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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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本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县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分类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市级、县级、院级:1、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县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县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县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本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批准权限1、申请人资格: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本院医务人员。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须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主管院长审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

3、县级、市级新技术新项目须在履行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审核批准后,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通过、院长批准、经县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项目应符合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 (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 )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一)申报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二)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人后,报请院长审批。

(三)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三甲版)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三甲版)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三甲版)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三甲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升医疗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科室的护理人员申请使用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管理。

第三条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是指应用于临床护理工作的新技术和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新型护理设备的使用、新疗法的推广、新护理方法的实施等。

第四条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新技术新业务应以患者的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在操作过程中不会给患者造成损害。

(二)合理原则:准入管理应选择适合本医院护理水平和能力的新技术新业务,确保可以正常实施。

(三)科学原则:准入管理应基于充分的科学依据,确保新技术新业务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透明原则:准入管理应公开透明,所有申请人均有平等的机会申请使用新技术新业务。

第二章准入管理的程序第五条护理人员如有意申请使用新技术新业务,应向其所在科室负责人提交申请。

第六条科室负责人负责初步审查申请材料的内容是否齐全,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七条评估组由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护理学专家、医学专家等。

评估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评估意见。

第八条评估组的评估意见可分为三种情况:(一)同意准入:评估组认为申请的新技术新业务符合安全、合理和科学的原则,同意准入。

(二)暂不同意准入:评估组认为申请的新技术新业务在安全、合理和科学的原则上存在较大争议,暂不同意准入。

(三)不同意准入:评估组认为申请的新技术新业务在安全、合理和科学的原则上存在严重问题,不同意准入。

第九条科室负责人根据评估组的评估意见,做出准入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人如对准入决定不满意,可以向医务部或者护理部提出申诉。

医务部或者护理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评,并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请人和评估组的意见,最终作出决定。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3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3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____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1.准入条件(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____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

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1)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2)急诊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3)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4)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5)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6)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7)突发事件如:大批食物中毒的急诊抢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1.准入条件(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____年以上手术室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

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1)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

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4)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能熟练操作正确的清洗、上油与打包。

(5)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病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在医院、养老院、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业的护理人员。

三、准入资格1.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背景,取得国家承认的护士或护理专业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护理工作的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4.无法律限制从事护理工作;5.具备一定的护理技能和经验。

四、准入程序1.申请准入:护理人员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资格审查:医疗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学历、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面试评估:医疗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评估,考察其职业素养、护理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4.体检检查:通过面试评估的申请人需要进行体检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5.考核培训:医疗机构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护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6.准入批准:医疗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其准入护理岗位。

五、准入期限1.新进护理人员的准入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评估;2.在职护理人员的准入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评估。

六、准入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护理人员准入档案,记录护理人员的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评估、体检检查、考核培训等过程;2.护理人员准入后,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3.护理人员准入期间,医疗机构应对其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4.护理人员准入期满后,医疗机构应对其进行再次评估,确认是否继续从事护理工作;5.护理人员准入期间如出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医疗机构有权取消其准入资格。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

(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

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

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

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新护士准入管理规定(3篇)

新护士准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护士准入管理,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新入职护士的准入管理。

第三条新护士准入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护士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护士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新护士的培养和考核,提高新护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新护士:(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要求。

第六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二)取得其他专业学历,经考核合格,具备从事护理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成为新护士:(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的;(三)患有传染病的;(四)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八条新护士准入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报名: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按照医疗机构要求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医疗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三)培训:医疗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

(四)考核:医疗机构对培训结束后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临床实践等。

(五)实习:医疗机构安排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实习,实习期间由带教护士指导。

(六)试用期:实习结束后,医疗机构安排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准入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护理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准入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护理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准入管理制度
凡是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院内尚未开展和使用的临床护理新项目被认定为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一、根据国家及医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成立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领导小组。

对需开展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新技术、新业务做出评估及书面批准。

三、凡开展的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需填报申请书,经护理准入管理领导小组评估、论证同意准入后方可实施,作好开展过程的有关记录。

四、对开展的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及处理。

五、拟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要符合准入的必备条件:
(一)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医院相关部门书面“准入”批示。

(二)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

(三)所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具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

(四)所使用的各种药品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

(五)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六)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签订有关协议。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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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1、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是指首次开展的或具有发展趋势、在院内尚未开展和使用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对学科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

2、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必须资证齐全。

3、护理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开展应严格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并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4、申报新技术、新业务的护理人员应认真规范填写申请书,经科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护理部审阅。

5、护理部由副主任护师组成专家组,对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安全性、有效性、效益性等进行科学的初步审查和论证,报医院新技术、新业务评估小组审阅。

6、项目负责人主动接受医院和护理部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7、副主任护师专家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实施情况。

8、对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作为科技资料存档。

9、项目总结、论文应上交护理部存档备案,并积极组
原创内容侵权必究
织参加新技术、新业务的评奖。

原创内容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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