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演变及历史启示
90年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发展演变与启示

90年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发展演变与启示摘要: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中国农村土地政策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的漫长变革过程。
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
总结经验教训,得出有益启示,对于探索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状况的新土地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90年;演变;启示土地问题是“三农”核心问题。
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中国农村土地政策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90多年来,在制定农村土地政策方面,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成功经验,也获取了很多值得借鉴的深刻教训。
回顾中国农村土地政策90年发展演变历程,深入分析其中所深藏的农村土地制度演变的动因、影响和得失,并得出有益的启示,对于探索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状况的新土地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90年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发展演变历程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农民所有制(1921年—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就明确提出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
中共一大制定的党的最高纲领就提出了土地国有的主张。
1927年11月28日,临时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提出:“一切地主的土地无代价的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
”这里的土地公有就是主张土地国有。
由于土地国有政策脱离了中国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不能为广大农民所接受,甚至引起了广大农民对于土地革命的怀疑,为争取广大农民对苏维埃革命的热情,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开始了从土地国有到土地农有的转变。
1931年春,以毛泽东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并开展了系列“限田”、“限租”、“打土豪地主分田地”的土地革命运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及当代启示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及当代启示作者:陈秋莲来源:《党史博采·理论版》2013年第08期[摘要]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党领导下的农村土地政策一直处于变迁之中。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史,反映了党的经济政策的臻于成熟。
鉴往知今,重新回顾与审视90多年来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历史,总结经验,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当前我国农村土地问题的现实,对于解决当前农村土地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当代启示一、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历史变迁(一)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政策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形势的变化,几次调整了我国的农村土地政策。
192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土地买卖”[1]。
通过这个土地法,党首次将土地政策问题落实到法律层次。
土地法规定没收所有的土地,不仅从根本上否定封建地主阶级对土地的所有权,同时也剥夺中农、贫农的土地所有权。
1929年4月,党在《兴国土地法》里,提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所有”,把没收土地的对象明确限定在“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范围,不没收农民原有的土地,承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初步解决了农民最急切需要的土地问题。
1931年春,党领导人民在各根据地开展土改运动,推行新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促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广大贫雇农分得了土地,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革命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
这时期的土地政策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有利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进程。
(二)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抗日根据地的土地政策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日民族矛盾一直作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据此形势对农村土地政策进行了重大的调整,结束了没收地主土地的土地政策,转而实行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的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农地政策演变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成立以后,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把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
土地是国之根本,也是中国共产党得以成长壮大的生命线,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承载着农民太多的希冀。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土地政策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不断变化着,从苏区的“耕地农有”到抗战的“减租减息”,土改时期的“耕者有其田”到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直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党在制定和执行农村土地政策的实践过程中,坚持以解决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为其核心内容,紧紧抓住所有权与经营权问题,适应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对赖以生存的土地的迫切要求。
纵观100年来农村土地政策变迁,解决土地问题,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始终是党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核心。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土地政策(1921-1949年)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并最终夺取城市的武装革命道路,核心是通过土地革命,解放农民最终解放了全中国。
这一时期,党的土地政策的演进经历了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四个时期。
大革命时期,以“减租减息”和“限制田租”为主要特征的土地政策。
在大革命初期,由于农民阶级长期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状态,封建地主阶级兼并和占有大量的土地,广大农民生活艰苦,有着对生存的期盼。
中国共产党于成立之初便深刻认识到要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中提出了将没收的军阀官僚的土地分予贫苦的农民。
“二大”宣言中提出废除重税,规定城乡的土地税则,并对田租率加以限制,1923年“三大”更加保障农民的利益,并加以政策保护。
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杨 苗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演变及其历史启示摘 要: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农村土地政策也历经了百年演变。
探索和总结党在百年历史进程中制定不同土地政策的经验和教训,从中汲取历史智慧,对我们今天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新时代;土地政策;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1921-1927年):“减租减息、限租限田”的土地政策建党初期,在毛泽东、澎湃等先进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农村掀起了反对地主恶霸的农民斗争,在斗争中,党提出了限租、减租,对地主占有土地提出“限田”的口号。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早期曾说过:“国民革命即是农民革命,真实去解决农民问题是革命,反之是反革命,农民问题的中心是土地问题。
”在这些思想影响下,大革命过程中党正式提出了“减租减息、限租限田”的土地政策。
这些土地政策,对于刚刚接触革命的农民在反对地主恶霸方面,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农民缴纳的地租少了,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争取土地的斗争进一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革命主张的广泛传播和接受,为革命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耕地农有”的土地政策在这十年间,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历经了多次调整,对土地政策的摸索不断走向成熟。
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一切地主的土地无代价的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
”1928年颁布井冈山《土地法》,其中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
”这两个土地政策都是实行土地国有制,对于当时渴望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民来说,吸引力不大、支持度不高。
因此,1929年党又颁布了兴国《土地法》,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1931年2月,毛泽东同志又修改了井冈山《土地法》中关于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的规定,肯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
建国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演变及历史启示

建国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演变及历史启示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中央农村政策对农村发展以至整个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农村政策,搞好农村发展一直是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制定了正确的土地改革政策、进行了切合实际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村经济走上了集体化道路。
进入新时期,中国改革以农村为突破口,中央通过制定多项倾向性政策,顺应和主导了农村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发展。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赋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的时代内容的背景下,总结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政策的演变过程及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村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农村政策发展历程(一)建国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农村政策的制定及实施1.完成土地改革,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标志着广大的中国人民历史上第一次翻了身,做了国家的主人。
根据建国初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共中央及时作出决策,转变工作重心,集中力量解决当时的重大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完成农村特别是新解放区农村的土地改革。
土改的完成,巩固了工农联盟,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实践。
土改完成后,我国广大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
但当时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
此时,党在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业能够由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变为合作社经济,使农民逐步摆脱贫困状况而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
1952年,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定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总目标,接着又作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新阶段。
依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三个从低到高的步骤。
【精品】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及其启示

【关键字】精品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变迁及其启示摘要:土地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而作为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土地制度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中国农村经济和乃至整体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因此,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大致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三个阶段的历史变化,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启示,然后分析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内在规律,从而探寻过去几十年的土地制度变化对当代的启示。
关键词:农村土地政策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而土地问题一直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和农业问题的关键。
一直以来,农村土地政策都是我国一项极其重要的政策,关系到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败。
因此,研究我国土地政策的变化对今后我国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总体上说,我国农村土地政策大致经过土地改革阶段、农业集体化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三个阶段的历史变化。
一、土地改革阶段( 1921 —1950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
1928年至1 930年,我国相继制定、通过了《井冈山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肯定了农民获得土地的神圣权利,并对土地革命的一些具体政策作出规定。
但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当时主张实行“土地国有”政策。
既违背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脱离了中国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从而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到1931年春,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指出农民对土地可以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改革方案。
抗日战争时期,我国根据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一特殊情况,将没收地主土地改为减租减息,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又保证了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
解放战争时期,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全面内战即将爆发,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制定了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从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百年发展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
建党百年 乡村巨变从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百年发展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1921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农民,进行了伟大的革命和波澜壮阔的建设。
在这个历程里,农民从土地的主人成功转变为农村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改革开放的浪潮里成长为世界市场的积极开拓者和有力竞争者,不断创造出新的奇迹和伟大成就。
而中国共产党主动通过每次变革农村土地政策调动起农民的劳动热情,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发挥自身的智慧和才能。
回顾党的100年土地政策发展历程,无疑会为我们在实践中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借鉴和经验。
一、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百年发展历程土地政策是指政党和国家等政治实体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土地管理任务和土地利用目标,围绕着特定的经济社会利益而规定的用以调整人地关系的一系列准则、方向与指南。
党在每个历史阶段的农村土地政策都有所差异,这些土地政策发挥着不同的历史作用。
(一)“农民所有,自愿合作”政策阶段(1921~1952年)1.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村土地政策(1921~1949年)党成立初期,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和地主阶级的剥削,我国农村土地私有呈现严重失衡。
占农村人口不到 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 70%~8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 90%的中农、贫农、雇农仅占 20%~30%的土地。
党对农民有着特殊的感情,成立之初就开始思考农民问题。
1921年,中共中央号召组织工农进行革命活动,建立工人阶级政权。
1923年,中共中央提出“有结合小农、佃户及雇工以反抗牵制中国的帝国主义者,打倒军阀及贪官污吏,反抗地痞劣绅,以保护农民之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之必要”。
毛泽东关注农民问题和土地政策比较早。
他在1925年12月《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指出“中国无产阶级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是农民”,在1926年9月《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认为“农民问题乃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
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政策。
1928年12月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实行政府占有土地、不准买卖土地的政策。
党的农地政策的变迁及其启示
党的农地政策的变迁及其启示——兼议承包制的巩固与股田制的出现中国经济网董志凯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至今农民仍占绝大多数。
农民的情况如何,决定着中国的命运。
而“农以地为根”,土地是农业的基本要素和农民的基本保障。
土地制度变革及其带来的经营体制的变化,也深刻影响着农业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结构。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成长直至取得全国政权都与农村土地制度息息相关。
新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建立在贯彻实施农地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之上。
今日,随着人口增加与耕地减少,人均耕地已下降至1.51亩,[1]土地作为稀缺资源,更关系到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
农业、农村与农民的各类问题,都离不开土地归谁所有、如何使用、怎样经营。
民主革命时期,党在领导农民土地斗争的过程中,摒弃了总体上农地国有的主张,交错实施了减租减息、平分土地、没收封建地主土地和城市郊区土地国有等政策。
新中国诞生50年来,我国土地制度与农业经营制度发生了三次大的变革:土地改革运动;农业合作化、集体化运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目前,正在发生土地使用权多种经营形式的新的探索。
历次变革之间由于政策的变化又呈现出不同的阶段。
一、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农民土地政策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到1952年底,党实施的是新民主主义政策,农民土地政策的宗旨是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建立新中国,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已经在1.19亿农业人口(总人口1.34亿)的老解放区完成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
新中国诞生以后,新解放区的农村土地改革运动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于1950年6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与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政策相比,它的主要特点是:保存富农经济;对地主只没收其“五大财产”(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粮食及其在农村中的多余的房屋);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不受侵犯;规定小土地出租者如每人平均所有土地不超过当地人均占有土地的1倍,不予没收;对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侨乡采取有所区别的政策;对于城市郊区、沿海、山陵土地,也采取了有别于一般农村的特殊土地政策。
我国农村改革的光辉历程与基本经验
我国农村改革的光辉历程与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看我国农村改革的光辉历程和基本经验。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关键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土地集体所有制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转变,再到现在的农业承包地“三权分置”,实现了对农村土地制度的逐步完善。
在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国不仅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还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打破了土地的僵化和不流动,释放出土地的增值潜力,激发了乡村经济的活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关系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实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制改革,推动了农村产业经营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了农民的增收致富。
与此我国还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使得农民能够集中资金和物力,实现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得农村金融服务向农民倾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农村社会保障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建立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扩大农村居民医保覆盖等措施,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加全面和有效的社会保障。
在农村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我国注重实现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等,推动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
我国还加大了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保障了这些群体的基本生活。
农村社会保障改革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农村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60年来中国农村改革的历史回顾与反思
建国60年中国农村改革的回顾与反思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曾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根本问题。
回顾60年来农村改革历程,反思农村改革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一、建国60年中国农村改革历程回顾自建国以来,为了实现加快的农村的发展,在农村开展了四次改革即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联产承包责任制。
1、土地改革时期(1950~1953年)——建立农民的土地私有制。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届三中全会,讨论农业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强调以“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为目的,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土改工作。
其实质是把中国农村的土地从大部分地主所有改变为农民所有,实现了由地主的土地私有制向农民的土地私有制的成功转变。
土地改革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农村经济日益活跃,农民生活明显改善,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
2、农业合作化时期(1953~1956年)——实现对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
为了适应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克服小农经济生产落后、力量薄弱、增产缓慢等不足,解决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中央提出对农业进行改造,实现农业合作化。
在农业的改造过程中,国家按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引导农民自愿结合起来,创造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社会主义农业改造模式,实现了对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3、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年)——实现农村的政社合一。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1958年在农村掀起的“人民公社化”运动,8月北戴河会议通过和公布了《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揭开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序幕。
人民公社化运动实现了农村经济、政治组织的政社合一,其实质是生产关系的大跃进,就是试图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所谓平等、平均、公平合理的社会,通过人民公社早日过渡到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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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演变及历史启示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中央农村政策对农村发展以至整个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农村政策,搞好农村发展一直是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制定了正确的土地改革政策、进行了切合实际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村经济走上了集体化道路。
进入新时期,中国改革以农村为突破口,中央通过制定多项倾向性政策,顺应和主导了农村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发展。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赋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的时代内容的背景下,总结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政策的演变过程及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村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农村政策发展历程(一)建国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农村政策的制定及实施1.完成土地改革,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标志着广大的中国人民历史上第一次翻了身,做了国家的主人。
根据建国初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共中央及时作出决策,转变工作重心,集中力量解决当时的重大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完成农村特别是新解放区农村的土地改革。
土改的完成,巩固了工农联盟,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实践。
土改完成后,我国广大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
但当时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
此时,党在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业能够由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变为合作社经济,使农民逐步摆脱贫困状况而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
1952年,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定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总目标,接着又作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新阶段。
依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三个从低到高的步骤。
到1956年,基本上实现了从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和最终完成,给予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巨大的配合和促进,对在全国范围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
3.“左”的思想影响下的农业20年。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对于农业发展进行了正确探索。
但是,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和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党内滋生了骄傲和急于求成的情绪。
从1958年11月到1959年7月庐山会议期间,党中央发觉了农业上的一些混乱现象,开始进行局部纠正和调整。
但是,1959年庐山会议上“左”的思想又重新抬头,并日益发展、日益系统化,直至发展成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指导下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部门的农业,遭到了极大的破坏,这种破坏不仅导致了我国农业的长期落后和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贫困,也严重地阻碍了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的农村政策的演变及发展1. 1978年至1984年底,党的农村政策以农民获得自主和实惠为取向。
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政治路线,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在改革初始的六年间,中央农村政策的制定均围绕恢复发展农村经济这一主要精神展开,进而衍生出该时期农村政策的基本目标,即变革现有农村经济体制,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中央出台了以土地政策、农户经营政策为核心的多项具体政策,实践表明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行之有效的,它们对当时农业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农村改革开了一个好头。
2. 1985年至1992年初,农村政策以市场化为主要取向。
伴随改革进程的深入以及农业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自1985年起农产品供求逐步趋于平衡,农业生产带给农民的利益空间开始相对减少,新的矛盾日益凸现。
鉴于此,党中央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在保证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指导思想。
这一时期的农村政策对当时乃至后来整个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很大程度上清除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制约因素,为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商品化、市场化发展找到了新出路。
3. 1992年初至2002年底,农村政策主要以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为取向。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作为改革排头兵的农村也顺应这一历史潮流,进入了体制转型的新阶段。
该时期农村政策总目标就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实现农村经济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
农村改革十余年胜利成果的取得已客观地反映了中央已有政策体系的科学性与实践性,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合政策本身阶段性的特点,如何把握农村政策走向成为摆在党中央面前的首要问题。
4.2002年底至今,党的农村政策取向是统筹城乡发展,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这一时期政策以农村税费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农村和谐社会。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势头不减,然而,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不断面临新的难题。
面对“三农”严峻形势,党中央审时度势,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对城乡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作出重大调整。
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地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连续出台7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大统筹城乡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为主题,共同形成了新时期加强“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体系,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制度框架,掀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篇章。
二、我国农村政策制定及实践的历史经验及启示中国农村发展至今,60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农村政策制定本身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过程,它依然面临许多严峻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总结建国60年来我党的农村政策的发展历程,有以下几条宝贵经验,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重要启示。
1.以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为根本前提制定农村政策。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只有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过精辟的论述:“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要使它合法起来。
”建国以来中央农村政策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不断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改革前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认识的不足,中央在农村工作上走了不少弯路。
合作化运动高潮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原因在于盲目放大了生产关系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而忽略了其自身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事实。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以土地制度改革为起点对农村生产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使用权限上界定了集体与农户间的关系,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变革从经营权限上理顺了国家与农民间的关系,乡镇企业的兴起从经济地位上肯定了公有制与其他经济形式间的关系,税费全面取消从经济层面上摆正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正是由于理顺了这些生产关系,才有三十多年农村生产力的充分发展。
所以,无论农村改革进展到哪一步,农村政策的制定必须充分尊重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根本前提。
2.着眼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完成社会发展目标为导向创新农村政策。
从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实现土地归农民所有,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家庭联产责任制,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等,都是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解决农村实际问题。
改革开放前有段时间,由于没有搞清楚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没有找准农村问题的关键所在,进而也没有树立明确的发展目标,从而制定了一些错误政策,妨碍了农村发展。
进入新时期,中央开始注重找病因,对症下药。
迄今为止,农村问题大致经历了由农业发展停滞,到产业结构单一,再到基础设施缺失、农民负担过重的转变,中央先后出台解决措施,内容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政策,到后来的制度化建设,到以税费政策为中心的农村综合改革,再到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政策等,每一项都是从实际出发,真正落到了实处。
另外,从大的方面看,所有的政策制定也始终紧跟中央农村发展目标变迁,从解决温饱到市场化转型,再到全面小康,始终做到了因势利导。
总结成功经验,今后党在农村政策的创新上应该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以现实为依据,切实有效地找准问题,更好地体现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这一基本宗旨。
3.农村政策的制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循序渐进。
农村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极其复杂而又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要稳步推进。
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
“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
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要深刻认识到,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通过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胡锦涛指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来说,保持农村稳定是保持全国稳定的重要基础。
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
”4.农村政策的制定要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
总结60年来中国农村政策的演变,其基本轨迹表现为突破个体经济的束缚,使土地所有制发生根本变革,走上集体经济的道路;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使整个经济体制发生革命性变化;突破城市经济体制的束缚,使城乡逐步走向协调;突破自身的束缚,逐步走向世界,并正在实现自身的转型。
60年农村发展的过程,是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控制逐步缩小、放权农民、逐步增加服务、加大投入的过程。
从根本上看,农村发展变化是我国广大农民的伟大创造,这不仅表现在最初的土地改革、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承包到户上,还表现在此后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具体推进上,比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提出和各地丰富多采的实践。
60年来的实践证明,凡是尊重农民的权益和意愿,农村改革和发展就会深入;反之,就会停止甚至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