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与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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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反垄断法

第8章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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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 (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
行政性垄断是与经济性垄断相对应的,不是市场经济自 然发展的垄断行为而是具有行政属性的垄断行为,它是行政 权力参与作用而形成的垄断。这种作用包括参与市场竞争、 干涉市场主体行为以及分享市场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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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某县化肥厂向县政府报告说:由于近几个月来外地化肥厂 生产的尿素和碳铵大量涌入,本地化肥很难销售。化肥厂往年经 营状况非常好,当年却遭到了严重的困难。10月份正是农民为种 小麦而购买化肥的时候,如果这时化肥销售不出去,化肥厂当年 的盈利目标就可能落空,这将会影响到全县的财政收入状况。作 为全县的利税大户,现在遇到了难关,县政府一定要想方设法予 以帮助。县长办公会上,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的名义起草了一 个文件下发到全县各个部门、企业,称在接到文件后,任何人不 得再经销外地化肥,已经购进的外地化肥要降价处理,今后不得 再进货。今后如发现经销外地化肥的单位,要对其处以罚款,甚 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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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行政性垄断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行政性垄断主要表现形式
1、地区垄断; 2、行政强制经营行为; 3、行政部门干涉企业经营行为; 4、行政性公司滥用优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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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该兼并有可能对查他努加地区医院 市场产生不利于竞争的结果,违反了《克莱顿法》第七修正案。 联邦贸易委员会除了裁定要求美国医院集团剥离在该地区兼并的 医院外,还要求其今后在美国其他地区打算进行任何类似的兼并 前,必须事先通知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医院集团不服,向美国 第七巡回法院提请司法审查,并辩称其在查他努加地区的兼并收 购不可能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减少竞争,且该集团至少不应该将今后所有的收购 计划提前通知联邦贸易委员会。

价格垄断与反垄断法

价格垄断与反垄断法

价格垄断与反垄断法价格垄断是指市场上少数几家企业或者某一家企业通过限制市场竞争,操纵市场价格,从而获得不正当利润的行为。

它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扼杀了公平竞争,削弱了消费者福利,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各国纷纷出台了反垄断法。

一、价格垄断的定义与特征价格垄断是指企业或企业联盟通过控制市场资源,限制竞争,操纵市场价格,从而获得超过正常利润的行为。

价格垄断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权力集中:价格垄断的核心是少数企业或某一家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能够通过规模优势、技术优势或者政府管制等手段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和发展。

2. 市场价格操纵:价格垄断者通过调整市场价格来影响供求关系,实现利益最大化。

他们可以通过提高价格,减少供应量来获取额外利润。

3. 消费者福利减少:价格垄断导致市场竞争减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下降,消费者选择权受到限制,消费者福利受到损害。

二、价格垄断的危害价格垄断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阻碍公平竞争:价格垄断导致市场上的其他企业无法获得资源和市场份额,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造成市场失衡。

2. 增加消费者负担:价格垄断者通过抬高价格获取额外利润,消费者不得不承担更高的购买成本,消费者的购买力受到损害。

3. 削弱创新动力:价格垄断者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减少,创新动力减弱,不再主动研发新产品或提供更好的服务,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4. 导致资源配置失衡:价格垄断导致市场资源分配出现偏差,可能会过度投入某些企业或行业,而忽视其他更有潜力的领域。

三、反垄断法的作用与实施为了限制价格垄断的行为,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1. 竞争政策与监管机构各国根据自身的市场环境和法律体系,建立了竞争政策和监管机构,负责执行反垄断法,保障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转。

这些机构主要负责监测市场上的价格垄断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打击和制裁。

垄断与反垄断法律解读

垄断与反垄断法律解读

垄断与反垄断法律解读在现代经济中,垄断现象时有发生。

垄断是一种市场行为,由于市场力量的集中,少数企业或个体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致使市场失去竞争性,进而影响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整体福利。

反垄断法律应运而生,旨在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垄断及其法律后果进行解读,并深入探讨反垄断法律的框架与实践。

一、垄断的概念与表现什么是垄断?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垄断是指某一特定市场中,仅存单一供应商或极少数供应商的状态。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该市场中的选择受到极大限制,而这一现象常常伴随着价格上涨、服务质量下降等负面效果。

在极端情况下,垄断企业甚至可能操控市场,以实现高额利润的最大化。

垄断的表现形式显性垄断:如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

自然垄断通常发生在资源开发等行业,因巨额固定资产投资使得市场进入的门槛极高;而行政垄断则是由于政府政策保护某些企业,使其能够在市场上占据优势地位。

隐性垄断:涉及相同类型企业通过合作、并购等方式形成联合体,从而共同操控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限制市场竞争。

例如,通过价格联盟、输出限制等手段维持高价位。

价格歧视:即同一产品或服务向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价格的一种做法。

这种行为通常源自于品牌效应、竞争壁垒以及信息不对称。

不正当竞争: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手段,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增强自身地位。

二、反垄断法律的起源与发展反垄断法律起源反垄断法律最早起源于19世纪末美国,当时由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形成了大量的大型企业垄断现象,而这显著影响了民众的生活质量。

因此,美国国会于1890年通过《谢尔曼法》,成为反垄断法律的奠基之作。

该法禁止任何限制贸易和商业的契约、阴谋或合同行为,为后来的反垄断法规树立了标杆。

反垄断法律的发展随着全球各国经济数字化及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各国纷纷审视其国内市场结构,不少国家修订或制定了相关反垄断法规。

例如:欧洲联盟:欧盟在20世纪以来逐渐强调管控市场集中度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垄断与反垄断法

垄断与反垄断法

垄断与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中,垄断是一种被认为具有负面影响的现象。

垄断指的是市场上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供应商可以提供特定产品或服务,这使得这些供应商能够通过控制供应和定价来获得巨大利润。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反垄断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垄断与反垄断法的背景、原则以及不断演变的实践经验。

一、垄断的背景与影响垄断形成的原因通常是供应商的市场控制力量过于强大,或者拥有独特的资源或技术。

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往往可以通过限制竞争、提高价格和降低产品质量来获得更大的利润。

这不仅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还可能阻碍其他企业的进入和发展,限制市场的效率和创新。

垄断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价格操纵和资源浪费两个方面。

首先,垄断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更大的利润,这最终转嫁给消费者。

其次,垄断企业往往缺乏竞争压力,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产品创新不足。

二、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反垄断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其理论基础包括三个主要原则:禁止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禁止垄断。

首先,反垄断法禁止协议,即任何独立企业之间达成限制竞争的协议都是非法的。

这主要包括价格垄断、市场分割和生产限制等行为。

其次,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这意味着市场上存在一家企业在制定价格、限制竞争或歧视其他竞争对手时滥用其市场地位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这种行为主要包括排斥竞争对手、限制出售或采购等。

最后,反垄断法禁止垄断行为。

包括通过市场集中、合并、收购来扩大垄断地位的行为。

三、反垄断法的实践经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国对于反垄断法的实施经验也越来越丰富。

一方面,反垄断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的特点和国情。

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对于全球市场而言,可能产生更大的影响。

因此,合作与协调也成为国际反垄断执法的趋势。

在实践中,反垄断法力求平衡公平竞争与企业自由经营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反垄断法的执行需要确保企业能够自由经营,以保护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新。

垄断与反垄断政策

垄断与反垄断政策

垄断与反垄断政策垄断是指某一行业或市场中,由于少数企业或者一个企业完全垄断市场份额,从而可以操控市场价格和供给量,限制竞争的现象。

而反垄断政策则是指为了保护市场竞争、促进市场公平和消费者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政府行动。

本文将就垄断与反垄断政策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一、垄断的形成与影响1. 垄断的定义与类型垄断可以分为自然垄断和人为垄断。

自然垄断是由于某一行业的固定成本非常高,导致市场上只能存在一个企业运营该行业,例如电力供应。

人为垄断则是通过某些手段和策略,使得少数企业或一个企业能够操控市场份额,实施垄断行为。

2. 垄断对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垄断的存在会导致市场资源分配不均、价格失去竞争力、创新动力减弱等问题。

消费者往往会因为垄断企业控制市场而面临价格上涨、产品质量下降等问题, 进一步损害消费者权益。

二、反垄断政策的目标与手段反垄断政策的目标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反垄断政策手段:1. 执行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是许多国家采取的一种重要手段,旨在打击垄断行为。

该法律规定了禁止垄断行为的具体行为,例如操纵价格、结盟排除竞争等。

反托拉斯法的实施非常重要,可以有效约束垄断企业的行为。

2. 鼓励市场竞争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市场竞争,例如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企业创新等。

这些举措可以增加市场竞争程度,有效打破垄断行业的格局。

3.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中的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执法检查、处罚和监察等手段,确保企业遵守市场规则并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4. 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反垄断政策的目标之一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政府可以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防止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

三、垄断与反垄断政策的效果与争议1. 效果反垄断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市场竞争、消费者利益和公平环境。

它可以激发企业的竞争动力,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并促进企业创新。

垄断法反垄断行为和市场竞争的法律原则

垄断法反垄断行为和市场竞争的法律原则

垄断法反垄断行为和市场竞争的法律原则垄断是指市场上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供应者具有控制权,可以决定商品价格和供应量的情况。

垄断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市场竞争的原则,破坏了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垄断行为和促进市场竞争。

本文将重点探讨垄断法反垄断行为和市场竞争的法律原则。

一、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垄断法是为了规范市场经济中的垄断行为而制定的法律。

它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禁止垄断:垄断法首要目标是禁止垄断行为。

它通过限制市场上某一或某几个经济主体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2. 防止滥用市场优势:垄断企业往往有较大的市场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滥用自己的市场地位,限制竞争或操纵价格。

垄断法明确禁止滥用市场优势的行为。

3. 保护消费者权益:垄断企业行使市场支配地位时,容易使消费者陷入不利地位。

垄断法的原则之一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获得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垄断行为的种类和反垄断法措施在市场经济中,常见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垄断协议:即厂商之间就价格、生产限额、市场分割等达成协议,限制竞争和损害其他厂商的利益。

2. 滥用市场优势:垄断企业利用自身市场地位对其他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3. 排除竞争对手:垄断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排除竞争对手,例如通过低价倾销、垄断采购、抢占市场等不正当手段,使其他企业无法进入或发展。

为了打击和防止垄断行为,反垄断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以下主要方面:1. 禁止垄断协议: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一些垄断协议的禁止条款,例如价格垄断、地域性垄断、独家供应等,以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 禁止滥用市场优势:反垄断法对垄断企业滥用市场优势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例如价格歧视、限制销售等。

3. 保护竞争对手:反垄断法通过规定禁止排除竞争对手的行为,保护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市场竞争。

第五章第一节反垄断法..

第五章第一节反垄断法..

1899年6月,洛克菲勒改组美孚石油公司,
以新泽西州的美孚公司重新登记,美孚石油 公司的石油霸主地位再次得以确立。 1908年,罗斯福出任美国总统,从而开始 了托拉斯与反托拉斯之间最为激烈的对抗。 罗斯福提出要将垄断市场、勾结铁路的美孚 石油公司彻底铲除。 1911年5月,美国最高法院宣判美孚石油公 司解散,洛克菲勒为之辛苦经营40年、耗尽 毕生精力的石油王国轰然倒塌了。洛克菲勒 的成就成为昨日黄花。
(二)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反对垄断和限 制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 规范的总称。 反垄断法以排除市场缺陷、恢复竞争秩 序、维护自由竞争为己任,是国家调节 管理之法,是经济法性质的法律规范, 不是民商法性质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 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克菲勒是当时全美国最富有的人,他 登上了美国石油工业的巅峰。 正当洛克菲 勒和他的美孚石油托拉斯如日中天之时, 美国开始悄然兴起了一场反 对不公平竞争、 反对贪污腐化的改革运动。洛克菲勒作为 “进行欺诈、高压、行使特权”的代表, 首当其冲受到批判。 1890年,美国政府颁布《谢尔曼反垄 断法)),美孚石油托拉斯不得不解散。但 事实上,洛克菲勒的石油帝国仍然存在, 各分公司仍然步调一致,协同作业;各公 司的收入还是由以洛克菲勒为中心的委托 人来管理。
可口可乐是总部在美国的公司,而汇 源果汁其实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外国公司, 也就是说这是两家外国公司之间的兼并。 但是,因为汇源公司主要在我国从事果蔬 汁生产业务,因此,该项并购必然会影响 到我国境内相关市场的竞争。

二、垄断行为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下的垄断与反垄断政策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下的垄断与反垄断政策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下的垄断与反垄断政策垄断与反垄断政策在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它们对市场竞争、消费者福利、企业利润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垄断与反垄断政策的概念、影响及其在世界市场中的作用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垄断和反垄断政策的含义。

垄断指的是市场上某个行业或者某个企业拥有垄断地位,可以通过掌控市场价格和份额等手段来获得更多的利润。

而反垄断政策是政府为了维护市场平等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旨在防止和打击垄断行为。

垄断对市场竞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垄断企业能够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使市场上的其他企业难以发展和生存。

其次,垄断企业可以通过控制价格和产量等手段来垄断市场,使得消费者面临限制选择和高价的困境。

最后,垄断企业可能会将更多的资源用于维护其垄断地位,而不是用于制定新的创新和技术,这将会影响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为了解决市场中的垄断问题,政府采取反垄断政策并通过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立法措施来规范市场行为。

反垄断政策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市场竞争,达到资源配置的效率化和经济的发展。

在世界市场中,反垄断政策的实践是多种多样的。

在美国,反垄断法律主要是美国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和克雷顿法(Clayton Act),其中禁止了各种类型的垄断行为,如垄断定价、排斥竞争者和掌控市场份额等。

在欧洲,反垄断法则主要由欧盟竞争法和欧洲反垄断法规所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制约垄断行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垄断和反垄断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

在国际市场上,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其规模效应和技术优势,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高的利润。

同时,反垄断政策也受到了挑战,因为跨国公司可以利用税收优势和法律规避来规避反垄断法律的规定。

在这样的背景下,普遍认为,反垄断政策需要保持步伐与市场变革同步更新。

政府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规章和政策,加强垄断行为的监管和执法,透明有序地管理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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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与反垄断
第一节、垄断
(一)垄断的定义
1、垄断的经济学含义:垄断是指人数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对
生产和市场进行垄断,并在一定的市场领域内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
一种市场状态。

垄断的认定:结构主义到行为主义
2、垄断的法律含义:是指垄断主体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
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共竞争秩序的行为或
状态。

垄断的两大特征:危害性,是指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

违法性,是指该行为受到法律明确禁止。

例外: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与豁免
(二)垄断的分类
1、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为独占垄断、寡头垄断、联合
垄断。

独占垄断
寡头垄断
联合垄断
2、根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分为经济性垄断与行政性垄断。

经济性垄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
3、根据垄断对法律的态度,分为非法垄断与法、合法垄断。

合法垄断:大多数国家把公用企业的垄断视为合法垄断;烟草、
酒类有独占经营权…..
第二节、反垄断法
一、反垄断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1、经济学角度。

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垄断垄断具有导致减少产量、资源浪费和技术低效的弊端
累机制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人为壁垒的研究
2、社会学角度。

“垄断具有负价值”的社会价值观
经济学主要是从经济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垄断作出否定性评价,社会学理论是从保护弱者、机会平等、平均分配等方面对垄断进行谴责的。

3、法学角度。

个人本位社会本位
民法的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和谐为指针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反垄断法的出现是历史必然。

经济学对垄断和垄断危害性的描述、社会价值取向对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的召唤、法学思想从个人权利本位向社会权利本位的转化这三个方面的理论综合促成了反垄断法的产生。

(二)反垄断法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
结构主义行为主义
结构主义:市场结构市场绩效
结构主义仅仅从市场集中和市场份额来判断是否够构成垄断,侧重对垄断状态的判断。

例子:美国诉美国铝业公司反垄断案。

(因占有铝块市场的90%,便被法院判为垄断)
行为主义:市场集中度在决定市场支配地位时不是唯一决定性因素,企业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力,限制其他企业的竞争才是反垄断法要规制的重点。

二、反垄断法的含义、实施原则
(一)反垄断法的含义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在规制市场主体(企业、企业联合组织)或其他机构以控制市场为目的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

理解这一概念,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1、反垄断法是控制市场的行为。

2、反垄断法规制的是一切对市场竞争设置障碍的主体的行为。

3、反垄断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总和。

拓展:反垄断法是反不正竞争法的联系区别
联系:立法宗旨相同,都是市场秩序规制法;执法机关相近;违法制裁近似
区别:反垄断法:防止市场出现寡头和独占,保障公平、合法、有效的竞争;反不正竞争法:避免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行为。

(二)反垄断法实施原则
1、本身违法原则:某些损害竞争的行为、已被司法判例确定
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无需通过对其他因素的考察去判断。

如:
价格卡特尔、分割销售市场的卡特尔。

该原则与结构主义的立法指导思想紧密相关
2、合理原则:合理原则是一种衡量方法,最早在美孚标准石
油案提出。

即在案件时所有情况下决定限制性行为是否对竞争
有不合理的限制。

意味着限制竞争行为并不必然地受到法律的
惩罚,只能在分析限制竞争是不合理的情况下对其以规制。

合理原则的适用被告有举证责任。

合理原则更多体现了行为主义的立法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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