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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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原则案例

刑法基本原则案例

刑法基本原则案例在刑法中,有一些基本原则是我们需要了解和遵守的。

这些原则不仅是法律的基石,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下面我将通过一些案例来详细介绍刑法的基本原则。

首先,我们来谈谈刑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在刑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这意味着无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都不应该影响法律对待他们的方式。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富有的商人因为醉酒驾驶被抓,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表明,无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如何,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其次,我们来谈谈刑法的法无规不成原则。

法无规不成是指刑法是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国家的刑事权力。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年轻人因为盗窃被抓,经过审判,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表明,刑法是以法律为准绳,只有依法进行刑事制裁,才能保障公平正义,体现了法无规不成的原则。

再次,我们来谈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是指刑法是以罪刑法定为基础,即只有依法认定了某一行为构成了某一罪名,才能对其进行刑事制裁。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年轻人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抓,经过审判,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表明,只有在依法认定了某一行为构成了某一罪名的情况下,才能对其进行刑事制裁,体现了罪刑法定的原则。

最后,我们来谈谈刑法的最后一种基本原则,即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是指刑法是以罪责刑相适应为原则,即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

一个案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原则。

比如,某市某县一名年轻人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被抓,经过审判,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这个案例表明,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综上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们需要了解和遵守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规不成、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只有遵守这些原则,才能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刑法》课件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课件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 罪刑法定原则 • 刑法平等原则 • 罪刑相适应原则
1.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 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 定罪处罚。”
案例
• 2003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 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员 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 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 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带至南京市“新富城”大酒店 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关于本案,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 释对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 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 性卖淫活动的,不属于组织“卖淫”,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李宁的行 为不构成犯罪。而法院认为,卖淫就其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 为目的,与不特定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但随着立法的变迁,对男 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女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卖淫。 对卖淫作如上界定,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问题: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基本要求: • 排斥习惯法 • 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 禁止有罪类推原则 •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原则
(一)排斥习惯法(成文法主义)
• 罪刑原则要求在进行刑事审判时,必须依 据有明文规定的法规作为刑法的法源。也 即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必须是成文的法律。
• 我国刑法第90条: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 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 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 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刑法》第二章

《刑法》第二章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 没有刑罚。
* 刑法基本原则究竟有哪些? 刑法基本原则究竟有哪些?
张明楷教授认为:罪刑法定、平等 适用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此外,责 任主义原则也是。 责任主义:是指当行为人对侵害 法益的行为与结果具有非难可能性时, 才能将其行为认定为犯罪,而且量刑 不得超出非难可能性的范围和程度。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二)实质的侧面 实质的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刑罚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刑罚法规 的明确性;二是刑罚 的明确性;二是刑罚法规的内容的适正的 原则。 后者又包括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处罚不当 后者又包括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实质侧面主要在于限制立法 面主要在于限制立法权 实质侧面主要在于限制立法权,反对 法亦法, 实质法治的表 法治的表现 恶法亦法,是实质法治的表现。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3、禁止类推解释 、禁止类推解释 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 类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 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 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将后 者的法律效果适用于前者。 者的法律效果适用于前者。 禁止类推解释既可以由民主主义 禁止类推解释既可以由民主主义解释, 也可以由预测可能性解释 预测可能性解 也可以由预测可能性解释。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法律主义 罪 刑 法 定 (二) 原 则 的 含 义 形式侧面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类推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实质侧面 刑罚法规的 明确性原则 刑罚法规内 容的适正性 禁止处罚不当 罚的行为 禁止不均衡的、 禁止不均衡的、 残虐的刑罚
5.英美法系,主要体现在程序法中。“正 英美法系,主要体现在程序法中。 英美法系 当的法律程序” 当的法律程序” 6.成为国际人权法上的基本原则。 成 法上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1997年4月修订的刑法典,从完善我国刑事法治、保障人权的需要 出发,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废止了类推,成为刑法修订和我国刑 法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修订后的,《刑法》在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 原则,并在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中全面、系统地体现了该原 则: 1、修订的刑法典和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 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犯罪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1)明确规定了犯罪 的概念,认为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法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 为。该概念采取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犯罪行为的特征。(2) 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为人们 指引了行为的方向,也为司法机关正确定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刑 罚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1)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即将刑罚分为主 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2)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 则和各种刑罚制度。(3)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确定了行 为人犯罪后接受刑罚措施的范围,为司法机关正确量刑提供了具体的法 定标准,确保犯罪人不受法外用刑。

(3)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4)在刑罚的种类上, 允许采用相对的不定期刑。即在刑法对刑罚种类作出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规 定出具有最高刑和最低刑的量刑幅度,法官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定的 量刑幅度内选择适当的刑种和刑期。 在传统罪刑法定原则注意罪与刑的法定化的基础上,当今世界各国刑法在确 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时,还特别注重对罪与刑本身合理性的要求。即遵循实体 的正当程序原则,认为代表国民意志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成文刑法,内容必须适 当、正当,不得规定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对犯罪行为不得规定残虐的、不均衡的 刑罚。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所谓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具有指导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作用和意义,并体现刑事法制基本精神。

◆其具有如下特征:①一般说来,应是刑法所特有的原则,而不是各个部门法所共有的原则。

但也不排除与其他部门法共同使用同一原则。

②贯穿于刑法始终,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原则。

③是刑法的制定、解释与适用都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一节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和历史发展1.罪刑法定原则之源起◆根据德国学者修特兰达1911年发表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的历史展开》一文的研究,罪刑法定原则渊源于中世纪的英国大宪章。

英国1215《自由大宪章》第39条规定:“凡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审判或遵照内国法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其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查或逮捕”。

这也是日本及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

欧洲大陆刑法学界多数学者则认为,近代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欧洲启蒙思想影响下的产物。

2.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形式主义的罪刑法定原则经历了绝对的罪刑法定原则向相对的罪刑法定原则的转变。

◆绝对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犯罪和刑罚的规定必须绝对确定,司法人员只能机械地执行既定的法律而不容许作任何的选择和变通,由此演化出四个具体要求:①绝对排斥习惯法的适用②法律绝对不得溯及既往③绝对禁止类推④绝对禁止不定期刑◆相对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的渊源上,由绝对排斥习惯法到允许习惯、判例、条理等成为刑法的间接渊源;在刑法的溯及力上,由绝对不得溯及既往到允许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在法定刑上,由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到允许采用相对的不定期刑;在定罪根据上,由绝对禁止类推到有条件地适用类推和严格限制的扩大解释3.罪刑法定原则之思想渊源①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在他看来,“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者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法律。

2024版年度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2024版年度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的基本原则第二章contents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基本原则关系与协调•总结与展望目录01刑法基本原则概述刑法基本原则定义与特点定义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特点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准则性的特点。

刑法基本原则重要性指导刑事立法刑法基本原则是制定和修改刑法的重要指导,确保刑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进步性。

制约刑事司法刑法基本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具有制约作用,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统一性。

保障人权刑法基本原则强调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有利于保障人权,防止刑罚权的滥用。

刑法基本原则体系构成罪刑法定原则01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02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03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02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概念及历史发展概念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历史发展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

但其四字术语的近代起源,却来自1215年英国大宪章和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中限制王权的部分,天然地限制于刑事领域,后来随着宪政的展开、司法权的独立、心理学的发展而被传播。

法律主义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禁止绝对不定期刑罪刑法定原则内容解析定罪量刑必须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准,对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即使危害性再大,也不得通过类推解释定罪处罚。

只能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原则上不能适用事后制定的法律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刑法总论 中国政法大学]第2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总论 中国政法大学]第2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 、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与基本含义 • 1、历史沿革。最早发端于1215年的《英国 大宪章》,其后为美国、法国等国的宪法 文件吸收,演化出两种模式:英美法系的 模式和大陆法系的模式,
2、基本含义 • 德国刑法学家费尔巴哈将罪刑法定原则经 典地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 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后,又衍生出一些派 生原则。
• 四、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 我国刑法对西方国家的罪刑法定原则有了 一定的发展,主要是增加了“法律明文规 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因此,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包含两个 方面,一是积极方面,一是消极方面。
第二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不 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定罪平等、量刑平等、行刑平等 • 并不排除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与功能 • 1、理论基础: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 理论基础是三权分立的学说、心理强制说 和自然法思想,但这只具有历史沿革的意 义,现在,在解释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 础时,往往以民主、自由思想和可预知的 理论为其理论基础。
• 2、功能。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保障善 良公民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罪刑法定 原则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另一方面是保 障犯罪人的合法权利。在这个意义上,罪 刑法定原则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第三节、罪刑均衡原则
• 价值蕴涵:公正 • 基本含义:一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 子所犯罪行相适应;二是刑罚的轻重应当 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 • • • • • •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1、法律主义 (1)必须是成文法,禁止习惯法和判例法。 (2)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最高立法机关 制定的法律。 注意:空白罪状并不排斥行政法规。 2、禁止事后(重)法 3、禁止(有罪)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刑

刑法总论作业(主观题)

刑法总论作业(主观题)

刑法总论作业(主观题)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刑法2.狭义刑法4.广义刑法5.单行刑法6.附属刑法7.刑法的体系8.立法解释9.司法解释10.学理解释11.文理解释12.论理解释二、简答题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其性质有何特点?三、案例题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在500元人民币,王某欲取300元。

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

没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果然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

王某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3000元。

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

案发后,王某认为又不是我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钱主动送给我,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

问: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的犯罪呢?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基本原则2.罪刑法定原则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二、简答题1.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2.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有哪些?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在哪里?三、案例题1.2003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某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公关先生”,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酒吧内将“公关先生”介绍给男性嫖客从事同性卖淫活动。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2.甲某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了一名乘客的钱包,内有人民币800元,盗窃刚得手即被乘客发现,后群众将其扭送公安机关。

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最后定罪量刑时,以此时正处在“严打”时期、社会治安不好为由,以盗窃罪从重判处甲某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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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类推解释
禁止类推
禁止习惯法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类推解释则是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事项创造法律,是由法官立法,从 而根据类推解释的处罚,超越法官的权限,将导致法官恣意适用法律,侵 害个人的自由权利,显然有悖于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 禁止类推解释的例外:罪刑法定主义的宗旨在于保障行为人的自由权利, 所以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虽然主张加以禁止,但有利于被告人的 类推解释则是允许的,即容许阻却犯罪成立事由、减轻、免除刑罚事由等 的类推解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永 灵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 刑4年。
非法经营案
• 2000年9月15日至2002年9月15日,被告人于润龙 承包吉林省桦甸市老金厂金矿东沟二坑坑口,共生 产黄金约23000克。2002年9月21日,于润龙自驾 车辆将其承包金矿自产和收购的共46384克黄金运 往吉林省长春市,行驶至吉林市南出口(红旗)收 费站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涉案黄金全部被吉林市 公安局扣押,后被出售给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 分行,总售价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3843054.58元,出售款被上缴国库。 • 一、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携带黄 金有关规定的通知》不适用于个人。二、该文件后, 据此再审一审法院判决被 告人于润龙犯非法经营罪, 企业、单位从事黄金收购、黄金制品生产、加工、 免予刑事处罚;没收被告 批发、黄金供应、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无须再经中国 人于润龙非法经营涉案黄 人民银行的批准。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 金46384克,上缴国库。 再审二审法院改判无罪。 条例》废止前,该条例的其他内容仍然有效。
2、罪刑法定原则的发展
• 罪刑法定自18世纪开始配合法治国家的理念的发展,逐渐 成为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

• • • •
经济结构:由自由资本主义
社会思潮:个人本位主义向
垄断资本主义转变,
国家本位主义
研究方法: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辨 自然科学和实证方法: 强调内容:形式合理化 实质合理性 强调用科学的眼光去注意和分析犯罪人的个性特征,科学 地探索犯罪现象的成因,因而顺理成章地产生了超越罪刑 法定主义的形式合理性、注重防卫社会、科学地、人道地、 合理地对待犯罪人的要求。从而形成了不定期刑和类推制 度。(纳粹对社会防卫理论的利用)
裸聊案
• 方某(女)于2006年将两个QQ号挂于QQ聊天室 大厅,发信息告知“好友”可进行色情聊天。之 后,方某又在这两个QQ号的“个人资料”、“介 绍说明”栏内加入了“加我请注明网银支付宝, 试看人民币5元(我裸体2分钟,同时证明我是真 人)满意后50元服务30分钟,特殊的加钱。绝对 真人,有良好的信誉,欢迎付费男士”的个人说 明。在裸聊时,方某先将以其丈夫王某名义开户 的银行账号或自己在支付宝网站申请的支付宝账 号告知对方,待核实对方已将钱汇入后,即根据 对方的要求以及汇入资金的数额通过视频提供不 同的裸聊内容。自2006年11月1起,方惠茹裸聊范 围达二十余个省份,裸聊的对象有三百余人,其 用于裸聊收费的银行账号以及支付宝账号共汇入 1054次,计24973.03元。
虚假炭疽杆菌案
• 2001年10月间,被告人肖永灵通过新闻得知 炭疽杆菌是一种白色粉末的病菌,国外已经发 生因接触夹有炭疽杆菌的邮件而致人死亡的事 件,因此认为社会公众对收到类似的邮件会产 生恐慌心理。同年10月18日,肖永灵将家中 粉末状的食品干燥剂装入两只信封内,分别邮 寄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某领导和上海东方电视台 新闻中心陈某。同年10月19日、20日,上海 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陆某等人及东 方电视台陈某在拆阅上述夹带有白色粉末的信 件后,产生了精神上的高度紧张,同时引起周 围人们的恐慌。经相关部门采取大量措施后, 才逐渐消除了人们的恐慌心理。 • 《刑法》第114条。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 犯多大的罪,便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轻重相当的刑 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分析罪轻罪重和 刑事责任大小,应结合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从而确定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判决被告人方某犯传播淫 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 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 工具。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几个重点的概念
溯及力、类推、不定期刑
罪刑法定
心理强制、三权分立、人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思想基础
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
罪刑均衡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 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 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 •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刑法基本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第二节 罪行法定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 • 费尔巴哈于1801年在他的《刑法教科书》中套用拉丁格言 首次表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无法律则无刑罚”、 “无犯罪则无刑罚”、“无法律规定的刑罚则无犯罪”。 • 但罪刑法定的渊源,则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英国《大宪章》。 • 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 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就是美国有名的 “正当程序”条款。 • 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4条规定:“不论违警罪、轻 罪或重罪,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未规定之刑罚处罚之。”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 2002年10月24日判决: 被告人朱建勇犯故意毁 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 年。
第三节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 一、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 我国《刑法》第4条明文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是: (1)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
英美法系强调通过 程序的公正性来约束司法权
英美 法系
其基本特征是在以立法权 对司法权进行实体制约的 同时,更为强调程序对保 障自由的重要性。因此,英美法 系可以说没有罪刑法定之形而有罪 刑法定之实。
4、罪刑法定主义的思想基础
17、18世纪启蒙运动:以洛克和贝卡里亚 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宣扬自然法理念和 社会契约论,主张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享 有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提倡理 性主义和自由主义,主张个人本位、个人 权利至上的政治哲学。
即首先要求作为处罚依据的刑法渊源必须是立法机关通过的成文法,排 斥习惯法。 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判例本身不能作为刑法的依据,但判例在成文 法规的范围内仍然具有某种法源性,而可以作为构成要件的理解与违法性 判断的依据,可以根据它们来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刑罚法规所规定的犯 罪行为。 同样道理,按照法律主义的要求,习惯不能直接成为论罪科刑的刑法渊 源,但在解释适用刑法规定的概念时,仍然不能否定习惯的意义。 法律主义虽然排斥习惯与判例的直接法源意义,但仍然容许习惯和判例 在适用刑罚法规时发挥一定的解释功能。
(2)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刑法规定的特权;
(3)对于一切犯罪行为,应一律平等适用刑法,定罪量刑时不得因犯罪人 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的 差异而有所区别;(刑罚个别化,人身危险性) (4)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受到刑法的保护; (5)不同被害人的同等权益,应受到刑法的同样保护。
故意毁坏财物罪
• 2002年4月29日至5月10日,被告人朱建勇利用 事先获悉的账号和密码,侵入被害人陆正辉、 赵佩花夫妇在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股票交易账户, 然后篡改了密码,并使用陆、赵夫妇的资金和 股票,采取高进低出的方法进行股票交易。5月 16日,朱建勇再次作案时被当场发现。按照股 票成交平均价计算,用首次作案时该账户内的 股票与资金余额,减去案发时留有的股票与资 金余额,朱建勇共给陆、赵夫妇的账户造成资 金损失19.7万余元。朱建勇被发现后,立即如 实供认了全部事实,并赔偿了陆、赵夫妇的经 济损失。 • 刑法第275条
3、罪行法定的不同表现形式
大陆法系强调立法权的 民主性、实体法的明确 性、合理性来约束司法 权
大陆 法系
强调通过刑法的自律原则(指对什么 样的行为科以刑罚、科以何种程度的 刑罚,由国民自己通过代表来加以决 定)和预测可能性原则(对什么行为 科以何种程度的刑罚,对于一般国民 来说必须具有可预测性)制约具 体行使国家刑罚权的司法权。
(2)实体正当原则
刑罚法规 的内容实 体正当原 则 实体正 当原则
刑罚法规的内容实体正当原则,首先要求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单纯侵害自己个人 利益不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不处罚;单纯根 据人的身份和状态不处罚;单纯的言论思想 不处罚;不得处罚没有法益侵害不需要处罚 的行为。 刑罚法规内容实体正当原则,还要求禁止 设置残酷的不人道的和有损人格尊严的不均 衡的刑罚,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危害程度、 犯罪人的罪责大小相均衡。 刑罚法规内容实体正当原则的提出,其实 质在于不仅要求司法有法,而且要求法律必 须是好法。这一原则的实质是对立法权的限 制,为自然法理论中关于“恶法非法”的结 论作了最好的注释,因而符合当代法治原则 的基本原理。
(2)禁止事后法主义
禁止习惯法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类推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禁止事后法被认为是罪刑法定的形式侧面的核心。禁止事后法,不仅 体现了罪刑法定对司法权的制约,更突显了罪刑法定对立法权的制约。 是否坚守禁止事后法的原则,因而也可以成为判断罪刑法定是否得到贯 彻的基本指标。 禁止事后法的机理:(1)行为前的警告是国民实现对其行为自律可 能性和预测可能性的前提。(2)行为前的警告不仅能对国民的行为产 生心理强制作用,实现国民的自律可能和预测可能,而且也才能保障国 民的法律安全。 禁止事后法的例外:如果行为时为犯罪,行为后法律发生变化,不认 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情况下,则应当认为有溯及力(从旧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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