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企业安全管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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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12〕19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房产局: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和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综合治理的目标通过综合治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城乡规划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省全面落实《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依据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加强燃气工程建设审查、审批、工程设计、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的管理,规范燃气市场和生产、经营行为,遏制违法经营势头,强化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保证合法经营、安全供应,促进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综合治理的重点(一)核查燃气企业证、照。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证书》进行审核,督促证、照不全或证、照不符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申办有关证、照;对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企业,要立即予以停业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燃气企业予以取缔;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及有关证、照且继续经营的燃气企业,各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最终版)

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1)3 天然气输配设施 (2)表1门站、储配站和高压调压站安全检查表 (3)表2调压装置安全检查表 (9)表3压力大于1.6MP A燃气管道安全检查表 (12)表4压力不大于1.6MP A燃气管道安全检查表 (16)4 压缩天然气场站 (21)表5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安全检查表 (22)表6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表 (30)表7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安全检查表 (41)表8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安全检查表 (46)5 液化天然气场站 (50)表9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安全检查表 (51)表10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安全检查表 (60)表11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表 (64)6 液化石油气场站 (72)表1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检查表 (73)表13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86)表14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安全检查表 (89)表15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表 (93)7 企业安全管理 (103)表16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 (104)表17用户安全管理检查表 (109)8 燃气管理部门检查 (111)表18燃气场站安全检查表 (112)表19燃气管道安全检查表 (114)附录A 安全间距 (116)1 总则1.1为加强全省燃气安全管理,提高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检查及燃气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3 城镇燃气的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城镇燃气企业应根据现有燃气设施情况,使用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2.2燃气管理部门应使用第7章和第8章的安全检查表对城镇燃气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也可对城镇燃气企业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2.3检查项目按A、B、C三类评定。
A类项为必须达到的要求,违反A类条款的内容应立即整改。
B类项为应达到的要求,违反B类条款的内容应限期整改。
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

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引言城市燃气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方式,是现代城市生活的基础设施之一。
为了确保城镇居民的生活安全,保障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的基本标准和步骤,以提高燃气安全意识,从而降低燃气事故的发生率。
一、基本标准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规性检查:检查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是否得到遵守,包括燃气供应企业的资质、证书、执照等是否合法,燃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等。
2.设备安全检查:检查燃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情况,包括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漏气、泄露等安全隐患。
3.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检查燃气供应企业是否设置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爆措施,以及紧急救援设备和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有效。
4.人员安全培训检查:检查燃气供应企业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频次等是否符合要求,并是否定期进行考核。
二、检查步骤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步骤一:制定检查计划检查机构或相关部门应提前制定燃气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步骤二:现场勘察检查人员应对燃气供应企业的设备、管道等进行现场勘察,了解设施的布局、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
步骤三:文件审核检查人员应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燃气供应企业的许可证、验收记录、维修记录等,以核实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步骤四:设备检查检查人员应对燃气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和读数是否正常,燃气管道是否存在泄露风险,燃气灶具是否有燃烧不完全等情况。
步骤五:安全措施评估检查人员应评估燃气供应企业是否有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紧急救援设备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等,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步骤六:人员培训检查检查人员应对燃气供应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了解其是否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检查是否有相应的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
2024年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燃气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及早发现事故隐患, 消除不安全因素, 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运行以及工程建设的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参照本规定。
3. 组织与职责3.1检查组织3.1.1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监督与管理, 工会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监察。
3.2人员职责3.2.1岗员、班组长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管理规定,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2. 熟练掌握岗位工艺流程、各设备设施性能。
3. 正确佩戴使用与岗位有关劳保用品,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4.负责每班前、中、后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结果负责。
5.对检查隐患负责提出整改建议, 跟进处理, 负责整改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并监护。
3.2.2其他检查人员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管理规定。
2. 了解被检查岗位(部门)有关情况, 制定检查计划。
3. 对检查结果负责, 对发现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填写检查记录表。
4.对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讨论, 确定整改方案。
5.跟进隐患整改, 整改完毕后负责复查。
4. 检查内容4.1查领导4.1.1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4.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4.1.3公司下发文件部门领导是否重视, 并组织、指导相关人员学习。
4.1.4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公司管理规定、操作规程,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4.1.6对安全生产上有功人员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上失误(未造成事故)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4.1.7定期对各生产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2023年燃气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标准

2023年燃气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标准
背景:
燃气是一种常用的能源,而燃气管理的安全性是保障公众和环
境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的安全生产,制定了以下检
查考核标准。
一、燃气设备安全管理
1. 安全设施:所有燃气设备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包括燃气灭火器和泄漏报警系统等。
2.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
安全性能。
二、燃气供应管网安全管理
1. 管网维护:燃气供应管网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其
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泄漏检测:燃气供应管网必须配备有效的泄漏检测设备,定
期进行检测和修复。
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1. 安全操作:燃气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燃气设备,严禁违规操作和使用不合格设备。
2. 泄漏处理:对于发现的燃气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公众和环境安全。
四、燃气事故应急管理
1. 应急预案:燃气供应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和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燃气事故。
2. 应急演练:定期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相关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是2023年燃气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标准,通过加强燃气设备和供应管网的安全管理,规范燃气使用和应急处理,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吉林省燃气管理规定

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4年1月13日吉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新型民用燃气等用作燃烧燃料的气体。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展燃气事业,应当合理利用能源、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优先发展管道燃气。
燃气的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兴建燃气设施,经营燃气企业;鼓励推广燃气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燃气生产和管理水平。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行政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以及燃气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建设不得占用燃气发展规划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第九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
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其配套的燃气设施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承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24年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24年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燃气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地燃气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推动燃气行业的安全发展。
二、检查内容1. 生产环节检查(1)燃气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装置、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2)燃气生产企业的生产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过安全培训,是否遵守生产安全规程。
(3)燃气生产企业的供应商是否具备正规的资质,进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 储运环节检查(1)燃气储罐、管网等设施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设,是否经过定期检验,是否存在泄漏、腐蚀等安全隐患。
(2)燃气运输车辆是否具备合法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过安全培训,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燃气运输车辆的装载、卸载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销售环节检查(1)燃气销售企业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销售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等安全隐患。
(2)销售场所是否设有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和服务,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3)销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标识瓶体和瓶阀,是否向用户提供燃气安全使用说明书。
4. 使用环节检查(1)燃气使用单位的燃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具备合法的使用证明,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燃气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了燃气使用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培训,是否进行了燃气泄漏检测和防护措施。
(3)燃气使用单位是否配备了燃气泄漏报警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三、检查程序1. 检查计划编制燃气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年度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燃气安全检查标准

城市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城市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制定规范或标准来规范城市燃气设施、管线与使用者的安全检查、评估和管理工作内容。
城市燃气安全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设立城市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至关重要。
一、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3.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4.低碳节能,环保发展。
二、检查标准内容1、燃气公司:燃气公司应该设置专门的技术检查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管理。
燃气公司应该保持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更新,确保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技术的应用和新标准的变化。
2、燃气管线:燃气管线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有清晰的标识和路线图,并定期进行安全性能的评估和检查。
管道内部的检查是必需的,以保证管道的完整性和操作功能无误。
废弃或损坏的燃气管道应该根据规定及时拆除或修复。
3、燃气设备:安装在使用者家庭里的燃气设备必须经过事先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安装要求。
设备应该配备热水器、灶具等安全附件,并尽可能采用自动控制器和防火技术。
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以确保最佳的运作效果和安全性能。
4、使用者:最后,使用者也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使用者必须保证燃气设备和管道周围的环境清洁,并采取正确的使用方法。
同时,使用者应该接受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确保燃气安全的意识和相关知识水平。
三、检查要点1、燃气压力和流量检查:燃气的质量和压力必须得到检查,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管理。
2、燃气管道检查:燃气管道应该有清晰的标识,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使用者不得私自打孔或改变管路。
废弃或损坏的管道应及时处理。
3、燃气设备检查:燃气设备应该根据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和使用安全。
设备的使用者应该接受培训,学习使用方法和安全常识。
4、漏气检查:漏气是燃气安全的重大隐患。
应该设置专门的漏气检测器和报警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漏气应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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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5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B
查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6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B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
安全生产
投入
4.1燃气企业应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A
查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岗位证书
3.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证书。
A
查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证书
序号
检查单元
检查内容
类型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3.3燃气运行操作工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证书。
A
查阅燃气运行操作工上岗证书
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
B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序号
检查单元
检查内容
类型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7
重大危险源管理
7.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B
查阅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
8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
处理
8.1依据现行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的要求2.4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工种操作规程、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各种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等,并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A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文件
2.5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B
查阅上一年度措施计划完成情况和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安全教育
培训
3.1主要负责人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证书。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B
B
查阅事故台帐和事故调查报告
查阅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5
隐患排查
与整改
5.1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帐。
A
查阅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5.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达到预期效果。。
A
查阅隐患整改记录
5.3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B
查阅一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表
6
劳动保护
6.1按照国家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规定,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B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
6.2劳动防护用品应为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采购无证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B
抽查劳动防护用品
6.3应按规定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保存至少3年。
A
查阅任命文件
2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2.1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A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2.2企业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A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书和考核记录
2.3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储运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A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
8.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工具,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可用;
B
查阅应急救援设施和工具的配备台帐,现场抽查应急救援设施和工具配备情况
8.3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定期演练,定期修订。
B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录像或记录,以及修订记录
8.4建立事故台帐,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吉林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试行)
表1(企业安全管理)
序号
检查单元
检查内容
类型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1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
1.1设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A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
1.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和任命文件
1.3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至少配备8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