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试验管理实施细则5篇

试验管理实施细则5篇【第1篇】某工地实验室管理细则工地实验室管理细则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十天高速马路安康东段工地实验室工作的管理,经管理处讨论打算成立十堰至天水高速马路陕西段安康东段建设项目中心实验室, 中心实验室对管理处、总监办负责,将会同驻地办工地实验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共同完成实验检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管理处质量平安科对中心实验室进行业务管理,并对其合同费用的计量支付举行审核。
管理处对中心实验室考核、监督方法参照对监理人员的考核方法执行。
其次条实验机构设置1、本项目的实验室设【第2篇】项目经理部工程实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工程实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实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与选购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现场施工控制,降低消耗及节省成本,适应公司质量体系要求,特制订本《工程实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按《工程实验工作报表》统计当月的实验资料;每年截止12月25日将统计当年实验资料、计量实验仪器设备、实验人员动态等状况、实验工作总结。
第五条单位工程竣工后,各种实验报告、质量评定、原始记录必需分类分项目,分离装订成册。
第九章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条实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1、实验室主任编制实验检测方案、根据方案支配工作。
2、实验工作必需按国家、铁道部行业或地方标准举行。
3、实验过程的每道工序必需申报监理工程师旁站4、实验工作完成后,由检测人员将检测结论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
其次条标养室管理制度1、保证不停电,项目部驻地房管部门已备有发电机,一但停电,在半小时之内可送电,以保证仪器的正常工作。
2、标养室已备有水池,自来水一停使用备用水。
3、钢架放置试件,摆放整齐,块与块、组与组之间间距2cm。
4、进出标养室人员必需顺手关门,非实验室人员不得入内,确保恒温、恒湿。
实验室5S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5S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实验室5S管理是一种有效的实验室管理方法,旨在改善实验室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验室5S管理的实施细则,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标准化和素质五个方面。
一、整理1.1 清理过期物品:定期检查实验室内的试剂、药品、试纸等物品的过期情况,清理过期物品,确保实验室内的物品始终保持新鲜有效。
1.2 优化物品摆放:对实验室内的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将相同性质的物品放在一起,并标明名称和有效期,方便查找和使用。
1.3 减少物品浪费:通过合理使用实验室物品,减少浪费现象,例如控制试剂的用量,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整顿2.1 设立物品归位标准:为实验室内的物品设立统一的归位标准,例如试剂按照编号归位,仪器设备按照使用频率和功能归位,确保物品摆放有序。
2.2 制定工作流程: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和需求,制定清洁、维护和使用仪器设备的具体工作流程,明确每一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3 维护设备仪器:定期检查和维护实验室的设备仪器,确保其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三、清扫3.1 定期清洁实验室:制定实验室的清洁计划,定期进行清洁工作,包括地面、工作台面、仪器设备等的清洁,保持实验室内的环境整洁。
3.2 垃圾分类处理:设置垃圾分类桶,将实验室产生的垃圾按照可回收、有害、普通垃圾等分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3 防尘措施:在实验室内设置防尘措施,如空气净化器、防尘罩等,减少粉尘对实验结果和仪器设备的影响。
四、标准化4.1 建立操作规范:制定实验室内常用实验的操作规范,明确每一个步骤的要求,避免操作不规范导致的错误和事故。
4.2 建立安全规程: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程,明确实验室内的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性。
4.3 建立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实验室内试剂、药品等物品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论:实验室5S管理的实施细则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标准化和素质五个方面。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检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包括各类医疗机构内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医学检验实验室分支机构。
第三条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学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设立与验收第五条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设立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二)符合规定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证明文件;(三)拟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四)拟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和人员情况;(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七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立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设立的,发给《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医学检验实验室在取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执业许可证》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第九条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自查周期不超过1年,自查报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条医学检验实验室扩建、改建或者迁移,应当重新申请设立,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章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第十一条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负责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工作。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防范实验室生物危害的有效手段。
在实验室工作中,经常会接触到各种微生物、细胞和基因材料,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主要围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原则、流程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旨在帮助实验室管理者和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程序。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原则1. 生物安全意识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各种微生物的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2. 生物危害评估: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危害评估,确定危险因素和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人身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降低受感染的风险。
4. 实验室操作规程:制定符合生物安全规范的实验室操作规程,包括标本采集、处理和储存等细节,确保操作安全可控。
5. 废弃物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理,避免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6. 紧急处理措施:建立生物危机处置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流程1. 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由实验室管理者负责,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工作,并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生物安全规范和程序,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 生物危害评估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危害评估,确定危险因素和风险等级,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 人员培训和考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方法,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实验室操作管理制订实验室操作规程,包括标本采集、处理、储存等细节操作,确保规范操作,避免交叉感染。
实验室6S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6S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实验室6S管理是一种基于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的管理方法,旨在提高实验室的效率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验室6S管理的实施细则,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安全五个方面。
一、整理1.1 清理无用物品:定期检查实验室内的物品,清理无用的、过期的和损坏的物品,以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有序。
1.2 标识物品位置:为实验室内的物品设置明确的标识,包括标签、编号或颜色等,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快速找到所需的物品。
1.3 建立物品归位规范:制定物品归位的规范和标准,确保每个物品都有固定的归位位置,并培养工作人员养成归位的好习惯。
二、整顿2.1 设立工作流程:根据实验室的具体需求,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2.2 制定作业规范:制定实验室的作业规范,明确实验室内各项实验操作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2.3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实验记录、数据分析和质量检查等,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三、清扫3.1 制定清扫计划:制定定期清扫实验室的计划,包括每天、每周和每月的清扫任务,确保实验室的卫生状况良好。
3.2 建立清扫标准:制定清扫的标准和要求,明确每个区域和设备的清扫频率和方法,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
3.3 培养清扫意识:加强对实验室清扫的宣传和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都养成定期清扫的习惯,并且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和整洁。
四、清洁4.1 制定清洁计划:制定定期清洁实验室的计划,包括每天、每周和每月的清洁任务,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和无菌。
4.2 使用合适的清洁剂:选择适合实验室使用的清洁剂,根据不同的实验室区域和设备,采用合适的清洁剂进行清洁,确保清洁效果和安全性。
4.3 建立清洁记录:建立清洁记录,记录每次清洁的时间和内容,以便追溯和检查,确保清洁工作的执行和效果。
五、安全5.1 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进出规定、实验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等,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门诊部、诊所、妇幼保健院(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性病、结核病防治院(所)、体检中心、疗养院、独立检验所等已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并出具检验报告的实验室。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五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专业质控中心等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临床实验室管理一般规定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即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和体液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等。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PCR、HIV、放免需实行准入的临床检验技术按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中心、独立检验所开展的检测项目须报我省临床检验中心备案(备案表附后);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的检测项目均须报设区市临床检验中心或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备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实验室5S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5S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实验室5S管理是一种通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方式来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管理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验室5S管理的实施细则,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整理1.1 清理无用物品:定期检查实验室内的物品,将无用的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理,防止堆积和占用空间。
1.2 标识物品位置:为实验室内的物品设立明确的标识,方便员工找到所需物品,提高工作效率。
1.3 统一存放物品:根据物品的属性和使用频率,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乱和浪费时间。
二、整顿2.1 制定工作流程: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步骤。
2.2 设立标准操作规范:针对实验室内的各项工作,制定标准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3 建立工作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对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正。
三、清扫3.1 定期清洁实验室:制定清洁计划,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包括地面、工作台、仪器设备等,保持实验室整洁。
3.2 清理实验垃圾: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实验室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保护环境和健康。
3.3 维护仪器设备:定期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四、清洁4.1 建立个人卫生意识:加强员工个人卫生意识的培养,要求员工保持清洁整洁的仪表和穿戴。
4.2 维护实验室环境卫生:定期清洗实验室内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卫生间等,保持环境整洁。
4.3 做好实验室消毒工作: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毒工作,预防细菌和病毒的传播,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五、素养5.1 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加强团队合作意识的培养,鼓励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2 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对实验室安全的重视,预防事故的发生。
5.3 不断学习和提升: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学校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硬件设施、实验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室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坚持以师生安全为中心,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无隐患。
(二)科学管理,高效运行。
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运行效率,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
(三)规范操作,提高质量。
加强实验教学和科研管理,规范实验操作,提高实验质量和效果。
(四)资源共享,开放互助。
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实现实验室开放共享,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实验室硬件设施管理第四条实验室硬件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一)实验室面积、布局、设施应满足实验教学和科研要求,合理规划实验室功能区域。
(二)实验室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对关键设备应建立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应进行编号、归档,明确设备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
(四)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五条实验室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一)学校应根据实验教学和科研发展的需要,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二)实验室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应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实验室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应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损坏。
第三章实验教学管理第六条实验教学应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一)实验教学计划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确保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衔接。
(二)实验教学大纲应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实验要求等,确保实验教学内容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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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和完善林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卫生,促使实验室使用人员安全规范使用实验室,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在《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学生实验守则》等基础上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林学院实验室中开展教学、研究的工作人员,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师、外来研究人员和合作研究人员等。
三、实验室管理细则
1、严格实验室准入和登记制度
1)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并取得通过相应培训考试的资格。
2)使用实验室开展工作,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前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每次申请时间最长限定为一个月;如需延续使用,可提前一周预约继续使用时间。
在寒暑假和重大节假日继续开展实验工作的,需另外进行申请。
3)在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出入登记制度,每天都要进行出入登记,按要求填写仪器使用登记本。
2、实验场地管理
实验场地的使用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安排。
申请人在分配的工作区域内完成,不得随意更换或使用其他未申请场所,以免造成实验室的混乱。
3、仪器设备管理
1)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先提出申请,由管理人员统筹安排。
原则上每次借用时间不超过7天,使用完后立即归还。
如需继续使用,可提前2天办理续借手续。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方法进行。
未经培训、不熟悉仪器使用者禁止使用;违规操作造成损失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实验室内的相关仪器设备及用具不得随意搬移到别的实验室使用。
4、安全及卫生管理
相关实验人员应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谁使用,谁负责,做到当天实验完成,当天检查和完成卫生及安全处理,保证实验室的清洁和安全。
相关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服从实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2)严禁在实验室抽烟,严禁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实验室内及食用。
3)在进行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穿着实验服;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进入实验室。
4)不得私自改装用电线路和安装用电的插座。
5)不得乱扔垃圾和往水槽中丢弃杂物,保持实验台面的整洁;废弃试剂、废液和有毒有害废物放到指定的位置和容器中。
6)要有实验安全意识,规范操作。
正确使用烘箱等高温高热设备,使用时必须留人看守;试剂药品必须要有清晰标签;一些需要使用通风抽气的实验必须到指定实验室中按规定操作;使用强酸强碱要带手套操作,酸碱药品溅到桌上或凳子上要及时清理;领用易制毒试剂要按照规定进行保管、使用及归还。
7)在使用仪器过程中,如果发现仪器有问题,及时向实验管理人员报备。
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及时清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污染。
8)实验室冰箱和储藏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筹安排,并标明使用的时间期限;要定期自行清理无用实验材料;实验完成后及时清理出所存放的物品,不得长期占用。
9)在安排的实验桌上放置完整的使用信息牌,内容包括:空间位置,使用期限,使用人姓名,联系方式,导师姓名等。
10)实验结束后将实验用品收回储藏柜,对操作台面进行清洁和整理。
11)离开实验室前要全面检查,确保关门、关窗、关水、关电。
12)遵守学校及学院其他相关的实验室管理规定。
四、处罚管理
1、口头警告
使用实验室人员违反上述管理细则中规定的任意一条,即给予口头警告(如是学生的并通知其指导教师),责令其及时做出相应整改。
2、通报批评
使用实验室人员违反实验室管理细则累计被口头警告3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重新学习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抄写一遍《林学院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并写出书面检查后方可重新申请进入实验室。
3、限制使用实验室
违反实验室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累计被警告4次的,暂停进入实验室资格1个月;累计被警告5次的,暂停进入实验室资格6个月。
口头警告的累计次数以一个学期进行统计;限制范围涵盖林学院全部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4、其他
1)故意或因操作不当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实验室管理条例要求进行赔偿。
2)发生安全事故涉及到法律范围内的,事故责任人除赔偿损失外,还要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指导教师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3)以上各项处罚措施由林学院实验中心执行。
五、附则
1、本细则由林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2019年12月 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