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医院感染制度
隔离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产房医院感染,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隔离产房及所有参与隔离产房工作的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组织与管理1.成立隔离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设立隔离产房,明确区域划分,确保隔离产房内环境清洁、安静、无污染。
3.严格执行隔离产房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等培训,提高防控意识。
四、设施与环境1.隔离产房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环境清洁、无污染的区域,与母婴室、新生儿科等区域保持一定距离。
2.隔离产房内设施应齐全,包括产床、洗手池、消毒设施、废物处理设施等。
3.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隔离产房内环境、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五、人员管理1.进入隔离产房的人员必须穿戴专用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2.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等应接受隔离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培训,掌握防控知识和技能。
3.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进入隔离产房前必须洗手、消毒。
4.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立即隔离待产、分娩,并严格按照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
六、医疗用品与废物管理1.隔离产房内一次性医疗用品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2.非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处理供应,科室不得有自备包。
3.医疗废物应规范放置,专人收集处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七、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隔离产房内环境、设施进行微生物学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2.对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等定期进行手卫生监测,确保手卫生质量。
3.定期对隔离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八、奖惩与培训1.对严格执行隔离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隔离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产房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产房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产房及其相关科室。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成立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产房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监测内容1. 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微生物学监测。
2. 产房环境、设施、设备、物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3. 产房感染病例的监测和报告。
4. 产房医务人员感染情况的监测和报告。
五、监测方法1. 定期对产房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进行微生物学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周1次。
2. 定期对产房环境、设施、设备、物品的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月1次。
3. 对产房感染病例进行实时监测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感染传播。
4. 对产房医务人员感染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报告,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和防护。
六、监测结果处理1.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2. 对监测结果进行追踪调查,找出感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定期向全院通报。
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监督各科室执行。
2. 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监测工作,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
3. 产房全体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监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感染控制科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八、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积极做好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院感染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产房院感工作制度

产房院感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产房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感染监控护士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产房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监督和评估产房感染管理工作。
3.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产房感染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4.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合格。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1.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医护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彻底洗手,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2. 产房应配备充足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剂,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菌,并做好记录。
3. 产房内的物品表面、空气和医疗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灭菌。
4. 产房应实行严格的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和时间,避免交叉感染。
5. 产房医护人员应按照诊疗规范操作,防止病原体传播。
6. 加强产房感染监测,对感染病例进行报告、分析和控制。
7. 定期对产房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持续改进。
四、培训与教育1. 产房医护人员应接受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感染防范意识。
2. 新入职医护人员应进行岗前感染管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感染管理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感染管理水平。
4. 鼓励医护人员参加感染管理相关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五、考核与奖惩1.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对医护人员的感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
2. 对感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感染管理规定,造成感染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感染管理科。
3. 原《产房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产房院感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产房感染管理水平,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安全,促进医院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

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母婴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产房及其工作人员的感染防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产房医院感染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实行全面、全程、全员管理。
第四条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感染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小组,组长由产房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产房护士长、医生、消毒供应室人员等。
第六条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感染防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感染防控培训和考核,监督感染防控措施的执行,及时处理感染事件。
第七条产房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感染防控管理职责,确保感染防控制度落实到位,保障母婴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八条产房应当设立感染防控监测指标,对感染防控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第三章感染防控措施第九条产房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操作前后、穿脱隔离衣前后、处理污物前后等情况下必须进行手卫生。
第十条产房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无菌原则,严格控制感染风险。
第十一条产房应当加强医疗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工作,确保其安全使用。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产房应当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保持产房空气质量。
每日结束后,应当对产房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第十三条产房应当加强患者及家属的教育,提高其感染防控意识。
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感染防控规定,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感染防控工作。
第十四条产房应当建立感染防控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感染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感染防控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产房应当定期组织感染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产房应当定期进行感染防控知识考核,评估医务人员感染防控能力。
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的感染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管理、科学规范、合理使用、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感染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感染管理工作。
感染管理科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指导、监督和评价感染管理工作。
第六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应设立专门的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感染管理工作。
第七条感染管理科和感染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感染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三、环境管理第八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各项设施应符合感染控制要求。
第九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的布局应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应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的墙壁、天花板、地面应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第十一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和器材,确保消毒工作的落实。
四、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二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应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
第十三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应按照标准预防原则,实施消毒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应采取隔离措施,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第十五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
第十六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应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
五、人员管理第十七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的医务人员应接受感染管理培训,掌握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
产房医院感染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和防控能力,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使医护人员掌握医院感染的基本知识、防控措施和操作规范;2. 提高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增强防控意识;3. 培养医护人员具备处理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1. 产房全体医护人员;2.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人员;3. 新入职医护人员。
四、培训内容1. 医院感染基础知识;2.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3. 医院感染防控措施;4. 无菌操作技术;5. 手卫生规范;6. 医疗废物处理;7. 职业暴露处理;8. 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9. 医院感染案例分析。
五、培训方式1. 专题讲座:邀请医院感染管理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解医院感染防控知识;2. 视频教学:组织观看医院感染防控相关视频,提高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3.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医院感染的原因、防控措施及处理方法;4. 实操培训: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无菌操作、手卫生等技能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5. 模拟演练:开展医院感染防控模拟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培训时间1. 新入职医护人员:在入职前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定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对新知识、新技术进行更新;3. 专项培训:针对医院感染管理中的重点环节和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培训。
七、考核与评估1.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2.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医护人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等;3. 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内容进行调整和改进。
八、培训资料1.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 医院感染防控操作规范;3.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4. 职业暴露处理流程;5. 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6. 医院感染防控相关视频、案例等。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新版

一、总则为加强产房医院感染管理,保障母婴健康,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兼职感控人员组成,负责产房医院感染管理的日常工作。
2. 科主任为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全面负责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3. 护士长为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4. 感控人员负责产房医院感染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1.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建立健全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包括感染预防、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职业暴露等。
3. 定期对产房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进行微生物学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4. 加强医务人员感染防控知识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5.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确保医务人员手部清洁。
6. 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实行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
7. 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灭菌,确保使用安全。
8. 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
9. 加强产房环境清洁与消毒,确保母婴安全。
10. 发生医院感染事件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在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造成医院感染事件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产房、母婴室医院感染管理与消毒隔离制度

产房、母婴室医院感染管理与消毒隔离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产房、母婴室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母婴健康,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产房、母婴室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等组成,负责感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感染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学习感染管理的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的感染管理意识。
3. 感染管理小组应制定并落实感染管理计划,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1. 员工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保持个人卫生。
2.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3. 产房、母婴室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消毒。
4. 产房、母婴室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剂,并定期检查、维护。
5. 产房、母婴室应实施严格的探视制度,控制人员流动,减少感染风险。
四、感染监测与报告1. 定期对产房、母婴室进行微生物学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环节进行整改。
2.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做好感染病例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分析感染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五、培训与教育1. 对产房、母婴室员工进行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感染防控能力。
2. 定期组织感染管理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开展感染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和家属的感染防控意识。
六、特殊感染管理1. 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采取隔离措施,单独使用医疗用品,严格执行消毒灭菌要求。
2. 对感染性疾病患者,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防止交叉感染。
七、医疗废物管理1. 产房、母婴室应规范放置医疗废物,实行专人收集、运输、处理。
2. 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记,确保安全处置。
八、制度执行与监督1. 产房、母婴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感染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感染管理小组应加强对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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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制度1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与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2、制定对本院医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15 学时,其它管理与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学时。
3、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4、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5、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6、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等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1、室内空气消毒:要求每立方米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灯管距离地面小于2米2 、物体表面消毒:灯管距离物体表面不得超过1 米,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灯管表面清洁,一般每二周用75%的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4 、使用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必须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 医务人员监测时必须注意防护。
5、空气消毒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湿度适宜。
6 、紫外线消毒灯,做好使用记录,每半年测定照射强度一次,并有记录。
新灯》9OUW/CI2为合格,使用中》70 UW/crh为合格, 使用中的高强度紫外线灯照射强度降低到70%不能使用。
7、新紫外线灯厂家必须提供使用1000小时和照射强度(》90UW/cm的说明,使用前必须进行照射强度监测,监测照射强度<90UW/cm不能使用。
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一、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1、定期开展手卫生工作的全员培训,使所有医院人员加强手卫生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保证洗手和手消毒达到规定的要求。
2、严格按照洗手与手消毒指征、手卫生方法认真洗手或手消毒,洗手或消毒后应防止手部的再污染。
4、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5、按照正确的监测方法,各重点部门每月对手消毒效果进行监测,普通诊疗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医院感染管理科不定期进行抽查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二、手卫生设施要求1、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2、应配备肥皂或皂液,并应置于清洁的容器内。
容器应每周清洁,有污染随时清洁;盛放肥皂的容器应具有滤水功能;皂液可使用一次性包装,如皂液容器重复使用,则应在清洁、消毒后,重新添加皂液;3、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如配备干手纸巾,其卫生质量应达到GB 15979的要求;4、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5、手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6、卫生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使用一次性包装,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应有良好的接受性,手消毒剂无异味、无刺激性等;7、外科洗手与手消毒设施(1)配置洗手池。
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洗手水溅出,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
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2)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设置,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3)配备肥皂(抗菌皂)或皂液(抗菌皂液)。
固体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
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4)配备清洁指甲用品;配备洗手的揉搓用品,如配备手刷,刷毛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及时剔除不合格手刷,一用一清洁灭菌。
(5)配备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的外科手消毒剂,有效期内使用;(6)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
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7)应配备干手物品。
干手布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消毒或灭菌;盛装消毒布巾的容器应一用一清洗、灭菌;(8)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三、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1、洗手: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可见污染时,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诊疗、护理之前;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进行无菌操作、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以上情况要求用肥皂或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手部没有可见污染,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3、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上述情况应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四、医务人员洗手方法和原则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 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五、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方法和原则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2、严格按照上述医务人员洗手方法和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六、外科洗手与手消毒方法与原则1、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2)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洗手与手消毒;(3)不应戴假指甲,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健康。
(4)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
(5)洗手与消毒可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搓。
(6)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皂液或肥皂清洁双手。
(7)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应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应每人使用后消毒(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2、洗手方法(1)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2)取适量的肥皂(液)或者抗菌皂(液)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并认真揉搓。
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3)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4)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
3、手消毒方法(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进行外科手消毒)(1)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2~6分钟,用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无菌巾彻底擦干。
流动水应达到GB5749勺规定否则在手术医师戴手套前,应用醇类手消毒剂再消毒双手后戴手套。
手消毒剂勺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勺使用说明。
(2)免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勺免冲洗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勺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
手消毒剂勺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勺使用说明。
七、手卫生合格勺判断标准卫生手消毒,I类和II类环境监测的细菌数应w 5cfu/cm2; III 类环境监测的细菌数应w 10cfu/cm2。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和职业暴露处理管理制度1、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报告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损伤处理完后首先报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兼职小组负责人,负责人立即报告医院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医院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登记并立即对损伤者抽血备查(在预防药物应用前) ,12 小时内送检。
(5)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HBs抗体>10mlU/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 6)对于没有免疫力的人,应预防性肌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尽早使用(最好48h内,最迟w 1周)。
同时进行乙肝疫苗全程接种:(0、10mg、(1、10mg、(6、10mg 注射。
(7)免疫注射后还应进行血清学追踪调查,以确定是否有了合适的血清学反应。
( 8)对受伤的医务人员可能感染的病原体,采取有针对性预防与治疗,并追踪监测与观察。
( 9)对损伤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提出改进措施,开展预防锐器伤的全员教育。
医院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建立一次性医疗用品发放登记制度。
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2、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3、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科等科室。
4、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设备科接到科室通知后和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通知科室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5、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截留或重复使用,杜绝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的健康与安全。
6、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
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7、一次性物品(包括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领取、使用和用后处理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要经常检查本科室的情况,督促制度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否则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