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反垄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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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法思考题

航政法思考题

一、国货国运:好处:(1)有利于保障我国物资储备安全和能源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对于某些资源类物资的进口依存度也呈增长趋势。

国轮承运比例的提高会显著减小海运服务贸易的逆差额(2)有利于发展我国海运业。

国轮承运比例的提高会显著减小海运服务贸易的逆差额,有利于改善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状态,同时可以增加保险、税收收入,有利于维护我国的整体利益。

(3)有利于打破外资班轮公司垄断格局,遏制乱收费现象。

减小我国外贸公司的物流成本压力,维护我国货主的利益,遏制外资班轮公司的垄断行为。

必要性:(1)我国对战略物资实行“国货国运”并不违背国际惯例,也不违背海运服务贸易自由化。

从根本上讲,这其实是给予国外航运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

但对本国的战略物资实行国货国运并不代表取消国民待遇,二者之间并不相抵触(2)许多航运发达国家都保留“货载保留”政策。

欧美等航运发达国家仍将“国货国运”政策作为重要手段来保护本国航运业的发展和保障战略物资的海上运输。

所以,在许多航运发达国家都有“货载保留”政策先例的情况下,适当运用相关政策来保障本国海运业的发展是合适的,也是可行的(3)不违背我国偏向自由主义航运政策的本质。

“国货国运”政策作为保护主义航运政策的表现形式之一,其本质是保护和促进本国航运业的发展,这又与自由主义航运政策的本质相同。

不利:(1)不利于国内航运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在自由主义航运政策的影响下,我国的航运企业会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2)在国轮公司运价高启的条件下,当前在我国的航运市场中,国内的一些船公司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了中等偏上的运价。

实行“国货国运”会加大我国货主的运输成本,损害我国货主的利益;建议:(1)以立法形式规定战略物资、军用物资、政府采购物资的货载保留份额。

以立法形式规定,对于全部军用物资必须由中国籍的船舶承运,对于战略物资、政府采购物资至少50% 由中国籍的船舶承运。

( 2) 以双边( 或多边) 谈判形式确定重要物资的货载分配份额。

欧盟对15家世界航运巨头反垄断调查将结案

欧盟对15家世界航运巨头反垄断调查将结案

欧盟对15家世界航运巨头反垄断调查将结案
佚名
【期刊名称】《交通与港航》
【年(卷),期】2016(003)004
【摘要】据路透社消息,15家世界航运巨头将向欧盟反垄断部门妥协,以结束长达5年的反垄断调查.欧盟委员会正在考虑接受15家航运巨头提交的报价,航运巨头此前改变他们的定价政策,为的是避免涉嫌违反垄断法,从而遭受高额罚款.
【总页数】1页(P73-7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16.7
【相关文献】
1.论我国航运反垄断规则之立法走向--以欧盟海运竞争法律体系改革为借鉴 [J], 王秋雯
2.白酒巨头遭遇反垄断调查 [J], 无;
3.包装巨头利乐被罚6·6亿元中国反垄断调查必然步入常态化 [J], 张莉
4.日本将启动对国际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调查 [J],
5.欧盟对企业合并的法律监管制度——从中国跨国企业首次遭遇欧盟反垄断调查谈起 [J], 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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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联营体发展对我国航运业的启示

航运联营体发展对我国航运业的启示

航运联营体发展对我国航运业的启示作者:李煜来源:《水运管理》2013年第09期【摘要】随着国际航运市场的变化与国际航运立法的发展,联营体取代班轮公会成为班轮公司间合作的主要模式。

为了帮助我国航运业在日益明显的航运联盟趋势中找到发展契机,对航运联营体的反垄断豁免制度进行全面回顾,并分析其获得反垄断豁免的现实原因。

当前航运市场上地达联盟、G6联盟、CKYH―长荣联盟三大航运联营体与马士基集团四家独大的格局已经形成,我国要想在新一轮的航运企业洗牌中占据有利位置,必须紧跟国际立法与市场发展趋势:加强法律规范,建立严格条件的豁免制度;加强企业合作,提高企业运营绩效;调整船队结构,改善运营状况。

【关键词】联营体;反垄断豁免;航运联盟;班轮运输1 航运联营体反垄断豁免制度国际上最早的关于航运联营体的立法是欧盟1992年通过的第479/1992号条例,其规定了航运联营体的集体反垄断豁免权力。

1995年,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理事会第479/1992号条例的授权,制定了第870/1995号条例,这是国际社会首个联营体规则。

2006年,欧盟理事会通过第1419/2006号条例,废止赋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权[1],但是其在2009年通过的第906/2009号条例中保留了对于航运联营体的集体反垄断豁免权,仅仅将原来要求的联盟对单独贸易航线的市场占有额不得超过35%改为现在的30%。

在欧盟取消了关于班轮公会的集体反垄断豁免权之后,各国对于是否取消本国对班轮公会的豁免权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美国最新的《2010年航运法》仍然维持了对于班轮公会的反垄断豁免权,日本也保留了对于班轮公会的反垄断豁免权。

但根据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的一项调查,班轮公会协议数量持续下降,而包括船舶共享协议在内的联营体合作方式数量上升明显,船舶共享协议已经成为所有备案协议的主体。

[2] 随着国际航运市场的变化与国际航运立法的发展,联营体取代班轮公会成为班轮公司间合作的主要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论国际航运垄断协议之竞争规制

论国际航运垄断协议之竞争规制

论国际航运垄断协议之竞争规制王秋雯【摘要】近年以P3航运联盟为代表的航运垄断案件使中国航运业反垄断规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航运垄断协议因其强化了航运经营者之间的联合,为它们从事协同性行为,例如联合提价、联合收取附加费、统一运输条件等提供了平台与空间,可能具有严重的反竞争效果而亟待竞争规制.然而各类航运协议在限制竞争效果、效率提升效应、消费者福利增加减损层面却又效果各异.基于此种差异,将传统以航运组织形态为主的研究转向专注于航运协议具体内容及其反竞争效果的微观化研究,对航运协议限制竞争效果与效率改进效果、消费者福利相权衡,试图以此为基础划定航运经营者滥用契约自由、启动海事海商法律制度中强行法介入来矫正市场的干预门槛与边界.【期刊名称】《中国海商法研究》【年(卷),期】2014(025)004【总页数】9页(P109-117)【关键词】航运垄断协议;竞争规制;反垄断规制;反垄断豁免【作者】王秋雯【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2016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961.9一、问题的提出:海洋权益维护与航运反垄断规制制度之微观研究中国航运市场正常良好的竞争秩序目前正遭受严重的破坏,例如,外国大型航运公司、国际航运组织联合在中国沿海对货主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价格征收附加费,近海航线一些航运经营者以掠夺性低价策略采用“零运价”、“负运价”排挤竞争者,外资航运公司占据了中国国际航运业务的大部分市场份额而凸显了外资垄断,世界海运三巨头组成运营联盟压缩中国航运企业运营空间。

这些问题使中国航运反垄断规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因此,有必要探索如何完善中国海运竞争法律制度来遏制航运垄断,规制海运市场,切实维护中国海洋权益。

航运经营者之间的合作协议是海上货物运输市场中较为常见的实践做法。

由于此类协议加强了航运经营者之间的联合,为它们从事协同性行为,例如联合提价、联合收取附加费、统一运输条件等提供了平台与空间,可能具有严重的限制竞争效果,造成航运市场消费者福利乃至社会总福利的减损。

我国THC问题及其解决途径研究

我国THC问题及其解决途径研究

种长期 固定的费用由中国货 主承担 , 另一方面继续以低廉 的
运价吸引国外的货主 , 由此必将造成在境外 的国际贸易当事
人指定境外班轮公司和货代 的进一步增加 。 如果在中国征收
根据我国 2 0 年 出台的《 08 反垄断法 》 规定 , 国际班轮经营 者通过运价协议在相同时间和地点 , 以同一标准强制向 中 且 国货主征收 T C, H 是明显 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非法垄断行为。 《 反垄断法》 规定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必须具备两个 构成要件 :
仅 马士基公司一家就 占据 3%的份额 , 0 超过 中远 、 中外运 、 中
中国各码头在亚洲市场上 的竞宏观 经济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
响。 央行行长周小川 2 0 年 5月 1 08 0日在陆家嘴论坛上发 表
演讲时认为 , 对外贸易 占中国 G P比例 已达到 6 %.0 对 D 0 7 %, 外 贸的影响必将进一步扩大 到我 国就业 、 物价和 国际结算 等 宏观经济利益方面 。“ 我国外 贸额全球第 三 ,货运量全球第
此 次 T C争端 , H 反而各方都 能从 中找到支持 自己的理由。 既
然 T C是运 费组成部分 ,班轮公 司不应在运费之外再行收 H
取, 那么班轮公 司收取 T C的行 为法律性质如何? H
我 国航运企业收取 T HC并未有多大获益 。外 国班轮公司把 T C和运费分开收取有一举两得的好处 , H 一方面将其作为一
点 , 此可从 内容和行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HC实质为运费 的组成部分且强行收取 T 对 T HC为非法垄断行为 , 收取 T C H 对 中国经济影响 巨大。解决 T C 问题有协商途 径、 H 行政途径和法律 途径 三种途径 , 国 T 我 HC问题根本上依赖于法律

航运反垄断豁免管制机构和豁免程序

航运反垄断豁免管制机构和豁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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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 运 反垄 断 豁 免 管 制 机 构 和 豁 免 程序 *
张 洁
( 津 师 范 大 学 法 学 院 ,天 津 3 0 8 ) 天 0 3 7
摘 要 : 运 反 垄 断 豁 免 制 度 作 为 航 运 竞 争 法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我 国立 法 上 尚 属 空 白 , 利 益 集 团 面 对 航 在 各 航 运 市 场 的 突发 事 件 缺 乏必 要 的 立 法 保 障 。通 过 对 欧 美 等 国不 同航 运 豁 免 制 度 中 的 管 制 机 构 和 豁 免 程
台 , 为其 中最 重要 的组 成 部 分 航 运 反 垄 断豁 免 作 制 度也 未形 成较 为完 善 的 体 系 。根 据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反垄 断法 》 9条 、 1 第 第 0条规 定 , 国主管 我
反 垄断 事务 的机关 将 由 国务 院设 立 的反 垄断 委员 会 和反垄 断 执法机 构来 担 当 , 然在 第 1 虽 5条列 出 了 7项豁 免 事 由 , 是 对 这 7项 豁 免 事 由如 何 申 但 请豁免, 由哪个 主 管机 构 具 体 负责 申请 、 查 、 调 处 理 均未 做 出明确规 定 。本文 意 图通过 对 欧美 等 国 航 运反 垄断 豁免 制 度 相关 规 定 的探 讨 , 我 国相 为
监 管 行业 的竞 争 问题 , 这类 国家 数 目虽 然 不 是很
多 , 是非 常有 代表 性 , 中尤 以美 国最 为 典型 。 但 其 美 国反 垄 断执法 机 构本来 主要 是 由司 法部反 托 拉斯 局 和联 邦 贸易 委 员 会 来 担 当 , 是从 维护 但 国家利 益 的需要 出发 , 时考 虑 到 某 些 经 济 领域 同 的特殊 性 , 国的 反垄 断法 对 某 些 行 业 给 予 了豁 美 免 , 些行 业 主 要 包括 : 业 、 行 业 、 险业 、 这 农 银 保 航 空 业 、 运业 和其 他公 用 事业 , 针 对每 一个 豁免 航 并 的行 业设 置 监管 机构进 行 全方位 的监管 。基 于这 种立 法思 路 , 国对其 航 运 豁 免 申报 、 美 审查 、 督 监 的专 门 机 构 确 定 为 联 邦 海 事 委 员 会 ( e ea F drl

运输业的垄断与反垄断

运输业的垄断与反垄断

反垄断法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
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和限制 垄断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
原则
依法监管、公正公开、保护消费 者权益、鼓励创新和竞争。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行业,包括运输业。
特殊规定
针对特定行业,如运输业,可能会有更加具体的规定和执行标准。
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拥有对运输 价格的决定权,能够影响运输市场的 供求关系,从而获取超额利润。
运输业垄断的形成原因
运输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获得回报。因此,一 些大型企业或财团可能通过资本运作,控制了某些地区的运输市场,形成了垄断 地位。
政府的政策也是导致运输业垄断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可能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其 他企业进入市场,或者给予某些企业特殊政策,使其在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
职责
负责反垄断法的实施、监管和执法,处理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04
运输业反垄断实践
案例分析一:航空公司价格垄断案
总结词
航空公司价格垄断案揭示了运输业中存在的 价格操纵行为,通过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 护市场公平竞争。
详细描述
某大型航空公司利用其市场地位,通过协议 、决定或者协同行为,操纵航线票价,限制 竞争。经过反垄断调查,该航空公司被认定 存在价格垄断行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这 一案例表明,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维护运输 业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排他性交易
总结词
排他性交易是指企业与某个客户或供应 商达成协议,排他性地使用该企业的商 品或服务。
VS
详细描述
在运输业中,排他性交易可能表现为企业 与某家航空公司达成协议,排他性地使用 该航空公司的航班。这种行为限制了市场 竞争,可能导致其他企业难以获得该客户 或供应商的订单。

国际航运市场反垄断豁免合理性研究

国际航运市场反垄断豁免合理性研究
各 国对垄断适 用除外 主要是在市 场竞 争关 系影 响有
限的领 域 , 为维护 本国整 体经 济利 益和社 会 公共利 益而
航 运业 前期 投 资巨大 , 对专 业技术 和管理 水 平 的要 设置 的一种特 殊制 度 , 是 反垄 断基 本规定 的修 正。 笔者
较高 , 所 以行 业 内市 场格局 变化不显著 , 行业 准入难度 从 基本价 值 的角度 论述 其合理 性。
质 的公平 价值 以 实现优 化 的秩序 和 更多 的 自由 , 不再 以
长期 以来 , 对班轮 公 司的反垄 断豁 免制 度成 为各 国
市场 集 中、 市场份 额 、 市 场 结构 等作 为绝 对标; 隹, 更注 重 通行的做 法, 美国《 1 9 1 6 年航运法》 首次确立了航运业在 分析竞 争 的实际情 况并 寻求利 益 的平衡 和整体 效 益的最 反垄 断 中的豁 免制 度 , 欧 美 国家通过 专 门立法 纷纷设 定
权, 经济法 的一般原 理 、 基 本原则和 一般性 规定很 难完 的双 重属性 , 这种 垄 断表现 为对 国 内航 运企 业 的保护 与 适 合 。航运 业 的特 殊 性具体 表现 为 以下几 方面 。 1 . 社 会公 益性
支持 。
从 微观 上看 , 国际航运是 一种廉价 的大 宗运输 手段 ,
工作研究★研究探讨

. .

遮 反垄 断豁 舅给 霆 艚 虢
口 颜 晨 广 岳 金 卫
键词: 国际航运市场 ; 反垄断豁免 ; 合理性 ; 航运 法
由于航运 业进 入成 本高 昂 , 航 运市场 具 有多寡 头垄 期 , 船 公司难 以独善其 身 , 会采 取抱 团取暖 的合作 方式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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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反垄断制度
引言:
在当前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日益频繁的背景下,航运
业成为连接各国贸易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航运市场的垄断现象,一些航运公司或联合体可能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损害
消费者利益。

因此,建立健全的航运反垄断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文将探讨航运反垄断制度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国际航运市场的现状,力求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航运反垄断制度的定义
航运反垄断制度,也称为航运竞争政策,是为了维护航运市场
公平竞争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
者的权益,促进航运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提高运输效率。

通过监管和
限制市场中的垄断行为,阻止恶性竞争和市场扭曲现象的发生。

二、航运反垄断制度的意义
1. 保护消费者利益
航运反垄断制度的首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利益。

通过限制垄断
行为,航运市场上的价格将更公正和合理,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公平
的运输服务。

此外,制度还能够鼓励航运公司提高货运效率和服务
质量,使得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体验。

2. 促进公平竞争
航运反垄断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在于促进公平竞争。

通过限
制市场中的垄断行为,阻止航运公司通过控制市场份额来操纵价格,打破不正当竞争的局面。

这将有助于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提
高市场的竞争力,激发行业创新和发展潜力。

3. 优化运输效率
航运反垄断制度对于优化运输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限制垄
断行为,航运公司将面临更多的竞争压力,被迫提高服务水平和管
理效率,减少物流成本和运输时间。

这种竞争将推动整个航运行业
的发展,促进运输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整体运输效率。

三、航运反垄断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禁止价格垄断和价格歧视
航运反垄断制度应当明确禁止价格垄断和价格歧视行为。

价格
垄断是指某个或某几个航运公司通过控制价格以及货运量和服务的
供应来获取非正当利润。

价格歧视则是指航运公司针对不同的消费
者或不同的货物种类制定不同的价格,以获取更多的利润。

2. 限制市场集中度
航运反垄断制度还应当通过限制市场集中度来防止市场垄断。

市场集中度是指市场中少数航运公司拥有大部分市场份额的情况。

当市场集中度过高时,这些航运公司可通过操纵价格和限制竞争来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

因此,制度应当设定一定的标准和措施,限制单一航运公司市场份额的过大。

3. 加强监管和处罚机制
航运反垄断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和处罚机制。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航运市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垄断行为。

对于违反反垄断规定的航运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向消费者公开透明。

四、国际航运市场的现状
当前国际航运市场存在着一定的垄断现象。

少数大型国际航运公司垄断了全球大部分航线,形成了较高的市场集中度。

这些航运公司通过联合体合作和价格战来竞争市场,一些垄断行为也时有发生。

正因如此,建立健全的航运反垄断制度对于促进国际航运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航运反垄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结论:
航运反垄断制度的建立是维护航运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促进运输效率的重要举措。

通过限制垄断行为和加强监管机制,可有效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推动航运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在国际航运市场中,国际合作和共同努力显得尤为重要,以建立更加完善的航运反垄断制度,共同推动全球航运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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