现的混合经营和金融改革给予了法律的支撑,为银行、信托、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资本市场预备了条件。

(第6条)二、第二章证券发行(第10——36条)(一)公布发行证券统一实行核准制,将过去公司债券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对公布发行的情形进行界定,未经依法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发行证券。

非公布发行证券,不得采纳广告公布劝诱和变相公布方式。

(第10条)(二)将保荐制度法定化,明确了保荐制度的适用范畴(第11、26条)1、保荐制度的适用范畴2、保荐人的义务3、保荐人的法律责任(三)调整了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第13条)。

1、删除“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删除“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3、将“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更换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将“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更换为“具有连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5、增加了“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6、增加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章 证券法

第十章 证券法

第十章证券法重点:禁止交易的行为股票上市的条件难点:幕交易行为第一节证券法概述⏹一、证券的概念、特点及种类⏹二、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证券的概念、特点及种类⏹(一)证券的概念和特点⏹证券是记载和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

特点:⏹1、证券是一种财产权凭证,具有特定的财产容;⏹2、其财产权利具有可转移性,即流通性;⏹3、证券在形式上表现为严格的要式主义,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流通的便捷。

(二) 证券的种类⏹N.2在中华人民国境,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1、股票⏹股票是指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有价证券,是一种股权凭证。

特点:⏹(1)不可偿还性;⏹(2)参与决策性;⏹(3)流通性¡ª¡ª优化资源置;⏹(4)高风险性;⏹(5)收益性,在盈利的前提下,依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按持股数额向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2、债券⏹债券是指发行人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债务凭证。

特点:⏹(1)体现外部的债权债务关系;⏹(2)具有可偿还性;⏹(3)债券持有人无论持有多少债券,在理论上都没有参与债务人事务的管理权;⏹(4)债券的收益固定或根据一定的标准浮动;⏹(5)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优于股权。

3、基金单位⏹基金单位是指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特点:⏹(1)面值较低——1元/份。

⏹(2)专家管理⏹(3)组合、间接投资二、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证券法是指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2024证券法订立重要合同怎样算重要

2024证券法订立重要合同怎样算重要

证券法订立重要合同怎样算重要合同编号: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就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签订的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补充协议。

“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委托期限”指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1.2解释条款和附件中的仅为方便阅读而设置,不影响条款和附件的解释。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条款和附件中的“包括”和“包括但不限于”表示列举的内容不限于所列举的项目。

第二章委托服务内容2.1委托内容对甲方提供的投资建议和策略进行研究、分析和评估。

根据甲方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为甲方制定个性化的投资计划。

对甲方持有的证券投资组合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协助甲方进行证券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

2.2服务期限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委托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委托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3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章保密义务3.1保密义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3.2保密期限双方同意,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四章违约责任4.1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赔偿损失。

4.2赔偿范围违约方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五章争议解决5.1协商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诉讼管辖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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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
报国务院证券监督兰管州商理学院机周构洪军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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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二、股票的发行
(二)发行条件及报送文件
2、报送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股东大会决议;
(4)招股说明书;
(5)财务会计报告;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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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五、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种类 1、概念 2、种类: (1)开放式基金 (2)封闭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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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五、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二)设立条件 1、符合法律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业资格与经验,且最近3年无违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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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三、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与报送文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 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 金的用途。
录,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符合条件的设施 6、符合要求的风险控制措施 7、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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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五、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三)基金募集的其他规定 1、相关文件 2、审批时间: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
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
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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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三、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与报送文件
(二)报送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5、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 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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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及证券法的概念
(二)证券市场
1、证券发行市场
2、证券交易市场
(三)证券法概述
1、概念:调整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以及国家 在管理证券机构和管理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 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证券立法:
个月 3、募集要求 (1)封闭式: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开放式:达到核准的最低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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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券交易
n 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
n (一)交易的标的与主体必须合法
n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
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n (二)在合行制度
四、证券发行程序
(一)基本步骤 1、申请 2、审核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由发行审核委员
会决定 3、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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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四、证券发行程序 (二)其他规定 1、发行不成的法律责任 2、溢价发行要求 3、证券承销:包销与代销 4、承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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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二、股票的发行
(一)股票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3、种类
(1)依股东权利、义务不同:分普通股和优 先股
(2)依投资主体不同:分国有股、发起人股 和社会公众股
(3)依购买货币不同:分内资股和外资股
(4)依票面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分记名股票 和不记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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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一、证券发行的基本规定 (一)发行方式 1、公开发行 2、非公开发行 (二)发行对象 1、股票 2、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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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二、股票的发行
(一)股票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1、概念:证明股东权利的凭证 2、特征 (1)为有价证券 (2)为要式证券 (3)是无偿还期限的证券 (4)是高风险的金融工具
1998年12月通过、2005年10月27日修改并与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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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二、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三)守法原则 (四)证券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管
理为主,混业经营例外原则 (五)政府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6)国家审计监督原则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
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兰州商学院 周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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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三、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与报送文件
(一)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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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二、股票的发行
(二)发行条件及报送文件
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
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
n (三)以合法方式交易
n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n (四)规范证券交易服务
第七章 证券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证券法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证券法的
基本理论知识和我国法律的基本规定,能够 独立判断和分析证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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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及证券法的概念
(一)证券的概念及范围 1、证券:证明特定权利为的凭证。 2、范围 (1)广义:财物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2)狭义:资本证券 (3)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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