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更加规范。
但是,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等有关规定,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二、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BT)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
三、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0•【字号】自府函[2010]127号•【施行日期】201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自府函〔2010〕1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电〔2010〕61号)精神,为切实推进全市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工作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明确目标,精心组织,确保任务落实、工作到位;对清理规范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要通过清理规范,深入研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措施办法,逐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建立自贡市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市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相关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分工合作。
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摘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以地方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土地以及其他国有资源、部分财政收入等途径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主要用于城镇基础建设。
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本文将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做分析探讨。
关键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问题;对策近年来,地方政府为了拉动投资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成立了许多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如城投公司、交投公司等。
这些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
目前,政府投融平台公司在应对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平台运作不够规范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1.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发展定位不明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2009年以来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各省、市、县地方政府纷纷组建自己的投融资平台,平台公司的层级也逐步向下移动,发达地区甚至乡镇也设立了融资平台公司。
据审计署2011年第35号审计结果公告《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反映,截止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融资平台公司6576家。
其中县级4763家,占72%,有44个县级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达10家以上。
从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看,以政府建设项目融资功能为主的3234家,兼有政府项目融资和投资建设功能的1173家,还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2169家。
地方政府辖内往往有多家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着不同行业和不同层级的投融资职能,但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对辖内平台公司对外融资进行统一的归口管理;有的地方政府既没有对平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务范围进行确定,也没有对其经营发展模式、融资渠道进行确定;有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出资人对于平台公司总体负债规模控制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并没有进行系统全面的安排,造成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中越位、错位或缺位,有的平台公司在实际运作上难以区分究竟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还是完全市场化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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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1.浦东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中,合资公司中外方的持股比例为()。
A.30% B.49% C.50% D.51% 用户答案:[B] 得分:0.002.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中,()是对接其他各方主体的中心法律主体。
A.SPV B.原始权益人C.信用评级机构D.受托管理机构用户答案:[A] 得分:2.003.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通常是财务投资者。
A.施工企业B.设备供应商C.投资运营商D.金融机构用户答案:[D] 得分:2.00 4.在PPP项目的股权投资者中,()可以长期持股,依托长期运营收益。
A.施工企业B.设备供应商C.投资运营商D.金融机构用户答案:[C] 得分:2.00 5.可以长期积累“中产阶级的养命钱”的金融产品是()。
A.投资基金B.信托产品C.保险产品D.互联网金融用户答案:[C] 得分:2.00 6.PPP合同体系中,()是对接其他各方主体的枢纽。
A.项目公司B.地方政府C.金融机构D.施工企业用户答案:[A] 得分:2.007.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的运营协调委员会的派出单位不包括()。
A.上海环卫局B.上海环保局C.上海城投D.项目公司用户答案:[B] 得分:2.008.保险资金投资的PPP项目,承担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责任的主要社会资本方的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
A.AA B.BBB C.AA+ D.AA- 用户答案:[D] 得分:0.009.主要由城市政府负责投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是()。
A.通信B.能源C.电力D.垃圾处理用户答案:[D] 得分:2.0010.融资平台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功能。
A.投资B.融资C.建设D.运营用户答案:[B] 得分:2.0011.可以成为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主体是()。
A.国有独资公司B.国有企业C.上市公司D.民营企业用户答案:[D] 得分:2.00 12.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不包括()。
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国务院发文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中国政府网2010年06月1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通知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
在2010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中,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在1.35万亿元左右。
通知要求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通知要求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
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讲求效益,稳健经营。
国金证券报告显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严重依赖土地收入,而不是自身项目的现金流。
在统计的地方融资平台的余额中,大概有75%与土地挂钩,剩下的25%仅仅靠地方财政支撑。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什么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什么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什么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关于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定义主要有三部法规:2010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将地方政府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这也是首次对政府融资平台明确定义的官方文件。
随后,在2010年7月,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财预[2010]412号文,将政府融资平台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19号文和412号文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义基本相同,只不过412号文在19号文的基础上增加了地方政府需要“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的要求。
2011年,原银监会在廊坊召开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工作会议上研究确立《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
在说明中银监口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义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银保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口径和财政部口径并不一致。
财政部强调城投融资平台是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而银保监会对城投融资平台的认定,是对偿还责任的实质出发,对各类法人统计的宽口径。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的历史严格我国目前对政府融资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系统制度。
“名单制”管理系统推出历史,其实一直要追溯到2010年的国发19号文。
1、国发[2010]19号和财预[2010]412号为了限制城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国务院要求银监会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十六字方针,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
规定银监会自2010年3季度开始编制地方投融资平台名单,更新频率为3个月。
国发〔2010〕1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国务院发文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中国政府网2010年06月1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占一般贷款余额的20.4%。
在2010年一季度的银行新增贷款中,仍有40%流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在1.35万亿元左右。
通知要求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通知要求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
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讲求效益,稳健经营。
国金证券报告显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严重依赖土地收入,而不是自身项目的现金流。
在统计的地方融资平台的余额中,大概有75%与土地挂钩,剩下的25%仅仅靠地方财政支撑。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0]159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0]159号](https://img.taocdn.com/s3/m/a06f22dc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24.png)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正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0〕1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1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普洱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财政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磊同志兼任。
根据清理核实的范围和原则,全市确定了25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中:市级9家,县级16家。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组织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附件:1.普洱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2.普洱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单(略)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附件1普洱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张善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林市政府副市长段发彬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陶磊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成员:姚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朱新建市政府副秘书长施挺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沐甲市科技局局长游伟市交通局局长岩甾市农业局局长胡建伟市水务局局长张保国市审计局局长李骏波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资公司总经理谢云辉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行长龚毅敏银监普洱市分局局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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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通过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债务经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1)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2)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3)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对其后续资金应根据不同情况妥
善处理。
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审核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各类资金要集中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经地方政府审核后,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地方政府要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
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债务人偿债责任。
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
融资平台公司等要统筹安排资金,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二、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相关地方政府要在明确还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对公司做出妥善处理;对承担上述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
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
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
对其他兼有不同类型融资功能的融资平台公司,也要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清理规范。
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三、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
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经清理整合后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其融资行为必须规范,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并符合有关贷款条件的规定。
融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讲求效益,稳健经营。
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
要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
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
向融资平台公司新发贷款要直接对应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的规定。
严格执行贷款集中度要求,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坚持授信审批的原则、程序与标准。
要按照要求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作为贷款担保。
要认真审查贷款投向,确保贷款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要加强贷后管理,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
适当提高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按照不同情况严格进行贷款质量分类。
四、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和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监督。
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核算和统计报告制度,以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监督。
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规定,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对清理规范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
况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国务院,抄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国务院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