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传承的文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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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传承的文化责任,不能只被梅葆玖们承担

2016-04-26 09:38:24

京剧的生存危机,在梅兰芳时代就有,所以梅兰芳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推动京剧改革。也正是因为改革,梅兰芳所创立的“梅派”艺术,才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昨天,梅兰芳之子,京剧表演艺术家梅葆玖去世。在君秋之子学津、马连良之子马崇仁去世之后,京剧名家传人就此又少一位。人们在纪念梅葆玖的同时,不免也会有些担忧,京剧的传承,在这些具有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名家去世之后,究竟会往何处走?

多年以来,京剧被定义为传统文化的一名片,这使得京剧的戏剧地位,得以被很好地捍卫。但与此同时,过于强调京剧的文化属性,而淡看其娱乐价值,也使得京剧固守辉煌历史,却不得不面对市场日益冷清的尴尬。面对这种状况,京剧人作出了百般努力,但看似于事无补。

毫无疑问,对于传统戏剧的传承,要在认知上有新的角度。艺术传承的关键在于人,这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当成保护传统戏剧的金规铁律。无论是直接传承人还是间接传承人,都承担了巨大的文化责任,甚至这责任会成为难以承受之重。但除了人的要素之外,艺术传承还要在纵向的时间线索上不能断裂,在横向的空间围有蒲公英式的广泛散播。

京剧是欣赏门槛较高的戏剧品类,这是公认的。可由于长期速食化娱乐的影响,当大量电影、电视剧、网络游戏等几乎无理解障碍的作品或产品摆在面前时,非专业观众难免会舍弃京剧、昆曲等传统戏剧,转而接受更直接的娱乐消遣。很少有人愿意去改变惰性,通过提升自己,来达到能够完整体会京剧之美的目的。于是,这样一种奇怪的状况产生了:传承人越是严肃、认真地向观众传递自己的京剧精神,观众虽然在口头上报以赞赏,但在行动上却往往敬而远之。

这不由让人反思,在京剧传承的时间线索上,究竟在哪儿出了问题。在整个社会都开始重视传统文化的背景下,京剧信息的传播为何总要等到其代表人物去世时才能引起公众关注?京剧的生存空间究竟有多大?扩大观众群重现京剧辉煌还有没有可能?传统戏剧必须要牺牲掉一些固守的形式来延续生命力有没有必要?想要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显然仅把京剧的冷清归罪于“娱乐至死”是不够的。

京剧的生存危机,在梅兰芳时代就有,所以梅兰芳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推动京剧改革。也正是因为改革,梅兰芳所创立的“梅派”艺术,才取得了辉煌的成绩。1930年在美国演出的巨大成功,也使得京剧拥有了一次流行于国际的机会。

当然,京剧那次良好的国际化开端带来的经验,并没有在后来被总结运用,因为,想真正在文化多样性的国际演出市场上站住脚跟,京剧就必须要遵循商业演出的规律,必须要改革,甚至要大的改革,这对京剧根深蒂固的祖师规矩仍然是严峻的挑战。直到今天,京剧改革仍然是京剧人想要触碰又不敢触碰的命题——京剧改革带来的利益与改革带来的压力和伤害相比,人们更在乎后者。

媒体发达,公众对优质精神产品重拾兴趣,传统文化的时尚运作空间越来越大,京剧不是没有复兴的可能。京剧复兴的基础,当然在于对其精粹的认识,对其传承的重视,但需要做一些此前很少做的事情,比如用现代的眼光来重新审视京剧,用不违和的技术来为京剧增加魅力,用新鲜的概念、创意,在推广、制作、审美提升等方面,扭转京剧下滑的颓势。

而作为一种巨大的文化责任,需要更多的人来承担,不能仅仅依赖京剧传承人。也不能停留在说说而已的层面,要大量的、细致的实际行动。(刊于《新京报》评论)

我对则西事件的看法

(2016-05-01 19:35:47)

我对则西事件的看法:前段时间看了《最好的告别(Being Mortal)》,提到了绝症患者追求不切实际治疗所带来的痛苦。家举家出动,动用全部的经济及社会资源寻找治疗手段延长则西这个年轻人的生命,这种需要来自求生本能,完全可以理解。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和获取知识做出合理判断的渠道,他们是信息不对称及垄断之下最大的弱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这个事件里,排名第一的罪者是这家系民营医疗机构以及武警二院:在明知没有治愈效果的情况下对处于最最弱势地位的病者虚假宣传,并收取高额费用赚取利润,是最为恶劣的不义之财,非但不道德,而且。救死扶伤行业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其实只是全面道德沦丧的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他们并不高尚,但可能也不是这个社会中最邪恶的,只是道德水平普遍低下的一个具体代表)。。

排名第二的是监管机构,从这种治疗的对外外包,费用的收取,医疗机构对外的广告发布、到对互联网运营商广告推广的监管。从立法到执法,多部门负有责任。我们不可能假设和要求各个社会主体道德的自律、行事,而应当要求政府、监管机构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其得到恰当的执行。因此,监管的责任不言自明。

第三才是百度。百度是受资本驱动的逐利机构,假设其具备更高的道德水准是不太现实的。它也是中国当代社会的一个缩影,不比谁更高尚,但可能也不比谁更丑陋。只是作为这么大一个企业,而且具备相当的资源垄断能力,在很多事情它选择了逐利而不是社会责任。只能说很遗憾。另外,百度在医疗知识这个具体领域上属于弱势群体,也就是负责竞价推广的团队不太可能具备研究医疗信息广告真实有效的专业能力。搜易对于百度我的主要判断,其一他确实没有什么更高的道德原则做指引;第二主要看它的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对于一家对股东负责的上市公司而言,这回到了公司合规、控等基础治理问题。而如果发现百度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那么皮球就重新抛回给监管。

最后是针对则西这样的普通人,患者与家庭。要求他们提升医疗知识是不实际、不合理的。而呼吁他们对社会上的医疗信息及资源抱有更多的怀疑也是危险的,会增加医患矛盾,带来反智情绪。影响后果不可知。病人都有侥幸心理,希望成为闯过绝症的分子。在心理上是最弱势,最容易被利用、压迫、剥削的。而对于诸多道德水平低下的逐利机构,我们不太可能因为祭出最古老的医德大旗就瞬间提升他们的操守,因此还是要呼吁监管机构提高监管力度与质量。我们也应该希望则西事件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这次事件,能够惩戒相关机构与人员,出台相关补助措施,教育广大群众,如果这样,就使得整件事变得更有价值:使得2016年发生的一件可能重复了数百上千甚至更多次数的事件能够脱颖而出,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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