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

2017年11月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
2017年11月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

2017年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一)

总死亡人数

其中: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累计 同比±

同比±%

累计

同比±

同比±%

累计

同比±

同比±%

累计

同比± 同比±%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合计

0 0 -8

-9 -100 -100

A 农

林牧渔业 小计

其中

1、农业机械

2、渔业船舶

B 采矿业 小计

0 0 -1 -2 -100 -100 其

中 1、煤矿 0

0 -1

-2 -100 -100

2、金属非金属矿山

C 、F 、

H 商

贸制造业

小计

其中 1、化工 2、冶金机械八大行业

3、其他

E 建

筑业 小计 其中

1、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2、工矿工程

3、其他

G 交

通运

输和仓储业

小计

0 0 -6 -6 -100 -100 其中 1、铁路运输

2、道路运输 0 0 -6

-6 -100 -100

3、水上运输业

4、航空运输业

D 、I —T 其他行业

-1

-1 -100 -100

2017年1-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二)

总死亡人数

其中: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累计 同比±

同比±%

累计

同比±

同比±%

累计

同比±

同比±%

累计

同比± 同比±%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合计

15 35 -3 13 -16.67 59.09

2

10

1

7 100 233.3 1 10

1

10

A 农

林牧渔业 小计

其中

1、农业机械

2、渔业船舶

B 采矿业 小计

2 11 0 8 0 266.67 1 10 1 10 其

中 1、煤矿 2

11 0 8

0 266.67

1

10

1

10

2、金属非金属矿山

C 、F 、

H 商

贸制造业

小计

1 1 1 1 其中 1、化工

2、冶金机械八大行业 1 1 1 1

3、其他

E 建

筑业 小计 1 2 0 -1 0 -33.33 0 0 -1 -3 -100 -100

其中

1、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2、工矿工程 1

2 1 2

3、其他 0 0

-1 -3

-100 -100 0 0 -1 -3 -100 -100 G 交

通运

输和仓储业

小计

10 20

-3 6 -23.08 42.86 2 10 2 10 其中 1、铁路运输

2、道路运输 10 20 -3 6 -23.08 42.86

2

10 2

10

3、水上运输业

4、航空运输业

D 、I —T 其他行业

1

1

-1

-1

-100 -100

2017年1-11月全市各县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三)

其中:

总死亡人数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其他行业累计同比+-累计同比+-累计同比+-累计同比+-累计同比+-累计同比+-累计同比+-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起数死亡合计15 35 -3 -13 2 11 0 8 1 1 1 1 1 2 0 -1 10 20 -3 6 1 1 -1 -1 市直 1 2 0 1 1 2 1 2 0 0 -1 -1 朔城 4 20 3 19 1 10 1 10 1 1 1 1 1 2 1 2 1 5 0 4

平鲁 3 3 -4 -5 1 1 -1 -2 2 2 -2 -2 0 0 -1 -1 山阴 3 4 1 2 3 4 1 2

怀仁 2 6 -3 -1 0 0 -1 -3 1 5 -3 1 1 1 1 1 应县 2 2 1 0 2 2 1 0

右玉0 0 -1 -1 0 0 -1 -1

开发区0 0 0 0 0 0 0 0

物流公司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物流公司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正确处理,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车事故后,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 第三条职责 安全管理科是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的职能部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事故处理程序 ㈠当公司所属车辆发生行车事故后,承包经营者和驾驶员须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科和交警部门。公司安全管理科接到报案后,及时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安全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安全管理科须指定专人在12小时以内即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向市安监局、交通局、交管所、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事故结案后10日内,安全管理科必须对事故责任作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对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必须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结案书为依据,分清原因,坚持按责论处的原则。 第六条不论发生的行车事故大小,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上进行分析。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管理科要即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出通报,直至达到“四不放过”的目的为止。

第七条发生重大负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外,以后不得再驾驶我公司车辆。 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科要及时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记录,形成案例,用于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本制度从公布xx执行。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2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359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事故统计、分析报告、调查处理制 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对生产事故以及人身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要及时进行追查,分析、统计、处理。 2、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发生后,职能部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由专业矿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事故地点的队长、班组长、工人、调度室人员、安监部人员进行事故追查,查找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者。 3、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吸取经验教训,以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704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15.1.1-3.2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完成】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2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内容及要求 5.1事故统计与分析 5.1.1事故统计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 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 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 5.1.2事故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并按《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上报。

2)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3)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公司。经公司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6)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a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b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c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d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5.2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2.1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缺陷; d道路及其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e物体存放不当; 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攀、坐不安全位置; h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2017年至2017年学校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2017年至2017年学校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2017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65事故原因分析 2015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安全人机工程基本知识考试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3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法目前主要有。 A:地勘钻孔测定法、实验室间接测定法、井下快速直接测定法 B:地勘钻孔测定法、实验室间接测定法 C:实验室间接测定法、井下快速直接测定法 D:地勘钻孔测定法、井下快速直接测定法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2、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A:使用 B:储存 C:运输 D:处置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3、x月x日16时48分,某县城关镇西街居民陈某家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共有1 500 kg制鞭炮用药物爆炸,冲击波波及300 m,造成27人死亡,轻重伤18人。爆炸波及73户,严重损坏房屋141间,损坏各种家具、家用电器200多件,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该县外贸中转站电工陈某(停薪留职),县十五里店乡外贸经营处退休干部何某、十五里店乡冯湾村村民李某等3人,在没有

任何申请、未经公安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登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村民李某将430 kg制药原料铝镁合金粉(强还原剂)、高氯酸钾(强氧化剂)等称好后,叫工人混合,筛在原存湿药地面上。因地面湿,外面雪后空气湿度大,药物吸湿性强,镁、铝合金粉遇水产生氢气,使混合药物内部升温,产生化学反应燃烧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如下:1.违反烟花爆竹生产管理规定,把工厂建在居民稠密区,非法生产。2.生产技术负责人根本不懂药物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只是凭所谓“广告”去学了2 h 的制鞭炮技术。 3.严重违反爆炸物品存放规定,干药、湿药、成品、半成品超量、混存,超量百倍配制药物,并且房屋结构不符合安全规定,生产工序紧密相连。4.没有防火防爆设施。这起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构成事故。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

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1.事故统计和报告由公司车管部 2,车辆安全信息: (1)负贾事故的登记、报告,做好事故记录。在第一时间报告应当立即上报的事故。 (2)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 (3〕重特大事故专题报告书 3,车辆安全信息管理员的通讯必须保待24小时畅通 4,车辆事故统计 〔l)车辆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2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现场车、物损失折款2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50000元至100000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Il人及以上: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车辆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追尾、失火等口 (3)车辆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无责任。

(4)车辆事故统计,使用《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责任车辆事故(年、季、月)表》和《公司车辆安全运行考核办法》,并按行业、公司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口 5.车辆事故报告 (1)事故汇报: 事故报告程序: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吊应右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或110)和单位车辆主管报告:车辆主管弄清楚事故经过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2)报告时限 一般事故发生后;固定工作日期间(8.30-17.30时间段)2小时内汇报职能管理部门,共它时间段第二天8点前报公司办公室重大以上(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公司办公室,不得超过l小时。 (3)上报事故报告使用交通部《道路运输行业车辆事故决报》格式,报告的具体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天气情况:车辆牌号、车型:事故发生的地点、道路类别(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运行线路、线路类别: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全称);驾驶员姓名、车辆资格类别及证号;人员伤亡、失踪人数、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的初步判断;己采取的抢险、救助清况;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告日期等 (4)结案时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不在单位的应立即返回。 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由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事故抢救完成后,事故现场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现场需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施工标段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10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发生特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高驻办,高驻办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项目办和有关部门。 三、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有权作出事故批复结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90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单位自作出批复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30日内对事故进行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自作出结案批复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六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重伤(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没有死亡的事故(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内容及要求 4.1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停车场站事故,但不包括商务事故。 4.2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5.2.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2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 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员工中首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安全科负责人,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及概况;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 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浙江省道路运输行 业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事故后,当班驾驶员及现 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 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后,公司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第六条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

2018年度船舶事故统计分析报告

2018年度船舶事故统计报告 去年,中国籍船舶发生176起事故,沉船83艘,死亡失踪237人。 一、2018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事故规律分析 (一)事故等级情况。 2018年我国共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中国籍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176件,同比下降10.2%;死亡失踪237人,同比上升24.7%;沉船83艘,同比上升3.8%;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同比上升5.5%。水上交通安全四项主要指标一降三升。 2018年发生人员死亡失踪的112件事故中,死亡失踪1-2人的事故88件,同比下降24.8%,死亡失踪109人,同比下降24.3%;死亡失踪3-9人的事故22件,同比上升175%,死亡失踪108人,同比上升134.8%;2018年发生了2件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重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2017年没有发生。死亡失踪3人以上较大和重大事故的死亡失踪人数大幅上升是造成2018年死亡失踪人数上升的主要因素。 (二)事故种类分析。 2018年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112件事故中,碰撞事故和自沉事故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同比2017年均上升,是2018年死亡失踪人员上升的主要事故种类。其中碰撞事故36件,同比上升44.0%,死亡失踪79人,同比上升58.0%;自沉事故34件,同比下降2.8%,死亡失踪108人,同比上升89.5%。触碰事故5件、6人,与去年持平。其他事故同比均有所下降。

涉及自沉的35艘船舶,按照船检机构分析,涉及到11个省份的船检机构及中国船级社。按照营运检验船舶数量排序分别是:江苏船检机构涉及8艘(同比上升100%)、湖南和浙江船检机构分别涉及4艘、安徽和广西船检机构分别涉及3艘、中国船级社涉及3艘,辽宁、湖北、河南、河北、四川、重庆等船检机构各涉及1艘,另有3艘船舶从船舶完成建造到事故发生,一直未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或申请船舶检验,无法查明船检机构信息。 (三)船舶种类分析。 按照部确定的“四类重点船舶”分析,运输砂石船占比和上升幅度均最大,发生了53件事故(占86.8%)、死亡失踪124人(占92.5%),分别同比上升39.5%和121.4%,是2018年死亡失踪人数上涨的主要船舶种类。其余三类重点船舶事故均同比有所下降,涉客类船舶事故3件、死亡失踪5人,同比下降50.0%和37.5%;危险品运输船事故5件、死亡失踪5人,分别同比上升25%、下降37.5%;未发生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事故。 (四)事故区域分析。 按照部确定的“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分析,2018年“六区一线”水域发生的事故件数与2017年相比,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存在不同程度上升和下降。从死亡失踪人数增幅来看,依次是长江口、渤海、舟山群岛以及珠江口水域,分别是750%、237.5%、140%及11.1%;台湾海峡和长江一线水域死亡失踪人数实现下降,分别下降54.5%和18.8%。从事故件数的增幅看,长江口、舟山群岛、珠江口同比依然上升,分别上升100.0%、66.7%、42.9%。“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发生总事故件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 析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论交通部门是否报告统计,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 第六条公司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伤亡事故,凡在劳动过程中,或虽不在劳动过程中,但与企业设备有关的,都应报告统计和分析。 第七条职工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 第八条公司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受伤、死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的调查,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则不按因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九条凡涉及两个以上主体时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主要责任方负责报告和统计。若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暂由公司统计伤亡人数,但要注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说明事故概况。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办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处理制度

嘉兴市龙腾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运输事故管理,落实安全运输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所属部门或者队伍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道路行车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科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相关事故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 有关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公司相关部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 第三章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 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不在单位的应立即返回。 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由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事故抢救完成后,事故现场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现场需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属车辆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分公司报告。 三、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有权作出事故批

复结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90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单位自作出批复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30日内对事故进行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自作出结案批复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六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重伤(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没有死亡的事故(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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