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量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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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刑法学量刑刑罚执行制度(二)_真题-无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量刑刑罚执行制度(二)_真题-无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量刑、刑罚执行制度(二)(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2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条件是______。

A. 没有故意犯罪B. 遵守监规C.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D. 接受劳动改造2. 依法有权对犯罪分子减刑的法院是______。

A. 基层人民法院B. 县级人民法院C. 高级人民法院D.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3.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______。

A. 1/3B. 1/2C. 1/4D. 2/34. 假释适用的对象是______。

A.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B.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犯罪分子D.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5.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限制。

这种特殊情况是指______。

A. 有重大自首情节B. 有重大立功表现C. 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D. 在抢险、救灾或在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6. 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是______。

A.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B. 被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C. 作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7. 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根据刑法规定,对甲______。

A. 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B. 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C. 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D. 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8. 下列情形中,符合假释的罪刑条件的是______。

A.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 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C. 丙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D. 丁因参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9. 下列情形中,不得适用假释的是______。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试题和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试题和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试题和答案一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不属于犯罪的客观要件?A. 犯罪的行为B. 犯罪的结果C. 犯罪的主观要件D. 犯罪的客观要件正确答案:C2. 刑法中的“过失”是指:A. 故意犯罪B. 重大过失犯罪C. 一般过失犯罪D. 轻微过失犯罪正确答案:C3. 以下哪个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临时抢夺C. 误伤他人D. 故意伤害正确答案:C二、简答题1. 请简述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具有故意和目的地实施犯罪行为,其主观上具有主观故意。

而过失犯罪则是指犯罪人并无故意,但由于疏忽、错误或轻率等原因,导致了犯罪的发生。

故意犯罪强调犯罪人的主观恶意和犯罪目的,而过失犯罪则强调犯罪人的过失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2. 简述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答: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某一犯罪必须同时具备的一系列要件。

其中,客观要件指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即犯罪事实的客观表现。

主观要件则指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即犯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是构成犯罪的两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

三、案例分析题某人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判刑,他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请简要叙述该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法律问题,并陈述你的观点。

答:该案件涉及某人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判刑的情况。

根据事实,该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对此被判定为犯罪。

他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

法律问题在于确定该人是否具有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是犯罪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具有故意的主观心理状态。

在该案中,如果能够证明该人在实施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时具有故意和主观故意,那么该人应当被维持原判。

个人观点认为,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如果能够充分证明该人的故意犯罪行为和主观故意,那么应维持原判。

然而,具体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还需要考虑更多细节和证据,最终由法院作出决定。

2020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20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20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题目1题目描述:根据刑法第XX条规定,某人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应如何定罪量刑?解析:根据刑法第XX条的规定,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属于故意杀人罪,应定罪量刑。

故意杀人罪的刑罚为XX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具体刑期应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题目2题目描述:某人盗窃他人财物后逃跑,被追捕并在逃跑过程中伤害了警察,应如何定罪量刑?解析:根据刑法第XX条的规定,盗窃罪与伤害罪构成了数罪并罚,应分别定罪量刑。

盗窃罪的刑罚为XX年有期徒刑至XX年有期徒刑,伤害罪的刑罚为XX年有期徒刑至XX年有期徒刑。

具体刑期应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对财物的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

题目3题目描述:某人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应如何定罪量刑?解析:根据刑法第XX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应定罪量刑。

危险驾驶罪的刑罚为XX年有期徒刑至XX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刑期和罚金数额应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交通事故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题目4题目描述:某人非法拘禁他人,并要求其家属支付赎金,应如何定罪量刑?解析:根据刑法第XX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构成了数罪并罚,应分别定罪量刑。

非法拘禁罪的刑罚为XX年有期徒刑至XX年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的刑罚为XX年有期徒刑至XX年有期徒刑。

具体刑期应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被害人的危害程度、赎金数额等因素综合考虑。

题目5题目描述:某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了社会恐慌,应如何定罪量刑?解析:根据刑法第XX条的规定,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属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定罪量刑。

该罪的刑罚为XX年有期徒刑至XX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刑期和罚金数额应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题目及解答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题目及解答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题目及解答一题目一:盗窃罪小明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时他偷走了一辆价值5000元的自行车。

请问小明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解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二)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存折、有价票证、有价证券等方式窃取财物的;(三)其他情形。

小明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情形,因为他在没有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偷走了一辆自行车。

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即使秘密窃取,也应认定为盗窃罪。

根据案情描述,小明所盗窃的自行车价值为5000元,属于盗窃数额较大的范围。

综上所述,小明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题目二:故意伤害罪某甲因与他人发生争执,持刀将对方刺伤,导致对方轻伤。

请问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解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题目描述,某甲持刀将对方刺伤,导致对方轻伤。

根据刑法规定,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对方受伤属于轻伤,某甲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综上所述,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题目三:过失致人重伤罪小张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

请问小张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解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因违反国家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题目描述,小张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

根据刑法规定,小张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

小张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内容及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内容及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试内容及答案一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一项属于犯罪构成要件?A. 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B. 行为人的年龄C. 被害人的同意D. 行为的违法性答案:A2.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我国刑法只适用于我国领土范围内发生的犯罪B. 我国刑法适用于我国船舶或航空器内发生的犯罪,无论其在何处C. 我国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以外,由我国公民实施的犯罪D. 我国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以外,由外国公民实施的犯罪,但该犯罪侵犯的是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答案:C3.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A. 甲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将小偷打成重伤B. 乙在醉酒状态下,将酒瓶砸向正在抢劫的歹徒C. 丙在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D. 丁对正在进行的非法拘禁行为进行反抗答案:D二、简答题1. 请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 请解释刑法的空间效力。

答案:刑法的空间效力,即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

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域效力:我国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领海、领空范围内发生的犯罪。

(2)国籍效力: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3)普遍管辖效力:对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三、案例分析题甲(17岁)与乙(15岁)共同盗窃一辆摩托车。

甲在盗窃过程中负责望风,乙负责实施盗窃。

在盗窃过程中,被失主发现并报警。

2020司法考试刑法部分:题目与答案

2020司法考试刑法部分:题目与答案

2020司法考试刑法部分:题目与答案一、选择题1.甲抢夺公共汽车上乘客张某的钱包,并致使张某摔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抢夺罪C.抢劫罪与抢夺罪的想象竞合D.盗窃罪{答案:A}2.乙在商店购物时,趁店员不注意,将商品悄悄放入自己的包中,乙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抢夺罪C.抢劫罪D.诈骗罪{答案:A}3.丙因与他人产生纠纷,将对方打成轻伤。

丙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紧急避险{答案:A}二、案例分析题1.案例一:甲与乙共同抢劫一家珠宝店,甲负责望风,乙进入店内实施抢劫。

在抢劫过程中,乙被店员击毙,甲随后逃离现场。

请回答以下问题:(1)甲的行为构成()。

(2)甲是否应当承担乙的行为后果()。

{答案:(1)抢劫罪(2)是,因为甲与乙共同实施了抢劫行为,甲应当承担乙的行为后果。

}2.案例二:丙是一名医生,在为患者丁治疗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丁死亡。

请回答以下问题:(1)丙的行为构成()。

(2)丙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1)医疗事故罪(2)是,因为丙作为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死亡,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三、简答题1.请简述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答案: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而抢夺罪的手段行为仅限于公然夺取。

}1.请简述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

{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对侵害行为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损害程度。

}。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问题和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问题和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问题和答案一一、选择题1. 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B.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应当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C.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因身份、地位等原因获得特殊待遇D. 罪刑相当原则要求犯罪轻微的行为不得受到严厉的刑罚答案:C2.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我国刑法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B. 中国公民在中国船舶上犯罪,也应当适用我国刑法C.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可以适用我国刑法D. 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均在中国领域内,才适用我国刑法答案:B3. 关于犯罪构成要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B. 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犯罪C. 犯罪客体必须是对社会有重大危害的合法权益D. 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答案:C4. 关于刑罚种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拘役和管制都是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B. 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C.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刑罚的种类不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答案:C5. 关于量刑情节,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累犯一律从重处罚,不得减轻处罚B. 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C. 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D. 犯罪分子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答案:B二、简答题1. 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答案: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在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刑法总则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规范刑事司法活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0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篇

2020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篇

2020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篇一、简介本文档是关于2020年司法考试中的刑法真题的详细解析。

以下将按照题目顺序逐一解答,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法知识。

二、题目解析题目一题目描述:某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期间犯罪率很低,可以解除缓刑吗?解析: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员如果在缓刑期满前没有犯罪行为,且表现良好,可以申请解除缓刑。

因此,只要某人在缓刑期间犯罪率低且表现良好,可以申请解除缓刑。

题目二题目描述:甲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解析: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

根据题目描述,甲在公共场所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属于故意伤害罪。

题目三题目描述:某人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间逃跑,如何认定其犯罪时间?解析: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人员逃跑后,逃跑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刑期内。

因此,某人逃跑后的时间不属于犯罪时间,不计入其刑期。

题目四题目描述:甲在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刀具,没有使用,是否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罪?解析: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

根据题目描述,甲在公共场所携带管制刀具,虽然没有使用,但已经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罪。

三、总结本文对2020年司法考试中的刑法真题进行了详细解析。

通过对题目的分析和解答,希望能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刑法知识,提升解题能力。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独立思考,不依赖他人帮助,采取简单策略,避免复杂的法律问题。

同时,在引用内容时,应注意确认其真实性,避免引用不能确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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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量刑制度一、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制度【知识要点】第63条第2款关于“法外减轻处罚”的程序性规定,即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核准才能够在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适用减轻处罚。

【经典考题】(2004年试卷二第85题)假如甲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关于量刑的说法准确的是:A.如果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重处罚;如果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轻处罚B.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属于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竞合C.因为甲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官不得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D.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法官就不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报经人民法院核准解析:本题主要考核量刑制度中的一些概念的理解问题。

1.从重、从轻处罚并不是以法定刑幅度的中线为标准的,不能认为凡是高过中线的就是从重,也不能认为凡是低于中线的就是从轻。

从重、从轻处罚是相对于没有从重、从轻情节来说,所以,根据案情,高于中线的也可能是从轻处罚,低于中线也可能是从重处罚。

A选项说法错误。

2.从轻、从重处罚都是在法定刑幅度之内处罚,因为“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能够说是从轻处罚的范围。

但减轻处罚必须低于最低法定刑,即“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换言之,判处3年有期徒刑没有体现减轻处罚的含义。

B选项说法错误。

3.法定刑中“三年以上”包括本数。

根据案情,在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前提下,也可能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

C选项错误。

4.刑法第63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核准,也能够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选项说法准确。

本题准确答案为D.二、数罪并罚制度【相关法条】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理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不能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理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期,理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理应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知识要点】(一)数罪并罚的原则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69条做了修改,原有条文是:“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理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不能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能超过二十年。

第二款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1.对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拘役能够超过6个月达到1年,管制能够超过2年达到3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是刑法修正案八的变化)。

注意:在计算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的时候,要注意新的规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重点把握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情形,数罪并罚的上限提升到了二十五年。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这是刑法修正案八的变化)。

(二)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适用第69条的规定。

对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种数罪的,原则上应以一罪论处;但在以一罪论处不符合罪刑相适合原则,或者前后犯罪相隔时间很长,不宜作为一罪的从重情节或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处理时,应实行并罚。

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适用第70条的规定,该方法称为“先并后减”。

特点:(1)一人所犯数罪均发生在原判决宣告以前。

(2)原判决只对其中的部分犯罪作出判决,对另一部分犯罪没有判决。

(3)不管漏罪即新发现的罪与原判决的罪是否性质相同的犯罪,均应并罚。

(4)将新发现的漏罪定罪量刑,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与原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

(5)已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适用第71条的规定,该方法称为“先减后并”。

特点:(1)犯罪人在原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

(2)不管新罪与原判决的罪是否性质相同的罪。

(3)将新罪定罪量刑。

(4)将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原则实行并罚。

(5)已经执行的刑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所决定的刑期以内。

这种方法称为“先减后并”。

注意:如果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并发现其在原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则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根据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再将新罪的刑罚与前一并罚后的刑罚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根据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注意:2020年4月30日以前一人犯数罪,理应数罪并罚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2020年4月30日前后一人犯数罪,其中一罪发生在2020年5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经典考题】(2002年试卷二第39题)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甲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20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

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对此,法院应在202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B.乙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20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C罪,并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必然超过20年C.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2020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因为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D.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ABCD四罪,但法院只判决A罪8年有期徒刑、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

执行5年后发现C罪与D罪,法院判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期徒刑。

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刑期”应是18年,而不是12年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数罪并罚制度。

1.甲在执行刑罚过程中犯新罪,适用“先减后并”的原则:原判刑罚18年,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还剩10年;用10年与新罪的刑罚5年有期徒刑实行并罚,即10年以上2020年以下,最终决定的刑罚就是犯罪分子甲还要执行的刑期。

A选项说法错误。

2.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乙漏罪的,适用“先并后减”的原则:原判刑罚20年,漏罪判处5年,两者实行并罚,本案并罚结果仍然是20年(刑是20年,有期徒刑并罚时又不能突破20年)。

所以,在漏罪的情形,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结果不可能突破20年。

B选项说法错误。

3.丙在执行刑罚过程中犯新罪,适用“先减后并”的原则:原判刑罚20年,减去已经执行的2年,还剩18年;用18年与新犯之罪判处的刑罚5年实行并罚,即在18年以上20年以下判处刑罚。

假如判处20年,加上已经执行的2年,理论上一共要执行22年,所以犯新罪的情形,实际执行的刑罚完全可能突破上限。

新犯之罪判处的刑罚当然在并罚中得到了体现。

C选项说法错误。

4.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漏罪,以前后两个判决的结果实行并罚,而不是以每个犯罪判处的刑罚为标准实行并罚。

丁前一个判决的结果是有期徒刑18年,后罪分别判处5年、7年,并罚原则就是在18年以上20年以下判处刑罚。

如果全部以各个犯罪判处的刑罚为标准实行并罚,会得出不合理的结论:AB两罪都判了18年,ABCD四个罪如果以12年以上20年以下并罚,意味着理论上能够判处12年以上18年以下,会导致罪行不相适合。

D选项说法准确。

注意:即使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上限限制,但因为本案总和刑期没有超过三十五年的,所以不影响本题答案的准确性。

本题准确答案为D.【活学活用】(2007年试卷二第8题)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理应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B.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的,理应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C.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同时又发现漏罪的,理应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实行“先并后减”;再对新罪与前一并罚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实行“先减后并”D.“先减后并”在一般情况下使犯罪人受到的实际处罚比“先并后减”轻本题准确答案为D三、缓刑制度【相关法条】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够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理应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能够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理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理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理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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