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质量责任索赔管理规定

供方质量责任索赔管理规定
供方质量责任索赔管理规定

供方质量责任索赔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质量提升工作方针的要求,为强化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促进供方的责任意识及质量控制能力的提升,切实提高公司产品的客户满意度,铸就公司卓越、一流的品牌形象,决定对由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公司损失,进行供方质量责任索赔,具体规定如下:

1.供方定义

本规定中的供方是指为公司提供产品,且不属于公司各企业的组织和个人。

2. 实施供方质量责任索赔的适用范围

对于供方在客户现场发生的产品零部件质量问题,为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延误设备安装进度,造成了公司声誉和财产的损失,按本规定进行供方质量责任索赔。

3. 工作程序

3.1 问题收集、整理

3.1.1营销部负责每月收集客户反馈的供方质量问题信息,反馈信息应采取传真、照片、电子邮件等形式,并将具体内容填报“供方质量责任索赔表”。(详见附表)3.1.2 营销部主管业务员在填报“供方质量责任索赔表”时,须明确零件件号、名称、数量、问题现象或原因、标识、零部件单价、损失等级等内容。

3.1.3 营销部将所填“供方质量责任索赔表”一式三份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送采购部。采购部对供方名称及问题现象或原因等内容进行确认并填写意见,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质量部。

3.1.4 质量部对“供方质量责任索赔表”进行统一编号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返回采购部、营销部各一份,由采购部进行扣款处罚。质量部每

月将供方质量索赔问题汇总后报战略管理部,由战略管理部对供方质量责任索赔执行结果进行督查。

3.2 损失等级及赔偿标准划分

损失等级分为轻度、中等、严重等三级,具体划分等级及赔偿标准如下:3.2.1 凡属公司展机、打擂或布点样机、公司重点客户、VIP客户反馈的供方质量问题(含批量质量问题反馈),严重影响设备安装和使用的问题,视为“严重”等级。由营销部按三包程序为客户补供零部件,对供方按补供零件的2-5倍价值进行处罚。

3.2.2 凡属在公司连续合同的客户、所购公司产品数量较大的客户、公司的忠诚客户等客户现场发生,因供方质量原因致使客户不满、意见较大、影响设备安装进度和使用的问题,视为“中等”等级。由营销部按三包程序为客户补供零部件,对供方按补供零件的1.5-2倍价值进行处罚。

3.2.3 凡属在订购公司产品数量较少的客户现场发生,发生的问题属单件质量问题,供方能够主动、及时展开补救措施,未延误设备安装进度且未导致客户反馈的问题,视为“轻度”等级。由营销部按三包程序为客户补供零部件,对供方按补供零件的1-1.5倍价值进行处罚。

4. 对部分较为复杂、难以作出责任界定的供方质量责任索赔问题,提交每月的用户评分会进行讨论决定后,按第3项规定执行。

5. 对于为公司造成“中等”或“严重”等级损失的供方,由采购部负责督促供方制定质量改进措施报质量部,在一个月内完成质量改进工作并将改进措施完工单报质量部。

6. 对于为公司造成“严重”等级损失的供方,除进行质量责任索赔外,按公司相关规定,同步进行质量责任追究处罚。

7. 属于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发生的供方质量责任问题,按另出的索赔规定执行。

8. 营销部每季汇总供方质量责任索赔范畴的三包费用,经质量部审批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冲抵相应三包费用。

9. 本规定从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供方质量责任索赔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审核:校对:填表:本表一式三份,填报完毕由填报单位、采购部、质量部各留一份。

某公司产品质量处罚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生产各过程所产生质量问题的奖惩程序和要求,做到质量问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产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产生质量问题的处理。 3、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3.1符合下列任一情况者赔偿产品因返修或报废产生经济损失的 30~50%。3.1.1产品在加工中发现质量问题,经鉴定无法返工决定报废者; 3.1.2产品在加工中违反操作工艺规程或野蛮操作,如敲、砸、甩而造成产品报废的责任者,如态度恶劣的,是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赔款; 3.1.3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已发现有明显错误不及时请示纠正而继续加工造成报废者;或正确的产品图纸、工艺,未经请示讨论而个人私自更改所造成报废者; 3.1.4产品因下料、图纸或工艺错误导致产品报废者; 3.1.5由于制造、技术、采购、质保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造成产品质量报废,则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3.1.6产品报废后改用其它规格产品,未增加生产成本处罚 50 元,增加生产

成本的赔偿产生的经济损失; 3.1.7因上述原因造成产品返工返修后达到产品要求的(发货前),赔偿返修产生的成本; 3.1.8因上述原因造成产品返工返修后未达到产品要求,又因材料、交期等原因公司作让步放行的(发货前),公司承担一定的风险,产品按报废处理,在经济损失的 30%-50%的基础上降低 50%; 3.1.9因上述原因造成产品退货者按报废处罚,相关人员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巨大,扣款比例在处理时酌情降低,可减免 50%; 3.1.10第一次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处罚比例可按 30%执行,一年之内再出现质量问题每次提升处罚比例 10%; 3.2相关人员对造成产品的报废相互扯皮、推诿,不愿承担责任,而暂时又无法分清责任者,经裁决,每人承担经济损失的 25%;对已明确责任仍无理抵赖者,加重赔款比例至 100%。 3.3大尺寸的产品因报废,经济损失大,扣款比例在处理时酌情降低,可以在30~50%百分率中减免 50%。 3.4产品质量报废后不报告,私自潜藏、销毁、偷拿仓库材料、锻坯等被查获者,赔偿经济损失的 60~80%。 3.5下列情况扣罚检验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当月工资。 3.5.1抽查日常检验工作和“产品一次交验”无原始记录或记录不齐全者,一次扣罚 5 元;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 2015年12月制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采购流程 3.1生产部工艺技术员或技术经理根据销售合同订单物料需求、查询库存数量,填制《物料采购计划单》,经仓管员确认库存、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交给副总经理审批。物料需求包括用于销售合同订单的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试验品、样品、退回返工的产品等参照此条款执行,工程部在工厂时遵守此管理制度;项目工地施工按施工管理制度,并填写《工程部施工物资需求申请表》执行。 3.2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按实际情况申请采购,单件金额过500元的,需填写《物料采 购计划单》由副总经理审批。 3.3《物料采购计划单》应注明物料名称、单位、规格、材质、数量、需求日期及特殊要求。物料采购单共四联,分别交财务、采购部、仓管员、自存。 3.4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物料采购计划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及交货期限。 3.5已开具《物料采购计划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员。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6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与原请购部门协商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7如用于返工或工作失误造成的重复采购,需在物料采购计划单上注明,不可掩盖问题。 第四条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4.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主要材料(如:玻璃棉、铝条、面布、玻纤布、玻纤毡等),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保证合理库存。 4.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如:胶水、天那水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保证合理库存。 4.3一般采购零星物料(如:铆钉、螺丝等),按实际需求量即时采购。根据市场价格调查,原则上需定点采购,保证质优价廉。 第五条询价、议价 5.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物料采购计划单》,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长期有业务合作的供应商作为优选;优先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条件的,其他备选供应商,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5.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5.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5.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产品质量的好坏是关系到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也关系到企业在社会市场上的占有率,更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各级领导、技术、质保与生产人员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实行专群结合,普查与抽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把好质量关,摆正质与量的关系,为用户提供更好更多的优质产品,为企业创名牌作出自己的贡献。 2、产品质量必须在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制度上健全、工序上控制。尽管质量管理已发展到预防为主,但产品的质量检验仍然是全面质量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还要发挥把关作用, 二、质量管理职责制 1、总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和政策,并组织对品质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坚决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 (2)负责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创优、创品牌的规划,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手册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员工的质量意识培训和业务水平的培训工作,使提高产品质量能真正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使质量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实现企业的质量目标。 (4)对质量事故的发生应规定质保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必经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 (5)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认真听取部门对质量管理的工作汇报,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程的应及时作出处理。 2、品质管理部职责: (1)坚持以“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根据企业目标,严格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网络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而不断地完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达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2)按照国际、国家企业标准和技术文件,负责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好质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条例实施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 二、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原材料、零配件供应商 三、职责 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细责实施处罚,每份处罚通知书必须经总助审批后方能实施。 四、程序 1、交货期(按常规物料交期为5-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请提前提出) ①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送,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 ②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500元罚款,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③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品质(按打样需方签字确认的样板为准) ①供应商交货不合格,但能让步接收或挑选使用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10元每人每小时)。 ②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待工费(10元每人每小时)。 ③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④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连续三个月将付款比率降低30%。 ⑤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导致我司产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交量(按合同书物料编号需求的数量为准) ①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元罚款。 ②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并限期将物料补齐,每延迟一个小时按40元/小时加罚。 ③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④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 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签字盖章东莞添爱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采购组 2015.09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版号 B/0 页码共5第1页 名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称 状态受控 编号 一.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类产品从设计、采购、生产、交付等整个 流程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各工序质量,促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 责任感和质量意识,保证产品质量和工序质量的不断提高,减少或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宇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相关联外协厂家。 三.职责

3.1 业务部:负责采购合同、质量协议的起草签订及进货产品质量信息的传递,不合格品 索赔处置等工作。 3.2 技术质管部:负责质量技术标准文件的确立,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及不合格品处理仲裁, 对不合格品具有最终裁决权。 3.3 生产部:负责提供因采购产品造成的生产停工/返工/返修记录,并组织实施不合格品的 返工/返修工作,协助技术质检部进行不合格品的索赔工作。 3.4 财务部:负责办理质量赔偿费用的财务结算手续。 四. 定义 质量事故:凡生产(搬运、储存、设备改造)和用户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违章违纪, 判定失误,搬运保管不良,仓库保养不善,设备缺陷或图纸、工艺、材料错误等,以致使 产品不合格或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技术标准,造成产品批量报废或入库后批量返修或用户 退货、索赔等。 质量协议:供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签订的产品质量合约,是采购合同的一部分,

也可独立签订质量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批量质量问题:同品名或同批次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数量大于或等于交检数量的5%时,即为 批量质量问题。 质量损失:指因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附加损失(包括无形损失)。 五.程序 5.1公司各部门在处理采购不合格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5.1.1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我公司生产延续性,使供需双方损失尽可能最小。 5.1.2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同样的质量问题不重复出现。 版号 B/0 页码共5第2页 名 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称 状态受控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新

前言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是针对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提出的原则性要求。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部份处罚细则内容和处罚金额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标准200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DG0903-2009《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本标准由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品质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品质部供应商质量管理科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G0903-2010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 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确保供货稳定,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本公司供货的合格供应商。 3零部件质量问题分类 3.1一般质量问题(C类):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2严重质量问题(B类):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3.3质量事故(A类):供应商未履行相应质量职责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上市产品批量退货; 2)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发生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件; 3)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的事件。 4质量处罚种类 质量处罚分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停产损失、停止供货、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等不同类型。 5质量违约处罚细则

备注: 1)上表中未尽质量事宜,可参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2)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零部件质量符合我司要求,不管我司是否进行入厂检验,都不能免除供应商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发文编号:

2009-06-05发布重签供货合同后实施南昌江铃汽车集团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为推动公司零部件供方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合理地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同时有效地实施并规范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行为,特制订本程序。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提出。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起草。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归口。 本程序起草人: 本程序审核人: 本程序批准人: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零部件,在我公司生产、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索赔方法,从而激励相关供方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售前发动机零部件和变速器零部件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2引用文件 2.1 QP/JMGE028007-A/0-2007《进货检验控制程序》 2.2 QP/JMGE028004-A/0-200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外购零部件:为满足合同需求,由供方向本公司提供的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含毛坯),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装配的零部件。 3.2索赔:指在公司产品加工、装机额外验证、以及售后中因供方责任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供方补偿经济损失和对供方采取经济处罚措施的一系列工作。 3.3索赔件:指因供方责任,而产生质量故障的零部件。 3.4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除JMGE首次安排的由JMGE完成的发动机或变速器总成台架试验和整车路试之外,因PSW(零件提交保证书)批准需要由JMGE另行安排的第二次以上的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 3.5批量质量事故:对同一批次零部件,出现超过10 件/台数量的同一类型的质量问题,即视为批量质量事故。 4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 4.1.1负责组织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时索赔件的责任判定、评审组织和索赔统计工作。 4.1.2负责对有投诉的售后索赔组织进行评审与责任判定。 4.2 产品质量问题发现部门负责索赔件的标识、隔离、保存和交接工作。 4.3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沟通,落实质量索赔的问题事实及其责任的确认。 4.4 制造部负责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采购件或委外件在装配或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工时索赔等情况汇总并传递到质量管理部。 4.5 财务部负责办理供方质量索赔费用的结算工作。 4.6 产品开发部/动力传动部负责在产品设计方面(包括设计及认可状态等)进行说明以及参与索赔评审鉴定。 5资格和培训 参与该工作的人员需经过本标准的培训 6工作内容 6.1 总则 6.1.1本程序主要以采购件进货检查、产品验证、装机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需供方进行质量损失索赔,费用主要包含因质量问题、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频次增加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每种损失按不同标准计算。 6.1.2对于正常采购的零部件,即使进货检查结论为抽检合格,供方仍然对加工或装机中出现的不合格负有责任。当质量问题被判定为供方责任,则按工作流程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质量索赔。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影响生产质量的主要因素或环节实施控制,使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生产检验的工序质量的控制。 3.定义 3.1过程: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和活动。 3.2生产过程:由生产管理人员组织作业人员,按产品技术文件工艺文件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将原材料半成品加工成产品的过程。 3.3重要工序:指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有重要影响的工序,如腌制烘烤包装等。 4.职责 4.1生产科负责策划并确定生产资源,组织协调指导生产部门人员照章生产。 4.2综合科参与并执行采购计划,对采购的及时性和质量负责。 4.3质管科负责对质量的监测。 5.要求 5.1生产计划 5.1.1根据市场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车间详细作业计划。 5.1.2按照计划要求安排生产进度,并根据生产条件和生产情况调整生产进度,实施生产计划的动态维护。 5.2生产准备 5.2.1确保人员数目技能满足对应岗位要求。 5.2.2确保生产所要求的仪器设备工装工具都已配套齐备,并处于合格使用状态。 5.2.3按任务领料,并对生产物料进行必要的确认。 5.2.4确保生产环境满足工艺要求。 5.3工序控制 5.3.1生产管理人员按有效的工艺技术文件组织生产,操作人员按对应岗位的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范作业。

5.3.2对不同状态的产品作好分区隔离或标识。 5.3.3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要及时转入下一工序或入库。 5.3.4及时将生产进展状况及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报告主管部门,确保生产过程受控。 5.4质量检验 5.4.1合理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自检与互检,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 5.4.2为了配合检验员工作,指定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送检。 5.4.3依据检验程序进行检验。 5.4.4对于生产检验发现的不合格现象应标识返工或销毁。 5.5包装入库运输 5.5.1半成品检验合格按照包装工艺要求包装办理入库。 5.5.2产品储运应符合温度卫生要求。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IMC-PZ-007 一、目的 本条例实施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为我司提供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及加工件。 二、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加工件供应商。 三、职责 采购部负责对交期及交量的统计及管控工作。 生产部负责核对交期影响评估及人工费用的核算。 品质室负责各供应商不合格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与采购部。 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细责实施处罚,每份处罚通知书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 四、程序 1、交货期(按照采购计划要求交货期执行,特殊情况请提前提出) 1)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300元罚款。 2)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3)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品质(按照图纸、国标或检验标准十字星)

1)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挑选使用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 2)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我司让步接收的,每次处以总货款30%处罚。 3)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待工费。 4)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5)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6)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导致我司产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交量(按合同书物料编号需求的数量为准) 1)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元罚款。 2)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并限期将物料补齐,每延迟一个小时按40元/小时加罚。 3)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的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4)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五、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

质量处罚管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各级人员的质量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不制造不良,不流转不良,不接收不良”的原则,树立“下道工序就是是客户”,客户至上的质量意识;促使产品质量不断地提高,减少质量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有产品和各生产环节。 三、4.1职责 1、公司各部门严格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2、人事部负责对此奖罚的收集和经济管理 3、品质部负责本办法实施检查、监督 4.2责任划分 1、自检、作业文件无规定或无文件的,由工程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2、有要求无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由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3、不在生产自检范围内的,由品质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4.3事故级别分内 1、以产品生产所使用机台吨位大小而定 2、以公司损失金额而定 3、以检验检测频次而定。 4、 四、事故定义 1、对质量事故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未分析不放过,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增强全公司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工艺纪律,做好质量事故的记录和统计。 2、质量事故的定义: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报废、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客户造成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例如: 2.1、规定标准、工艺错误或无要求。 2.2、生产指挥错误。 2.3、违反工艺纪律。 2.4、操作不认真负责。 2.5、检验员漏检错检。 2.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校。 2.7、材料混杂或发错。 2.8、储藏、运输保管不善。 2.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2.10、工装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五、质量事故等级 Ⅰ级质量事故: 客户反馈 1、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成批退货或受到索赔罚款并已造成不良影响。 3、因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或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损失的。

(完整版)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材料)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材料汇编 目录 序号标题页码 1、质量事故仲裁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 2、质量信息收集反馈制度 (10) 3、水泥及熟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4) 4、水泥及商品熟料质量检验报告管理办法 (18) 5、外购原燃材料取样、检验、验收作业指导书 (23) 6、产品质量投诉与纠纷处理流程 (28) 7、试验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32)

质量事故仲裁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1.总则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对品质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内部质量监督、抽查、评价体系,提高质量监管能力,增强子公司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其质量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分类 2.1重大质量事故 2.1.1出厂水泥品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1.2出口水泥(熟料)不满足合同约定指标; 2.1.3商品熟料安定性不良或f-CaO>2.0%;抗压强度3天低于25.0MPa;28天低于5 3.0MPa; 2. 2 质量事故 2.2.1出厂水泥品质指标不符合海螺集团标准要求; 2.2.2商品熟料f-CaO>1.5%;抗压强度3天低于28.0MPa;28天低于55.0MPa; 2.2.3满足国家标准前提下,内贸产品品质指标低于合同约定要求。 3.事故确定程序 3.1内部客户投诉确定 内部客户投诉主要针对集团内部熟料基地向粉磨站销售商品熟料,因熟料质量不符合海螺标准要求,影响粉磨企业正常生产组织或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投诉处理。 3.1.1粉磨站对进厂熟料质量有异议,要同时向发运厂家和公司品

质部投诉,并确保投诉的及时性,具体投诉时间从卸船(车)开始计算,规定如下: 3.1.1.1凡f-CaO超标投诉,4小时内电话反馈(如夜间可延长至次日11时之前)。 3.1.1.2抗压强度投诉:3天抗压强度应在5日之内;28天抗压强度应在30日之内。 3.1.2粉磨企业如超过规定时间投诉的或未按规定留样的,品质部原则上不再负责协调处理,熟料基地也可不再对该批不合格熟料负责;而由此批熟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粉磨企业负责(包括对最终产品各项品质指标负全责)。 3.1.3投诉的确认 3.1.4公司品质部在收到粉磨站投诉后,首先电话向发运基地了解情况,如发运基地认同粉磨站投诉,直接转入产量核减程序;如发运基地不认同,品质部督促其在24小时内或根据粉磨企业需要派人到现场处理。 3.1. 4.1现场处理客户投诉时,双方首先对熟料到港(厂)时间、入库情况进行确认,并查看买方进厂检测原始记录,如发现原始记录有涂改现象则判定本次投诉无效,并追究子公司相关责任。 3.1. 4.2现场取样:因仲裁需要现场取样,买方应保证卖方到现场时能取到代表该批产品的样品,必要时可采取缓卸或将该批产品单独存放,以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 4.3如船(车)未卸完,直接从20个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20kg;如熟料已卸完进库,且该库内只有该批熟料,可共同在出库皮带上取样,每小时一次,连续取24小时或36小时,合并

供方质量处罚管理规定

1目的 1.1 通过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我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各个阶段所产生的质量损失进行适 当的处罚,使其承担应有的质量责任,同时监督供方进行产品质量改进。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对公司电动自行车用原材料及零部件供方的质量处罚。 3名词解释 3.1 内部产品质量损失:指在公司内部生产制造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异常费 用或异常成本,包括质量鉴定成本、返工/返修损失、报废损失、储存/包装/防护 /运输损失、生产延误损失、交期延误损失等。 3.2 外部产品质量损失:指在公司内部生产制造过程以外的其它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 所产生的异常费用或异常成本,主要指市场质量损失,包括直接产品质量损失、 退货损失、诉讼损失、人员伤亡赔偿损失、质量索赔、市场份额损失、品牌价值 损失、国家监督检查质量处罚损失等。 3.3 批质量问题:(外部)单一市场反馈比例超过5%;或两个以上(含)区域市场同期 反馈同一时间段生产车型的同一类质量问题,数量超过5例,经确认属实的质量 问题。(内部)指因设计问题、零部件问题、装配问题等造成生产效率低下或整车 下线后维修困难,对整车的使用性能无影响,比例超过5%(与供方有不合格率协 定的按协定比例执行)的质量问题。 3.4 内部重大质量问题:指因设计问题、原材料及零部件问题、装配问题等造成生产无 法进行(如停线),或造成最终产品50%返工,或对整车的使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 质量问题。 3.5 市场重大质量事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整车出现安全问题,或造成人员、财产损 失,如:烧车、造成整车不能行驶的结构件断裂等。 4职责 4.1 品质管理部: 4.1.1 品质管理部部长负责对供方处罚原因(责任)的鉴定及供方处罚金额的审核。 4.1.2 品质主管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对供方的质量处罚。 4.2 采购管理部负责质量处罚供方有异议时的沟通。 5主要流程 5.1 处罚标准→内部质量处罚的时机→外部质量处罚的时机→处罚程序 6流程说明 6.1 处罚标准 6.1.1 见《对外质量处罚标准》。 6.2 内部质量处罚的时机 6.2.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处罚: A.来料检验时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发生超过2次(含); B.来料抽样检验判定为批不合格品,需要公司返工、返修或挑选使用; C.包装箱不符合要求、标识不符或不清、破损、强度不够、塌软;外包装标识 与实物不符;

索赔管理办法

索赔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索赔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管辖范围内索赔的确认、处理、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和规则,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基建期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索赔管理工作。 2 相关定义 2.1 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的性质是经济补偿。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体现。 2.2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工期延长使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

害赔偿费。 2.3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和额外开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4 反索赔 反索赔是业主为维护企业利益,向承包商提出对业主的损害进行补偿的要求。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就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和进度延误提出反索赔要求,二是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计算,以减少索赔款的数量。 3 职责 3.1 公司领导 3.1.1 监督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 3.1.2 审议决策公司索赔、反索赔执行方案,主持索赔、反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的协商谈判。 3.1.3 协调归口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各项索赔管理活动。

3.2 计划经营部 3.2.1 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索赔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协调处理公司重大索赔事件,组织并协调公司反索赔工作。 3.2.2 建立和健全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 3.2.3 组织索赔项目的调查、取证,对索赔进行调解,处理造价纠纷。 3.2.4 组织索赔的洽商、协调,审批索赔的费用变更,签发变更协议或文件。 3.2.5 确定反索赔方案,组织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反索赔。 3.2.6 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 3.3 工程部 3.3.1 工程部是其职能范围内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监理公司根据索赔的管理程序,开展索赔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索赔,合理开展反索赔。 3.3.2 处理索赔技术文件,在授权范围内处理索赔事件,签发意见。 3.3.3 收集、整理并提供索赔证据,根据公司审议意见处理工期索赔。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 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第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

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范文

中铁十二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九项目部 施工管理制度规定及奖罚标准 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我们必须树立“以质为本,以优取胜”的意识。为实现本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创建优质工程的目标,除需要科学的施工组织和过硬的施工技术水平外,还必须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为此特制定如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 1、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抓好质量要从基础抓起,即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将出现质量问题的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对施工过程中已出现的问题,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工、班长加以分析,及时处理纠正,杜绝再次发生。 每个施工作业面要有施工班组和项目部的检查人员,做到每完成一道工序,检查一项,合格一项。一环扣一环,每个环节都要有管理。 2、报验收制度。 项目主体各分部分项施工期间为了对将要验收的施工部位有一个确切的了解,要求各施工队必须认真执行质量报检程序,安排质检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依照施工图设计及有关验收标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提前申报,以给予项目部专职工长、质检员一个准备期和人员调配期,能更好的及时为工程服务。 各劳务队在申报时要(必要时要做出书面报告)说明申报工程的部位,队内各环节的检查情况,对不合格品部位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项目部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与施工图纸不符及未达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者,以书面形式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严格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到时间仍不能按规定整改的将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返修到

位,仍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返修完毕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3、材料进货申报制度。 项目部购进材料,需向项目部相关部门(物资部)汇报(必要时以书面材料汇报),说明该材料的品种,等级,数量及相应的质量证明,并详细说明该材料将来使用部位。以便项目部了解和对材料有一个可追溯性。 4、工程的实验检测制度。 各工长根据工程实验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时,要通知项目试验员,以便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实行监督。 实验是施工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和依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一组实验的不合格代表着一定产品批量的不合格。 特别是监理见证取样的实验必须要有项目部人员在场管理。施工班组不得随意取舍。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特殊工种有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熟练工,要有一定的技术知识和特殊的安全操作知识。他们所从事的作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树立持证上岗的观念,无证不得上岗。 6、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制度。 半成品与成品的保护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搞好施工中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与管理,可以使施工质量损失减小到较低限度,保证工程质量,使生产顺利进行。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要合理存放,做好保护措施。 科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程序,要注意安排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 进行全员的文明生产与成品保护的职业道德教育,统一整个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 采取及时可靠的成品保护措施,对成品保护实行奖惩制度。 7、验收不合格处罚制度。 施工队对某一检验批或工序申报到项目质量部后,意味着该队的质保

供方责任索赔管理规定

供方责任索赔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捷克国际集团事业部企业标准 供方责任索赔管理办法 修订页

注: 1流程清单内所有文件审批发布必须按照清单规定的审批流程组织审批,并在此处写明审批流程。 编制部门(事业部供应链管理部)→部门审核→会审(事业部品质管理部、各产品公司品质部)→会签(各产品公司分厂、财务部)→批准(管理者代表)

1目的和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各产品公司对供方责任索赔的流程,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本规范适用于事业部。 2定义 2.1供方质量索赔:由供方原因造成的进货检验、型式试验、生产过程、市场任一过程的品质异常索赔。 2.2供方非质量索赔:指供方非质量原因导致的索赔,包括未满足订单/送货通知要求而造成的停产,未满足财务对账/发票要求,未满足送样要求、基础管理要求及其他各种类型的未满足要求的索赔。 2.3索赔金额限度:衡量供方违约责任严重性的指标。在索赔金额限度以下的索赔由低职级人员审批,在索赔金额限度以上的索赔由高职级的人员审批。规定:产品公司索赔金额限度为20000元,电子分厂索赔金额限度为5000元。 3管理职责

3.1供应链:供应链为供方索赔流程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供方未满足财务对账/发票要求,未满足送样要求、基础管理要求及其他各种类型的未满足要求的违约行为与供方之间进行责任确认及违约索赔,负责未满足订单/送货通知要求而造成的生产异常、停产的责任索赔流程的审核、审批;负责对金额超限度及争议较大的供方质量索赔进行会签,核实是否遵守本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对质量索赔造成的影响进行供应布局调整;对各种索赔进行汇总并提交审批流程。 3.2品质:负责对供方因质量原因造成的品质损失进行违约索赔。涉及品质争议事项时由事业部品质仲裁。 3.3采购:负责对供方未满足订单/送货通知要求而造成的生产异常、停产进行责任确认,并提交供方违约索赔审批流程。 3.4基础管理:负责填写《供方异常问题处理通知单》,向供应链提出供方违反基础管理要求的证据。 4管理内容 4.1流程图 4.1.1供方索赔流程总图 4.1.2供方质量单次索赔流程: a)索赔金额限度以下的索赔:品质填写《供方违约索赔单》启动审批流程→模块经理审批→发供应链配套、体系及供应商。供应商对事实认定及违约程度存在较大争议时,增加供应链经理会签,必要时由事业部品质仲裁。

设计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序号内容页次一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1 二各级设计人员的岗位质责--------------------- 4 三对合作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 9 四对设计室设计项目质量评审管理办法--------------------- 11 五对审图意见回复单管理规定--------------------- 15 六设计文件更改管理制度--------------------- 16 附件一《关于图纸修改的统一规定》--------------------- 18 附件二《关于设计变更的统一规定》--------------------- 20 七设计文件质量评定管理规定--------------------- 21 八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23 九设计质量抽查管理办法--------------------- 26 十设计工作程序(未完成)--------------------- 28 一、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提高我院的设计管理水平和设计产品质量,强化对国家和地 方颁布的各项法令、法规、设计规X、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条款等实施的执行力度,规X各阶段对设计产品质量运行机制的管理,使设计、校审至产品输出的设计过程形成规X化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设计人员对各阶段完成设计产品质量的评审

要求。 2.设计管理流程 2.1 院经营部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院技术委员会,对拟建工 程设计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技术评估。 2.2.院技术委员会对拟建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做出技术评估结论。2. 3.签定涵盖设计项目工程编号的设计合同。 2.4.院经营部下达工程设计项目任务书。 2.5.组建设计项目组,确定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人选。 2.6.项目启动介绍会。 2.7.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工程设计统一技术措施和设计进度计划。 2.8.总工办负责实施对设计项目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动态检查和 调剂。(特别提示:设计中若有设计项目延误或需要紧急放行及提前分段出图之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事前的进度计划中做好防备预案,并及时调整设计进度计划表,同时应填写设计项目延误或紧急放行的申请,经设计负责人签字后,总工办将依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对该设计项目适度予以提前放行)。 2.9.设计人对设计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本和设计图纸内容完成设计 自校。 2.10.通过对校(审)意见卡内容的修改,完成设计签属后,总工办 盖章发图,项目负责人交建设方送审图公司审图。 2.11.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对审图公司意见进行修改和回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